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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媒體併購管制

一、 媒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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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媒體併購管制

所謂政府管制 (state regulation)指的是一個公共機關對社會重視的活 動所進行的持續性且針對性之控制(sustained and focused control),也因此,

管制者與被管制者間存在著內生的緊張關係(Selznick,1985,轉引自蔡中 民,2014,頁 35)。一般而言,政府在面對以企業為主體(尤其是私人企業)

且具有競爭機制的市場時,所扮演的角色是維護市場的正常運作;惟有市場 失靈時才主動介入,希望藉此消除或降低因市場無法有效分配資源而導致的 不公平競爭(蔡中民,2014,頁 35)。

以媒體為例,雖然古典經濟學學者 Jean Baptiste Say10曾說,經濟活動會 自己維持生生不息的狀態,也就是:「市場競爭,會帶來商品品質提升、價 格降低,最後消費者得利。」(葉淑婷,2015)。然而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 因為建置成本高昂、形成自然獨占、而非競爭,不僅不會發生競爭中「價格 降低,品質提升,消費者得利」的現象(Kang YuChi,2015),更成為「市 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政府必須進行管制。

對於媒體管制一般區分為「命令—控制」模式的內容/行為管制,以及

「結構導引」模式的結構管制(石世豪,1997),以本研究關注的「併購案 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能不能擁有新聞頻道」議題所涉面向係與併購中垂直 整合類型,以及管制手段中的結構管制模式相關。以下將先就媒體管制的概 念進行說明,再進一步探討我國對於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能否擁有新聞頻道 的管制做法。

一、 媒體管制

結構管制源自於產業經濟學中的 SCP(Structure-Cnoduct-Performance)

模型架構,認為市場結構將影響廠商行為,而廠商行為又將顯著影響市場最

10 http://www.econlib.org/library/Enc/bios/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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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績效(莊春發,2017);而以 SCP 理論探究媒體產業,亦可發現市場 結構確實是一切問題的根本(謝永軒,2017),因此希望透過「結構導引模 式」(石世豪,1997)來決定可提供的廣播電視服務形式以及誰可以控制這 些服務(Hitchens,2006),屬於一種「外在的多元主義」(external pluralism),

主要是適用於獨占或寡占的事業(陳銘祥,1999)。

結構管制的目的是希望媒體資源能夠在公平分配的原則下,由不同理念 的個人或團體來經營,讓不同的聲音及意見都得以透過媒體發表,以幫助民 眾在決策判斷時有最充分的資訊(張啟騰,2004,頁 42)。而為了避免市場 經濟力過於集中,當市場上有廠商因獨占而可能發生影響競爭的狀況時,主 管機關就可介入進行事前管制,分散該廠商的獨占力量(莊春發,2014)。

林子儀(2002)認為藉維持媒體事業所有權的分散、亦即在多元的情況下防 止集中壟斷,以及保持媒體事業在經營時的公平競爭秩序等作法,可以確保 媒體自由市場的多元化競爭以及民眾選擇資訊的多樣化。至於管制的具體手 段除了採行包括控制買賣方的集中度、產品差異化程度以及市場之進入障礙 等,亦包括禁止交叉擁有不同媒介的跨媒體所有權限制(謝永軒,2017)。

內容管制亦可稱為行為管制(behavioral regulation)(Picard,1989,馮 建三譯,1994),屬於「命令與控制模式」,係直接透過命令強制或禁止管 制對象執行特定行為(石世豪,1997)。Picard(1989)認為這種管制是決 定廣電媒體播放的實務原則(馮建三譯,1994),包括制止可能產生負外部 效果的內容、反托拉斯法中關於價格協定、傾銷性價格或瓜分市場之協議等

(謝永軒,2017),對於獨占或非獨占市場均有應用(孫正昇,2003)。

內容/行為管制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資訊與意見的多元化(Hitchens,

2006),因此藉規範特定事業的競爭規則,以保障市場的有效競爭和保護消 費者之權益(孫正昇,2003,頁 17)。其管制標準主要是考量媒體使用稀有 資源,基於公共利益有對大眾回饋的義務、保護兒童免於暴露在不良內容之 下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因素予以訂定(張啟騰,2004,頁 43)。

構管制」或「內容/行為管制」模式者(黃財振,2014,頁 14),必須視規 範目標是否肩負政府特定政策之實現,有許多不同的配套管制組合(石世 豪,2000,頁 130);亦有學者認為,管制者應關注的是力求市場開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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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在互相競爭之力量,以及未有限制競爭之疑慮等面向(莊春發,2002)。

至於 SCP 理論當中的各要素亦非單向式的因果關係(謝永軒,2017),而 有可能互相影響(例如依目前市場現況來看,改變結構並未連帶影響行為與 其所產出的績效)。因此,應確認管制的理由與出發點、想要達成的目的以 及市場上實際存在的問題為何,衡酌各種管制方式的優點及可能產生之問 題,從而思考如何搭配以互補彼此不足,據以設計管制手段,才有可能發揮 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