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多國公司之創新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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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多國公司之創新網絡
本節首先探討創新活動國際化與海外研發單位扮演的角色,再回 顧有關多國公司創新網絡的相關研究,最後介紹多國公司對網絡採取 的管理機制。
一、創新活動國際化與海外研發單位扮演的角色
早期的研究大多假設創新是在母國(已開發國家)發生的(e.g., Vernon, 1966),然而近年的研究顯示地主國(包括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 也從事創新活動(e.g.,Cantwell,1995),可見創新已走向國際化。以下 本研究先探討對外直接投資的動機,再探討將創新活動移到地主國進 行的理由,和海外研發單位扮演的角色。
Hymer 1960 年代的論文指出對外直接投資的原因是因廠商具有 寡占優勢,廠商為了使其利益極大化故在海外直接投資以利用其競爭 優勢;而這些競爭優勢是地主國廠商無法跟上的,特別是知識或技術 上的優勢(Hymer,1976)。延續這個論點,許多學者提出市場的不完全 使得多國公司的專屬優勢可以被充分利用(e.g., Kindleberger, 1969;
Horst, 1978),如 Caves (1971)指出企業可透過水平、垂直及複合的多 角化而近入國際市場,早期的研究都主張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目的是 在於利用寡占的優勢。
Vernon (1966)提出產品生命週期理論,他將產品生命週期分為三 個階段:(1)產品創新階段—此階段產品設計仍不穩定,市場對此產 品不熟悉,產品價格彈性很低,這個產品創新階段大多發生在具有豐 富技術人力的地區,如已開發國家;(2)產品成長階段—此階段銷售 量提高,開始大量生產,產業中有許多進入者使競爭加劇;(3)產品 成熟階段—此時技術與產品愈來愈標準化,管理能力與生產成本比創 新能力對績效的影響更重要,許多企業將製造移往成本較低的地區 (如開發中國家)。1974 年 Vernon 進一步闡釋生產地點與寡佔優勢的 關係,他指出階段一的優勢是因為創新形成的寡占,所以研發單位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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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裡生產據點也就設在哪裡,而創新大多發生在已開發國家。階段 二的優勢是因為產品成熟,使得生產、運輸或行銷等方面有規模經濟 而造成的寡占,生產據點仍以已開發國家為主。階段三則是寡占的衰 退,因為企業尋求成本的優勢,使得原本寡占結構失衡,企業在成本 較低的地區設廠(開發中國家)。
根據Vernon (1966)的產品生命週期理論,隱含為了持有創新塑造 的寡占優勢創新是集中在母國的。然而後續的研究發現,1970年代多 國公司或基於服務地主國市場的需求或基於地主國政府的壓力,使產 品生命週期縮短(Giddy,1978),主要的幾個市場幾乎需要同時進行創 新活動(Pearce,1989;Terpstra,1977)。Behrman與Fischer (1980)調查31家 美國和17家歐洲公司,發現在1977至1978間有多家公司已在開發中國 家設置研發單位,這些研發單位的創新活動主要在於修改母國的創 新,以適應當地市場和提供技術服務,僅有少數為了當地的需求而發 展產品。1980年代隨著競爭全球化,科技的發展愈來愈複雜愈需要多 方的技術來源以從事創新,再加上已開發國家科技人才的短缺,組織 間跨國的合作日益普遍,例如:在海外設立研發單位、與國外夥伴組 成研發聯盟、跨國購併或委託國外學校研究等(Petrella, 1992)。此時 部分多國公司的海外研發單位,是為了因應區域或全球市場的需求而 從事創新,這些海外研發單位的設置地點包括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 家。1990年代以來競爭更趨國際化、研發成本持續攀升、技術複雜程 度提高再加上通訊科技的發展,更加深研發國際化的需求,無論在電 子、生技、製藥、化學、軟體等產業,多國公司已面臨需取得散佈在 各國的知識和技術,以及在勞力成本較低的國家生產或研發的需求 (Reddy,2000)。根據Vernon (1966)的主張,假設創新大多數是發生在 母國,Cantwell (1995)分析美國專利資料庫檢驗創新的來源國,結果 發現有許多創新是來自地主國而推翻了這個假設;此外,許多海外子 公司儼然成為典範中心(centers of excellence),過去假設母國是技術領 先者的假設也被推翻;又因子公司成為典範中心,多國公司乃發展內 部跨國的網絡以充分利用各個典範中心的能力。但多數研究顯示開發 中國家,仍以勞力成本較低吸引多國公司設立生產據點為主要優勢 (e.g., Reddy, 2000)。Wu (2007)以八家在海外有研發單位的台灣電腦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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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及硬體公司為個案,探討開發中國家企業研發國際化的課題,發現 開發中國家研發國際化的路徑相同,研發國際化的動機和途徑也和已 開發國家類似,但軟硬體產業對產品創新國際化採取的溝通和管理程 序相異,而溝通的障礙、語言及文化的差異會影響研發國際化的績效。
歸納多國公司在海外設置研發單位的動機,早期以利用母國優勢 (home-base exploiting or asset- exploiting)為主,後期已經拓展到擴張 母國的優勢(home-base augmenting or asset-seeking),隨著時間的演變 可能同時包涵兩類動機(Dunning & Narula, 1995; Kuemmerle, 1999;
Cantwell et al.,2004;Ho,2006)。許多研究紛紛提出在海外設立研發單 位的動機包括:技術相關的動機(如接近地主國的研究機構、取得當 地互補的技術、接近當地的高技術人力等)、市場相關的動機(如因心 理或文化距離必須調整產品、追隨客戶或產業其他要角)和其他動 機,例如:當地資源成本較低、研發與其他活動(如生產、行銷)之間 需要緊密聯結、當地政策的吸引力、組織策略及子公司角色等(e.g., Lall, 1979; de Meyer & Mizushima,1989; Hakanson,1992; Reddy, 2000;
Gammeltoft, 2006);其中技術相關的動機日趨重要(Cantwell,1992)。
根據動機的差異,有許多研究從海外研發單位的資金來源、專利 引用的來源或服務的市場範疇等資料,進一步探索海外研發單位所扮 演的角色。Ronstadt (1977)根據海外研發單位所從事創新活動的內 容,將其區分為四種類型:(1)技術移轉單位(technology transfer units, 簡稱 TTUs)—協助母公司將技術移轉到子公司及提供當地技術服 務;(2)當地的技術單位(indigenous technology units,簡稱 ITUs)—發展 新產品以服務當地市場;(3)全球技術單位(global technology units,簡稱 GTUs)—為主要的全球市場發展新產品或製程;(4)公司技術單位 (corporate technology units,簡稱 CTUs)—從事長期、探索性的基礎研 究供母公司運用。而 Reddy 與 Sigurdson (1994)指出除了前四類之外,
尚有區域技術中心(regional technology units,簡稱 RTUs)為特定區域發 展新產品。Behrman 與 Fischer (1980)根據海外研發單位所服務的市場 範疇,將研發單位區分為三種類型:(1)母國市場型—從事支援母國 的研發活動;(2)地主國市場型—為服務地主國市場而從事改良、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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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發展及技術服務等研發活動;(3)世界市場型—整合和協調各地的 研發單位的創新而對全球市場提供標準的服務。Hood 與 Young (1982) 參考 Ronstadt (1977)的分類,針對海外實驗室提出三種類型:(1)支援 實驗室(support laboratory,簡稱 SL)—協助克服地主國的行銷、生產及 技術服務的功能;(2)當地整合實驗室(locally integrated laboratory,簡稱 LIL)—為服務當地市場或生產活動而發展產品;(3)國際互賴實驗室 (international interdependent laboratory,簡稱 IIL)—以服務母公司的全 球研發活動為主要功能,而非支援特定地主國的研發活動。
Papanastassiou 與 Pearce (2005)調查位於英國的外國多國公司實 驗室的資金來源,將研發實驗室分為下列四種類型:(1)傳統實驗室 (traditional support laboratory)—主要是支援設在英國生產作業為基礎 的子公司,協助其調整生產的產品或製程;而當地生產子公司可能是 資金的主要來源。(2)區域整合實驗室(local integrated laboratory)—與 英國子公司的其他功能部門共事,發展特別的新產品以服務當地的市 場。該子公司取得產品的主導權,當地整合的實驗室主要強調子公司 的技術領域及競爭作業;當地生產子公司可能是資金的主要來源。(3) 支援實驗室(support laboratory)—支援非英國的其他子公司的生產作 業和協助其調整生產的產品或製程;多國公司集團中其他受支援的生 產 子 公 司 可 能 是 資 金 的 主 要 來 源 。 (4) 國 際 互 賴 的 實 驗 室 ( 簡 稱 IIL)—IIL 是獨立於任何生產子公司,而執行基礎或應用研究,不同國 家的 IIL 彼此互賴以產生多國公司集團的核心技術;母公司可能是資 金的主要來源。這篇研究發現不同的資金來源與所扮演的四個角色相 關,結果確認分權的研發實驗室,在多國公司技術與競爭方面扮演重 要的角色。多國公司集團首先支持當地進行較具風險且較長期的研 究;其次,鼓勵個別實驗室在集團營運的互賴網絡中進行競爭前的研 究或產品發展;可見散佈在不同地點的研發實驗室,已構成多國公司 的創新網絡。
以特定國家的海外研發單位為焦點的研究約可分為三種類型,其 一是從多國公司在海外研發單位的資金來源,探討海外研發單位的角 色與重要性(e.g.,Dalton et al.,1999; Niosi & Godin,1999;Papanastass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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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ce,2005)。其二,則是以子公司引用的專利來源做為知識來源 的替代變數,探討設立研發單位的動機主要是利用母國優勢(子公司 引用母國專利百分比)、擴張母國的優勢(引用地主國專利百分比)或 兩者兼具(e.g., Almeida, 1996; Cantwell & Odile,1999; Criscuolo &
Patel, 2003;Cantwell et al., 2004)。最後一類研究則是在選定國家和產 業的條件下,調查外國子公司從事創新活動的內容,進而分析多國公 司 設 立 海 外 研 發 單 位 的 動 機 及 該 單 位 的 角 色 (e.g., Pearce &
Singh,1992; Florida,1997; Kuemmerle,1999; Fang et al.,2002);部分研究 則進一步探討海外研發單位與地主國特質(如:創新系統或產業網絡) 的關係,以及對地主國的影響(e.g.,Fang et al.,2002; Chen, 2004,2007;
von Zedtwitz, 2004; Cantwell, 2009)。在探討創新國際化的議題中,設 立海外研發單位的動機和該單位的角色已被廣泛的研究。
Archibugi 與 Michie (1995)將創新國際化分為三種類型(表 2.3),
而多國公司在創新國際化的過程中是重要的行動者。隨著海外研發單 位扮演的角色愈來愈多樣化,多國公司的研發單位已形成跨國研發網 絡(e.g., Bartlett & Ghoshal, 1989; Serapio & Dalton,1999; Criscuolo &
Narula ,2007),本研究以多國公司為焦點,後文將回顧多國公司創新 網絡的相關文獻,不探討非以多國公司為焦點的出口、技術或專利授 權及技術合作等創新國際化的研究。
Narula ,2007),本研究以多國公司為焦點,後文將回顧多國公司創新 網絡的相關文獻,不探討非以多國公司為焦點的出口、技術或專利授 權及技術合作等創新國際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