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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分纂稿、閣書提要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特色

第二節 閣書提要之特色

閣書提要附於各書之前,主要是呈予皇帝閱覽,故在提要前皆冠以「臣等 謹按」四字,而後才記錄書名及卷數,作者著作方式等內容。閣書提要撰寫時,

圖書經過整理、校勘,或與分纂官所據之版本已完全不同,故所記書名及卷數 更為正確,尤其是官方編纂之圖書,如《欽定補繪蕭雲從離騷全圖》,閣書提要

所記之書名及卷數更為符合《四庫全書》所抄錄之情況。56然而閣書提要也有著 錄不盡詳實之處,如《龍洲集》,集末有附錄二卷,閣書提要內文提及,卻未詳 記於書名項下。

與分纂稿不同,閣書提要經過總纂官的整理與潤飾,撰寫格式趨於一致,

體例上也更為完備。作者著作方式有統一的格式,以「撰」代表作者獨立創作 的方式,以「編」代表編輯整理的創作方式,較能明確表示作者的著作方式,

減少混淆與疑惑。而作者前冠以朝代名,可辨明作者存歿活動之時代,如《毘 陵集》,為「唐獨孤及撰」。又如《練中丞集》之閣書提要,57題作者為「明練子 寜撰。子寜名安,以字行」,顯示閣書提要採世所熟知的名號,作為著錄作者姓 名之依據。今日的編目規則亦是如此,皆為便利讀者辨認與查檢。

閣書提要於作者著作方式後簡述作者之生平爵里,或對分纂稿不足處加以 增補考述,或精簡作者事蹟的敘述。若作者在正史有傳,則透過「事跡具史傳」

的文字指引讀者另可參閱的史料。如《升菴集》,翁稿介紹作者之內容為:

《升庵集》八十一卷,明新都楊慎著。慎字用修。正德辛未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

以議「大禮」杖謫。天啟初,追謚文憲。

閣書提要增補刪改為:

《升菴集》八十一巻,明楊慎撰。慎字用脩,新都人。大學士廷和之子。正徳辛未進 士第一。授修撰,以議「大禮」杖謫。事蹟具《明史》本傳。

閣書提要補充楊慎「事蹟具《明史》本傳」,指引讀者透過《明史》楊慎本傳的 記載,瞭解其具體事蹟,提要中便不再贅述。史傳是專門記述歷史事件與人物 事蹟,其內容記載更為詳實,是撰寫提要的重要參考文獻,提要中標記史料出 處可使作者介紹的敘述更為簡要。

然而集部中有不少閣書提要已依循《總目‧凡例》的規範,以「某人有某 書,已著錄」的方式節省介紹篇幅,如《武夷新集》、《鄮峯真隠漫録》、《盤洲

56 翁稿記《楚辭圖》一卷,非《四庫全書》所收錄之版本。《總目》提要記為《欽定補繪離騷 全圖》二巻,與《四庫全書》所載之書名、卷數不相符,故此書之提要以閣書提要所記最正確。

文集》、58《篔窻集》、《文莊集》卷等,閣書提要皆記作者有他書已著錄,與《總 目》提要之格式相同,且提要內容也較為一致。《總目‧凡例》規範將作者爵里 記於其著錄作品之第一部的提要中,閣書提要亦遵循此例。不過,《秇圃擷餘》

的閣書提要與《總目》提要在運用此種作法時卻有所出入,59兩種提要皆謂作者 之介紹見某書提要中,但閣書提要所指某書為《閩部疏》,《總目》提要則指向

《卻金傳》。查考《閩部疏》和《卻金傳》二書,前者入史部地理類存目,後者 入史部傳記類存目,皆不為《四庫全書》著錄,故兩書並不會有閣書提要。若 僅以《總目‧凡例》之規範來檢視,《卻金傳》編次排序在先,且《閩部疏》之

《總目》提要亦無生平事蹟之描述,故應以《總目》提要的記載為準。《總目》

中依部類羅列各書提要,部類中又依作者登第時代排序,檢閱作者第一部著作 較閣書方便,因此《總目》提要記錄某書較閣書提要正確。另一方面,《四庫全 書》與《總目》同時編纂,閣書提要所指引之某書,或經再次審核而被列入《總 目》存目中,故部分閣書提要所記錄之某書為存目之書,沒有閣書提要可供查 檢。如《中州集》之閣書提要、《總目》提要皆記述「[元]好問有《續夷堅志》,

已著錄」,而《續夷堅志》一書入子部小說家類存目,並無閣書提要可參閱,讀 者欲瞭解元好問之生平,必須閱讀該書之《總目》提要;相較之下,閣書提要 利用「某人有某書,已著錄」的方法,查檢不如《總目》提要便利。

大體上閣書提要於圖書之版本流傳、篇卷內容的考據與核對較為詳細,利 用更多的資料來輔證說明,多能補分纂稿之不足。如對《參寥子集》的考證,60 翁稿內容為:

《參寥集》十二卷,宋僧道潛著。…吳之振《宋詩鈔》云:「《參寥集》杭本多誤集他 詩,未及與析。」今以此本覆審之,亦不能辨也。應抄以備宋詩僧家數。

閣書提要增補後之內容為:

《參寥子集》十二卷,宋僧道潛撰。…國朝呉之振《宗[宋]詩鈔》云:「《參寥集》杭 本多誤采他詩,未及與析。」今所傳者凡二本。一題三學院法嗣廣訂,智果院法嗣

58 邵稿與《總目》提要著錄之書名皆作《盤洲集》。

海惠閲録。前有參寥子小影,即海恵所臨。首載陳師道〈餞參寥禪師東歸序〉,次載 宋濓、黄諫、喬時敏、張睿卿四序,抄寫頗工。一本題法嗣法潁編,巻帙俱同,而叙 次迥異。未知孰為杭本。按集中詩有同法潁韻者,則法潁本授受有緒,當得其真。…

曹學佺《石倉厯代時[詩]選》惟録其〈游鶴林寺〉一首、〈夏日龍井書事〉詩一首,以 當北宋一家。殆從他書採摭,未見此本歟。

除沿用吳之振《宋詩鈔》對杭本的考據評論,又補充此集世有兩傳本,一為三 學院法嗣廣、智果院法嗣海惠所訂,一為法嗣法潁所編,並略為區辨兩本之 優劣;而從曹學佺《石倉歷代詩選》中收錄詩作考核,也說明了曹學佺所據之 本與《四庫全書》收錄之本有出入。閣書提要雖未能考據出孰為杭本,但對圖 書版本之流傳與內容優劣的說明仍有助讀者認識此集有多種傳本,較翁稿所提 供的資訊更為豐富。

針對圖書與詩文優劣得失之評論,閣書提要參考引述前人的評論,權衡諸 說以綜論作者詩文與圖書內容之得失,故內容亦較分纂稿詳盡豐富。整體而言,

閣書提要對於分纂稿格式與內容之缺漏處多有增補修改,考據和議論之內容與

《總目》提要的旨意十分相近,但遣詞用字不若《總目》提要簡鍊或華麗。

因為閣書提要為呈獻給皇帝御覽,故格式上更為嚴謹如公文,提要末記有 撰寫年月,並著總纂官、總校官之名,顯示提要經過校核,並對內容負責;《總 目》提要則只有僅有提要內容,並無註記撰寫年月和總纂官、總校官之姓名,

是以兩種提要即使內文差異不大,格式上仍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