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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主體的解構:書寫與意義

第二節、 書寫與外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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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re-trait 這個字(添加的線條用來補充那減去的隱逝,re-trait 以 筆劃立刻表示了添加與減去)在某種準語詞誤用的暴力中指定了普遍 化與補遺的回歸…。569

隱逝者脫離自身,並將它自己移置作為線條。線條代表了隱逝者的自我分離與虛 無。線條補充了隱逝者的不在場與缺席。線條取代了隱逝者。

有限存有不再保持作為「曾在者」(Gewesende/that which has been)570。沒有 比離棄與隱逝還要古老的事理。「存有的事件絕不是存有,仍然是存有『自身』——

自同作為非曾在者,或可更精確地說是,自同作為並非曾在、自同作為虛無…。」

571存有不傳遞出聚集性發送,不回歸於與自身的自我聚集。隱逝存有不再恢復它 自身。存有根源地抹拭它自身,並回歸作為線條與跡。隱逝存有自同於線條與跡。

線條與跡吸收了原初離棄與抹拭。線條與跡攜帶了存有的虛無,並將之帶入存有 者。線條與跡將存有的敞開銘刻在存有者之中。離棄與隱逝被轉化成為切入的銳 利刻劃。銳利刻劃無限地延伸著有限存有。線條與跡切割開開放的切口。

第二節、書寫與外刻

有限存有是它的意義與敞開。隱逝存有遺留下跡與線條。隱逝存有傳遞了 跡與線條,並以之來傳遞它的有限性、意義與敞開。跡與線條將存有意義帶入到 被銘刻者之中。跡與線條既是存有的有限呈現,同時也是「『呈現』作為意義的

569 “The Retrait of Metaphor,” in Psyche: Invention of the Other, Volume I, p. 67.

570 “On the Question of Being,” in Pathmarks, p. 314.

571 BSP, p.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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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開」(“Presentation” as the spacing of sense)572。跡與線條承載著意義,跡的事件 發生為意義-事件(sense-event)。在跡的事件中,有限性本身獲得了無限擴張。儂 希認為:

絕對者是做為有限性的絕對――它由在無限者之中的所有聚集、所有揚 棄分離開來――將自己提供在跡的事件(event of trace)之中、將自己提供 為不可佔有之專屬性的佔有(或許是居有)573

跡的事件帶來了意義的敞開。線條是「最初切割的線條」(trait of a first cut)574,是「鑽孔-破裂的切入線條」(trait of the broaching-breaching incision)575。 存有奉獻出它的開放性。跡與線條攜帶存有的開放性,並展現為銳利的切入與切 割。跡與線條切入被銘刻者之中,並切割開被銘刻者。跡與線條造成了有限分離 與敞開。跡與線條是「有限存有的無限開放銘刻」(the infinitely open inscription of the finite Being)576

儂希將開放銘刻命名為外刻(exscription)。存有以開放銘刻通達到存有者之 中。存有的及物是「外刻的及物」(exscribed transitivity)577。外刻運作為跡與線條 的切割。在外刻的運作中,封閉被打開了,界限被撕裂了。外刻切開被刻劃者,

將被刻劃的事物向外暴露。外刻敞開了被刻劃者。外刻是被刻劃者的未完成性。

最重要的是,外刻不斷地重複它自身。外刻不是一次性的預先銘刻,而是對預先 銘刻的重複刻劃。隱逝存有傳遞出跡與線條,並刻劃著意義的敞開。外刻再次描 繪跡與線條,並重複刻劃著意義的敞開。

572 “A Finite Thinking,” in FT, p. 24.

573 “Elliptical Sense,” in FT, p. 100.

574 “The Retrait of Metaphor,” in Psyche: Invention of the Other, Volume I, p. 74.

575 “The Retrait of Metaphor,” in Psyche: Invention of the Other, Volume I, p. 75.

576 “The Decision of Existence,” in BP, p. 87.

577 SW, p.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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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刻讓意義重新開始,重複刻劃著意義以及意義的敞開。578外刻變成了書 寫。外刻符合了隱逝的雙重規定:在一方面,外刻是隱逝者的預先銘刻;在另一 方面,外刻是書寫,是對預先銘刻的書寫。在書寫之中,隱逝者的預先銘刻獲得 了延伸。書寫再次刻劃預先銘刻,以及再次描繪跡與線條。書寫重複寫下外刻。

在〈外刻〉(Exscription)這篇文章中,儂希說明了外刻與書寫之間的關係。

外刻帶來了意義的敞開。書寫持續地更新與修改意義。書寫接續了外刻。書寫再 描繪下外刻。書寫讓意義再次發生。儂希認為:

被外刻者從第一個字就已經被外刻了,不是作為「不可表達者」或作為

「不可銘刻者」,而是相反地, 被外刻者在書寫之中是作為書寫開放向 它自身、開放向它自己的銘刻如同是意義的無限卸載…。579

外刻是「意義的外刻」(exscription of sense)580。外刻呈現出存有意義。不過,外 刻不是一次性地呈現出存有意義。書寫延伸了意義的事件。通過書寫,外刻重複 地呈現出存有意義。外刻以書寫來延伸存有意義。書寫運作為意義的無限制敞開。

外刻書寫它自身。外刻並不是固定、恆常與不可變動的預先銘刻。外刻寫 下它自己的變動與革新。書寫再刻劃下預先銘刻。再刻劃並不是單調的複製。在 重複刻劃的過程中,書寫更新了預先銘刻。書寫刪除與塗抹了預先銘刻,並修改 了預先銘刻。預先銘刻攜帶了隱逝者的自我抹拭。這表示預先銘刻本身並非不可 抹拭與不可修改。書寫抹拭了預先銘刻。書寫運作為跡的抹拭。儂希認為:

那個抹拭自身的事物,或更好說是,那個本質地抹拭自身的事物(由自 身抹拭自身以及抹拭它的自我)擁有跡一般的屬性。但這個屬性並不是

578 本文將在第四節「無作品性與意義」中說明書寫與意義的關係,以及書寫對意義的更新。

579 “Exscription,” in BP, p. 338.

580 “The Heart of Things,” in BP, p.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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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它並沒有構成本質。據此,我們不應該說跡本質地抹拭自身,而 是說它必須抹拭自身。581

書寫的實踐遵從著這個「必須」。書寫必須抹拭預先銘刻、必須抹拭跡,即書寫 必須掏空與抹拭自身。

關於隱逝者傳遞下的預先銘刻,德希達稱之為「始跡」(archi-trace)582。始 跡是原初的跡。始跡源自於超越在場的消失,並取代了本源的虛無。始跡代表始 基(arche/archie)的抹拭。583最重要的是,始跡還要開放向始跡的抹拭。始跡攜帶 著始基的抹拭,它必須抹拭自身。德希達認為:

為了讓跡的概念擺脫傳統圖示,我們從此必須討論原初的跡或始跡,而 傳統圖示是從在場或從原始的非痕跡中得出了跡的概念,並由此形成了 經驗的標誌。我們知道,這一概念毀了它的名聲,如果一切都從跡開始,

那麼首先就不存在原初的跡。584

隱逝者遺留下預先銘刻、線條或始跡。這是隱逝(Retrait/withdrawal)的第一 重規定。書寫再次描繪預先銘刻、線條或始跡。再描繪構成了隱逝的第二重規定。

585再描繪也是隱逝。再描繪抹拭了它所描繪的預先銘刻、線條或始跡。再描繪再 次造成了隱逝者的隱逝。書寫再描繪下第二次隱逝。在書寫之中,隱逝者的第一 次隱逝繼續發生而為第二次隱逝。書寫抹拭了隱逝。書寫造成了第二次隱逝。書

581 “The Free Voice of Man,” in Retreating the Political, p. 50.

582 Of Grammatology, p. 61.

583 德希達認為「例如,超越始基(transcendental arche)的價值在抹拭之前展現出它的必然性。始 跡的概念必須遵循這個必然性,以及這個抹拭。」,請參閱Of Grammatology, p. 61.

584 Of Grammatology, p. 61.

585 儂希認為「在法文中,肖像是 retrait,與義大利文 ritratto 相似,既可以理解作為『隱逝的』

也可以理解作為『再被畫一遍、第二次』。在隱逝之中,某物(或某人)隱逝了以及再被畫一遍,

在沒有任何第一次的狀況下——沒有模特兒、沒有『第一人身』——第二次被畫下來。」,請參 閱“Speaking Without Being Able To,” in BP, p. 316.(著重號為本文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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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發生為隱逝的隱逝。作為隱逝的隱逝,書寫不僅描繪下隱逝者的無限消失,書 寫也描繪下書寫自身的消失。書寫必須抹拭自身與敞開自身。586

外刻構成了意義的敞開。為了更新與修改意義,書寫再寫下外刻。書寫重 複了存有的外刻。關於書寫與存有的關係,儂希認為:

在書寫之中,實在事物沒有被再現;它將存有的未曾聽聞的暴力、抑制、

驚喜與自由呈現在外刻之中,書寫在每個瞬間都以外刻來卸載自身、解 除自身的負擔、自行掏空自身。587

書寫再次描繪外刻。書寫再切割下切割,並據此釋放出存有的爆炸與擊打。外刻 既構成了書寫的真實起點,外刻也是書寫不可癒合的切口。書寫重複切割開這個 切口。寫下外刻的同時,書寫也寫下它自己的消失。書寫消失在敞開之中。書寫 消失作為意義的敞開。書寫外刻下意義的敞開。在書寫的破碎與開放中,意義再 次發生與重新開始。書寫創發出意義的無限制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