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跨界:營造大臺北的「中央公園」
第三節 跨界:人與自然
「清澈的河水重新流動,魚鳥歸來,市民也來到水邊尋訪休閒。重新流動,跨越阻 隔,人們都在看著這樣的變化,不斷流動,不會停止。」(李明博,2005)。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在進行首爾清溪川的整治工作時,指出清溪川的復活並不單純是 河川的復原,它是強烈的象徵,象徵著擁有 600 年悠久歷史的首都—首爾真正變成了「人 的城市」,人、自然與文化和諧共存,它是莊重的宣言,宣告開發主義時代已然結束,
首爾追求生命本位的新價值,必然重生為「世界的城市」(李明博,2005)。
「從過去背向水岸,現在面向水岸,未來則是與水共美的新首都。」(新北市政府 水利局,2011)。
2011 年,新北市政府提出「2030 年大河願景」,欲打造「宜居麗水」的「四水新 首都」,以治水、清水、親水、透水為執行目標,其指出此一計畫不只是環境的營造,
更是城市整體水循環規劃與都市發展空間的重構。都市的更新、發展與市民生活緊密連 結,透過「大河之都」的願景規劃,市政府期望將新北市營造成具有競爭力的都市水域 環境,並以水岸景觀的魅力及未來潛力帶動周邊老舊社區更新邁向「與水共生」的宜居 城市,並且使新北市成為全球都市治理成功的典範(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011)。同時,
新北市政府也提出「跨域整合、大河都會-共譜淡水河美、樂、地」的大河四部曲,所 謂「美」是強調「美麗地景、意象型塑」;「樂」係強調「樂活思維、親水環境」;而
「地」則是「地區改善、在地行動」的意涵;「美、樂、地」則是以諧音 Melody(旋 律)象徵「和諧」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2011)。
上述二者皆勾勒著「跨越阻隔、與水共生、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圖像,同時,期 望透過堤外空間的地景改造,達成「跨界」、「親水」的目的。其所刻畫的不只是一個 未來美好的圖像,這個時期的變革其實也隱含了對前一個時期的反思。
丘逸民(2001)將淡水河流域使用分為三大時期,說明大臺北地區不同時期的河川資 源發展,包括:「依水發展」的前工業化時期(1945 年以前)、「背水發展」的工業化時 期(1945 至 1980 年代),與「近水?親水?良好經營之多元發展」的後工業化時期(1989 年以後)。在工業化時期,優先考慮的方案是興建高堤以儘量納入最多的土地以供都市 發展,造成的結果是堤防的隔絕性使河川原有的親水功能消失,居民失去一個休閒、遊 憩的好所在,最後由於邊緣性土地利用入侵及水質污染,作為生態綠帶的河水水域與河 岸,也成為荒煙蔓草及黑濁無聲的世界,河岸徹底地被遺忘,成為都市地區的失落空間
(lost space)。而在後工業化時期,社會的主流聲音是主張在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也應 兼顧空間的合理利用,更不能犧牲生態環境,來一味的支持產業發展;而原來被堤防隔 絕,被臺北人所遺忘的淡水河,開始受到愈來愈多的意見領袖,相關學界所關注,認為 應該重新改造,不單是要去除過去髒亂、邊緣的非人性空間,回復原來淡水河人文風貌,
使臺北人可以與水親近,更認為應該營造屬於臺北地區的水岸文化,來豐富臺北人的生 活內涵。
河堤代表人面對自然的一種態度,二重疏洪道堅實的河堤粗暴地劃分了兩個世界,
河堤內大樓林立,河堤外空曠綠野(張紘端,2012)。後工業化時期,臺北人雖開始反思 自己與河岸的關係,政府的論述也以「與水共生」為主導;然而,堤防的存在、界線的 存在卻是既定的事實;於是,以「大臺北都會公園」地景的改造為手段,希望藉此改變 居民的生活習慣,包括:整體地景營造、越堤道的設置、強化入口意象等,皆是希望民 眾願意跨越堤防與水親近。只是,對兩側居民而言,「看得見」的地理界線—堤防,尚 容易跨越;而劃在核心與邊陲之間、人與自然之間那「看不見」的地理界線,真的能夠 跨越嗎?
為回答此一發問,本小節將接續前面二個小節所梳理出的關係脈絡,將此一脈絡置 於本研究擬定的研究架構之下,此外,在時間軸上將與第二章銜接,地景變遷則將聚焦 於二重疏洪道內部空間,以堤外的地景變遷為出發,探討堤內與堤外之互動,以及人與 自然關係之演進。
圖 3-3-1:二重疏洪道內部地景變遷之政治生態學分析(1996-2013)
2009-2013
大臺北都會公園三期工程
1998-2002 二重疏洪道
一、 二重疏洪道內部地景變遷之政治生態學分析
圖 3-3-1 主要聚焦於二重疏洪道內部地景轉變為大臺北都會公園之歷程,由政治生 態學視角進行觀察,大致可以歸納出以下重點:
首先,在地景變遷的歷程當中,不同行動者(或權益關係人)為鞏固其地景論述的權 力,會將其行動落實於「尺度實踐」之上。以新北市政府的地景論述而言,在這個時期 已由「防洪」論述,轉為「親水」論述;而為了鞏固其親水論述,除在營造大臺北都會 公園時提出「親水、親景、親自然」的願景外,更指出「都會公園」、「水岸開發」為現 今全球城市的主流,藉由永續發展、生態城市等全球化觀點的引用,以爭取其他行動者 (或權益關係人)的認同。從五股濕地保育推動者 B2 所闡述的:「李鴻源的觀念是比較符 合永續發展的概念的,所以他後面的規劃,大致上是滿尊重這一塊(五股濕地)的。」顯 見此一論述已成功獲取非政府組織之認同。
而就五股濕地的議題而言,「當時在做七百甲河濱公園的時候,說服蘇的理由還是『自 然保育』以及『生物多樣性』。有這樣的訴求提出,對他來說,保留這塊地方做保育,
範圍並不大,在當時環保及保育的議題其實一直是民進黨所標榜的,所以保留這一塊下 來,又符合當時社會的氛圍,又政治正確,種種因素加起來,對他來說其實是利多於弊。」
(荒野保護協會志工 B1)。顯見,疏洪道生態保育聯盟之所以能夠成功說服當時的臺北縣 政府,是在於引用「生物多樣性」價值,而此一地景論述之所以能取得地位,則正由於 其強調「生物多樣性」價值符合全球保育潮流,同時又呼應當時執政黨的環境認同。而 在五股濕地於 2010 年正式被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後,長期認養五股濕地的荒野保護協 會則是以「在疏洪道裡面有一個國家級重要濕地,對政府的形象也有提升。」(荒野保 護協會志工 B2)、「整個大臺北地區是臺灣最重要的都會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人口,
人口這麼密集的區塊,有一條淡水河,有一個國家級甚至國際級的重要濕地,對政府來 講是加分的,對民眾來講,他可以享有這樣的生態環境,所以這才叫三贏。」(荒野保 護協會志工 B2),此說法展現的是五股濕地被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後,一方面有了 法源依據的保障,一方面提高其保育層級,有利於保育團體說服地方政府、社區居民,
以鞏固環境永續及生物多樣性等價值。
其次,當「二重疏洪道」內部空間重新被定義為「公共開放空間」,伴隨而來的,
是內部空間競逐的壓力及不同權益關係人之間地景論述權力的衝突,並衍生諸多環境議 題。從行政院計劃開闢二重疏洪道成為大型休閒公園開始,一連串的環境議題大致都脫 離不了土地利用價值的衝突。而當二重疏洪道被命名為「大臺北都會公園」時,其內部 空間也重新被定義為「公共開放空間」,土地利用形式愈形複雜,且有限空間各自表述;
不同權益關係人由於環境認同的不同,對於功能亦有不同需求;無論是誰取得地景論述 的權力都勢必壓迫到另一種土地利用方式。
以空間競逐的相關環境議題為例,前二重疏洪道拆遷戶或是二重疏洪道農民的環境 認同,始終與生計活動緊密相連,土地的價值、個人的權益只能為了「防洪以保障生命 財產」之價值而犧牲,因此在政府執行綠美化工程而要拆除縣民農園,或是在後來為了 大臺北都會公園整體景觀規劃而要收回市民農園時,其所產生的環境認同均為「質疑綠 美化違背徵收目的」。「只要它繼續維持著疏洪的功能,我們就沒什麼意見,但如果有一 天它的疏洪功能要廢除,那我們應該可以回去重新圈地。」(拆遷戶 DS5)。從另一個角 度來看,諸如此類的環境議題實在由於疏洪道在興建過程有其特殊歷史脈絡,因此對於 二重疏洪道的拆遷戶或農民而言,若「違反疏洪前提」便得以群起攻之。規劃者和施政 者在規劃的同時,若能展現其對歷史的尊重,或許就能獲取認同。
另外,新的環境議題也導致新的行動者的出現,同時,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也 在此一時期成為影響政府論述的重要行動者。前述環境議題的產生除了與空間競逐有關,
也與不同行動者(或權益關係人)之間環境認同的落差有關。以五股濕地的環境議題為例,
當政府執行的綠美化工程威脅到濕地生態時,具有同樣環境認同的保育團體、地方文史 團體與民間人士,集結組成「疏洪道生態保育聯盟」,並展開與政府的對話。「我們就把 在地的,包括臺北市野鳥協會、蘆洲文史工作室、楊蓮福老師、三重埔文史工作室、鷺 江生態工作室、猛禽協會,我們就把這些在地的團體都邀請進來一起討論,參與的團體 還滿多的,整個五股濕地的訴求會成功,也是因為我們結合在地的團體,才不會感覺是 外來者來干預。」(五股濕地保育推動者 B2),正由於此一積極的環境行動,才得以成功 保留五股濕地。
二、 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轉變
Turner(2009)曾指出,政治生態學中的「生態學」(ecology) 這個術語有許多涵義,
它常被廣泛地定義為「環境」(environment)或「自然」(nature)的同義詞。其中,「自然」
無疑是最複雜、最困難,且具最豐富意涵的術語之一。因此,「自然」和「政治」生態 學的並列,也引發自然(nature)和社會(society)的劃分、相互建構、以及混雜性的議題。
無疑是最複雜、最困難,且具最豐富意涵的術語之一。因此,「自然」和「政治」生態 學的並列,也引發自然(nature)和社會(society)的劃分、相互建構、以及混雜性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