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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臺北都會公園與居民環境認同

第三章 跨界:營造大臺北的「中央公園」

第二節 大臺北都會公園與居民環境認同

改造為「大臺北都會公園」後的「二重疏洪道」,還是「疏洪道」嗎?彭皓炘(2010) 在探討臺北市公園綠地向堤外移轉的歷程時指出:當市民開始逐漸習於使用河濱公園,

或是認定河濱公園就是個與其他公園沒什麼差別的公共空間之後,往往開始要求政府改 善與解決河濱公園不夠方便、不夠安全、沒有固定式的公共廁所及各種公共設施的等等 問題。由此可知,在大多數市民的認知上,河濱公園早已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公園了,所 以在認知上傾向於增設許多公共設施使河濱公園更完整方便、更像個都會公園。

二重疏洪道在進行綠美化以後,以至於改造為大臺北都會公園後,由於功能上的多 元特質,加上 424 公頃的廣大空間,自然而然成為各個單位、團體空間競逐的場域。來 自各個不同單位、團體的需求,都會要求其增設更多的公共設施,可能威脅到濕地的空 間,可能威脅到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亦可能造成鄰近社區的困擾,不同土地利用方式 之間的矛盾勢必越演越烈。

究竟「大臺北都會公園」應該歸屬於誰?以現今開發走向來看,究竟水利主管機關 認為最重要的價值是什麼?其論述的價值核心為何?防洪、親水、運動、休閒、保育諸 多不同價值,其間如何取得平衡?這又將造成什麼樣的衝突?為解決這諸多發問,本小 節將從大臺北都會公園的內部規劃談起,輔以政府單位、居民、NGOs 的訪談內容,以 探究二重疏洪道在改造為大臺北都會公園後,其地景意涵之變遷,以及其內部土地利用 方式及價值是如何決定、由誰決定?

一、 大臺北都會公園的分區規劃

大臺北都會公園有都會區少見的大規模濕地,也有適合從事水上活動的河道、適合 種植花草的平地,以及運動設施用地等等。針對不同區域的特性,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將 大臺北都會公園分成五大主題空間:「入口堰生態區」、「都會休閒生活體驗區」、「都 會親水活動區」、「水岸自然生態體驗區」、「出口堰生態區」(臺北縣政府水利局,

2010 a)。而以目前大臺北都會公園的整體規劃來看,主要分為三個區域:高速公路以北 分別為西側的五股生態園區,及東側的蘆洲微風園區;高速公路以南則為三重水漾園區 (圖 3-2-1)。各園區的規劃大致如下(大臺北都會公園網站22):

22 大臺北都會公園網站,http://www.tmp.ntpc.gov.tw/。瀏覽日期:2013/02/07。

(一) 五股生態園區

五股生態園區以濕地生態為主題,為大臺北都會公園展現生態保育機能之重點區域。

「五股濕地」佔地 93 公頃,目前由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提供導覽解說,並從事生態調 查、水質監測活動;生物多樣性豐富,秋冬之際,候鳥群居棲息,宛如水鳥樂園,保育 類昆蟲四斑細蟌亦於此處現蹤。

(二) 蘆洲微風園區

蘆洲微風園區內設施多以運動功能為主。其中以佔地 53 公頃的「微風運河」為最 主要設施,微風運河為人工開鑿的運河,係提供民眾從事獨木舟、風浪板、滑水活動之 場域,亦是標準的國際划船競賽場地。其餘設施包括:狗狗運動場、自行車租借站、網 球場、籃球場、足球場、排球場、躲避球場、溜冰場、棒球場、曲棍球場等。

(三) 三重水漾園區

三重水漾園區以大範圍綠地造景為主,係大臺北都會公園營造計畫之重點區域。其 中以「幸福水漾花園」佔地最廣,另外尚有「荷花廣場」與「親水廣場」;重新橋下則 為「重新朝市」。其餘設施包括:遙控賽車場、木槌場、溜冰場、壘球場,多處籃球場 及棒球場;另外,為方便大臺北地區市民到此活動,設有多處停車場。

圖 3-2-1:大臺北都會公園三大園區範圍示意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大臺北都會公園導覽平台 http://www.strongco.url.tw/hrcmo/index.htm)

二、 大臺北都會公園與居民環境認同

「環境議題」指涉的是與環境有關的課題中,其中一些具有爭議性,大家並無一致 看法的問題(黃朝恩,1995)。二重疏洪道自進行綠美化之後,其佔地424公頃的廣大空間,

即成為各個單位、團體空間競逐的場域,因此,在土地利用形式上也產生許多價值衝突 及矛盾,進而衍生相關環境議題。以下就居民的訪談內容,探究二重疏洪道在轉型為大 臺北都會公園後,其內部(即堤外空間)的土地利用變遷所產生的空間競逐現象;並且探 討地景變遷與環境認同之間的關連,及在此一過程中如何導致新的行動者的出現。

(一) 大臺北都會公園是「誰」的都會公園?-命名與居民環境認同

從「二重疏洪道」到「二重疏洪道河濱公園」,到現今的「大臺北都會公園」,二重 疏洪道名稱的變遷,不僅代表功能上的改變,亦代表地景的變遷以及政府欲透過地景改 造而達成的特定目的。對於政府和多數大臺北都會區居民而言,二重疏洪道在拆遷後,

20 年間都是一種閒置浪費的狀態,甚至淪為治安死角,因此,進行地景的改造(綠美化) 具有高度的正當性,特別是在地的記憶早已被遺忘後。就 1998~2002 年期間的二重疏洪 道綠美化工程而言,當地居民表示:「觀感變好」(居民 DS1)、「做成這樣,當然都是比 較正面。」(里長 CL2),或表示:「還沒做的時候都是在養蚊子而已。」(居民 DW1)、「綠 美化之後,至少乾乾淨淨的、不會倒廢土、垃圾,至少不會發生命案。以前是治安死角,

草都比人還高,天黑之後,就沒人敢進去。」(居民 DS4)。然而,由「二重疏洪道河濱 公園」更名為「大臺北都會公園」的過程,則由於政府和居民對於「都會公園」定義的 落差,以及二重疏洪道的多元特質所導致的「二重疏洪道或是都會公園」角色定位的模 糊,而在環境認同上產生了較大的分歧。

從實質功能來看,近代公園概念的出現,其實是因為土地資本的利益需要,與產業 資本需要一種特殊形式的地景來抒解都市勞工的壓力與不滿。除具有不可免除的意識型 態效果以及作為土地與產業資本利益的附產物之外,公園一直被公認為是制度化的都市 休閒遊憩服務與集體消費的一種(彭皓炘,2010)。以政府的立場而言,「大臺北都會公園 主要是為了解決大都會區居民綠地、休閒空間不足的問題應運而生,在人口密度這麼高 的都會區,有這樣的休閒空間、綠地,是很難得的。」(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官員 A1)。都 市化程度提高,對公園綠地的需求亦隨之提高,而大臺北都會公園正好解決了都市集體 消費嚴重不足的難題。在地居民對於「大臺北都會公園」的營造計畫,也持較正面的看 法:「當然是好啊!設施、步道都變得更好了。」(里長 CS1)、「樂見其成。既然規劃了,

就把公園的功能做得盡善盡美吧!目前來看,確實提供了運動休閒的好去處。」(居民 DS1)、

「機場捷運站附近的綠美化、道路修整、人行步道做得更精緻,似乎可比照臺北市公園

水準。」(居民 DS1)。五股濕地保育推動者 B2 亦表示贊同:「我比較持正面的看法,畢 竟當時推動大臺北都會公園,是李鴻源在臺北縣當副縣長的時候,其實李鴻源的觀念是 比較符合永續發展的概念的,所以他後面的規劃,大致上是滿尊重這一塊(五股濕地)的。」

然而,隨著綠美化、人工設施的增加,也引發了對於疏洪功能的疑慮。居民 DS2 即指出其憂慮:「看了很心痛,疏洪道旁種花草,浪費錢,真要洩洪哪能變成運動區?

以洩洪為主的話,可以讓人耕種,種植樹木,淹水後運動場地要重建,又要花錢。」里 長 CL2 也表示:「颱風過後,要整理還是要花錢。」居民 DS1 則認為:「運動空間的提 供只能是附帶的,應該不能反客為主。當然適當的經營,至少使疏洪道不再像從前一樣 荒涼。」而從政府規劃管理的角度來看,「以高灘處的上級主管機關而言,二重疏洪道 當然還是定位為防洪工程,而以高灘處而言,目前內部所有的規劃建置都是以公園的功 能為主要考量,在不影響防洪功能的大前提之下,進行規劃及改造。」(高灘地工程管 理處官員 A1)。從訪談內容顯示,隨著二重疏洪道愈來愈像一個公園,居民對其疏洪功 能也產生更多的疑慮,因此,在不影響防洪功能的前提之下進行規劃及改造,應可視作 政府和居民之間的普遍共識。

以命名而言,對於由「二重疏洪道河濱公園」更名為「大臺北都會公園」,則產生 了意見上的分歧,部分表示:「Ok 啊!沒什麼差別。不就是名字變得比較漂亮。」(居 民 DS1)、「其實就是改名字而已,沒什麼改變。」(荒野保護協會志工 B1),部分則表示,

改造為大臺北都會公園「以後都可以說,我就住在中央公園那邊。」(里長 CS1)、「比較 有一個指標,一些愛攝影、休閒的都可以來。」(里長 CL2)。顯示更名為「大臺北都會 公園」是有益於提高當地居民的光榮感的。但對於二重疏洪道拆遷戶來說,「改成公園,

疏洪的功能好像就走偏了,你現在改成公園,那當時被你拆房子的人,不是很莫名其妙 嗎?本來住在裡面的人,看到變成公園,會想哭。因為那個時候,一拆就拆那麼大片。」

(拆遷戶 DS4)、「標榜疏洪,但好像已經不務正業了!」(拆遷戶 DS3)、「照理應該是要 做疏洪功能,否則現在連超商都有,也沒有什麼行水功能啦!設施那麼多,像棒球場、

籃球場,大水過後,都要再花錢整修整理,都是多花的、浪費的。設施做那麼多,不如 把土地還我們。」(拆遷戶 CS1) 、「今天既然是個疏洪道,就像個疏洪道,當你的綠美 化功能超越疏洪功能時,人家就會質疑,那你(政府)為什麼當初要拆我?」(拆遷戶 DS5)。

以上訪談內容均顯示,維持「疏洪」的功能或命名,對於 30 年前的二重疏洪道拆遷戶 而言,是表示對那段拆遷歷史的尊重;而更名為「大臺北都會公園」的過程則意味著漠 視他們的犧牲,更抹去了那段拆遷歷史。

另一方面,對於「大臺北都會公園」這個命名,亦有當地里長表示:「聽到這個名

另一方面,對於「大臺北都會公園」這個命名,亦有當地里長表示:「聽到這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