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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主體的解構:書寫與意義

第三節、 外刻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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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發生為隱逝的隱逝。作為隱逝的隱逝,書寫不僅描繪下隱逝者的無限消失,書 寫也描繪下書寫自身的消失。書寫必須抹拭自身與敞開自身。586

外刻構成了意義的敞開。為了更新與修改意義,書寫再寫下外刻。書寫重 複了存有的外刻。關於書寫與存有的關係,儂希認為:

在書寫之中,實在事物沒有被再現;它將存有的未曾聽聞的暴力、抑制、

驚喜與自由呈現在外刻之中,書寫在每個瞬間都以外刻來卸載自身、解 除自身的負擔、自行掏空自身。587

書寫再次描繪外刻。書寫再切割下切割,並據此釋放出存有的爆炸與擊打。外刻 既構成了書寫的真實起點,外刻也是書寫不可癒合的切口。書寫重複切割開這個 切口。寫下外刻的同時,書寫也寫下它自己的消失。書寫消失在敞開之中。書寫 消失作為意義的敞開。書寫外刻下意義的敞開。在書寫的破碎與開放中,意義再 次發生與重新開始。書寫創發出意義的無限制敞開。

第三節、外刻與死亡

主體無法支配與控制書寫。書寫不被主體給佔有,它抵抗與干擾著主體,

並解除了主體的自我確定性。書寫剝奪了主體,將主體暴露向絕對非知。在書寫

586 布朗蕭認為「有『第一』書寫,但因為它是第一,它已經與本身區別開來、被那個標誌它的 東西分離開來。它不過就是這個標誌,然而也不同於這個標誌,如果它就此標誌它自己:在這個 分裂外部之中,它是破碎的、遠離的、被廢除的,在其中它自行宣布著新的斷裂將是必要的…。」, 請參閱The Infinite Conversation, p. 432.

587 “Exscription,” in BP, p.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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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主體碰觸到外刻。588書寫的主體承受著外刻的切割。不過,書寫不是以 外在方式來切割主體。書寫再描繪的外刻已經傳遞給主體、預先銘刻在主體之 中。存有的外刻已經切割與敞開了主體。書寫釋放出在主體之中的外刻,讓主體 再次經歷外刻的切割。

有限存有造成主體與他自己的有限分離。主體已經被外刻了。外刻解除了 主體。跡隱藏在主體的親密核心的最深處,它取代了主體的充實與活生生在場。

跡把本源的抹拭帶入到主體之中,並據此抹拭了主體。德希達認為:

跡是自我性、自身在場的擦拭,而跡是由它的不可挽回消失的苦惱與威 脅、由它的消失的消失的苦惱與威脅所構成。589

跡擦拭了自我在場。主體不具有自我一致的實體式自我。在自我的位置上,跡構 成了主體的消失。主體以跡來關聯於他自己:主體碰觸到跡,關聯於自身的原始 失落,並回歸到在他之中的親密裂隙。

主體已經被外刻了。外刻切割開主體,並造成主體的死亡。不過,這個死 亡並不是對生命的否定。外刻不運作為對主體的無限化。外刻並不創造無限的精 神生命。外刻切入到主體之中。外刻導致主體與他自身的有限分離,它敞開了主 體。外刻造成了實存的到來。590在主體的親密裂隙中,外刻切割著,並造成「綻 -出的切入擴-展」(incisive ex-tension of ek-sistence)。外-刻(ex-scription)的外等同

588 存有傳遞下外刻。外刻代表了存有的有限性、離棄與不可碰觸性。隱逝存有是不可碰觸者。

碰觸外刻即是碰觸不可碰觸者。對儂希來說,碰觸與不可碰觸者是不可分離的。關於這點,德希 達認為「哲學將已經『碰觸』(它已經發生了,儂希提到它是作為過去的東西,多麼了不起的事 件!)到不可碰觸者兩次,在界限上以及在它之下、在它之外——可以說是,在它的表層下——

敞開的不可奠立深淵中。」,請參閱On Touching, Jean-Luc Nancy, p. 104.

589 “Freud and the Scene of Writing,” in Writing and Difference, p. 230.

590 儂希將外刻與實存之間的關係界定為:「意義作為實際生存者的指定、顯示與描述,以及最終 作為外刻進入或到實存。」,請參閱SW, pp. 184-5.此外,在分析身體時,儂希也將外刻與實存聯 繫起來。「『身體的存有學』=存有的外刻。實存被寫給外-部[那裡、沒有地址的地方、沒有目的 地;然而(但如何?)某人在接收:我自己、你、我們、最後是諸多身體]。實存:諸多身體是 實存、綻-出的當下行動、存有。」,請參閱Corpus , p. 19.

於綻-出的外(ek of ek-sistence)。外刻的外等同於實存的敞開。外刻是「實存之有 限存有的無限開放銘刻」(the infinitely open inscription of the finite Being of existence)591

存有實存著。存有實存作為敞開。外刻是存有實存著的基本方式。「實存的 在自身中的差異」(difference of being in itself)595。外刻傳遞了存有的延異,將延 異帶入到主體之中。596儂希認為:

請參閱The Infinite Conversation, p. 232.

594 儂希認為「出生與死亡實際上擁有相同的結構,這個結構並沒有單純地連接了生命時間的兩 跡。」,請參閱“Ousia and Grammē: Note on a note from Being and Time,” in Margins of Philosophy, p.

67.「(純粹的)跡是延異。」,請參閱 Of Grammatology, p.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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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體之中的差異是延異。延異剝奪了主體,帶來了主體的無專屬性。延 異是不可佔有的。延異的剝奪等同於跡的抹拭與外刻的切割。關於已經到達的延 異、跡與外刻,主體沒有支配的權力,他無法控制對他的剝奪、抹拭與切割。在 主體之中,實存已經預先敞開與解放了主體,而書寫則是再次敞開與解放主體。

書寫將主體引導向他自己的原始消失。德希達認為:

作為敞開的書寫是主體缺席的過程,是主體成為無意識的過程。藉由漂 流/派生的運動,符號的解放回過頭來構成了在場的欲望。這個生成或 是漂流/派生,並不會降臨選擇它或被動地被它拖著走的主體。作為主 體與它自身死亡的關係,這個生成構成了主體性。598

書寫導致了主體的缺席與死亡。不過,書寫並非以外在方式來摧毀主體:

主體已經被外刻了,他從未具有活生生的自我在場。外刻傳遞著存有的延異,而 書寫則是接續了延異。599書寫再次描繪外刻。書寫活化了在主體之中的外刻。書 寫重複切割開外刻的第一次切割。書寫敞開了主體,並再次引發主體的消逝。儂 希認為:

它――或她,或他――被描繪在它的(她的,他的)消逝之中。可以說 是,在消逝的點上,某個「在場」被描繪,不是被再-現,卻是被呈現

597 “Identity and Trembling,” in BP, p. 28.

598 Of Grammatology, p. 69.(著重號為本文所加。)

599 延異不是概念,也不是語詞。關於延異與書寫的關係,儂希認為:「延異絕不能被概念化,但 是它可以被寫下來。延異是書寫的要求、呼喚、請求、誘惑、咒語、律令、懇求、喜悅。」,請 參閱“Elliptical Sense,” in FT, p.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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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缺席。600

書寫必須抹拭它自己。書寫再描繪外刻,並寫下書寫自身的破碎與斷裂。

書寫承擔著意義的發生。書寫更新了意義。書寫抵抗著主體的自我佔有意志:它 將主體向外暴露,並將主體暴露作為敞開。書寫的不可佔有性同時也是書寫的不 可完成性。書寫不生產出主體形象,而是干擾主體在形象之中的自我完成。書寫 將形象切割開來,並據此敞開了主體。書寫是對意義的書寫。書寫將自己奉獻給 意義,自行承擔意義的發生,防止了對意義的無意義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