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各國學校績效評鑑指標之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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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各國學校績效評鑑指標之比較分析
國際上要求學校教育績效責任有不同的類型,採行績效責任評鑑的著力點並 不完全相同,有從政府控制的角度或從學校運作的實務來考量,也有從消費者或 是納稅義務人的角度思考。英國以政府主導之力,由上而下推動教育績效責任,
重點在評定學校績效責任以服務家長的教育選擇權;美國則不論是從機構(政府、
學校)或人員(校長、教師等),均各自強調所須擔負的績效責任;而評量學生 的成就卻是這二個國家衡量教育績效責任的共同核心工作(曾淑惠,2011)。日 本的學校評鑑,一般認為是從美國直接輸入的,但有學者認為其是在第二次世界 大戰以前已有類似學校評鑑的想法,成為今日學校評鑑發展的基礎。
基於研究目的,本節將分別探討各先進國家及我國學校績效評鑑指標內涵,
並進行指標面向的歸納與分析。
壹、各先進國家學校績效評鑑指標內涵 一、美國
美國為確保學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對於學校績效責任問題十分重視。美國州 教育委員會(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s, ECS)認為,績效責任制度是確 定組織的成就目標,並對有關人員賦予達成目標的責任,要求每一個人對達成目 標負責(ECS,2015)。
美國國家教育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NEA)在 1990 年即建構 了一套「學校本位的學校表現指標系統」-「keys to Excellence for Your Schools」,
從輸入面向,包括學校適當且適切經費、教學工具的量與質、學生學習的準備度、
全國與州及學區的政策、社區、家長及企業等外部力量的支持與參與,以 6 大項 42 項指標評鑑學校產出成效,包括已改善的學生學習成就、較高的畢業率、已 改善的出席率、滿意度、公民權(後期中等教育入學、就業)。keys 2.0 指標項目 如下(NEA,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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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共識與承諾達成高目標 1.1 教育目標清楚且明確。
1.2 老師、行政人員、支持人員及學校職員願為達成具挑戰性的標準負責 任。
1.3 課程目標以學生為中心。
1.4 學校目標是在假設所有學生能學習的情形下運作。
1.5 學區行政官員願意支持下屬人員的努力以及監督達成目標之發展。
(二)開放的溝通與合作解決問題
2.1 學校行政管理人員與教職員在無威脅性及雙向溝通的氛圍下合作解決 問題。
2.2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
2.3 教師、行政人員、教育支持人員及其他學校職員合作解決學生學習的 障礙。
2.4 親師緊密合作幫助學生學習及改善教育。
2.5 教師討論課程與教學的標準和方法。
2.6 教師參與有關學生學習的決策。
2.7 教師參與學校運作有關的決策。
2.8 家長、社區和教師以外的人員參與達成學校目標的決策。
2.9 教師間定期討論有效教學策略。
(三)教與學持續性的評量
3.1 以學生評量做為改善學習的決策依據。
3.2 定期評量學術方案。
3.3 評量結果對學生及教職員是有意義的。
3.4 運用多元評量。
3.5 學校方案是持續連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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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人專業的學習
4.1 專業發展對教學直接且正向的影響。
4.2 學校行政人員及教職員共事提供相關專業發展經驗。
4.3 教師具有運用州或學區課程評量或績效標準的能力。
4.4 專業發展應包括教室觀察及來自於校長與教師的建設性回饋。
4.5 教師應具有滿足不同背景學生及多元學習需求的能力。
4.6 教師應定期安排時間彼此相互學習。
4.7 為教職員有組織計畫地安排校內外專業發展活動。
4.8 教職員專業發展應包括決策及解決問題能力。
4.9 教職員專業發展應與學校實務工作一致與全面涵蓋。
4.10 師徒訓練機會。
4.11 教師具有專業領域強大的知識。
(五)教與學的資源
5.1 提供師生使用的電腦軟硬體。
5.2 適當的支援服務。
5.3 適當的教學空間。
5.4 安全的學習環境。
5.5 適當的學術資源。
(六)課程與教學
6.1 課程應包括”學習如何去學”的活動。
6.2 將多樣、配合與合作的策略運用在教學上。
6.3 提供得以深入研究某一主題的課程。
6.4 課程應注意其精度與細節。
6.5 針對學習較弱的學生應介入提供補救輔助課程。
6.6 提供學生個人化的教學與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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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學校中進行的研究影響方案與教學。
另外,美國教育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NCES)定 期出版教育現況(The condition of Education),報導美國全國性教育現況與發展 趨勢,其中有關「中小學教育發展指標」如下(NCES, 2015):
(一)學校特質與趨勢
1.1 傳統公立及公立特許學校的特質。
1.2 公立學校享受免費或減免午餐費學生的集中性。
1.3 學校犯罪率。
1.4 教師數及生師比。
(二)財務
2.1 公立學校收入來源。
2.2 公立學校支出。
2.3 各國教育支出比較。
(三)評量
3.1 閱讀評量。
3.2 數學評量。
3.3 閱讀及數學分數趨勢。
3.4 國際評量。
(四)學生成就、持續及進步 4.1 中學的課程選修數量。
4.2 公立中學的畢業率。
4.3 輟學率。
4.4 未就學也未就業的人數。
(五)入學學院情形
5.1 直接進入學院的註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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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據美國州教育委員會(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s, ECS, 1999)
的研究發現,州政府最常使用的績效評鑑評標為:評量分數、輟學率、學生出席 情形、資源的支出與運用、畢業率、學生(紀律、曠課、停學、退學等)、繼續 升學或就業情形。以下以密西根州為例說明州層級績效評鑑指標,密西根教育局
(Michigan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在”Education Yes!-A Yardstick for Excellent schools”的計畫中,以學生成就為基礎,擬定了一套「學校表現測量指標」,包括 學校表現及學生成就兩個層面。這些表現指標包括強調學生學習過程改善的承諾 性指標;強調改善教學過程的教學品質指標;包括學習指引、學習焦點以及學習 機會之學習機會指標(Michigan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2015;秦夢群,2006):
(一)承諾的指標
1.1 建立學校績效管理系統的承諾。
1.2 持續改進的承諾。
1.3 課程調整的承諾。
(二)學校教學品質的指標 2.1 教師素質與專業發展。
2.2 擴大學生的學習機會。
2.3 加強藝術教育和人文素養。
2.4 進階課程的規劃。
(三)學習機會的指標 3.1 家庭參與。
3.2 學生的出席率與退學率。
3.3 四年教育和就業計畫。
3.4 學校設備。
(四)學生成就表指標 4.1 成就表現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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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成就表現的變化。
4.3 成就表現的成長。
二、英國
英國學校績效評鑑制度,受到美國績效責任的影響,最早可以追溯自皇家督 學的視導制度,1970 年代以後,皇家督學評鑑制度逐漸制度化,不但需要定時 的實際到學校進行學校品質調查,也開始設置全職的督學,並將評鑑和視導結果 知會教育部除了影響政策制定的過程,皇家督學也參課程計畫,致力於課程理論 及研究,扮演重要的專業性角色(吳培源,1999)。
從 1992 年起教育部的皇家督學處改制為「教育標準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Ofsted),將評鑑與視導做更密切的結合,學校每隔四年接受一次正 式的視導,視導前邀請家長參與座談會,填寫問卷,瞭解家長對學校辦學的觀感,
並與學校職員、校管會委員舉行會議,瞭解其對學校經營及運作的看法。視導報 告完成後公告讓家長、媒體知悉,共同參與、監督促進學校進步(Ofsted, 2015a, 2015b)。
參與視導的人員必須依照「視導架構」(inspection framework)進行,此「視 導架構」主要包括:學校的基本資料,如學校規模、學生數、出席和考試結果等,
訂定確切評鑑標準;學生態度、價值觀和個人發展的結果;教師教學的情況;課 程的安排以及學校提供學生學習機會的好壞程度;學校對學生的照顧程度;學校 與家長的關係;學校的經營情況;學校可以進一步改進的可能性;學校提供的資 料和其他特殊特色。英國學校視導除了針對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之外,更涵蓋整 體學校的環境、活動和人員,接受視導的人員包括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及學 校行政人員(Ofsted, 2015a)。
英國教育標準局(Ofsted)督學長 Michael Wilshaw 表示,視導人員所完成 的學校視導報告除學校基本資料及視導人員相關資料的揭露外,主要分五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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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斷學校績效表現,並給予「優異」、「好」、「需改進」及「不適當」四等級評價 分數(教育部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14):
(一)整體績效
就「教學、學習及評量的品質」、「個人發展、行為及福利」及「學生成就」
給予整體評價。
(二)領導及管理的績效
1. 學校領導人或管理者對學校的願景,且如何傳達給學校教職員、家長及 學生。
2. 學校領導者是否建立一個具有高度期望及優異學力(學術及職業表現)
的文化。
3. 學校領導者對於教職員及學生的社會行為是否重視,具有尊重和禮貌之 規範。
4. 具有嚴格及準確的自我評鑑機制且確保持續的改進。
5. 課程的設計、應用及評鑑。
6. 正式課程外之額外課程的提供,提升學生藝術、創造力及運動。
7. 培養學生積極正向生活及尊重不同信仰與理念的人。
8. 確保及支持教學和評量的改進。
9. 學校教師具有動能及有效教學能力。
10. 教師繼續教育專業發展的質量,運用績效管理提昇跨校實務經驗。
11. 追蹤學生的進步情形,確保無落後或差異性。
12. 結合家長、護工和其他利害關係人與機構支持學生的學習。
13. 有效運用額外經費及評量其對學生的影響。
14. 提升各種形態的公平(種族、性別、信仰及年齡等)。 15. 學生安全的保障。
(三)教學、學習及評量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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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師標準是否符合。
2. 教師對學生可否達成學習目標有高度的期許。
3. 蒐集評量相關資訊。
4. 結合家長、護工和其他職員協助教師瞭解學生為符合學習標準正做的努 力以及需做的改進。
5. 透過教學與學習提升學生英語、數學及英國社會所需技能。
(四)個人發展、行為及福利
(四)個人發展、行為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