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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看護工對管理政策的認知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五節 外籍家庭看護工對管理政策的認知

政府對於外籍勞工的聘雇與工作設置了多重的限制與檢查。其對於外籍勞工 在台工作期間進行限制且不得任意轉換雇主等規定,加深了其與雇主間的不平等

關係。且為了防止外籍勞工帶來疾病傳染問題,也對其規定了嚴格的健康檢查項 目。在本節中研究者根據訪談所得資料,將外籍家庭看護工對相關管理政策的認 知歸納為四大類型。

壹、工作規定的瞭解

外籍家庭看護工來台工作前,對於政府相關管理政策是否有深入的瞭解,也 將影響到其自身的工作權益。工作的內容、工作時間的規定、基本工資的計算等,

都是關係到其切身權益的問題。不同看護工對工作規定的瞭解程度不同,可分為 以下兩種:

ㄧ、對於相關工作規定一知半解

多數受訪的看護工表示,對於相關工作規定的認知是由仲介處得知,而其對 於相關工作的規定瞭解不深,只對每個月薪資的計算及能否休假等方面較有概 念。

訪談者:台灣政府對妳們工作的規定啊,你知道嗎?就是說你工作時間,有說看護工作是 從幾點到幾點嗎?

個案 I:沒有。

訪談者:沒有嘛,你們薪水的計算呢?就是說你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知道嗎?

個案 I:知道啊。

訪談者:再來,你知道台灣政府對妳們工作的規定,例如說它有規定你們的工作時間嗎?

有規定你們的薪水是怎麼計算嗎?

個案 J:不知道。

訪談者:不知道,都不知道嗎?仲介都沒有跟你說嗎?仲介在你來之前都沒有跟你說這些 事情嗎?

個案 J:我在印尼是學工作—照顧阿公,有學怎麼煮飯。

訪談者:仲介在你來之前都沒有跟你講你來是怎麼樣嗎?譬如說你來是不能休假之類的?

個案 J:有啊,有。

二、對於相關工作規定有深入的瞭解

前對其工作內容、薪水計算、能否休假、能否用手機、雇主家中的成員數等相關 事項有詳盡的說明,讓其對即將面臨的工作環境有深入的瞭解。

個案 E:以前我叔叔跟我表哥都來這裡工作。我聽他們講,台灣很好,不像有人去馬來西 亞做工作說老闆對他們不好這樣,台灣的薪水比馬來西亞、新加坡、阿拉伯還要 高。(台語)

訪談者:再來就是你知道台灣政府對你們工作的規定嗎?就是我們政府對你們工作的規定 啊?仲介在你還沒來台灣之前,有沒有跟你講,說你來這邊是做什麼工作?薪水 是多少?工作時間是多久?

個案 F:說我來是照顧阿公或照顧阿嬤這樣子,每個月領多少,然後不能放假,不能用手 機這樣子,有講你老闆家裡有幾個人這樣子。

貳、來台前的訓練

由訪談中得知,多數的外籍看護工在來台從事照護工作前,已先受過當地仲 介公司的職前訓練,包括語言訓練、照護技術等。但接受職前訓練的時間不一,

使得其照護能力參差不齊,來台工作面臨實際的照護情境,其所接受的訓練內容 是否合用也面臨著考驗。而對於受訓準備的充足與否,不同看護工有不同反應,

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無充足的受訓準備

在受訪者當中,僅有一位表示其在來台工作前並未在仲介處受過任何職前訓 練,不過因其之前有相關的工作經驗,且之前新加坡的雇主曾教導她中文,所以 其在溝通適應方面較無問題。

訪談者:好,在來台灣工作之前你有沒有接受過訓練?就像有一些仲介會把很多人集中在 一個地方訓練上課?

個案 B:沒有。

訪談者:你都沒有,像我之前訪問的看護工都有訓練後才來台灣工作?

個案 B:因為我們覺得比較這樣好,沒有覺得那樣不好。

二、有受訓,但覺得不足

在來台履職前曾接受短暫的職前訓練,但由於受訓的時間並不長,其學習的 內容對於在台的生活適應幫助不大,譬如:溝通語言的使用、專業照護技術的運 用方面都覺得不敷使用,因此覺得受訓的內容不夠充足。

個案 E:那時候我受訓一個多月沒有多久啦,只有學台語比較久啦。學怎麼照顧阿嬤只有 一個禮拜,一個禮拜一兩次,我忘記了。(台語)

訪談者:三個月,你在那邊受訓上課,有教妳們哪些事情?

個案 F:做家事、照顧老人、照顧 baby、煮飯,還有教我們如果來台灣,在台灣的習慣啊。

個案 H:剛開始來的時候,那個抽痰很怕,沒有做過那個抽痰,在印尼有學啦,但是 不是那個真的人。

三、有充足的受訓準備

受訪者當中,有部份看護工來台只進行ㄧ般的照護工作,不需特別的專業照 護技術,其在印尼接受的職前訓練內容足以應付工作上所需,因此覺得之前的受 訓準備是足夠的。

訪談者:雅加達,那邊是怎麼樣的機構?

個案 A:那個就是我們介紹要來台灣的,那個他們裡面有一個老師,有一個介紹的,要幫 我們辦護照,辦我們要來台灣的地方,我們在那邊七個月學中文,他教我在台灣 怎麼做工作、打掃怎麼做、照顧老人要怎麼做,他教我們,就是上課的樣子。

訪談者:對,在印尼的仲介那裡上課上多久?

個案 I:第一次六個月、第二次、第三次是兩個月,兩個月是等而已啊。

訪談者:去印尼仲介那裡上課六個月嗎?是上什麼課?

個案 I :要學國語話啊,要學怎麼樣照顧老人啊,要怎麼幫老人洗澡啊,如果他上廁所要 怎麼幫他擦,學煮飯啦,還有整理地方也是要學。

參、檢疫措施的感受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入國前、入國後三日內,以及工作滿六個月、十八個月和 三十個月前後三十日內需到衛生署指定辦理之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在層層把關之 下篩選了健康的工作者。雖自 2002 年底起,基於國際人權考量已取消半年的妊 娠檢查,且也不得以此為由強制遣返。但如此頻繁健康檢查的必要性遭到外界質 疑,是否對外籍勞工帶有歧視的意味。

一、對健檢次數的看法不一

對於來台前後次數頻繁健康檢查的感受,受訪的看護工有人覺得次數太多會 影響到其工作的進行,但有些人就覺得不會影響其工作可以接受,因此外籍家庭 看護工對健檢次數的感受,每個人看法不ㄧ。

訪談者:常常要接受健康檢查對你會不會覺得很不方便?覺得為甚麼要常常這樣檢查?

個案 H:有啦,因為怎麼辦,因為不用檢查幹嘛。他(仲介)講不行,因為台灣人一定 要想你們一定要健康,我們沒有什麼病啦!不行啦!

訪談者:像你半年就要去檢查一次會不會覺得很不方便?像你就要跟仲介出去啊,就沒有 辦法留在這邊照顧阿公這樣子,會不會覺得不方便?

個案 J:不會,不會覺得。

二、覺得健檢的項目適中

對於來台需接受次數頻繁的健康檢查,因受訪的看護工朋友們皆已受檢多 次,對於檢查的流程相當熟悉,因此不會覺得檢查的項目過於繁多,是其能接受 的範圍。

個案 D:不會,因為剛來的時候比較不熟,叫那個會比較不方便、比較久一點,現在我們 都很快啦,我們現在知道我們要去哪裡,要拿什麼東西,去哪個地方都知道了。

不用人家叫我,我們都知道了那個地方了,就很快了。

訪談者:像你們這樣常常要接受健康檢查,檢查的次數很多,檢查很多項啊,會不會讓你

覺得不舒服?

個案 G:不會啊,因為在印尼要來台灣要檢查,有沒有很舒服這樣、身體有沒有問題這樣。

訪談者:像檢查的項目很多,會不會讓你覺得不舒服?做很多,要抽血、要照 X 光啊。

個案 I:不會啦,還好。

三、健檢費用的自行負擔太重

根據訪談資料所得,仲介業者向外籍家庭看護工收取 1,600—2,000 元不等 的健康檢查費用。由於來台多次的健康檢查費用皆需由看護工自行負擔,多數的 受訪者都覺得不合理,對其而言負擔太重了。

訪談者:六個月,然後一年,那你覺得常常要做健康檢查,會不會不方便?

個案 D:不方便是因為我們要付錢啊,所以覺得不方便。

個案 G:對啊,剛來台灣第一次就想這樣子,為甚麼我的錢。我們雇主講,檢查你的錢,

仲介說檢查你的錢啊,然後我說沒有關係啦,沒有辦法。

肆、仲介服務費的認可

現行我國外勞的引進過程中,仲介業者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行政院勞委會 為杜絕仲介公司不當收費問題,於 93 年 1 月 3 日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 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其向外籍勞工收取之服務費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 1800 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過 1700 元,第三年每月不得超過 1500 元。因此對於仲介 服務費的收取有了明確的標準,任何款項的扣除也需詳盡地列舉在外籍看護工的 薪資明細表上,以保障其工作權益。

一、仲介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不一

本研究中,研究者由訪談資料及受訪者所提供的薪資明細表中,發現不同仲 介業者為了同業的競爭,在服務費用的收取金額不太一致,但都沒有超過勞委會 規定的上限標準。只有其中一位受訪者例外,其仲介業者向她ㄧ次收取三萬元的 費用,經向勞委會舉發後追討回來,但仲介業者也不再對其提供任何服務了。

個案 D:第一年是一千七,第二年一千六,第三年是一千五。我在這邊也是經過仲介,我 在這邊付錢,在印尼就不用付錢,不用扣仲介啦。

訪談者:仲介每個月跟你收多少錢?

個案 F:現在我是第三年,收一千五。之前第一年是一千七,第二年是一千六。

個案 G:三個月一次啊,是這樣子啊(拿出薪資明細表)。全部仲介拿這樣子,這個是身體 檢查。

訪談者:由這個表看來,仲介跟你拿的第一年一千八,第二年一千七,第三年一千五。

訪談者:由這個表看來,仲介跟你拿的第一年一千八,第二年一千七,第三年一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