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團體督導之發展與研究

國內對於輔導教師專業能力的督導研究並不多,主要以探討學校輔導工作受 督需求,以及實徵性研究整理並嘗試建立合適的督導模式與取向等兩大方向為主,

以下分別介紹。

一、國內輔導教師督導需求之現況

王文秀(2011)發現當前輔導教師之困境有下述幾點:首先,輔導教師之界 定、邀請與投入之困難,行程有專業背景卻不願意投入,而學校普遍缺乏具專業 背景之輔人員;其二,輔導教師專任與專業化有其困難,輔導教師應採專任方式 設立,且輔導教師專業度仍有待提升和培訓;其三,學校輔導空間普遍簡陋、困 窘,也是造成專業無法發揮的直接困境;其四,學校輔導行政系統專業度與穩定 性長期不足,上級管理者如校長或輔導主任往往非相關專業,對輔導的推行和延 續長產生極大的衝擊或阻力也是相關的困境。而 2011 年通過之《國民教育法》修 正案明文規定未來之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後,將逐年增聘國內國中小輔導教 師,而輔導教師的專業培訓和督導需求則是極待討論的議題。

柯雅瓊(2009)訪談十二位國中輔導教師,發現國中輔導教師在工作環境中 極少接受督導,且因為校內缺乏可對話之專業者、實務工作與培訓階段所學有落 差、初次處理各類型個案的無力感、個人議題等因素,對個案層面的受督需求遠 大於教學與行政層面,且礙於外在與個人層面的因素,國中輔導教師的受督需求 多半未得到滿足,外在層面的阻礙因素包含:體制內未規劃督導制度、專業的督 導人力得來不易、缺乏獲得督導的資源管道、督導費用高、工作繁忙、工作時間 內不易安排督導、各校輔導教師的質量參差、校內督導難著力、校內同儕督導安 全信任關係建立不易;而個人層面則包含:自發性成長意願低、過去沒有良好的 受督經驗而抑制其受督意願、看法僵固缺乏改變的彈性、不想有被督導者評鑑的

14

壓力、角色定位理想角色實踐有落差而影響受督需求、習於單打獨鬥等,於是又 在退回既有工作環境中受督不足的現況。她認為國中輔導教師理想的受督形式是 區域性輔導教師同儕團體督導,較為經濟且有效率,並希望透過督導能夠獲得專 業支持、引導自我覺察、提供諮詢、教導與建議。

江艾穎(2014)則透過量化研究呈現不同背景變項之國中輔導教師在受督需 求上有顯著的差異,發現年齡低者的受督需求大於年齡高者,未婚者大於已婚者、

最高學歷為學士者大於碩士以上學歷者,而專業背景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者 的督導需求小於領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每 週平均接案人次較多者小於每週接案人次較少者,有趣的是,擔任輔導教師年資 6-10 年者的受督需求小於年資五年以下及十一年以上者。

探究學校輔導工作之督導內涵方面,可發現受督需求之面向依次為學生特定 議題之處理、家長與教師諮詢工作、諮商輔導歷程實務,個人專業狀態,以及系 統工作與資源連結的需求(許育光,2011)。如何透過團體督導達到輔導實務知能 的提升和輔導教師系統合作之能力,並建構滿足受督者需求的督導機制,是我在 研究中所欲探索的。

二、國內學校輔導工作督導模式

目前國內所發展出學校輔導工作之督導模式與取向,分別為學校中心臨床個 案督導模式(周麗玉,2005)、焦點解決團體督導模式(許維素、蔡秀玲,2008)、

連續性個案討論式團體督導(李宛芸,2011)、校際輔導同盟督導團體(黃婉如,

2016),分別介紹如下。

(一)學校中心臨床個案督導模式

周麗玉(2005a;2005b)以四年時間督導北市某國中輔導工作,發展出以學 校為中心之臨床個案督導的模式,並強調學校系統之間的合作關係,廣邀與個案 相關人員參與督導討論,建立由輔導教師報告個案狀況、其他相關人員補充報告、

意見交流、給予肯定並積極建議等流程的個案督導進行方式。在四年的過程中亦 發現彈性地進行督導,採用一對一、直接介入危機個案、進入現場與家長導師溝 通示範晤談技巧等方式適當地處理當下輔導工作之盲點,更能處理當下輔導人員

15

之個人議題、增進輔導教師的效能。而在與學校系統合作的過程中推廣過程性的 觀點,促使個案相關人員都能夠用更正向輕鬆的態度看待個案的轉變,亦能減緩 輔導教師的壓力,提高輔導效能。另外,此研究也發現學校輔導教師的專業背景 多為教育、心輔與中文等系所之畢業生,對於諮商實務之訓練較少,諮商能力的 提升確實是督導的重點內容。

(二)焦點解決團體督導模式

許維素、蔡秀玲(2008)邀請十二位高中職輔導教師進行八次二十四小時,

連續一學年的焦點解決督導團體,督導過程以個案取向為主,在過程中及時以焦 點解決技巧回應,有示範、觀摩之效,研究發現對參與者輔導工作上極有助益,

能夠增加對正向哲學的認同而轉變介入態度、且能熟練焦點解決短期諮商的運作、

減低諮商員專家角色的色彩,亦能突破諮商困境、提高諮商效能感,另外在學校 諮詢工作上能夠正向看待、回應、並引導受詢者正向看待個案,也能夠降低焦慮 提升諮詢效能,有助於校園危機處理和各處室之溝通協調。除此之外亦提升參與 者個人之自我肯定、情緒轉換能力及正向寬容之人際態度。

(三)連續性個案討論式團體督導

李宛芸(2011)訪談共十位參與彰化區高中職心理衛生中心舉辦的「高中職 輔導人員連續性個案督導方案」之中學輔導教師,此督導模式以「需求導向理論」

為主要理論,透過學期初的前導研習先帶領參與者熟悉理論並分組確認分工,督 導前要求相關主題之閱讀、提案資料之準備,並於督導中進行典型個案分析、分 組討論、綜合報告與分析。結果發現連續性個案督導方案能協助突破參與者的學 校輔導工作困境,並提升自我覺察能力與專業輔導知能,長期且連續的團體督導 方案更能滿足輔導教師的需求,深化學習的歷程、發展彈性調整個案的能力。

(四)校際輔導同盟督導團體

黃婉如(2016)以半結構訪談法訪談六位長期參加彰化地區校際輔導同盟督 導團體方案之中學輔導教師,探討其持續參與之原因,及參與後之專業成長經驗 及影響。發現在成員同質性高、半封閉團體模式、總督導教導核心理論、自助助

16

人的團體目標、高輔導工作需求,及學校系統的支持下,參與之輔導教師在個案 概念化、個人成長及輔導介入能力上都有所提升,並能提高輔導效能感、有效執 行輔導及行政工作、專業能力更能被學校同事認同進而協助學校老師提升輔導知 能,亦幫助參與者更正向看待輔導工作。

細究國內學校輔導團體督導研究,由個案研討的單次形式逐漸轉變為長期性 的、更強調受督者為主體性的團體督導,不同的模式各有所長。我也從閱讀中發 現,近年來團體督導多針對中等學校的輔導教師進行,尚未有針對國小專任輔導 教師進行團體督導之實徵研究,國小輔導教師近年來的增加,他們的角色、實務 工作與輔導工作需求和困境為何?也有待後續研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