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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創新系統理論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國家創新系統理論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為了能了解農業組織型農村酒莊的產業發展以及技術學習過程,本章在第一 節的部分會針對國家創新系統理論進行回顧,以了解在技術快速成長甚至創新的 前提下,是什麼因素在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關鍵的影響力;第二節對於發 展型國家理論進行回顧,以補足創新系統中在政府角色上的解釋;而第三節會針 對第三部門的理論進行回顧,以了解這些由農業組織所成立的農村酒莊,是如何 在具有第三部門組織特性的條件下,發展出既有的營運模式;第四節會針對農會 以及產銷班等農業性組織做一個完整的組織變革及功能轉變的回顧,以增加本研 究對於農業型組織的了解;第五節則是會針對國內外對於農村酒莊產業的相關研 究進行回顧,以增加本研究在了解酒莊發展過程中的掌握與分析能力。

第一節 國家創新系統理論

過去二十多年來,經濟的分析有相當的著重在討論學習(learning)及創新 (innovation)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角色,以及其如何帶動廠商、產業、區域及國家 競爭力的提升。而創新系統理論(innovation system)就是一套分析產業創新以及競 爭力提升的理論,其將研究的焦點放在產業創新的產生以及技術知識擴散的過程 上,試圖了解產業創新的動力來源以及過程。

創新系統的理論可以運用到國家、區域以及產業的尺度上,注重的是不同尺 度內行動者間的交流以及制度上的設計安排,以解釋產業技術的升級以及創新。

創新系統依照以上的三種不同的研究尺度,可以分為一、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NIS )(Freeman,1987;Lundvall,1992;Nelson,1993);二、

區域創新系統(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Cooke、Uranga&Etexbarria,1997;

Saxenian,1996);三、部門創新系統(Sectoral Innovation System)(Breschi&Malerba,

1997;Carlsson&Stankiewicz,1991),而本研究依據目前觀察到的產業發展情況,

以及與學術理論的關係,以下將針對國家創新系統的理念進行回顧,並探討其與 本研究的關係。

一、國家創新系統理論概念

在目前的文獻中,國家創新系統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國的經濟學家 Freeman

(1987)所提出,其藉由分析戰後日本產業快速成長的模式,研究其創新過程中 的行動者互動關係,並發現日本這些以產業界、學術界以及政府部門為主要行動 者的創新互動行為,對於國家產業的創新以及經濟發展有很大的貢獻。也就是說 如果要發展一個國家的產業技術以帶動經濟成長,那麼創造一個利於國家內產、

官、學界行動者互動的環境或平台就變的極為的重要,因此,組織技術與制度的

10 合顯得特別的重要(Freeman,1982,1987)。

另外丹麥的商管學家 Bengt-Ake Lundvall 也對國家創新系統展開了研究,

Lundvall (1992)定義國家創新系統為:「創新系統的組成源自於各體系間的互 動,包含了生產要素的互動,新知識的使用及擴散,而這些體系可能彼此在一起,

公部門的角色、金融部門機構制度以及研發機構,(Lundvall,1992,2007;Lundvall、

Borras,2005),因此有別於 Freeman 重視制度設計的理論概念,Lundvall 認為生 產者與使用者的互動才是技術創新的激勵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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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國內學者的部分,徐作聖 (1999)則是根據 Freemen 與 Lundvall 等人 對於國家創新系統的定義,而提出一個整合性的想法:「在國家創新系統中,有 不同的組織或制度,以合作或單一形式出現,以助新技術的發展或擴散,因而提 供政府一基本架構以利政策形成與執行,進而改進創新的程序」。其將焦點主要 集中於國家層面之科學與技術機構和科技政策的角色,包括大學、研究機構、政 府部門和政府政策等。並認為國家創新系統應是政府面、產業面和企業面創新能 力的整合。

二、創新系統於農村酒莊產業發展上的運用

由上述對於國家創新系統的理論回顧中可知,一個產業之所以可以快速的成 長並進而達成產品的創新,重點就在於如何在國家的尺度內,創造一個利於業者 與相關行動者之間進行知識與技術交流的環境,而其中四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就是 政府角色、研究或學術機構、廠商本身的能力創造與產業環境的配合。而對此,

應用在探討酒莊產業的發展上,本研究也會特別重視這四項關鍵性的指標,試圖 探討其對於這些農業組織型農村酒莊發展過程上的影響。

另外,台灣早期由於菸酒專賣制度的實施,相關的製酒技術都僅存在於公賣 局的技術員工手中,而民間是禁止釀酒的,只能以私釀的方式進行極小規模的釀 造,更別說有產業化的規模出現。所以在 2002 年民間製酒開放後,即使民間的 釀酒業者有了可以發展釀酒產業的機會,但是其也因為專賣封閉過久的因素,再 加上,轉型為公司型態的台灣菸酒公司不肯透露相關知識技術,使得其在開放初 期也因為產業環境仍不發達、自我沒有相關釀製技術以及相關學術或技術機構也 還在起步階段的特殊情況,使得創新系統中四個重要的影響因素中有三個因素 (即產業環境、自我能力以及技術機構)發展不順利的窘境。

但是特別的是,這些由政府所輔導成立的農業組織型農村酒莊,竟然還是能 在一定的時間內,發展出一定的規模並培養出相關的技術能力。對此,本研究認 為可能與政府的輔導措施以及這些農業組織型所具有的第三部門特性有關,所以 第二節的部分,會針對在發展型國家的理論概念,探討國家在帶動產業發展上的 角色,而在第三節中則是探討這些農業組織的第三部門特性,是如何與政府做接 軌,並且具有營運上的特色與優勢,以補足創新系統文獻中對於政府角色以及第 三部門角色功用的解釋上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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