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際教育之意涵與實施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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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我國教育部於民國 100 年四月公布「中小學國際教育白皮書」,希望由課 程教學發展、國際交流、教師專業發展,乃至學校國際化環境的營造,能夠提 升學生學習的國際素養,具備全球公民的特質,使其能夠與世界接軌,並孕育 多元文化的社會環境。然而政策實施之成效在我國是否會因不同地區與學校氛 圍而有所差別,仍待相關研究的評估,本章特於第一節闡明國際教育之意涵與 實施,第二節探討國際教育之學生學習成效評估,第三節探究學生學習成效因 地域性所受到的影響,最後並提出綜合討論,做為研究實施的基礎。
第一節 國際教育之意涵與實施探討
本節首先分析國際教育之意涵,並檢視我國國際教育實施內容歸納其定義 與方向,再探究國際組織間國際教育之發展,認識國際教育演進歷程,最後探 討主要國家國際教育之現況,以了解各國因國家背景不同之國際教育發展差異。
壹、國際教育之意涵
各國對於國際教育的定義與目標,因地理背景、社會人文及政治地位而有 所不同,主要有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與 Global Education 兩種,雖涵蓋內容大 致相同,其目的卻有所差別。我國邱玉蟾(2012)指出國際教育僅是全球教育 中的一個縮圖,以國家為中心,培養學生獲得宏大的世界觀。McFadden、
Merryfield 與 Barron(1997)認為兩者差異在於國際教育提供了來自對其他國家 的教育深入研究、工作和協作的知識,以及技能和經驗;而全球教育目的是為 了讓學習者了解全球化的複雜性,並發展跨文化互動的技能,適應多元化和相 互依存的世界,領域擴及國際關係、區域研究、世界歷史、地球科學和種族研 究領域等;鍾宜興與黃碧智(2013)亦認為國際教育在於了解其他國家,以獲 取國家與國際共同之利益,而全球教育希望能夠強化全球公民對於地球的責任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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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具體實踐中,英國教育學家 Marshall 在 2006 年指出,學校在國際 教育實踐上有以下四種面向:1.發展教育(development education):將國際教育 列為學校發展之方向,在課程或學習環境中融入國際相關議題,學校可設立國 際教育專門課程,或將國際教育相關議題融入既有課程。2.比較教育
(comparative education):Jullien(1817)提出《比較教育的研究計劃和初步構想》
(Esquisse et vues préliminaires d'un ouvrage sur l'éducation comparée, et séries de questions sur l'éducation),以比較方式來研究當代不同國家、不同文化、不同社 會或不同地區,整理出各國教育制度的差異,相關研究可用於各國發展國際教 育的參考。然而,也有另外一派的學者認為,比較教育即是針對一個國家,進 行記錄、分析及建議,類似診斷式的過程,可作為未來國際教育政策調整的依 據(王家通,2000)。3.全球教育(global education):意指把各國的國際思維融 入現有的教育體制中,透過課程設計及教學活動,讓學生能獲得更多國際知識,
經由認識及理解,進而接納與包容不同的文化,並以平等、尊重及合作的態度,
達成世界公義及世界和平的維護。Hanvey(1976)提出全球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學 習者的全球視野,其中包含全球化意識、全球狀態認知、跨文化認知、全球動 態的知識及人類抉擇的認知。4.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其詞語來文起源於 希臘文的「世界」加上「人民」,意即除了對於本身文化的了解與熱愛之外,
也應該學習及尊重其他不同文化,其理想與四海之內皆兄弟之概念相似。
根據我國教育部所提出《中小學國際教育政策白皮書》揭示國際教育的主 旨在於,透過學校教育的系統化力量,將國際意識及關懷世界議題的素養融入 教學內容之中,以培養出具備國際視野與國際競爭力之年輕學子(教育部,
2011),希望學校能夠透過課程設計、教師專業發展及國際交流等方式,引導 學生瞭解與尊重多元文化,故在教育歷程中,強調未來導向及多面向之科際整 合,深化跨文化調和與創新的心智,來引導學校領導的行為,培養學生的全球 意識、跨文化認知、全球智能及全球行動力等能力,並促進學生面對世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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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提升學生的世界公民素養,驅動教育全球化願景的實現,以強化全球 環境變遷的回應力。
本研究採《中小學國際教育政策白皮書》國際教育內涵:學習關鍵國際知 能,包含學習全球意識、跨文化認知、全球智能及全球行動力等能力,作為本 研究國際教育之內涵,並採廣義涵蓋全球教育,以了解全球化、適應多元文化 及培養對於地球責任感的全球公民為推展方向。
貳、國際組織間國際教育之發展
19 世紀國際教育興起,其最主要原因是隨著國際間商業活動與博覽會的舉 行,透過各國代表之間的訊息交換,而互相瞭解,其最初目的並非為了國際教 育發展交流,而是為了宣示各國的教育成果,是有其政治目的的。第一次的國 際教育會議也是因此孕育出來的,1880 年比利時教育聯盟為了慶祝比利時獨立 五十周年與世界博覽會的舉行,邀請美國與歐洲約 300 位教育學家,在布魯塞 爾舉辦「國際教育家會議」,也建立了爾後國際教育會議的雛形。1893 年由當 時芝加哥主辦的世界博會附屬的教育委員會,舉辦了一場由世界各大學副校長 參與的高等教育論壇中,「國際教育」一詞,首次出現在國際文件中(楊深坑,
2012),自此開始,國際教育成為國際之間教育政策發展重點。以下就聯合國教 科文組織與歐盟國際教育發展說明,並探討其異同。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Scient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人認知到惟有透過教育才能彌平戰爭,促進世 界和平及人類永續的發展,因此成立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Scient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其宗旨為「利用教育、
科學、文化、溝通及信息,為建立和平、消除貧窮、永續性發展及跨文化對話 而努力。」
為實踐宗旨並解決當前與未來的全球挑戰,教科文組織希望能夠動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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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資源,提升學生的批判性思考、想像力與合作能力,培養全球公民,創 造一個永續的未來,於 2003 年推動 2005-2014 年永續發展教育(Educa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DES);為延續並擴大永續發教育的行動,在 2014 年 世界永續發展大會中,提出《永續發展教育全球行動計劃》( Global Action Programme on ESD,GAP),並訂定在政策、制度、教育人員、青年與地方,
五大優先領域中具體的實踐方式;2013 年於曼谷召開以《全球公民教育:為 21 世紀的挑戰做好準備》為主題的全球公民教育國際論壇(Global Citizenship Education,GCE),確認促進全球公民身分為《全球教育優先倡議》( Global Education First Initiative,GEFI)三個優先目標之一(UNESCO Bangkok,2013);
在 2015 年《改變我們的世界:2030 年可持續發展》會議中,啟動 2030 永續發 展目標議程(Agenda 30)計畫,其中在聯合國所訂定的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第四項第 7 點提到:到 2030 年,確 保所有學習者能透過教育持續學習知識、技能與生活方式,除此之外,更應該 學習人權、性別平等相關議題,致力於成為全球公民,促進和平與非暴力,並 能了解與欣賞多元文化(UNESCO,2016)。
綜上而論,目前全球公民教育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部門重要的推動政 策之一,全球公民教育(GCED)與可持續發展教育(ESD)同為達成 SDG4.7 目標 的基本做法,其共同強調需要提升知識、技能、價值觀、態度和行為,使個人 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在地方、國家和全球發揮積極作用,希望透過教育培養 對所有人的尊重,建立對共同人性的歸屬感,並幫助學習者成為負責任和積極 的全球公民。
二、歐盟(European Union,EU)
歐盟的成立主要是因為歐洲諸國希望藉由合作機制來促進各國間的和平穩 定,也期望能開創共同市場,透過人員、貨物、資金與服務的四大自由流通,
以促進歐洲的經濟發展與繁榮(楊深坑,2012),為提升人力資源培育的經濟效 益,並加速經濟成長,故推展各項教育計畫,被歐盟視為重要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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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蘇格拉底計畫》可說是歐盟最重要的政策教育計畫,涵蓋各學習 階段與各種教育形式,此計畫總共分成兩期,第一期從 1995-1999 年,第二期 從 2000-2006 年,其下又各分為數個子計畫,以下針對本計畫與國際教育相關 概念政策說明:
(一)蘇格拉底第一期計畫(Socrates I)
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提升歐盟整體的教育品質,對所有教育階段發展歐洲 意識,加強歐盟區域內人民的團結(EU,1997;EU,2001a),九項特定目標中 強調學生、教師及教育機構的流動,開放會員國教育文憑及進修學分的彼此承 認,並鼓勵境內學生互動接觸,各國之間的資訊與經驗分享(EU,2001b)。為深 植歐洲意識於高等教育中,推動《伊拉斯謨斯計畫》,此計畫為歐盟第一次將學 校教育納入具體推廣範疇,主要做法有:1.加強高等教育對歐洲領域的研究。
2.鼓勵學生境內流動、教育人員與學生組成的協會推動歐洲性活動,並予以補 助經費;在《康美紐斯計畫》中,希望能針對學校教育融入歐洲意識於課程中,
具體做法有:1.建立學校合作關係與發展歐洲教育計畫。2.加強外籍工作、職業 性遷徙與旅行者子女跨文化的教育內容。3.加強教育工作者的在職訓練與改進 其技巧。
(二)蘇格拉底第二期計畫(Socrates II)
本計畫承接第一期計畫發展之外,強調終身學習與發展知識的歐洲,並以 加強歐洲意識、改善外語知識、促進教育合作與流動、鼓勵教育過程中使用新 技術與促進教育機會均等(楊深坑,2012a)。《伊拉斯謨斯計畫》延續第一期目 標做法,並以更具體的方式推動高等教育機構間的合作,如:可到有參加計畫 之國家進行 3 至 12 個月學習,其所修習的學分可被原學校認證使用、教師可到
本計畫承接第一期計畫發展之外,強調終身學習與發展知識的歐洲,並以 加強歐洲意識、改善外語知識、促進教育合作與流動、鼓勵教育過程中使用新 技術與促進教育機會均等(楊深坑,2012a)。《伊拉斯謨斯計畫》延續第一期目 標做法,並以更具體的方式推動高等教育機構間的合作,如:可到有參加計畫 之國家進行 3 至 12 個月學習,其所修習的學分可被原學校認證使用、教師可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