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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的宜居想像與居民環境認同

第四章 從邊陲到核心?打造宜居的未來

第二節 新北市政府的宜居想像與居民環境認同

「宜居性」(livability)是一個複雜且不穩定的概念,結合了對自然、社會、都市性等 意識形態的理解,並涉及城市設計、環境品質、人類與經濟發展等層面。「宜居性」的 定義從以往專注於城市的視覺美學,演變至透過市容美化創作達到振興,和創造或各種 形式的就業機會創意經濟措施。由於「宜居性」已經成為一個具高度可變性的術語,因 此,要為「宜居性」下定義是很困難的(Hagerman, 2007)。葉晉嘉等(2010)歸納國外學者 對「宜居性」及「宜居城市」的定義,指出:「宜居」一詞係指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

具備良好的人文社會環境,健全社會秩序,高普及率的社會福利,及充分的就業。宜居 不單只是適宜居住,亦包括適宜就業、旅遊、教育、醫療、文化等多項內容。

而「宜居城市」則是指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協調發展,人居環境良好,能夠滿 足居民物質與精神生活需求,適宜人類工作、生活與居住的城市,以及人文環境與自然 環境協調,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氛圍濃厚、設施舒適完備、適於人類工 作、生活與居住的城市。換言之,宜居城市就是一個能滿足市民的生理、社會與心理等 需求,以人為本,為所有人共享的城市。在理論上,自20世紀中期以來,都市地理學、

都市社會學、都市規劃、環境規劃等相關學科快速發展,相關理論研究也更加活躍,如 生態都市、永續發展、新都市主義、緊密都市、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TOD)、都市治 理等規劃理論對於宜居城市的發展影響重大。近幾年來,永續發展、節能減碳、潔淨能 源等理念盛行,強調在都市發展的過程中,盡可能在開發與保護間取得平衡點,減低對 環境的衝擊。因此,對於宜居城市的推動並非僅只涵蓋單一構面的理論發展,而是眾多 理論的結合(葉晉嘉等,2010)。

葉又華(2012)透過官方出版品以及官員、執政者的公開發言,分析新北市宜居城市 論述所指涉的意涵,指出:新北市的宜居城市有重視景觀與綠美化的意涵;同時,新北 市打造宜居城市的目的是為了吸引資金與人才,並進一步將適宜人居的生活環境和城市 競爭力掛勾;而其宜居城市推動的終極目標則是成為國際一流大都會。換句話說,新北 市的宜居城市是以地景營造為手段,並隱含著全球化「城市競爭」之意涵。

從另一方面來看,臺北縣政府於 2006 年提出「大河之縣,宜居城市」的施政願景;

升格後的新北市政府,又進一步於 2011 年提出了打造「宜居麗水」的「四水新首都」

的施政目標,以治水、清水、親水、透水為執行目標,並以「淡水河曼哈頓」為號召,

訂下 2030 年的「大河願景」。同時,提出「跨域整合、大河都會-共譜淡水河美、樂、

地」的大河四部曲,所謂「美」是強調「美麗地景、意象型塑」;「樂」係強調「樂活

思維、親水環境」;而「地」則是「地區改善、在地行動」的意涵;「美、樂、地」則 是以諧音 Melody(旋律)象徵「和諧」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2011)。2012 年新北市政 府又以「2040,國際嚮居之都」為目標,擬訂「新北市區域計畫」,以跨域聚合型城市 擘劃「臺北首都圈、黃金雙子城、大河三都心、山水五軸帶、環城六珠鍊、策略七分區」

的整體城鄉發展新藍圖38。從上述施政願景可以說明在新北市的宜居城市藍圖中,除了 地景營造外,水岸再生亦被視為打造永續的宜居城市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以此對照於二重疏洪道地區地景的快速變遷,卻產生了這樣的疑問:「所謂 宜居的未來,指的是『誰』的宜居?」、「政府的宜居規劃藍圖是否真能促成永續發展 的未來?」、「市地重劃、都市更新是否就是達成宜居目標的唯一策略?」、「複製曼 哈頓經驗真的能使得此地區由邊陲蛻變為核心嗎?」、「政府所欲營造的曼哈頓意象與 居民環境認同之間是否存在落差?」。針對以上發問,本小節將先從政府的政策及施政 願景梳理新北市政府宜居論述的內涵,並進而討論其與二重疏洪道兩側地區的再發展之 間的關聯;接著,透過訪談內容及新聞資料以分析政府的宜居想像與居民環境認同之間 是否存在著落差或矛盾,並以理論或國外相關經驗研究加以檢視。

一、水岸再生與新北市政府的宜居規劃

隨著都市發展的永續規劃思潮興起,水岸地區發展受到重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2012a)。2011年,新北市政府提出「2030年大河願景」,其指出此一計畫不只是環境的 營造,更是城市整體水循環規劃與都市發展空間的重構。都市的更新、發展與市民生活 緊密連結,期望透過「大河之都」的願景規劃,將新北市營造成具有競爭力的都市水域 環境,並以水岸景觀的魅力及未來潛力帶動周邊老舊社區更新邁向「與水共生」的宜居 城市,並且使新北市成為全球都市治理成功的典範(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011)。新北市 長朱立倫指出:

「為了讓市民找回過去清澈乾淨的河川環境、並恢復兒時水邊戲水的回憶,我們以

『打造四水新首都』為政策核心理念,進一步提出治水、清水、親水、透水的『四水』

主張,突顯水環境在都市治理中的重要性。另外;我們也特別提出『2030大河願景』,

邀請民間團體參與,提出『1遠景、5目標、6策略』的規劃,並依規劃提出短、中、長 期實施方案,目的就是為新北市水環境奠定永續發展的20年治理計畫,打造讓市民感動 的『安全』、『永續』、『幸福』的大河城市。…展望未來,新北市以淡水河為中心的 水岸都市漸漸成形,而淡水河的角色也可望從過去分割新北市與臺北市的界河,在發展

38〈2040 國際嚮居之都 新北發展願景〉,發表日期: 2012/07/03,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頁,

http://regional.planning.ntpc.gov.tw/file/news.aspx。瀏覽日期:2013/8/11。

『淡水河曼哈頓旗艦計畫』後,成為整合大臺北區域甚至北臺區域發展的中心(新北市 政府水利局,2011)」。

此一施政願景再度證明水岸再生及水環境的治理在新北市宜居規劃發展中所佔有 的地位,而複製紐約曼哈頓經驗則被預期能有效使得淡水河的河廊發展由「邊陲」逐漸 蛻變成為區域發展的「核心」。

為使水岸再生與新北市宜居論述之間的關係脈絡更加清晰,以下將以新北市政府近 年推動的大型旗艦計畫及區域發展政策內容分析其宜居論述的內涵。

(一)大臺北都會公園營造計畫

如圖4-2-1所示,臺北縣政府將「大臺北都會公園營造計畫」視為三重、蘆洲、五股、

新莊地區都市再生的重要契機。結合河域管理的永續經營理念,維護該區原有之生態環 境及景觀資源,達到「親水、親景、親自然」的願景,將整體空間作更有效規劃與應用,

並且希望藉由水環境營造之旗艦計畫作為都市發展的引擎(臺北縣政府水利局2009b;

2010a)。

圖 4-2-1:大臺北都會公園營造計畫整合周邊規劃圖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水利局,2010a)

新北市政府希望藉由此一旗艦計畫的推動,改變以往「背河而居」的習慣,讓社區 重新轉向面對水岸,促進周邊老舊社區及閒置用地活化再利用,帶動周邊老舊社區再發 展;另配合三重、蘆洲、新莊地區捷運系統通車,優先檢討河堤兩岸都市計畫,全面啟

動地區都市更新;同時,計劃以大臺北都會公園的營造連結周邊都市開放空間系統、提 升居住環境品質,並以整合化親水空間及綠美化生態水岸滿足民眾多樣或使用需求,進 而引領帶動五股、蘆洲、三重、新莊等再發展潛力區。並積極發揮水岸資源來重塑都市 特色,引導都市結構調整,以形成都市水岸優質生活圈,提供「因宜居,而吸引臺北市 民移居」的優良環境(李鴻源,2009;臺北縣政府水利局,2010 a)。

(二)淡水河曼哈頓計畫

「淡水河曼哈頓計畫」是以新北市與臺北市共同接壤之淡水河、新店溪、景美溪周 邊1公里區域為計畫範圍,同時,為強化二重疏洪道中央都會公園及大漢溪匯入淡水河 河口周邊的建設效益,亦將二重疏洪道兩側及大漢溪大漢橋下游周邊區域納入計畫範圍 (表4-2-1、圖4-2-2)(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011)。

表4-2-1:淡水河曼哈頓旗艦計畫範圍

河段名稱 河段兩側1公里新北市行政轄區 河段兩側1公里臺北市行政轄區

景美溪 新店區 文山區

新店溪 新店區、永和區、中和區、板橋區 文山區、大安區、中正 區、萬華區 淡水河段 三重區、五股區、淡水區、八里區 萬華區、大同區、士林區

二重疏洪道 新莊區、三重區、五股區、蘆洲區 -

大漢溪-大漢橋下游段 板橋區、新莊區 -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011)。

「淡水河曼哈頓計畫」是於2010年市長選舉期間,由新北市和臺北市共同提出,預 定將淡水河、新店溪和景美溪等兩市交界地帶,通過都市更新和容積獎勵措施,「打造 具備紐約曼哈頓形式及規模的『淡水河曼哈頓』國際化新區塊,作為青年住宅與國宅,

以及臺灣與國際企業,在金融、科技、旅館的營運、研發總部,以提供『大臺北雙子城』

大都會區,各項多功能之摩天大樓」。兩市合計預定釋出約500公頃土地,興建30萬戶 住宅(王志弘、黃若慈,2012)。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官員A3表示:「淡水河曼哈頓計畫是 朱市長競選時提出的,但實際上,計畫的執行則是臺北市、新北市各自解讀、各自表述。」

新北市政府希望藉由「淡水河曼哈頓計畫」的推動,以淡水河為中心,縫合雙北兩市邊 界,整合大臺北區域甚至北臺灣區域發展的中心(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011)。期望透過

「淡水河曼哈頓計畫」,並且仿照紐約市曼哈頓地區的高度都市化及人性化的發展模式,

重新將淡水河兩岸地區之水資源、景觀、都市計畫等實質建設議題,進行整體規劃與更 新及跨域整合,塑造與曼哈頓意象同等級之「淡水河意象」,讓淡水河合作發展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