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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萬年國會」體制全面瓦解

第二節 國會制度重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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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的社會聲望。

1990 年代之後,大法官會議已經從早期阻擋政治民主化的角色轉變成促進 政治民主化的角色。多位具有留學國外經驗的大法官們,引入許多歐美最新的立 憲主義的理論,加上政府對於大法官的干涉較以往少,大法官會議在臺灣社會中 已經逐漸朝獨立自主且具自由民主理念的司法機關邁進。

第二節 國會制度重新規劃

本節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分朝野雙方透過國是會議規劃未來新國會的制度。

第二部分為朝野雙方如何具體落實當初所規劃的國會制度。

一、國是會議

李登輝總統在1990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5 日邀請朝野間的各級民代、學者等 參加國是會議,進行首次全國性的政治會議。國是會議能夠召開,除了是李登輝 總統回應「野百合學運」的四項訴求,其背後還有其他原因。根據學者研究指出 李登輝總統處在國民黨內部政爭之中,本身統治地位並不穩固,還要面對黨內大 老的挑戰,想要在由強人體制下領導四十多年的國民黨,進行政府制度面的改革,

具有一定程度的挑戰與困難。其次,社會輿論對於國會改革的強烈要求,李登輝 因黨內政治結構問題而無法解決,只能以國是會議的方式造成輿論壓力,壓制黨 內保守力量進行改革。311不管是何種原因導致國是會議的召開,朝野之間都想透 過國是會議重新規劃國會制度。

1990 年 4 月,李登輝總統指派總統府資政蔣彥士組成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

其籌備委員會以國會改革、地方制度、中央政府體制、憲法(包含臨時條款)修 訂方式及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等五項議題為討論範圍。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以

「廣泛發言、記錄異議、不表決」的方式邀請朝野各級民代、學者及工商界人士 等參加。312而在國是會議籌組期間,國民黨安排秘書長宋楚瑜與民進黨主席黃信 介見面。國民黨邀請民進黨參與籌備的動作,似乎間接承認民進黨為目前臺灣最 主要反對勢力的地位。黃信介與李登輝會談過程中,兩人協商出國是會議的備忘

311 李炳南,《憲政改革與國是會議》(臺北:永然文化,1992 年),頁 34-35。

312 〈國是會議五大議題將包含國會改革〉,《中央日報》,1990 年 4 月 22 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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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其關於憲政改革內容為: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資深中央民代退職、國會全面 改選、廢除臨時條款及總統民選等。313但是否出席參加國是會議,民進黨內部兩 大派系,美麗島系與新潮流對此有所爭執,也對於籌備委員名單公正性亦有懷疑。

314直到同年4 月初,民進黨召開臨時中常會,決議以附帶條件方式通過,新潮流 系主張應該以「個人身份」參加國是會議籌備會,不應以民進黨「政黨身份」參 加,美麗島系的則是全力支持及配合國民黨,而這是國是會議籌備會能夠順利進 行的關鍵。315

國是會議籌備期間,國民黨與民進黨不斷進行協商溝通,其中爭執點在於協 調參與名單時,國民黨刻意排除給人政黨協商的感覺,但民進黨刻意運作之下,

仍隱約浮現出兩黨協商的實質。這後來造成部分學者,例如臺大教授胡佛拒絕參 加開會之情緒反彈。316為避免國是會議成為朝野政治論爭,使得原先想要達成的 效果消失,國是會議召開之前,民進黨中央邀集二十多位參加國是會議的無黨籍、

海外異議人士及自由派學者,一同討論憲政改革方案及國是會議的底線。由民進 黨所主導的「在野聯盟」,在會議上通過憲政改造應大幅度制憲而不是小幅修憲;

憲法應採三權分立;主張單一國會制(廢除監察院、國民大會),以及廢除大陸 代表制、職婦團體代表、立監兩院海外遴選代表等不合理制度。參與這場會議的 人士也反對釋字二六一號解釋,認為資深中央民代應該在1990 年底就要通通退 職,1991 年 7 月 31 日前必須完成國會全面改選。317

整體而言,國是會議在第一階段籌備期間,朝野之間雖在意識形態或是想法 相左,然兩者都希望透過國是會議達到各自的目的,故雙方在合作上仍維持一定 程度的妥協與和諧。但整個國是會議的走向也因執政黨及在野黨兩黨互為影響及 主導之下,第三勢力、無黨籍或是其他自由派學者就比較難在國是會議上自由發 表意見及發揮影響力。

313 林陽明,〈李登輝與黃信介的「秘密交易」〉,《民進週刊》,第一六五期,1990 年 4 月 7 日,

頁10、15。

314 〈同意總統就職前召開國是會議〉,《自立早報》,1990 年 3 月 20 日,第一版。

315 李炳南,《憲政改革與國是會議》,頁 36。

316 李炳南,《憲政改革與國是會議》,頁 40;〈自由派學者 退出國是會議〉,《自由時報》,1990 年6 月 28 日,第一版。

317 〈在野聯盟主張單一國會 大幅制憲 資深中央民代年底全退職等憲政改造方案〉,《聯合報》,

1990 年 6 月 27 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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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會議於1990 年 6 月 30 日舉行,第一天討論的議題就是針對國會制度作 討論,主要有四大主張:(一)單一國會制(二)兩院制(三)維持五權憲法制

(四)有條件保留三國會、調整國民大會及監察院。318主張單一國會制的與會人 士也討論到將來國會人數。與會者多數主張將來國會應維持在120 人至 150 人左 右。其中支持改為單一國會制的人數最多,主張繼續維持三個國會,但需要調整 國民大會及監察院的人數也不少。雙方所持的理由,主要的關鍵在於國民大會的 職權。與會人士認為假如以後總統改由全民選出,憲法的修改可交由立委負責,

那國民大會便沒有存在的價值。

第二個討論議題是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何時退職,在大法官會議作成二六一 號解釋前,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對於全數退職提出三個方案,甲案是通過一定程 序後,立即終止所有資深中央民代的職權;乙案是設置緩衝期,逐漸終止資深中 央民代職權;丙案是維持現狀,使資深中央民代自然終止職權。當大法官作成釋 字二六一號時,在退職的期限上出現了四種不同的主張:(一)立即退職(二)

1990 年底前退職(三)1991 年 7 月前退職(四)1991 年底前退職。由於大法官 已作成二六一號解釋,使得支持1991 年底前退職人數最多。

第三個議題是討論是否增設代表制。在是否設置大陸代表制議題上,主張反 對設置大陸代表者的與會人士質疑大陸代表的合法性及代表性,如果設置代表制 將會增加臺灣內部的省籍隔閡。另一派主張設置大陸代表的與會人士認為整個中 華民國不能僅由臺灣地區選出代表,不然國會將成為地方議會。關於此議題,最 多人主張依照政黨選舉比例產生全國代表制,次多的是完全反對設置大陸代表制 及全國代表制。

第四個議題是討論僑選及職婦團體的存廢,對於此議題主要有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是主張廢除之後併入全國不分區,此意見最多人支持;其次較多人支持是 主張無條件廢除;主張維持現況人數最少。

國是會議最引人關注的議題是總統該如何產生,按照憲法規定,選舉總統須 經由國民大會。假如總統要改為由全民選舉產生,國民大會的存廢就有討論的空 間。改變總統產生方式就要修改憲法,但民進黨反對修憲而是主張制憲,因為現 行中華民國的憲法是依照整個中國大一統的架構所制定,可是現況是憲法僅施行

318 李炳南,《憲政改革與國是會議》,頁 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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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整個時空及環境背景都已大不同,站在臺灣的角度,重新制憲具有不同 的意義。國民黨則是堅持修憲主張,一來回應中華民國是分裂國家的事實,二來 是維繫法統與中國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國是會議一開始的定調就是採「廣泛發言、記錄異議、不表決」的 方式進行,一切的意見需要經由立法程序才能落實,國是會議閉幕後,行政院研 考會主委馬英九表示國是會議是一項諮詢性的會議,其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並 否認國是會議具有結論或決議。319胡志強在接受訪問時,也表示類似的看法。320 民進黨內部則是有人質疑國是會議只是一場政治秀,感覺被國民黨收編,成為替 李登輝扛轎的最佳幫手。321雖然如此,國是會議提供了臺灣社會在「野百合學運」

之後,表達國會結構不合理的抒發管道,民間的聲音透過學者及民進黨讓國民黨 了解,也提供臺灣民眾爭取民主自由的一項管道。

二、朝野間重新規劃國會制度的主張

國會制度重新調整,其中的關鍵是憲法。當時是以整個中國為基礎制定中華 民國憲法,國會制度也有所配合,例如國民大會的人數與職權是依照幅員遼闊的 中國所設計。現今中華民國統治地區僅有臺澎金馬而已,影響國會制度的憲法必 須有所調整,況且臨時條款造成國會結構不合理。322廢除臨時條款回歸憲法本文,

就會遭遇到憲法第26、64、91 條(國代、立委、監委選舉)難以適用中華民國 現況的問題。這時有兩種解決方式,一是重新制定符合臺灣現況的新憲法,二是 修訂中華民國憲法。323除了解決萬年國會問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 關係也成為修憲或是制憲的討論,而包含民進黨的在野勢力期盼建構獨立於中華 人民共國之外的國家,主張建立新國家、制定新憲法。324國民黨堅持以代表中國,

主張統治權的領域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反對制憲而是以增修條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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