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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整潔競賽施行細則

在文檔中 學 生 手 冊 (頁 117-121)

113 運作,予以獎懲。

(二)具體做法:

1.各班之清潔區域工作由導師指導衛生股長分配打掃工作人員(含教 室及外掃區域),並與衛生幹事共同排定整潔工作輪值表。

2.每日 07:20~07:40、14:50~15:10 為班級教室與外掃區域(含 廁所)之打掃時間,中午時間請指派同學撿拾人為垃圾。另有不定 時的抽檢,請隨時(含考試日)注意掃區清潔。若未盡職責者,由 衛生組核發「違反生活常規通知書」乙張,實施愛校服務。

3.每日 12:10~12:45 實施資源回收(逾時不受理),地點位於後門資 源回收場(近寧波西街側)。指定擔任該周輪值之環保股長及環保 服務隊隊員應於周一至周五之第 4 節下課立即前往資源回收場協助 回收作業,擔任上開人員衛生組將給予敘獎獎勵,每學期最多予以 2 次嘉獎為限;倘未準時前往執勤或執勤表現欠佳者將增加執勤 1 週,並列入該班整潔考評。

4.每日請最遲於 08:10、15:10 完成打掃工作,請各班導師確實協 助督導。

5.班級廚餘請送至熱食部前廚餘桶進行回收(每天皆可回收)。。

6.紙餐盒請沖洗乾淨疊放排整齊,於 12:10~12:45 或 14:50~15:

10 前送至資源回收場進行回收(逾時不受理)。

四、考評方式:

(一)以教室整潔、資源回收物擺放及公共區域清掃為評分範圍,共分 5 大項,總分為 15 分:

1.教室 3 分(含黑板版面、板擦及粉筆歸位、公布欄張貼無散落)。

2.教室地面 2 分(無散落課本、雜物及垃圾、掃具及雨具歸位、走廊 無掃具及雨具)。

3.垃圾桶、資源回收桶及廚餘桶 3 分(歸位且擺置整齊、無資源回 收物滿溢現象、無廚餘),該班環保股長及環保服務隊隊員(3

員)未執勤或工作表現欠佳者酌減該項分數,未到勤者係指環保 組長或 3 員服務員未全員到齊,減扣 2 分;表現欠佳者係指回收 工作不確實者,減扣 1 分。

4.外掃區 7 分(含移除落葉、無垃圾、無散置掃具及廁所整潔)。

5.高三班級以前 3 項教室項目計分,並以總分 15 分按比例配分。

(二)競賽評比分為 A、B、C、D 四等第,其等第計分如下:

1.A 等:總分 14-15 分。

2.B 等:總分 11-13 分。

3.C 等:總分 8-10 分。

4.D 等:總分 7 分以下。

(三)考評檢查時間:

1.評分員:每日 07:40、15:00。

2.衛生組長:08:10、15:10 後 30 分鐘。

(四)競賽評比分數:評分員佔 60%、衛生組 40%。

五、獎懲:

(一)獎勵:

1.各年級以班為單位,每個月統計達 A 等次數總數,取各年級前 3 名(可並列),頒發班級榮譽牌 1 面(懸掛 1 個月)。

2.各年級全學期累計成績 A 等次數總數前 3 名之班級,簽請敘獎:

a、第一名,全班同學記小功 1 次。(表現不良紀錄同學不予獎勵) b、第二名,全班同學記嘉獎 2 次。(表現不良紀錄同學不予獎 勵)。

c、第三名,全班同學記嘉獎 1 次。(表現不良紀錄同學不予獎 勵)。

3.整潔成績榮獲全學期各年級第一名班級可免除參加寒、暑假返校打 掃工作 3 次。

4.個人表現優良者由衛生組核發衛生服務表現優良證明乙張,累積 5 張者,酌予「假期免返校服務」乙次,以資鼓勵。

115 (二)懲處:

1.全班部分

a、每月統計 D 等次數總數最多的依序 3 班,由該班導師督導該班 學生於 2 周內利用中午或第 8 節時間執行校內、校外愛校服務各 1 次(配合學務處安排,且須提早完成班上原有之打掃工作)。

b、每學期累積 D 等次數總數最多之依序 3 班級,各依其排序 增加寒暑假返校打掃 3 次、2 次及 1 次。

c、各班於 1 月內收到 5 張改善通知單者,班級則增加寒暑假返 校打掃乙次,收到 6 張改善通知單則增加寒暑假返校打掃 2 次,以此類推。

2.個人部份

a、輪值打掃同學無故不掃除者,由環保股長、衛生股長、衛生幹 事紀錄送請導師簽處,列入學期德行評分參考;該紀錄另送衛 生組,將彙整後簽請懲處。

b、各班整潔、環保工作經評比不佳者,由衛生組於期末依相關 資料簽請減少或取消獎勵,特劣班級幹部則另簽請懲處,以維 公平。

c、衛生組不定期巡視教室、外掃區,未完成打掃工作者,由衛 生組酌視情節輕重安排該工作負責學生愛校服務至少 1 次,

至多 3 次。

六、附則:

(一)後陽台或冷氣室外機上之雜物請清理乾淨,以避免意外發生。

(二)拖把使用完畢後請自行掛回拖把架排列整齊、並將布面離地十公 分,以免潮濕。

(三)請宣導勿隨意亂丟棄垃圾。並發揮公德心,隨手將教室、走廊、

及校園的人為垃圾撿回教室丟置,讓建中人擁有乾淨的學習環境 七、本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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