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學校建築環境與行為理論的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校建築環境與行為理論的探討

Bell、Greene、Fisher 和 Baum(2001)在「環境心理學」一書中,說 到:「我們的情緒和行為只有在其背景脈絡下來瞭解,才有意義。」這句 話說明了人與環境間關係的密切程度。無論是自然環境或是人造環境,人 類無時無刻不受其影響;同樣地,人類也無時無刻地影響著環境。對學生 而言,除了家庭以外,便以待在學校從事學習活動所花的時間最長。

因此,學校環境與其緊密程度及重要性自不待言。而環境心理學對環 境與行為間的關係的研究,特別在物理環境方面,已有豐富的研究成果。

本節將以環境心理學中,有關物理環境與行為的相關理論以及從實證 研究中所建立的「學校建築現況與學生成就和行為關係」的理論模式,說 明物理環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

壹、環境-行為關係之研究模式

Veitch 和 Arkkelin(1995)認為環境心理學中常用的六個理論(情緒 激動理論、刺激負荷理論、行為強制理論、適應水準理論、環境壓力理論、

生態理論)因切入的觀點不同,使得理論的適用範圍受到一定程度的限 制。因此,Veitch 和 Arkkelin 依據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以及新興的環 境心理學所建立的理論假設和相關資料,企圖建構一個能夠涵蓋上述理論 學說的環境-行為研究模式 。此模式的基本論點為:環境因素會影響個 體的情緒狀態,再經由情緒的反應影響個體的外顯行為。

Veitch 和 Arkkelin(1995)認為環境包含物理及社會兩個層面,而與 行為的關係是相互影響的。其中物理環境包括:噪音、污染、氣候、擁擠、

地形、建築等項目。但是環境並非直接影響個體的行為,而是透過一些調 節變項和干擾變項,進而影響行為的產生。調節變項包括兩類,一類為社 會/情境變項,有關係、活動以及工作型態;另一類為個體變項,包括個體

的適應水準、能力和人格特質。而干擾變項亦包含兩類,即認知變項(包 括:期待、目標和基模)和情緒變項(包括:愉悅水準、激奮水準和控制 感)。在正常的情況下,環境與個體行為的關係是維持在一種平衡狀態中。

當面臨外界環境的刺激時,個體會運用感覺、知覺和認知,評估該刺激是 否為其能力所能處理。假如超過所能處理的適應水平時,這時個體與環境 的平衡狀態便被打破。而個體為了回復到先前的平衡狀態,必須採取調整 或適應作為因應。當因應行為無效或者個體必須花費許多精力去維持平衡 狀態時,對其而言,此時的環境即是個病態的環境,並且會對個體的功能 產生不良的影響。若長期處於此種失衡的狀態,常會引發各種生理、心理 以及行為上的問題。

貳、環境-行為關係的折衷模式

Bell、Greene、Fisher 和 Baum(2001)對於環境心理學常用的六個理 論,與 Veitch 和 Arkkelin 有相似的看法,認為僅依據單一變項所發展出來 的理論,較無法解釋所有的行為,並且一個行為的產生通常是受數個變項 的行為影響而產生。因此,Bell 等人在「環境心理學」一書中,將這六個 理論的概念整合成一個模式。

Bell 等人(2001)認為客觀物理環境是獨立於個體之外,其對個體行 為的影響取決於個體對客觀物理環境的知覺,而此知覺過程又受個體本身 的特質、社會、文化等因素的影響。當個體覺得環境刺激是在理想範圍之 內,則個體與環境關係即維持在一種平衡狀態之下。如果環境刺激超出理 想範圍,則會引發心理壓力,使得個體必須採取因應措施。假如因應措施 成功,個體便會產生適應或調整行為,並且可能對個體產生一些後效作 用,如挫折容忍力降低、疲勞、自信增加、因應策略的學習等。但是,假 如因應策略不成功,便無法解除環境刺激所帶來的心理壓力。長期下來可 能產生的不良後效作用。另外,無論因應策略成功與否,前次的經驗會對 個體本身以及對未來環境的知覺產生影響。

參、環境與個人變項和學生穩定性及變化間關係之模式

Moos(1979)在「教育環境的評鑑」一書中,提出 「環境與個人變 項和學生穩定性及變化間關係之模式」,用以說明環境在影響學生行為及 態度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並且作為評鑑教育環境的依據。該模式包含環 境和個人兩個系統,彼此互相影響,並透過一些選擇過程,對學生的穩定 性和變化造成影響。而此影響又會回饋至環境及個人系統中,使其產生變 化。此模式之詳細內涵,說明如下:

一、環境系統:

由物理環境、組織因素、人類群聚、及社會氣氛等四個主要領域所組 成。每一個領域皆能直接對教育成果產生影響,或者是透過其他的領域產 生間接的影響。四個領域所涵蓋的項目,如下:

(1)物理環境:指建築及物理的設計。Moos(1979)認為依據特定的教 育觀所設計的物理環境,會影響心理狀態和社會行為。

(2)組織因素:主要指學校規模、師生比、平均薪資水準、經費充裕與否 等。這些因素皆與學生的行為或成就有相關。

(3)人類群聚:常依環境成員的年齡、能力、社經背景、教育程度等因素,

作為定義該環境的相關特徵。

(4)社會氣氛:由前三個領域所形成的社會環境。

二、個人系統:

包括年齡、性別、能力、興趣及價值觀、自我意識的強度和自尊、處 理問題的風格、態度、期望和角色等因素。瞭解個體的個人系統,將有助 於解釋個體對於環境情境的反應。亦即這些因素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環境對 個體的意義,從而清楚可獲得何種資源,以適應環境。

三、干擾因素:

指認知評價和激化。認知評價為個體對環境的知覺。可分成二種:

(1)初級評價:指當個體與環境接觸時,評估環境是否具有潛在的 危害性、有利的、或不相關的。

(2)二級評價:指個體面對環境刺激時,評估可運用的因應策略。

另外,激化或喚起通常發生於個體評估環境為必須反應時,進而促使個體 採取適應或因應的動作。

四、因應與適應:

當所處環境有所變動時,個體便需要適應或因應變動的技能。

肆、環境影響教育成果之生態模式

Moore 和 Lackney(1994)藉由分析有關環境與教育成果的相關實證 研究結果,希望建立一個能涵蓋心理與社會的(psycho-social)、教育學的 因素、以及物理環境因素的理論關係模式,用以釐清環境與學校表現成果 間的關係,特別是物理環境對教育的影響。模式內容包含三個主要部分,

說明如下:

一、獨立因素:指物理環境因素(如:班級大小、學校大小、噪 音等)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如:教學經驗、教室管理等)。

二、干擾因素:包含有行為(如:師生互動)、態度(如:教師 的士氣)及生理上的(如:血壓)因素。物理環境除了會直 接影響教育成果之外,亦會透過干擾因素,對教育成果產生 間接的影響。

三、教育成果:分為學習成就和利他行為。

伍、學習環境中,人-環境關係的概念架構

Gifford(1997)認為物理環境無法單方面對教育產生影響,但是它會 和非環境因素產生交互作用,進而提升學生的學習歷程或對學習產生阻 礙。因此,Gifford 在「環境心理學」一書中提出,用以說明學習環境中人 與環境互動的關係,特別是物理環境部分。在學習環境中,Gifford 認為學 生的個人特徵(例如:年齡、性別、學習經驗、學習動機、對學校的態度 等)會和學習環境的物理特徵(例如:大小、噪音、設計、溫度等)及社 會組織氣氛(例如:規則、課程、教師的風格等)發生交互作用,產生與 學習相關的態度(例如:學校的滿意感、學習的欲望)和行為(從事學習 的時間、參與、持續度、表現等)。

綜合以上述模式,Veitch 和 Arkkelin(1995)認為環境包含物理及社 會兩個層面,而與行為的關係是相互影響的。Bell 等人(2001)則認為客 觀物理環境是獨立於個體之外,其對個體行為的影響取決於個體對客觀物 理環境的知覺,而此知覺過程又受個體本身的特質、社會、文化等因素的 影響。環境與個人變項和學生穩定性及變化間關係之模式則包含環境和個 人兩個系統,彼此互相影響,並透過一些選擇過程,對學生的穩定性和變 化造成影響。而此影響又會回饋至環境及個人系統中,使其產生變化。

Moore 和 Lackney(1994)藉由分析有關環境與教育成果的相關實證研究 結果,希望建立一個能涵蓋心理與社會的(psycho-social)、教育學的因素、

以及物理環境因素的理論關係模式,用以釐清環境與學校表現成果間的關 係,特別是物理環境對教育的影響。Gifford(1997)認為物理環境無法單 方面對教育產生影響,但是它會和非環境因素產生交互作用,進而提升學 生的學習歷程或對學習產生阻礙。

雖然各家主張略有不同,但都說明物理環境與行為之間存在密切的關 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