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媒體垂直整合中有線系統併購新聞頻道的管制
二、 影響現有管制作法的市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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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影響現有管制作法的市場因素
根據 NCC 分別於 10114、10315及 10516年委託進行的「電視使用行為及滿 意度調查報告」的調查結果,新聞及氣象報導向為台灣民眾最常收看的電視 節目類型;而雖然目前網路、手機與平板電腦等的使用率愈來愈高,導致年 青族群的消費者因為可以直接連接至國外網站或 app 內容,使得電視收視率 逐年下滑(曾國峰,2016),但從整體市場狀況觀察,電視的涵蓋率在 2016 年為 86.6%,仍居各類媒體之冠(2017 台灣媒體白皮書)。
至於全國有線系統經營者除了有三分之二的經營區是呈現一區一家壟 斷的局面外,多數系統業者又多隸屬掌握了市場上近 7 成用戶的五大有線電 視多系統經營者(MSO),顯屬言論市場中相當有顯著影響力地位之媒體。
而即使各類線上影音平台積極發展,使得民眾收看影音內容的選擇更多元,
不過有線電視依舊是民眾收看影視內容的主要管道之一(台灣好新聞,2017 年 8 月 9 日),截至 2017 年 6 月底,有線電視的普及率仍達 6 成(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2017 年 8 月 9 日)。
圖三:有線系統經營者 MSO 市場占有率(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4同註 5
15同註 6
16同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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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案中所言:只是負責傳輸頻道內容的「平台」(Tai Chih Chun,2012)。然而,我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卻因不只在同一個平台中可以掌控頻道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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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供者可以向系統經營者收取授權金;相反地,較弱勢的內容提供者則 是向系統經營者支付上架費;至於必載頻道則無市場價格17(談如芬,2016)。
依業界慣例,頻道與系統每年換約一次,但頻道授權或年度頻道換約都 是由有線電視集團、衛星電視頻道集團及頻道代理商等三方協商的結果,個 別頻道只能被迫接受、以支付高額的上架費方式要求上架(Tai Chih Chun,
2012)。根據天下雜誌在 2015 年 6 月刊登的一篇「誰綁架了你的眼球」報 導(程晏鈴,2015)指出,目前領有執照的頻道遠比上架的數目要多,很多 業者因為有線電視業者的關係,空有執照卻上不了平台。而包括凱擘、中嘉、
台固、台灣寬頻以及台灣數位光訊等五大 MSO 不只掌握全台超過七成用 戶,更因為同時兼營頻道代理商,幫觀眾決定了哪些頻道可以上架。
一般來說,系統業者決定要讓哪些頻道上架,大多取決於節目內容、收 視率高低,以及該頻道和自身的關係。若系統業者和頻道形成垂直的整合關 係,對頻道來說,除了可以確保獲得上架機會以及較好的頻位外,也同時可 以獲取來自系統業者的行銷資訊,藉以分散投資風險(劉定基,2014)。而 對系統業者來說,集團化加上垂直壟斷的機制,除了讓自己的頻道來源無 虞,還可以透過讓不屬於「自己人」或具有威脅潛力的競爭頻道無法在大多 數的有線電視系統上架,以及拒絕讓旗下頻道上架到具有競爭關係、新加入 市場的內容平台等手段,來保障集團內系統業者的寡佔地位(邱家宜,
2017)。至於在代理商把所代理頻道進行批發式的統賣(也就是把優質頻道 與劣質頻道包裏授權)的運作模式下,即使消費者向系統商反映某個頻道太 爛,爛頻道永遠不會退場,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被犧牲(Tai Chih Chun,2012)。
這樣的狀況短期內還是會繼續維持,因為即使目前多數有線系統都已數位 化、可容納之頻道數量大幅增加,然由於消費者收視習慣、收視率調查範圍
17舉例來說,系統經營者每個月會支付給東森電視旗下 8 個頻道共數億元的授權金(平均 1 個頻 道每月授權金達數百萬元);而位於後段頻位的臺灣藝術臺每個月則必須向系統經營者支付約 8~9 百萬元才能上架。同樣屬於旺旺集團的中天綜合台、娛樂台與新聞台等 3 個頻道都可以向系 統經營者收取授權金,但同集團的中視因為是必載頻道,所以就沒有這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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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廣告收益及尚未數位化之收視戶只能看到 100 個頻道,基本頻位仍為 兵家必爭之地。
透過垂直整合,系統業者在經濟市場能獲取經濟利益,在言論市場也能 取得一定的發聲權,所以,系統雖然是平台,卻影響言論市場的多元性甚鉅:
它掌握了讓頻道能否上架的權力,掌握頻道業者的生殺大權,同時也把持了 言論市場的入口。
除了同一個有線電視系統平台會因水平、垂直整合產生不公平的競爭狀 況之外,不同的收視平台同樣存在著不公平問題。隨著寬頻網路建設日趨完 善,寬頻服務在應用上不斷地推陳出新,其中,網路協定電視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IPTV)就是利用網際網路收看電視視訊的應用服務(周 杏娟,2013),中華電信身為台灣電信產業龍頭,也從 2004 年 3 月起推出 MOD「大電視」服務。由於同樣是在提供視訊內容,被視為是和有線系統 平台具備類似服務內容和服務型態的競爭者。但除了因為受限於廣電三法黨 政軍條款,不得不以適用電信法為其解套,卻反而造成 MOD 對頻道經營及 頻道組合均無主導權外,「有線電視圈有個不成文的潛規則,上了有線電視,
就別想去 MOD 上架。」(曹以斌,2017),也造成 MOD 迄今開機率及用 戶成長有限的經營困境。
(二)頻道代理商多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兼營
頻道代理商的產生其來有自:對境內頻道來說,早期頻道授權價格混 亂,且在推銷自家頻道的過程中常必須耗費相當的交易成本,為了處理大量 頻道在同一時間進入有線電視市場的需要,頻道代理商應運而生(蘇元和,
2017)。而對想進入台灣市場的境外頻道來說,由於必須面對下游通路 300 多家的有線播送系統與共同天線業者,為確保頻道可以順利上架,還有後續 頻道推廣、簽約、款項催收等相關事宜,因此尋求系統業者協助,也促使代 理模式漸為市場接受,並逐漸演變為系統業者身兼頻道代理商的生態(何佩 儒,2017)。從整個市場結構來看,有線電視的上游是頻道內容業者,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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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財經新聞台(57)、東森電影台(62)、東森洋片台(66)、
緯來日本台(75)、緯來綜合台(26)、緯來電影台(63)、緯來戲劇台(43)、
緯來育樂台(71)、緯來體育台(72)
永鑫多媒體 CNN(05)、CARTOON NETWORK(22)、ANIMAX(96)、CINEMAX(70)、
HBO(65)、FOX SPORTS(73)、FOX SPORTS2(74)
佳訊錄影 東風衛視(37)、MUCH TV(38)、年代新聞台(50)、JET TV(46)
國興衛視(76)、DISCOVERY 旅遊生活(21)、迪士尼(23)、
壹電視新聞台(49)、壹電視資訊綜合台(85)、壹電視電影台(83)、
非凡商業台(89)、非凡新聞台(58)、
好萊塢電影台(68)、NHK WORLD PREMIUM(98)、彩虹(256)
練台生
東昱 三立台灣台(29)、三立都會台(30)、三立新聞台(54)、MTV(93) 練台生 全球數位媒
體
八大戲劇台(41)、八大第一台(27)、八大綜合台(28)、八大 HD 戲劇台 TVBS(56)、TVBS 新聞台(55)、TVBS 歡樂台(42)、
中天娛樂台(39)、中天新聞台(52)、中天綜合台(36)、Discovery(19)
中嘉
浩緯 Z 頻道(95)、LS TIME(64) 富邦
優視傳播 MOMO 親子台(24)、國家地理頻道(18)、FOX 頻道(78)、
衛視西片台(69)、衛視中文台(31)、衛視合家歡台(77)、衛視電影台(61)
允誠 動物星球(20)、超視(33)、霹靂台灣台(11)、AXN(67)、好消息(15)、
好消息二台(15)
18 括弧中之數字為該頻道於臺北市寶福有線電視系統所在頻位,
http://www.pfcatv.com.tw/tv01.php,另壹電視資訊綜合台及壹電視電影台僅於北都、新北市、全國、
大豐、數位天空、新彰、新高雄等系統上架,八大 HD 戲劇台目前未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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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注意的是,各無線電視新聞台都未授權代理商洽談上架;而在衛 星頻道的部分,除了主要在MOD上架的寰宇新聞台、 寰宇新聞二台、在網 路平台播出的udn新聞台,以及自行洽談上架的民視新聞台外,其他包括壹 電視新聞台、era news年代新聞及非凡新聞台等3個衛星新聞頻道,是由年代 公司練台生經營之佳訊錄影視聽企業有限公司代理上架;三立新聞台則由東 昱投資代理(該公司董事長為東亞有線施定遠,而東亞有線實際擁有者為練 台生);至於TVBS、TVBS新聞台及中天新聞台等3個衛星新聞頻道則是由 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亦即主要 新聞頻道的代理權幾被中嘉及練台生二大集團所掌握19
以目前有線電視系統藉掌握頻道規劃來決定是否可以上架,以及上架之 後要放在哪個位置的權力來看,不難想見新聞頻道會為了爭取第四台的上架 許可以及較佳的利益分配,迎合系統業者偏好而扭曲新聞內容(張錦華等,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