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及永續發展的基石,因為工業發展、生產力提高與人口不斷增 加,使得地球環境、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面臨著危機,並導致了一連串的環境問題。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環境問題已由地區性轉為區域性,甚至演變成全球性。隨著這些問 題不斷擴大、日趨惡化,深深影響著我們人類的健康和生活環境品質。
為了因應這些複雜的環境問題,世界各國竭盡所能思考解決方法,卻發現科學技術 不再是解決環境問題的萬靈丹,而是每個人要對環境有正確認知和危機意識,才能夠有 效解決日趨嚴重的環境問題。無論上從國家政策,下至改變個人生活方式與對待環境心 態,應該透過教育建立應有環境的認知、態度及行為。因此,環境教育就成了當前全球 各國普遍重視的領域,也被視為從根本解決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保護環境與實現永續 發展的必要手段之一。在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2016 年出版《全球教育監測報告
-教育造福人類與地球:為全民創造可持續的未來》中指出,教育有助於提高環境保護 意識,促使人類更加關注環境問題,並在某些情況下採取相關行動(UNESCO, 2016)。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相較於世界各國,臺灣的環境教育起步較晚,然而其推展過程與歐美國家發展經驗 相似,皆因環境受到破壞,有感而大力推行。我國自 1960 年代開始工業化,造就了眾 所矚目的經濟奇蹟;因為經濟發展之初未能妥善規劃,缺乏適當環保政策與污染防治措 施,因而產生各種環境的問題,直接或間接造成負面衝擊,導致環境負荷日趨沉重。到 了 1980 年代公害事件層出不窮,環保的抗爭逐年增加,促使民眾開始關心生活周遭環 境的相關問題,國內學者也開始導入國際環境教育發展與相關理論,環境教育的概念才 逐漸在國內萌芽發展。直至 1987 年行政院頒布<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責成相
關部會推動環境教育,並將衛生署環保局升格成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為環 保署),且於該署綜合計畫處特別設置「教育宣導科」專責推動環境教育。
環境教育在臺灣推動已經超過 30 年,政府與民間投入了相當多的心力,讓一般民 眾從不知道什麼是環境保護?逐漸意識到環境品質惡化所帶來的危害,能夠體悟到這是 一種責任也是一種行動。臺灣環境教育的推動相當活絡,已使愈來愈多的政府、學校、
民間團體、社區、企業及個人積極投入。到了現在,環境保護已經從宣示性的口號變成 共通的語言。參與的民眾從少數,現在已經普及化到各領域的人都有。環境教育關注的 內容也隨著環境議題的轉變而有所改變,從早期的自然保育、垃圾處理、資源回收、污 染防治,到近年推動節約資源、因應氣候變遷與災害防救等等,涵蓋的面向變得廣泛而 且多元。不僅著重於環境知識及意識提升,亦重視保護環境的實踐。所推動的觸角從學 校到社會,在全國各地推展開來,建立了民眾環境保護的觀念和具體行動。
例如,臺灣的環境早期以豬舍形象聞名在外(王俊秀,2001),時至今日民眾比較 不隨意丟棄垃圾,都市街道整潔乾淨,也注重環境綠美化,提高了生活的環境品質。又 如,推動資源回收,民眾剛開始對推行垃圾分類的質疑,但在環保署不斷宣導及教育資 源回收的意義與分類方式,民眾也逐漸能克服自己的不方便來配合。到了 2016 年,美 國華爾街日報以「臺灣:全世界垃圾處理的天才」(Taiwan:The World's Geniuses of Garbage Disposal)為題,稱讚臺灣從垃圾島,蛻變為資源回收的國際典範(黃文正,2016)。再 如現在的民眾也重視綠色消費、節約資源、健康低碳的環保生活,並樂意親近大自然,
常有民眾蜂擁賞櫻、賞花、夜觀螢火蟲或露營活動等報導。這些環境的典範轉移都是推 動環境教育多年,逐漸顯現的成效。
2011 年 6 月 5 日(環境日)臺灣正式實施《環境教育法》,促使環境教育更迅速的 發展,是一個新的里程碑,成為在美國、巴西、日本、南韓及菲律賓之後,少數有環境 教育立法的國家,使得國家環境教育的推動具有法治化及制度化,可以在多年既有的環 境教育基礎上再次升級,更讓全國國民能從觀念上及生活面做根本的改變,實踐負責任 的環境行為,朝向永續發展的目標而努力。它開啟了全民終身環境學習與專業品質再提 升的契機,擴大及深化環境教育的層面與內涵,逐漸帶動多元化、精緻化與專業化的發
展。
綜上所述,臺灣環境教育大力推動的肇因,主要是因環境污染及公害事件層出不 窮,迫使政府制訂環境保護法規與政策,開始迫切推動環境教育。從 1987 年行政院頒 布<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1992 年推展<環境教育要項>,以及 2011 年施行《環 境教育法》,讓民眾的「環境保護」觀念,由宣誓性的口號,逐漸落實在日常生活當中。
對於環境教育的實踐已普及化,而且漸趨成熟,推動成果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成為許 多國家參訪及學習的對象。
由此觀之,臺灣環境教育的發展已經超過 30 年,是隨著時空條件的變化而演化,
在過程之中所推動的目標與作法亦隨時「因時因地、因人制宜」調整,具有歷史性的重 要意義與作用。鑑於過去環境教育政策執行過程有不同時空背景與因應的策略,因此在 規劃臺灣未來環境教育政策時,除了參照國際環境教育前瞻作法外,也不能忘記過去經 歷的經驗及教訓,加以分析彙整,瞭解過去成功、失敗的原因及規劃策略之考量因素,
並在面對未來環境教育問題時,更能實際地擘畫解決之道。
從過去的文獻資料當中,發現我國環境教育的發展,至今並未有整體性及系統性的 研究。今日的文明有賴於前人經驗與知識的累積,憑藉著前人經年累月的嘗試、努力耕 耘,並從經驗中學習才能逐漸開展。所謂鑑古而知今,實有必要運用長期視野來分析發 展的脈絡與影響。因為環境教育發展歷史不僅能夠彙集重要的歷史資源,也可以作為後 人學習與承襲前人經驗的典範。
若對環境教育的歷史脈絡和發展不瞭解,恐無法知道過去著墨的內容與推動策略所 作出貢獻,以及所面臨的困難,亦未能對執行者與未來規劃時具有啟發或借鏡。基於此,
環境教育發展歷史對於環境教育工作者具有依循、啟發與激勵作用,可以帶來很大的幫 助,顯見環境教育發展沿革的研究有其必要性,有助於以寬廣視角進行探討,找出更為 務實與前瞻的發展策略。
我國環境教育執行者相當的多元,包含了政府、學校、民間團體、社區、企業與民 眾,各個執行者因知識、資源及能力等因素之影響,會有不同程度的參與和成果。而其 中,以政府因為擁有人力與資源,在環境教育推展過程中具有關鍵性的影響(邱文彥、
薛憲文、周儒、楊芳玲、郭照榮,1993)。由於我國最早環境教育的政策依據為<現階 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是行政院於 1987 年核定實行,至今剛好屆滿 30 年,具有歷史 性的意義。加上政策是政府目標與願景的承載,透過指引及資源提供,可以刺激某種現 況的改變,達成特定的發展功能(劉修豪、徐新逸,2014)。在實務上,環境教育政策 除了是政府重要施政依據外,社會各界在推展環境教育過程中,常受到政府政策所影 響。因此,環境教育政策不僅引導政府體系的運作,也深深影響著社會各社群與民眾參 與。尤其,有關環境變化的公民教育中,政府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政府支持的活動能 夠提高人們對環境問題的意識(UNESCO, 2016)。
再者,政府推動環境教育已超過 30 年,即使經歷政黨的輪替,其仍然繼續執行,
甚至起初是藉由行政措施及計畫來執行,之後擴展提高到法律層級予以推動。特別是《環 境教育法》的制定是根基於長久以來,國家推動環境教育所積累的基礎和經驗,也是回 應社會現實的需要,更是為了保障既有政策的穩定和落實(吳鈴筑,2010)。因為《環 境教育法》實施,已促使國內的環境教育更加蓬勃發展,參與的人越來越多,提供更多 機會推動學校及社會的環境教育,對於全民環境意識與行為產生了重要影響。
另外,隨著政府組織改造,環保署整合相關部會環境資源工作,即將升格成為「環 境資源部」,值此之際,探討 30 年國家環境教育政策的執行,包含政策之產生、演進、
目標、策略、措施與影響等等,也呼應 1977 年伯利西(Tbilisi)會議提到環境教育指導原 則之一「環境教育應從歷史觀點來考量」,確實有必要對政府長久以來的努力進行整體 性的研究。
基本上,環保工作是一項全民總動員的社會運動。而環境教育的對象是人,其本質 是一項造人運動,也是一項全民的環境行動。環境教育本身所蘊涵的意義,除了緊扣著 臺灣環境現實問題,以達到保護環境與永續發展為目的的教育過程。其性質是一個認知 教育過程,也是一種情意教育過程(許世璋,2001),是發展個人做選擇、做決定及擬 定自我行為準則的教育過程,透過這些過程,期望使個人對環境價值觀及態度,可以轉 化成行為或行動(Fien, Scott, & Tilbury, 2001)。更具體來說,這些行為是經過人對環境關
基本上,環保工作是一項全民總動員的社會運動。而環境教育的對象是人,其本質 是一項造人運動,也是一項全民的環境行動。環境教育本身所蘊涵的意義,除了緊扣著 臺灣環境現實問題,以達到保護環境與永續發展為目的的教育過程。其性質是一個認知 教育過程,也是一種情意教育過程(許世璋,2001),是發展個人做選擇、做決定及擬 定自我行為準則的教育過程,透過這些過程,期望使個人對環境價值觀及態度,可以轉 化成行為或行動(Fien, Scott, & Tilbury, 2001)。更具體來說,這些行為是經過人對環境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