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標準的形成、制度與重要國際標準介紹
第二節 國際標準制度的起源與介紹
國際上的標準化活動最早開始於電子領域,世界上最早的國際標準化機構 - 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成立於西元1906 年6月2日,其主要是負責有關電力工程和電子工程領域中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其 它非電子的技術領域工作,則由1926年成立於美國紐約的國家標準化協會國際聯 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National Standardizing Associations; ISA)負責
。ISA重點在於機械工程方面的標準化制定,但其工作在1942年因二次世界大戰 終止。
1946年10月14日,來自25個國家的代表在倫敦召開為期十二天的會議,決定 發起成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承諾要透過以民主和經濟的程序制定國際標準,以 加速工業標準的國際調和和單一化、促進商品與服務之國際交換以及發展科學
、技術以及經濟相關活動之合作 8 。隔年的2月23日 , 以非政府組織
(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 為架構的國際標準組織 ( International
7 根據 Katz& Shapiro(1985)定義,所謂的「網路外部性」意指:某一使用者從一個產品中所得到 的效用,是依據同一網路中其他使用者的數目而定;因為此效應的關係,網絡中若有更多的使用 者,將進而導致更高的使用效用,商機因而更為提升。Grindley(1995)則以標準再增強機制,說 明網路外部性所產生的效果。標準再增強機制與報酬遞增,均是網路外部性所產生的特殊現象,
同時也說明安裝基礎(installed base)與網路效應所具有之相互影響的遞迴關係。廠商因不斷擴大 系統使用者的數目,因而吸引更多互補性產品製造商的加入,進而使得使用者對於標準及互補性 產品更加信任與採用,最後形成套牢(lock-in)正向回饋現象。此種情形亦說明了使用者的轉換成 本會逐漸增加的原因。請參見吳豐祥,洪一峰(2002),「無線通信產業標準的形成與發展之實證 研究」,2002 中華決策科學學會年會暨論文研討會,2002.6.29.國立交通大學經管所,台北。
8 ISO 成立過程詳細介紹,請參見 1946 Swiss Delegate Willey Kuert, ”The founding of ISO-Things are going the right way!”,網址:http://www.iso.org/iso/founding.pdf (2008/01/05 訪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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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s;以下簡稱ISO)9正式成立,其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
。至此,凡是透過ISO運作達成之國際協定即公布為國際標準,也奠定今日的國 際標準制度。ISO標準制定涵蓋的範圍從化粧品(Cosmetics)、健康(Health)
、飲用水(Water《drinking》)、音樂(Music)、多媒體(Multimedia)、社會 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等,為了國際商業貿易之間的方便,甚至連時間(Date and Time)的表示方法和紙張規格(Paper Sizes)都存在著ISO規範架構。10
除了ISO之外 , 全球目前約有300個國際與區域性標準組織。在國際標準組 織方面,ISO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和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有三大國際標準 組織之稱,專司制定國際通用的標準。在1994年,鑑於資訊通信以及廣播的發展,
以及分工合作與避免重覆制定標準的考量,ISO、IEC及ITU經過協調,發表共同 聲明,由IEC負責電機及電子方面之標準,ITU負責電氣通信與無線電通信標準,
ISO負責IEC及ITU以外領域之標準 , 至於資訊方面則是由ISO及IEC共同成立聯 合技術委員會(Joint Technical Committee 1; JTC-1)負責。11而區域性標準組織,
9 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全名與縮寫(ISO)之間存在差 異,為什麼不是”IOS” ? 理由在於“ISO”並不是字母字首的縮寫,而是希臘語中“相等”的意思。
從“相等”到“標準”,內涵上的聯想使“ISO”成為組織的名稱。
10 ISO 所制定的標準種類繁多,一些已融入日常生活的標準規範可參考 The ISO Café 的說明,
網址:http://www.iso.org/iso/theisocafe.htm。研究本文所提時間之表示,以2006 年 5 月 23 日 23 時20 分 50 秒為例,於 ISO 標準中即規定應記為:2006-05-02 T23:20:50。目前紙張所用之系統 規格A、B、C、D 等,亦為 ISO 規範之一。
11 常見的國際性標準組織有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成立於西元1906 年 6 月 2 號,主要是負責電力和電子工程領域中的國際標準化工作。目前 IEC 的工作領域已由研究傳統的電力和電子設備、相關的名詞術語和功率等問題,擴展到微電子、通 訊、視聽、機器人工智能、訊息技術、新型醫療器材和核子儀錶板等各個方面。國際電信聯盟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則是聯合國組織下的特別機構,主要負責制定 國際無線電和電信的管理制度與標準。它的前身為1865 年 5 月 17 日在巴黎創立的國際電報聯盟, (ITU-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 Sector; ITU-T)、ITU 無線通訊部門(ITU-Radiocommunication Sector; ITU-R) 以及 ITU 電信發展部門(ITU-Tele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Sector; ITU-D)11。由 於ITU 本身歷史悠久同時身具聯合國特別機構的特殊地位,故 ITU 發佈的標準會比其他同一層 級的標準制定組織擁有更高的國際認同度。其他常見的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則還有國際照明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llumination; CIE)、國際原子能組織(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國際勞工組織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sation; IMO)、
聯合國教育、科學和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sation;
UNESCO)、國際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 WIPO) 等 。 資 料 來 源 請 參 見 IEC 官 方 網 頁 , 網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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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則是負責區域性標準的制定,例如歐盟地區或亞太地區標準。12
http://www.iec.ch/;ITU 官方網頁,網址:http://www.itu.int/net/home/index.aspx;EEC 83/189 號 指令,網址: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ris/reps_1992_94/index_en.pdf。(2008 年 1 月 5 日訪問,
2010 年 10 月 28 日重新整理。)
12 常見的區域性標準組織有歐洲標準化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 CEN),
成立於 1961 年,其會員主要來自歐盟以及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的成員,其成立目的旨在促進會員國間的標準化合作,制定歐洲地區需要的歐洲標準 (Europe Norma; EN),並藉由鼓吹自願性技術標準(voluntary technical standard)以推動自由貿易、
保障就業人口、消費者安全、環境保護、網絡互通、政府採購等事務。CEN 是歐洲標準以及技 準化活動,建立以標準作為策略工具的共識、回應企業對技術規格(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TS)、
技術 報告(the technical report; TR)、及指引文件(the Guide; G)的需求;提升歐盟標準組織和會員 國國家標準組織制定標準的效率、落實標準化過程的管理制度、加強歐洲標準的電子化、以及縮 短歐洲調和標準轉換為會員國的國家標準的時程等,多項涵括歐洲標準化機構、法源、財務、活 動等建議要點。另外還有泛美標準委員會(Pan American Standards Commission; COPANT),為
中美洲和拉丁美洲區域性的標準制定機構。其成立於1947 年,成立的宗旨在統一制定中南美洲
使用的標準,以促進中南美洲各國經濟和貿易的發展,並協調各國標準制定機構的活動。COPANT
同時也接受拉丁美洲自由貿易協會(Latin-Americ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LAFTA)委託制定各項 產品標準、標準檢驗方法、術語等,以促進拉丁美洲國家之間的貿易,鞏固拉丁美洲共同市場。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從一般性地區經濟論壇和磋商機 構,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逐漸演變為亞太地區最高級別的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同時並扮演著 太平洋兩岸的重要樞紐和成員間合作舞臺的角色。在標準的議題上,APEC 旗下設有「標準與遵 循附屬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Standards and Conformance; SCSC)其成立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亞 太各國的國內標準能夠符合國際標準,並在符合性評鑑的要求上(Conformity Assessment)透過簽 署多邊協議相互承認,以減少重覆認證(overlapping accreditation)的成本,加速標準的推行。此外,
SCSC 亦倡導亞太各國在技術性基礎設施上應該要相互合作,並致力於標準制定規則、符合性評 鑑的過程透明化。非洲標準制定組織(African Reg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ARSO) 1977 年由非洲聯合組織(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 OAU)與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frica; UNECA)創立,為一政府間的組織。其主要目的是促進 非洲地區的標準化和符合性評鑑工作的發展、制定非洲地區標準(African Regional Standard; ARS)、
協調成員國參加國際標準制定活動,以及在非洲地區建立標準及與標準有關活動的文獻和資訊系 統。相關資料請參見 CEN 官方網頁,網址: http://www.cen.eu/cenorm/aboutus/index.asp;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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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重要標準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政 策
制定標準的過程中,無可避免的必然要處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議題。智慧財 產權對產業界有不同層面的影響,除了是否參與研發的誘因之外,更會影響到企 業是否願意加入企業聯盟或是標準制定組織的意願,原因在於如果其擁有的智慧 財產權是關鍵性智慧財產權(Essential IPRs)時,企業會傾向選擇不授權並以之 做為奪取市場的工具,而當有一家或以上的企業主張其握有將來產業標準的相關 智慧財產權而不願授權時,就難以制定產業標準,此情況在涉及複雜技術的資訊 通訊產業尤為普遍。也因此,各個企業聯盟或標準制定組織如何回應這些問題就 很重要,這也是決定一項標準成為開放性標準(open)或封閉式標準(close)的 關鍵。同時也會決定誰將來可以販售採用該標準的產品,以及該領域的技術研發
。基本上,此議題需視網絡市場的開放性與私益的折衝,以及標準制定組織將來 欲採用何種規則和如何實施才可能解決。鑑於資訊通訊產業近年來的高度成長 和其所涉及的眾多爭議,以下主要將就資訊通訊產業的標準制定組織為對象,並 參考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著名的智慧財產權學者Mark A. Lemley教授所著「智 慧財產權與標準制定組織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一文13,探討各標準制定組織在智慧財產權議題上是否有制定相 關政策,這包括了在制定標準之前是否應揭露(disclosure))其所擁有的智慧財 產權、是否應進行相關的檢索作業(IPRs search)、標準是否能夠納入智慧財產 權(IPRs incorporated into standard)以及是否有提供相關的授權條款。礙於其組 織數目眾多,茲僅就常見的標準組織以表列方式呈現如表 一:14
表 一 標準制定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政策
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發展策略研究計畫-國際標準組織標準發展策略研究報告(CEN)」,網 址 :http://www.standards.org.tw/Info/internation_Eu.asp;COPANT 官 方 網 頁 介 紹 , 網 址 : http://www.copant.org/English/index.asp ; SCSC 官 方 網 頁 介 紹 , 網 址 : http://www.apec.org/apec/apec_groups/committee_on_trade/sub-committee_on_standards.html;ARSO
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發展策略研究計畫-國際標準組織標準發展策略研究報告(CEN)」,網 址 :http://www.standards.org.tw/Info/internation_Eu.asp;COPANT 官 方 網 頁 介 紹 , 網 址 : http://www.copant.org/English/index.asp ; SCSC 官 方 網 頁 介 紹 , 網 址 : http://www.apec.org/apec/apec_groups/committee_on_trade/sub-committee_on_standards.html;AR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