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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與解決策略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與解決策略之相關研究

所產生之問題困難及解決策略,茲分述如下。

一、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之相關研究

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在業者實際營運與校方管理間,可能產 生些許困難與問題。一般而言,我國政府由於支應運動設施經費不 足、一般企業取得土地不易、公營運動設施管理維護效果不彰、運動 設施規劃不良及民眾使用不易等因素,開始引進民間機構參與經營運 動設施,期待能藉由民間資源改善運動硬體設施、增加使用頻率及提 升設施服務品質(許龍池、彭逸坤,2004)。而學校游泳池亦為可提 供學生及附近居民使用之重要運動設施,基於政府、民間及使用者三

贏之期待下,開放委外經營後,雖能有效使用設施及減少政府經費支 出,但相關開放之問題亦可能因應而生。

首先,在使用者付費之前提下,胡同志(2002)指出可能之困境 為,法源之不確定、增加學校行政成本、破壞社區民眾和諧、造成社 會安全階級對立及民眾與行政人員心理不接受。此外,詹俊成(2002)

亦指出,學校游泳池開放困難為,學校同仁認知不足、沒有專管負責 單位、時間受限制、禁止事項過多、經費預算問題、沒有救生員編制 及安全問題。然而,洪嘉文(2003)認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游泳池委 託民營之困難為,學校游泳池設備簡陋缺乏誘因、現行會計制度導致 學校營收經費支用受限、學校心態觀念影響、法令規章不熟悉、校園 安全考量、民眾對使用者付費觀念不足及資源條件不平均易拉大城鄉 差鉅(教育部體育司,2003)。另陳福財(2005)以國立高中職學校 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研究結果發現,4 所已解除列管之學校表示,未來 不再辦理游泳池委外經營,其原因包含有:(一)學校適合教學,不 希望委外招商。(二)學校環境市場規模不足,無法吸引廠商。

因此,我國學校游泳池可能由於學校心態委外觀念認知不足、安 全管理問題、法令規章之不熟悉、市場條件環境不佳及游泳池設施簡 陋等問題,導致目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比例較低之現況。

然而,根據教育部(2007)之資料顯示,我國學校游泳池目前採 委外經營之數量有 76 所,雖調查研究中,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時 間屬全年委外,抑或僅寒暑假交由業者委外經營,目前尚不得而知,

但在面臨相關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相關阻礙因素下,仍能成功委外經營 誠屬難得。而根據相關之調查研究,目前我國學校游泳池實際委外經 營後,所面臨之相關問題與困難結果如下。

有關學校游泳池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研究,溫顏誌與劉田修

(2005),針對國立岡山農工游泳池之個案研究發現,實際委外經營

後,有下列幾點經營困難。

(一)經營學校游泳池之廠商業者,向銀行借貸仍須提出額外擔 保,小型投資人可能有困難。

(二)委外廠商業者仍須繳納房屋稅及地價稅新臺幣一百多萬 元,對投資人是一種負擔。

(三)學校的態度觀念不佳,不斷要求師生、校友及董事等入場 優惠,造成經營廠商之困擾。

(四)政府缺乏針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相關輔導措施。

(五)學校游泳池設施使用之水電費用沒有優惠,造成業者經營 方面之負擔。

另張輝政(2006)針對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學校游泳池之個案 研究亦指出,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後面臨問題包含下列兩點。

(一)上課時間水道使用與學校體育老師意見不同,雙方對於委 外經營觀念無法達成共識,彼此產生摩擦。

(二)校方對於現有定額權利金之收取金額方面認知不同。

因此,根據過去在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之研究顯 示,校方實際將游泳池交由業者經營後,發生之問題困難主要為學校 與業者間,在委外經營之認知不同所造成之溝通管理方面因素,法令 政策因素方面由於政府缺乏輔導措施,現有法令亦尚未修改,業者仍 須繳納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地方稅款,對業者形成不小負擔,而學校水 電無優惠折價,亦增加業者經營成本壓力。

另在採 ROT 及 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部分,劉記杆

(2005)針對國內 8 所高中職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調查研究顯示,

委外經營面臨問題主要為,學校游泳池未與校園適度區隔,因而產生 校園安全維護與管理方面的困擾。另外,周邊人口數目及學校游泳池

硬體設施多寡,雖可能影響業者經營績效,但業者實際營運之利潤,

(二)業者因素:由於本身營運理念及方式不同,有可能導致營 運不善產生虧損情形。

(三)溝通管理因素:實際委外經營後,由於業者主導經營權力,

學校行政人員心理可能不接受此觀念。而在缺乏溝通及基本理念不同 之情況下,學校同仁認知可能會有所差異,過多的要求與條件,產生 業者經營上之困擾。

(四)契約內容因素:游泳池委外經營後,在契約內容中之學校 師生、校友及董事之優惠規定、開放時間與可營運內容項目規定等,

有可能因訂定不夠明確清楚,導致雙方誤會形成問題。

(五)履約管理因素:實際開始營運時,若無財務報表繳交須會 計師簽帳之要求,學校有可能無法掌握業者經營成本及營運情況。另 在履約管理上,未針對業者權利金或財務報表繳交部分,落實監督管 理績效評估機制。

(六)法令政策因素:由於學校游泳池採用促參法委外經營時間 仍短,可能由於政府相關法令之不熟悉,導致增加行政承辦人員的負 擔。此外包含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繳納、水電費用之減免、政府缺乏輔 導措施及與銀行融資借款限制之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在實際業者 接手學校游泳池之經營管理後,產生問題與困難。

然而,過去相關有關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與困 難,研究目前僅針對高中職之 BOT、ROT 及 OT 方式作調查,而其 餘在大專校院、國中及國小學校游泳池,亦有委外經營之成功案例,

在實際委外經營後,是否發生類似問題與困擾,目前亦不得而知。站 在永續經營、減少政府開支與提升游泳池使用效率之觀念下,目前各 縣市已成功委外之學校游泳池中,是否遭遇同樣問題與困難?應值得 進一步深入探討。

二、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之解決策略相關研究

針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面臨之問題,過去相關學校游泳池 委外經營管理之研究,發現採 BOT、ROT 及 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 校會產生若干問題與困擾。相對於其產生之問題與困難因素,研究者 提出之建議如下。

劉記杆(2005)針對採 ROT 及 OT 方式將游泳池委外經營之學 校,建議應與業者在不違反法令之前提下,透過良好溝通協調管道,

政府學校與業者雙方取得經營管理方面之共識,以貫徹學校運動設施 永續經營之理念。

陳財福(2005)亦提出政府應考慮城鄉差距,修改相關法律規定,

將原有投資金額高中職以上學校需一億元以上及國中、國小需達五千 萬以上,方可享有租稅優惠之辦理作調整,以減低業者經營成本,增 加投資意願。

溫顏誌與劉田修(2005)亦建議,BOT 案業者與政府間,應建 立正式或非正式之溝通管道,協調相關問題或訂定輔導政策。另應修 改法令,針對增加業者投資後租稅減免之優惠措施,以吸引業者經營 學校游泳池設施。

張輝政(2006)認為,學校游泳池設施委外經營後之相關問題與 困難,可利用下列方法解決。

(一)加強校內同仁間溝通,瞭解促參法之雙贏理念,建立委外 經營之共識。

(二)政府應針對租稅優惠及繳稅規定,鬆綁修改相關法令或統 一繳稅規定,以減低業者成本增加參與投資經營動機。

綜上文獻資料所述,有關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 與困難,可利用以下策略解決。

(一)溝通與協調:與業者間在委外經營觀念之作法方面之溝通 困難,及學校同仁對委外經營共識不足問題,透過良好之溝通協調建 立共識,與業者以互惠方式達成協議,可有效解決因觀念認知不同所 產生之困擾。

(二)修改法令:目前租稅優惠規定限定較為嚴格,未考慮城鄉 差距與學校投資特性,應可朝向修改或鬆綁相關法令執行,或將相關 規定各縣市協調統一辦理,以減低業者經營成本,增加投資經營學校 游泳池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