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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宋人與禁賭

第二節 士人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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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士人勸諭

從史料上來看,士人階層反對博弈的聲音多集中於賭博行為上,完全針對博弈本 身者相當稀少。宋代理學家針對博弈,多就《論語.陽貨》中:「飽食終日,無所用心,

難以哉!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20以及《孟子.離婁下》:「博弈好飲酒,不 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二句批判。21

朱熹在《論孟精義》中寫到:「博弈之害,則止於博弈而已。蓋放僻邪侈皆生於無 所用心。」又曰:「博弈,藝之賤者,猶愈於無所用心。茍用心於仁義者,則為賢可知 矣。」22批判博弈為「藝之賤者」,聖人亦不以此為教,故非君子學者之所宜為。真正 為學者大忌者乃是「無所用心」之害,因此並未對博弈本身進行道德批判。《孟子.離 婁下》中將「博弈好飲酒」列為「五不孝」之一,這裡的「博弈」從第一章的剖析來 看,解釋上意指「賭博」,而非如《論語.陽貨》中所指博戲與弈棋。由此可知,士人 們批評博弈,多是有其前提條件,而非針對博弈本質進行道德層面的批判。宋代士人 真正批判的行為,依然聚焦於「賭博」方面。

洪邁在《夷堅支志》中舉了一個故事,說明賭博對於士人之害。丁謂一族中有名 喚丁湜者,少年俊爽富有才氣,又特別喜歡賭博,雖常獲勝,但也因此行為放蕩,其 父多次勸誡也不能改。丁湜在親族資助下,前往京師補試太學,有不錯的成績。相國 寺的某位名相士為丁湜看相,稱丁湜氣色極佳,自己看相從未見過如此不凡者,並寫 了「今歲狀元是丁湜」的告示貼在牆上。有了相士這番話,丁湜更加自負,喜好賭博 的習慣依舊不變。與丁湜同榜者有兩位四川來的士人,身懷鉅款,亦喜好賭博,丁湜 便與其深交,從而聚博。一開始以萬錢為注,後來越增越多,無法停止。丁湜運氣奇 佳,又對賭博有心得,一天就大贏六百萬。兩天後,丁湜又去相國寺,幫他看相的相 士一看丁湜,大吃一驚,說丁湜的氣色大非前比,登科恐怕無望。又說丁湜的氣色枯

20 (宋)朱熹集注,《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陽貨第17〉,274。

21 (宋)朱熹集注,《語譯廣解四書讀本(孟子)》,〈離婁下〉,208。

22 (宋)朱熹,《論孟精義》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98冊,卷9上,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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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且黑,恐怕是因為居心不良,為牟利之舉,有負於神明。因此建議丁湜若能就此悔 過,雖狀元無望,但仍可居於甲科,居於五人之下。丁湜聽了以後,馬上尋找那兩位 四川來的士人,並將之前所贏的賭金悉數歸還。待科舉放榜後,丁湜果非狀元,而居 榜上第六位。23由此可知,宋人相信以賭博(非正當方式)取人財貨,可能會改變先天註 定的好命。

另一個例子見於《夷堅三志》。范元卿(范端臣)以高深精妙的棋藝聞名於士大夫之 間,歷經庠序,身居館閣,無人不知其名。其弟端智亦精於弈棋,與其兄不相上下,

但只是一介布衣,在楊太傅府中當門客。楊太傅對范端智寵愛有佳,常常帶他到後堂,

與善於弈棋的侍妾們弈棋賭物,賭資不過數千錢,而范端智往往贏之。楊太傅知范端 智生活窮困,某日便告訴范端智,他將出資金幣三千緡,作為明日某妾賭局的賭金,

若范端智能取勝,立刻便能小康。范端智知道後相當興奮,回家後整晚無法入睡。隔 天一對局,范端智雖佔優勢,但似乎自信過剩,思考過慮而失應一著,反而由勝轉敗,

空手而歸。從此故事中可以看到,范端智雖精於弈棋,但因妄想得到非分賭金,失去 平常心,反而在自己最擅長的弈棋上陰溝裡翻船。因此洪邁在故事的最後寫道:「乃知 非分財物,不容妄享。好利忘義之徒,可以內省也。」24勸戒人們不應對非分財物心存 妄念。

由此可知,宋代士人多對賭博抱持負面態度,一來因賭博傷身損德,二來以賭博 贏取非分之財的投機心理,在士人眼裡是不務正業的表現。因此許多宋代士人將賭博 視為不可不除的惡習,於勸諭民眾的文章中將賭博列為務必禁絕的對象。

陳襄(1017-1080)於〈勸諭文.知仙居縣日作〉中,要求民眾:「無墮農桑,無作 盜賊,無學賭博,無好爭訟。」25由此可知,宋代士人重視農業生產,將農桑視為生業 之根本。賊盜、賭博、鬥訟則是造成民間治安不穩的因素,為必須徹底革除的惡習。

23 (宋)洪邁,《夷堅支志》,第3冊,丁卷7,〈丁湜科名〉,1026。

24 (宋)洪邁,《夷堅三志》,第3冊,辛卷1,〈范端智棋戰〉,1388-1389。

25 (宋)陳襄,《古靈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093冊,卷19,〈勸諭文.知仙居縣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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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鬥爭,不得販賣私鹽,不得宰殺耕牛,不得賭博財物。」28真德秀(1178-1235)於〈勸 農文〉中稱:「有四事為農之寇:曰飲、曰博、曰訟、曰鬪。」29在〈隆興勸農文〉中 列為「五不孝」之一。31「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如同呂公著(1018-1089)「勝則傷 仁,敗則傷儉」之說,32以賭博這種非正當方式得人財物有傷道德,又容易使民眾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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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文〉中即稱「生民之本,足食為先,是以國家務農重穀。」33因此政府、士人對於農 業生產特別關注,亦留意任何可能影響農業生產的行為。沈溺於賭博者,不僅將生活、

務農所需的金錢用於賭博上,毫無節制地成天賭博更是荒廢農耕,耽誤農時,因此被 宋代政府、士人視為阻礙農業生產的一大毒瘤。

其三則是社會治安層面。宋代士人特別注意任官地的風俗與治安,「飲博鬥訟」四 者既然不斷出現於勸諭文章之中,可知這是民間常見的問題,也是造成風俗敗壞、治 安不穩的主要原因。此四者之中,尤以賭博造成的後果最為嚴重,士人所欲勸戒的對 象幾乎都起因於賭博。民眾沈溺賭博而不侍奉父母,造成民間風俗磽薄。「使而賭博,

終於盜賊」,賭博者需要不絕的財源,以繼續一擲千金的呼盧喝雉,因而鋌而走險,以 販賣私鹽、屠牛馬、銷銅錢,甚至於偷盜劫掠等非法方式籌措賭金。賭博無度的荒廢 時日,也使得賭博者無法從事農桑,與其他賭客的金錢糾紛,更有可能演變為鬥毆、

詞訟等局面,成為社會治安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