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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境教育起源與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際環境教育起源與發展

1980 年代初期,國內開始有學者介紹國際環境教育的發展及相關理論,直至現今,

仍影響至深。因此,若要瞭解我國環境教育的發展脈絡,必先探討國際環境教育發展趨 勢,及聯合國舉辦環境教育的相關會議和宣言。依據國際環境教育發展的特點,將其劃 分為下列 4 個階段。

第一階段 環境教育的發展根源(1969 年以前)

環境教育概念最早根源於人在自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人類向自然學習的哲學思 考。美國學者 Kirk(1977 )解釋環境教育的產生形同物理學上的量子學說,是由多種教育 交互作用而衍生,並認為美國教育中的保育/自然研究運動(Conservation/Nature Study Movement)和露營/戶外教育運動(Camping/Outdoor Education Movement)是環境教育根 源(楊冠政,1997),也是環境教育思想的先鋒。前者著重對自然資源的保存及保育,

並進行觀察,學習自然環境在人類生活中價值,而且覺知生物與非生物間互賴與互動的 重要性;後者之戶外教育本為補充和加強學校課程之使用,進而發展成培養正確利用自 然的態度,可使學生更加瞭解在自然界的地位與責任(楊冠政,2003)。因而,保育教 育成為環境教育的主要內涵。

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歐美先進國家的工業迅速發展,導致工業廢水與廢 氣污染環境,使環境品質日趨惡化。在許多有識者及專家學者的呼籲下,環境品質及生 態平衡成為普世討論的主要議題,也成為環境教育主要課題。尤其 1962 年 Rachel Carson 出版《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以詳實和驚人的事實與數據闡述了殺蟲劑對環境生 態及人類健康的危害,引起公眾輿論注意,促使美國政府進行調查化學物質對環境的危 害,更喚醒了人類環境意識和體認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也開啟了美國的環境運動。此 後,世界各國政府為維護國家環境品質,紛紛訂立環境政策,設置環境保護機關,以避 免環境品質的惡化。究及環境問題是因為人類對環境的認識不清,過度的發展經濟而傷 害了環境,因此環境教育開始在國際間受到重視,推進了世界教育的舞臺。

「環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一詞,最早出現在 Paul & Percival 於 1947 年出版的《社區》(Communitas)一書中(Palmer, 1998)。首次出現在國際會議上,是在 1948 年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在巴黎舉行的國際硏討會。Tomas Pritchard 認為需要透過教育的途徑來整合自然 科學及社會科學,並建議這種教育可稱之為「環境教育」,代表著環境教育的誕生,使

環境教育成為重要的國際事務(Palmer, 1998)。根據記載英國首次使用「環境教育」是在 1965 年於基爾大學(Keele University)的會議上,該會對於環境教育理論作了專門的討 論,並提出「環境教育必須成為所有公民教育中重要的議題,以作為科學素養國家的輔 助工具,引起人類的廣泛興趣和支持,也奠定日後環境教育發展的最初基礎(Palmer, 1998)。

到了 1968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在巴黎(Paris)召開生物圈會議(The Biosphere Conference),探討人 類活動對生物圈的影響。與會人士認為人類對環境的影響已經到達關鍵時刻,以往傳統 的工業發展及自然資源使用的方式必須改變,以利保護生物圈的存續(徐輝、祝懷新,

1996)。

第二階段 環境教育的關鍵年代(1970 年-1979 年)

1970 年代初期是環境教育發展的關鍵,對於環境教育系統化推動有重大的進展。

其中,最為矚目的就是 1972 年的「人類環境會議」、1975 年的「貝爾格勒會議」,以及 1977 年的「伯利西會議」。分別敘述如下:

1972 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召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第一 次「人類環境會議」(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認為人 類對水、空氣、土地和生物所造成的污染已達危險程度,資源的破壞和枯竭導致生物圈 中生態平衡受到干擾。會中討論環境問題,強調「發展」和「環境」必須相互協調,為 了保護和改善日趨嚴重的環境問題,認為要從教育做起,才能挽救人類生存的環境 (Schmieder, 1977)。該會提出了「只有一個地球」,並正式確定「環境教育」名稱,且強 調它的重要性,同時將每年的 6 月 5 日定為「世界環境日」,代表著人類社會進入了保 護地球的新時代。此外,也發表「人類環境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

提到為了現代和未來的世代,保護環境應成為人類主要目標,強調教育在保護與改善環

境中的必要性和作用,更進一步指明環境教育的對象與與發展策略。

由於這一宣言的發布,代表著國際環境教育的產生,也認為解決全球環境危機的最 佳工具之一就是發展環境教育,因此呼籲各國政府和世界公民必須關心自然,共同努力 愛護及改善環境,以造福全體的人類;並在宣言第 96 項建議中,強調建立國際環境教 育計畫的重要性,開啟了人類對環境教育關切的新紀元。基於此一共識,聯合國的會員 國亦紛紛建立國家環境教育體系及計畫,並予以執行,對於環境教育的發展作出了重大 的貢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於 1975 年在塞爾維亞首都貝爾格勒(Belgrade)召開國際性的環境教育硏討會,再 次強調教育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制定了《貝爾格勒憲章》(Belgrade Charter) (UNESCO, 1975)。該憲章提到「要建立新的發展觀和世界經濟秩序,關鍵在於教育過程和教育系 統的改革」(UNESCO-UNEP, 1975;祝懷新,2005),認為環境教育在生態平衡、人類 素養和後代需要等基礎上,提高環境倫理具有重要作用。該憲章建議進行環境教育之理 論研究、發展規劃、人才培訓、教材編撰及成果評估等,也強調各國要根據自身的經濟 條件規劃推動環境教育(徐輝、祝懷新,1996)。同時對環境教育的本質、目標及指導 原則皆有明確決定,作為各國推行環境教育的準則。這是有史以來,以環境教育為議題 之層級最高的國際硏討會,建立了國際環境教育理論和實踐的基本架構,奠定現代環境 教育主要內容的基礎,成為了國際間重要的課題。

1977 年,聯合國在蘇俄伯利西(Tbilisi)舉行首屆「國際政府環境教育會議」(The Intergovernmental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制定 41 項「行動建議」

(Recocmmenation for Action),主要內容包含環境教育的任務、對象、目標、內容、課程、

方法、研究、國際和區域合作等,建立各國及國際社會發展環境教育的完整架構,對全 球環境教育政策具有啟發性影響(UNESCO, 1977)。因為伯利西會議延續了《貝爾格勒憲 章》有關環境教育目的和目標的理念,在此基礎上發表了《伯利西宣言》(Tbilisi Declaration),明確指出環境教育應以所有年齡層的人為對象,在正規與非正規教育中進 行,並為因應不斷急劇變化要進行終身教育。呼籲各國在教育體系之中融入對環境的關

心、活動及內容,並將此措施納入教育政策之中(李久生、陳小莉,2008)。它涉及環 境、社會、倫理、經濟和文化等廣泛的領域,也認為教育在促使人類認識和更好理解環 境問題上,應該發揮主要作用,而教育必須培養人類對待環境和利用國家資源的正確態 度(UNESCO, 1978;祝懷新,2005)。此會議可以說是環境教育新階段的開始,對於環 境教育基本理念和體系有進一步具體化與明確化。

第三階段 環境教育的重新定向(1980 年-1999 年)

在伯利西會議影響之下,1980 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國際自然保育聯盟和世界自 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WWF)出版了《世界保育方略》(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強調環境教育在維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性,認為要提高環境教育加強 人類的態度與行為,以符合新倫理的要求(史根東、王桂英,2009),並提出了「永續 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自此之後,永續發展開始生根發芽,成為世人 矚目的議題,也獲得世界各國普遍的迴響。

面對環境和發展的挑戰,瑞典首相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於 1987 年在聯 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and Development, 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首度闡明永續發展的重要,揭示 全球邁向永續發展的路徑。此份報告書就人類共同關心問題、面臨挑戰與該採取的經濟 發展、社會公平及環境保護三大面向進行探究,成為國際對永續發展的廣泛共識,是環 境史上極具開創性的重要文件。從此以後,全球開始從永續發展的角度,去正視跨國與 跨世代的環境議題,已促使許多國家將永續發展作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指導原則。直至現 今,布倫特蘭女士仍然持續致力推動永續發展理念,強調永續發展需要長期深入規劃和 執行,不能只停留在經濟層面,還必須在文化、族群和社會正義等價值的更新(王瑜君,

2011)。

同年為了紀念「伯利西會議」召開 10 週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

署在前蘇聯莫斯科(Moscow)舉辦「國際環境教育和訓練會議」(UNESCO-UNEP International Corgress o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凝聚各國對環境教育的 共識,以及討論 1990 年代「國際環境教育與訓練行動要項」,該要項包含下列 9 大主題:

1. 加強國際環境教育計畫之國際資訊及環境教育經驗交換系統;2. 加強有關環境教育 之內容、方法和策略的硏究與實驗;3. 經由一般教育之課程和教材來促進環境教育的發 展;4. 促進學校內外環境教育人員初階訓練與再訓練;5. 將環境成分併入技術與職業 教育;6. 透過傳播媒體與資訊科技加強環境教育;7. 透過教育資源與訓練的發展,以 及適當機構的介入,更有效地將環境教材併入一般大學教育中;8. 促進環境有關的科學 與技術訓練;9. 藉著國際性與地區性的密切合作發展環境教育(楊冠政,1989)。

1992 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舉辦「第二次人類環境會議」-「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 議」,又稱「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Stephen Sterling 等人向大會提交《善待地球:

1992 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舉辦「第二次人類環境會議」-「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 議」,又稱「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Stephen Sterling 等人向大會提交《善待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