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習近平時期反貪手法
第一節 十八大後的反腐規範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3
第四章 習近平時期反貪手法
本章從習近平上台後在反貪制度改革、反貪規範以及處理貪腐案件的特性,
歸納習近平的反貪手法。與胡錦濤不同的地方在於,習近平上任以來巡視制度 發展穩定,每年均派出2 至 3 次巡視組。巡視工作也有固定的模式,在巡視前 召開巡視動員部署工作會議,巡視組巡視後會在固定時間以內進行反饋的報告。
因此,本章不僅從習近平任期內的各屆全會時期進行分析,更加入召開巡視工 作會議的時間進行分析,從各巡視時期觀察習近平的反貪手法。
第一節從十八大以來出台的反貪規範變遷,觀察習近平的反貪法規文件的 走向。第二節從習近平時期的落馬官員基本資料分析,以及案件類型與處置方 式,歸納習近平時期所針對的貪腐案件特徵。第三節綜合第一節、第二節的論 述,加入全會時期、巡視時期分析,歸納習近平時期的反腐手法。
第一節 十八大後的反腐規範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出台反貪規範的作法與胡錦濤有明顯的不同。圖 4-1 我們以框線選取的規範,代表習近平上任後才創立的新規範,未框選的部分則 代表修訂後的規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聚焦在教育宣傳的規範上,多數的規 範都屬於習近平上任後才創新的規範,其中又以廉潔教育宣傳口號居多,顯示 習近平對於補強道德規範的重視。我們將於後續段落中詳細說明規範的內容,
於此先不贅述。
此外,習近平一上任以來修訂規範的方向也與胡錦濤大不相同。習近平在 第一個五年任期中,大量修訂監督制度的相關規範。(參閱頁 85,圖 4-1)相 較胡錦濤在一上任注重審計規範的做法,習近平一上任就修訂黨內監督規範,
直接碰觸核心問題,做法更直接。另外,從罰則修訂的方式來看,習近平上任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4
以來出台的罰則數量比胡錦濤少,但從內容來看我們認為習近平聚焦於修訂罰 則,以使罰則和監督規範銜接更加流暢,形成嚴密的網絡。以下我們將從習近 平在上任後才創立的新興規範,以及修訂的舊法規分別說明。
圖 4-1 十八大後各屆全會與推出反腐規範次序圖
資料來源:作者經由下述段落彙整後繪製此圖以便讀者閱讀。
說明:
1. 時間軸以各屆全會時期(十八屆一中全會至六中全會)和巡視時期劃分(以紅色箭頭 標注巡視動 員部署會議開設時間,作為巡視時期分野,箭頭粗體數字則為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的次數,如 代 表2013 年的第一輪巡視,是派出巡視組至今的第一次巡視工作動員會議開始時間,其他依此類推。)。
2. 各規範顏色延續第三章圖 3-1 規範分類,以作為後續段落比較胡錦濤與習近平在規範上差異之基礎。
綠色星號( )表示反腐教育宣傳口號,內容多為廉政道德勸導因此亦與廉潔道德規範的項目使用 同色,藍圈表示貪腐預防的審計規範( )、紅圈表示建立腐敗監督機制之規範( )、綠圈表示對
官員廉潔道德的規範( )、紫圈代表對黨官員的罰則( )。其中有灰色框線之規範,代表新創 規範,而無灰色框線者,代表舊規修訂後的反腐規範。
3. 本圖以規範推出對照時間點,從各屆全會、巡視時期的推出時機、順序、內容和方向,分析習近平
‧
2015 年 4 月 16 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4/16/c_1114996421.htm。
4 「 中 共 中 央 印 發 《 中 國 共 產 黨 廉 潔 自 律 准 則 》」, 新 華 網 ,2015 年 10 月 21 日 ,
‧
‧
‧
18 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6/18/c_116194026.htm。14 「習近平:認真貫徹“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4 年 9 月 11 日,http://qzlx.people.com.cn/n/2014/0911/c366722-25641950.html。
‧
月8 日,http://cpc.people.com.cn/xuexi/n/2015/0608/c385474-27117554.html。16 「 習 近 平 哪 些 金 句 讓 你 念 念 不 忘 ? 」, 中 國 共 產 黨 新 聞 網 , http://cpc.people.com.cn/xuexi/GB/408343/。
17 「一張圖讀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6 年 7 月 18 日,
http://fanfu.people.com.cn/n1/2016/0718/c64371-28563428.html。
‧
7 月 18b 日,http://fanfu.people.com.cn/n1/2016/0718/c64371-28561270.html。20 「中共問責條例明確 6 種問責情形 實行終身問責」,國際日報,2016 年 7 月 19 日,
http://www.chinesetoday.com/big/article/1123945。
21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新華網,2017 年 1 月 20 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1/20/c_1120352829.htm。
‧
年2 月 20 日,http://www.yjbys.com/gongwuyuan/show-542277.html。23 「2017 年《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全文及解讀」,應屆生畢業網,2017 年2 月 9 日,http://www.yjbys.com/news/503264.html。
‧
‧
月14 日,http://fanfu.people.com.cn/n/2015/0814/c64371-27460900.html。30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問答 如何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監督?」,中央紀委監察部官方網 站,2016 年 12 月 1 日,http://www.ccdi.gov.cn/yw/201612/t20161201_90357.html。
31 「軍改元年,軍委 主席親批 15 份重要文 件」,騰訊 新聞 ,2015 年 12 月 24 日,
http://news.qq.com/a/20151224/011331.htm。
‧
2015 年 7 月 2 日,http://jz.chinamil.com.cn/n2014/tp/content_6567608.htm。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6
相比胡錦濤時期,習近平更注重反貪規範的宣傳與教育功能。我們從十八 大以來出台的反貪規範的順序和內容分析,從八項規定、十項禁令、黨的群眾路 線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到兩學一做,發現與廉潔道德相關的反貪口號與規範的出 台時間,多數集中在四中全會前。
進一步觀察規範內容,四中全會以前規範內容以具體的細部規範為主,包 含八項規定、十項禁令、《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 審計規定》,都以具體明確的條文規範官員的公務行為。相較之下,五中全會後 轉向擴張解釋的問責規範,或是成立機關的法源基礎等,以更無限上綱的方式,
最大化法律規範可使用的範圍。例如《廉潔自律準則》雖僅約281字,但無限上 綱程度更甚舊法。《紀律處分條例》、《黨內監督條例》的做法亦同。整體而言,
四中全會後,從反貪規範開始工作作風的具體要求,延伸至思想、政治、生活作 風等無所不包。習近平除了以具體化的規範,約束官員的工作行為外,更重要的 是以模糊的規範定義,更要求官員主動看齊黨中央反腐的高道德標準。
因此,習近平在看中官員黨性、道德的條件下,在各項法規內容中,都以 如何將官員鑽法律漏洞的機會降至最低為考量。例如新版的《廉政從政若干準則》
以模糊的方式要求官員「清白做人、勤奮做事」,以及《問責條例》的以「要求 黨的領導不利」咎責,都不是以具體明確的條列規範要求官員,而是以放大鏡檢 視官員是否在思想上與黨中央同步。
(二)從嚴治軍
習近平在反貪規範中有從嚴治軍的特性,與胡錦濤相比,十八大以來黨政 機關有的反貪規範,在軍隊領域都比照辦理。例如,黨政機關反腐提出八項規 定,軍隊反腐則提出十項禁令;黨政機關出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軍隊反腐則推出《軍隊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此外,軍隊反貪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7
範的數量在十八大後遽增,也顯示習近平不因為軍事領域的政治敏感度高而卻 步,反而更加嚴格的要求軍隊幹部。
從軍隊反腐規範出台的頻率與數量來看,規範推出時間點集中、且數量大,
光在2015 年上半年批閱軍隊反腐規範數量高達 15 份,規定內容包含公務用車、
住房、經濟預算審計的規範等,嚴格限制官員使用金錢以及公務資源的動向。
比較習近平與胡錦濤任內對於軍隊反貪的規範數量,習近平軍隊反腐規範的數 量遠高於胡錦濤。同樣在第一個五年任期,習近平就出台大量軍隊規範,也可 見從嚴治軍雷厲風行的程度遠高於胡錦濤時期。
(三)步步進逼形成合圍
觀察習近平時期出台規範的作法,以四中全會為分野。在四中全會前以推 出具體、明確的規範為主。在四中全會後,開始加強對官員道德層面上的約束與 要求,並進一步加入修訂罰則與問責規範,以強化規範約束官員的能力,例如,
針對處理用人問題來說,四中全會前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具體要求選人用人的過程。《廉潔自律準則》則將幹部用人失察的問題囊括在「違 反組織紀律行為」的篇章,要求幹部應該要「用人唯才」,提升到幹部選才應當 公正的道德層面。《問責條例》在面對用人問題上,則囊括在「黨的建設缺失」
項目中,《條例》指出幹部應當「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 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特別是維護政治紀 律和政治規矩失職,管轄範圍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問題 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必須咎責。《問責條例》再度以模糊的用詞如「拉幫結派、
團團伙伙」將官員不公正選才的問題擴張解釋,使官員若是不從思想上看齊黨中 央的選才政策,則可能就必須面對「被咎責」,且還是終身咎責的狀況。單從用 人的做法,我們就可以觀察到習近平時期從具體的規範,到加強對官員道德要求 的做法就是步步進逼,並且運用從宣傳、規範到罰則和問責的方式,形成合圍。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