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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方召會的信仰與在中國大陸時期的擴展

第二節 地方召會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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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地方召會經歷融合、置換的過程,進而發展成為國際化的普世性教會。

反觀全球眾地方召會並不太被各國的民風、文化所感染,進而彼此變調或不 同,在於其年年 7 次國際性特會與訓練,堅持從《聖經》原本出發的教義,適於 全球眾地方召會的認同,加緊全球眾地方召會的連繫和往來,即使不同國家的地 方召會,也不會因國家、膚色、語言的不同而差異化,彼此之間仍有相當強勁的 共同性和共通性,以合作、協力、出錢、出人的方式,共同擔負國際性開展。

第二節 地方召會的信仰

基督新教與其他宗教相較而言,其創世論相對高超,社會目標也與其他宗教 不同,原因在於基督教的發源地:中東,所產生的宗教傳至西方或東方,認為是 個人化、歷史化、現世之外的創造主來統治萬有;基督新教在東、西二方所興起 的神觀是擬人化神觀,其教義是歸結於永恆且神聖天國的次序,認為古代以色列 的耶和華神,從起初創造萬有且有不可目視等特質,超越過功能神祇或地方神 祇,基督新教對於神的特性解說為:1.用「話」來產生創造;2.沒有形象;3.對神 的荒誕神話成分很少;4.神是社會新秩序的主要捍衛者;5.大眾關切救恩,但是 期待在更高的形式中重生;6.奇術信仰是對神的褻瀆。12

於此,在中國傳統多神民間信仰環伺的氛圍下,倪氏提出的教義多符合上述 的論點,其教義相對於基督新教是:1.更注重「話」:強調對《聖經》的闡釋與 應用,不落入深奧的神學哲理,重在瞭解、應用、深入與發揮;2.對於神的形象 無任何畫像、圖像出現:相較於基督新教團體而言,地方召會對於神、基督、十

12 Stephen Sharot (2001). A Comparative Sociology of World Religions: Virtuosos, Priests, and Popular Religion. NYU Press, pp.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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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架等畫像或圖樣,一律不鼓勵懸掛或強調,認為神是無形象的,任何形象都有 可能間接被誤為偶像崇拜;3.排斥荒誕神話:造尌地方召會對於《聖經》真理的 追求較強烈,以致日後有國際性 1 年 7 次特別聚會與訓練、15 處國際全時間訓練 的產生;4.教義中多強調來世、「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對於神國的強調,

地方召會信徒一面多寄望來世的神國,另一面也注重現今的地方召會生活,好為 著「新天新地」的來臨;5.對於重生有更高超的解說;6.對於奇術、驅魔不是太 看重:多強調「靈」和「生命」。13

壹、地方召會的定義

西教士到中國來時,最先使用「教會」這辭,西教士們認為是來傳教,稱信 徒們的聚集為教會,亦即基督宗教的聚集,對應的英文翻譯是「church」,有的 翻譯為「禮拜堂」、「會堂」等;亦有信眾認為基督徒是一團體,名為「church」。

1828 年弟兄會(Brethren)在英國被興起,領頭人達祕(John Nelson Darby,1800

-1882)在其英文《聖經》自譯本中,不使用「church」一詞,而改用「assembly」

代替,用以稱呼基督徒的聚集,可視為中文「召會」一辭的前身。中文的「召會」

一詞首先為「神召會」此一基督徒團體所採用,一般基督徒大多使用「教會」(church) 一辭。14

中文裏原無「教會」一辭,意思尌是宗教的一個會集,「會」字對,「教」字 尌錯了,基督徒的聚集不該是一宗教的會集,該是召出來的會集,根據原文意思,

13 范俊銘(2015)。訪談附錄五:新北市召會負責弟兄訪談紀錄摘要 1(永和區會所),Q-15。2015 年 6 月 24 日。

14 李常受(1997)。《新路實行的異象與具體步驟》。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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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召會採用「召會」一辭,重在闡述基督徒是從世界群眾中蒙神蒙召出來。15 地方召會在中國大陸建立之初,其創立口號是「走出教派,回歸《聖經》」16, 不接受任何基督教派的傳統、禮儀、規條與方式,對《聖經》的用語和闡釋,與 其他基督教團體亦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釋,如稱信徒為「基督人」,稱基督徒的生 活為「路」,稱聚會場所為「教會聚會處」,稱文字工作機構為「福音書房」,所 唱的詵歌是倪柝聲翻譯自弟兄會的《聖詵》,和加上自行所編撰的詵歌,合稱為

《小群詵歌》,故亦有旁人稱之為「小群教會」。

召會在臺灣,一般人稱為「教會聚會所」(Church Assembly Hall,指聚 會地點)的基督教團體,也被稱為「地方教會」(Local Churches)、或「主的 恢復」(Lord’s Recovery)。由於臺灣的宗教團體須向內政部登記立案,而從 1950 年以來,在臺灣登記的名稱為「教會聚會所」,故常見社會人士稱之為

「聚會所」。17

倪氏對於地方召會的稱呼,在其著作中提到:

基督徒的聚會是被召聚到主的名裏。教會就是艾克利西亞(ekklesia),

15 李常受(1999)。《信徒聚會並事奉的正路》。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116。

16 瞿海源與袁憶平(1974)。〈人格、刻板印象與教會的復振過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第 38 期,頁 281。

17 李常受(1951)。《話語職事》。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 期,頁 33-35。

李常受(2000)。《結常存的果子》。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105。

卓遵宏,周琇環訪問(2009)。《基督與召會-李常受先生行誼訪談錄》,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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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召出來的會眾。教友的聚會不是教會,有個作禮拜的味道。」18

李氏於 1986 年翻譯《新約聖經》時,主張《新約聖經》中的「教會」在希 臘原文為「Εκκλησία」,尌是「出來」,是「蒙召」的引伸辭;因此「

Εκκλησία」的意思應是「蒙召出來的會眾」,翻譯作「召會」比「教會」更符合 原文含意,這是教會聚會所稱作「召會」或「地方召會」名稱的由來。19

對此,學者唐崇榮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認為:

教會就是「召會」,有的人把教會改成「召會」...中文就直接意譯叫做 「召會」,而中文把它繙譯成「教會」...藉著神的真理教導使人產生信仰的 一個被召出來的會,這個叫做「召會」...就是神要從萬民中間把祂的百姓 聚集出來、拯救出來,使他們被分別為聖成為聖潔的一團。20

由此可見,地方召會的名稱並非與一般的教會名稱特立獨行、或標新立異,

而是認為以《新約聖經》原文作標準,照真理而翻譯之,地方召會的定義並非與 一般的教會區隔,而是重在「蒙召」的身分,非教會所給予的「教導」涵義,基

18 臺灣福音書房編輯部(1994)。《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上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42。

19 李常受(1997)。《新路實行的異象與具體步驟》,頁 143-144。

李常受(1997)。《新約總論第七冊召會》。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198-202。

卓遵宏,周琇環訪問(2009)。《基督與召會-李常受先生行誼訪談錄》,頁 2。

Witness Lee (1981). An Exposition of New Testament Words. Anaheim : Living Stream Ministry, pp.44-45.

20 資料來源: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召會相關爭議,線上檢索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資料來源:網址 http://members.iinet.net.au/〈唐牧師歸正查經講座希伯來書〉第 26 講,線上檢索 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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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認定自己是屬於《新約聖經》所認同的召會。

貳、地方召會的範圍

外界對於地方召會範圍的定義,有諸多疑慮和誤會,在中國大陸時期,與倪 氏一同被認為是「中國教會三巨人」之一的學者楊紹唐,在《教會路線》一書中 認為:

按聖經的真理和屬靈的實際,教會只有一個,雖然有亞細亞的眾教會,

那是因為地方的緣故;按屬靈說,基督只有一個身體,古往今來的教會是一 個,全世界的教會也是一個,雖則分成許多地方(今天又分成許多名目),

但身體還是一個…今天有人雖然反對公會當初所走的路(就是說把那些特 別擁護一個真理的人,聚在一起成一個團體),自己卻又走上了公會所走的 路,而且走得更甚(若有看法行動不完全和自己一樣,便畫在圈外),把神 的話只傳給自己聚會中的信徒,卻不願意別人知道。21

基督教團體對於地方召會最為不滿的,乃是其對教會範圍的教訓;根據上述 的說法,認為地方召會對於地方層面的合一講究上,過於嚴苛,不同於其它基督 教會的教訓,因為:1.地方召會認為教會的合一是進行式:此合一不是根據於不 同的教義、屬靈領袖、背景等因素;2.鮮少與其他基督教派聯繫:在每一地設立 地方召會,卻少與當地的其他基督教會聯繫,只與同屬地方召會的成員聯絡;3.

21 楊紹唐(2005)。《教會路線》。香港:種籽出版社,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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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受其專屬的書籍:在地方召會中的聚會,極少推廣非地方召會所屬的刊物;

基督教認為地方召會的地方範圍與作風,相對否定了其他基督教派存在的合理性

,間接表示地方召會為唯一合法的教會。

對於上述的評論,倪氏認為:

教會,在聖經中,在正面上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上還有兩個事實,

就是教會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聖經裏只有兩種教會 :一種是普遍的教會…;另一種是地方的教會,就是一個教會在一個地方裏,

有那個地方那麼大,以那個地方為範圍的。此外沒有第三種的教會,沒有比 她小的,也沒有比她大的。一個地方上的教會是最小的教會,在普遍的教會 之外,地方教會就是最小的,不能把她分成更小的。同時她也是最大的,要 把幾個地方裏面的教會聯成一個更大的教會,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她 就不是一個地方裏的教會。比地方教會再小的,不是地方教會;比地方教會 更大的,也不是地方教會。22

對此,李氏認為召會有兩面—孙宙性和地方性:1.「我(基督)要把我的召 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馬太福音〉16:18):這裏所提及的地方召會是孙宙 性獨一的面向,包括孙宙間古今中外一切信入祂的人;2.「他若不聽他們,尌告 訴召會。」(〈馬太福音〉18:17):這裏所說的地方召會是地方性眾多的面向,

22 倪柝聲(1999)。《工作的再思》。臺北:臺灣福音書房,頁 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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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在地的信徒可以去告訴的地方,是在一地實際出現,每一地方召會,只包括 在該地所有信入基督的人。23

基督教改革宗長老教會的呂沛淵牧師在《榮耀的教會:倪柝聲弟兄的教會 論》一文中評論地方召會的教會論,他認為倪氏的教會論並非完美無缺,但倪氏 發展出切合觸及的實行系統,幫助教會在地的生活與事奉;倪氏的主張說明了教 會在地但不是屬地的,是屬天的;倪氏地方召會論的終極關懷是:如何達到那榮

基督教改革宗長老教會的呂沛淵牧師在《榮耀的教會:倪柝聲弟兄的教會 論》一文中評論地方召會的教會論,他認為倪氏的教會論並非完美無缺,但倪氏 發展出切合觸及的實行系統,幫助教會在地的生活與事奉;倪氏的主張說明了教 會在地但不是屬地的,是屬天的;倪氏地方召會論的終極關懷是:如何達到那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