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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習障礙的定義與特徵

依據九十六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的資料,可以發現從國小階段、國中階 段、高中階段,學習障礙學生佔該階段所有身心障礙特殊教育人數的 19%~26

%,僅次於智能障礙學生,居第二多的障礙人口。可見教育工作者有必要對學 習障礙有所認知,才能給予適性、有效的教學,輔助其學習、發揮其潛能。以 下將就學習障礙的定義及特徵做說明。

一、學習障礙的定義

美國在學習障礙領域上的演進史約早於我國十多年,對我國在學習障礙的 名詞、定義、立法及教學走向等發展上,提供一個明確的藍本。有關於中、美 定義如下(取自何華國,2004,頁 313-317;洪儷瑜,2002a,頁 4-13):

(一)美國學習障礙定義

1.美國 1975 年 94-142 公法,學習障礙定義為:「指兒童在理解或運用語文 的心理歷程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異常,以致於在聽講、思考、說話、閱 讀、書寫、拼字、或演算等方面顯現能力不足的現象。這些異常包括知覺 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閱讀障礙、和發展性失語症等情形。此一

詞並不包括以視覺、聽覺、動作障礙、智能不足、或環境、文化、經濟等 不利因素為主要原因所造成之學習問題。」

2.美國學習障礙全國聯合委員會(NJCLD,1988)發表新定義:「學習障礙係 指在聽、說、讀、寫、推理、數學等方面的獲取與運用上出現明顯困難者。

這些異常現象一般認為是個人內在的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失調所致。學習 障礙可能與其他的障礙狀況(如感官損傷、智能不足、嚴重情緒困擾)或 外在的影響(如文化差異、教學不足或不當)同時存在,但這些障礙或外 在因素並非導致學習異常的主要原因。」

(二)我國學習障礙定義

教育部(2006b)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條中說明,

所謂學習障礙,指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

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 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 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其鑑定基準如下:

1.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者。

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

3.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 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 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二、學習障礙兒童的特徵

學習障礙是一群異質性極高的團體,每個孩子有不同的行為症候,最常顯 現的特徵不一定發生在每一個學習障礙者身上,故學習障礙兒童之間,存在著 不同的學習行為問題。以下綜合特殊教育學者所整理的相關文獻,列舉可能出 現的行為特徵以供參考。

(一)注意力

1.有注意力渙散、注意力缺乏、注意力固著、注意力短暫四種,且注意的廣 度狹窄(何華國,2004)。

2.注意力渙散、缺乏、短暫的學生,難以將注意力集中在相關的刺激上,容 易被外界事物干擾,因此需較長時間或旁人協助完成課業(孟瑛如,2002;

洪儷瑜,2002a)。

3.有注意力固執的現象,如在從事某些行為或活動時,很難要求他做其他的 事(孟瑛如,2002)。

(二)記憶力

1.常有短期記憶的編碼分類和長期記憶檢索資料的困難,如忘記帶作業、把 作業放錯地方(孟瑛如,2002;洪儷瑜,2002a)。

2.因視覺、聽覺方面有記憶力的困難,使其無法記憶學過的東西,常常今天 學,明天忘(孟瑛如,2002)。

3.難以複誦剛聽到的數字、對話,或難以確認或表達字詞、圖形的符號,而 影響考試的表現(孟瑛如,2002)。

(三)知動協調

1.缺乏空間位置感,掌握物件空間關係的能力欠佳,仿畫圖形有所困難(何 華國,2004)。

2.動作協調不良、動作統整能力差,行動跌跌撞撞(孟瑛如,2002)。

3.大動作或手部精細動作協調能力亦差,無法抓住節拍,缺乏節奏感、韻律 感(何華國,2004)。

(四)知覺能力

1.聽知覺

(1)對聲音的分析、再認聲音、聽覺記憶量比較差(洪儷瑜,2002a),

喜歡獨自思考,不注意他人說話,對所提問的問題也常答非所問。

(2)不易理解所聽到的話,常要求別人再說一次(孟瑛如,2002)。

(3)聽知覺障礙常導致語言發展遲緩,談話時對起頭的語音有固著現象 (何華國,2004)。

2.視知覺

(1)視知覺記憶能力不佳,難以回憶瞬間出現的國字、數字(洪儷瑜,

2002a)。

(2)視知覺辨識困難,會將有方向特徵的數字、字母搞混,如將「6」與 「9」、「b」與「d」及「p」、「人」與「入」及「八」、「今」與「令」

等都看成一樣,造成閱讀、書寫困難(洪儷瑜,2002a)。

(3)形象背景分辨困難,無法尋找隱藏的圖像(孟瑛如,2002;洪儷瑜,

2002a)。

(4)視動協調能力不佳,抄寫黑板或功課有困難,有跳行、增加或遺漏 字句現象(孟瑛如,2002;楊坤堂,2006)。

(五)語言

1.學習障礙的兒童在語言的接收、處理和表達等方面較一般兒童差(洪儷 瑜,2002a)。

2.語言的流利性欠佳,缺乏表達自我的能力(何華國,2004)。

3.無法將個別的語音融構成有意義的字、詞、句(何華國,2004)。

(六)閱讀

1.包括認字、閱讀速度、字音的記憶、文章理解等困難,其成因可能是視知 覺、聽知覺語言問題等發展性學習障礙(洪儷瑜,2002a)。

2.在閱讀習慣方面,可能會表現出慌張、不安定、閱讀距離過近(洪儷瑜,

2002a)。

3.朗讀時容易出現省略、添加、替代、轉換與跳行等錯誤(何華國,2004)。

4.閱讀速度慢、不流暢,須一個字一個字地指著念(何華國,2004)。

5.在不當的地方斷詞、斷句(洪儷瑜,2002a)。

6.默讀時出現唇動或小聲唸出;文字追視能力不佳,常唸錯字(何華國,

2004)。

7.無法說出所閱讀文章的主題和情節的前後關係(洪儷瑜,2002a)。

(七)書寫

1.書寫方面的困難包括字體工整、字的正確性和文句通順(洪儷瑜,2002a)。 2.易字形字音相近的字寫錯或字寫顛倒,無法將筆劃的運作次序記憶下來,

也無法掌握筆劃的高低、長短(孟瑛如,2002;楊坤堂,2006)。

3.沒有格子時,同一行字的大小差距很大,無法將句子一直線寫下來(白可,

1997)。

4.寫作時只能用有限詞彙和很短的句子或經常出現技術性的錯誤,如大小 寫、標點符號或拼字錯誤(孟瑛如,2002;洪儷瑜,2002a)。

(八)數學

1.早期被發現有閱讀困難的學障學生到後來也會出現數學學習的問題,因為 語文記憶和理解能力在數學的學習上占相當重要的地位(洪儷瑜,2002a)。

2.數學的困難包括空間的安排、數學符號的辨識、運算、公式的記憶和運用、

問題解決等方面(孟瑛如,2002;洪儷瑜,2002a)。

3.對於大小、遠近、輕重關係判斷時會出現與現實較大的差距,難以區分方 向或左右等(朱經明,2002;孟瑛如,2002)。

4.無法充分了解題意或不熟悉「基本事實」的運算意義,使學生在加、乘法 之題目上,都有列式的困難,而不確定要用哪一種運算方法來列式計算(孟 瑛如,2002)。

(九)社會與情緒行為

1.因注意力渙散,衝動、活動過多、較低的挫折容忍力,語言缺陷,以及行 為的固著現象等自我抑制功能欠缺的情形,影響其人際溝通、社會互動(何 華國,2004)。

2.會以哭泣或表現其他問題行為,以逃避閱讀或做作業(孟瑛如,2002)。

3.受同儕接納的程度較低,易受同儕排斥,難以建立友誼(孟瑛如,2002;

洪儷瑜,2002a)。

4.容易將個人的成敗歸因於運氣或命運(洪儷瑜,2002a)。

由上述的定義及學習障礙的特徵中,可知學障是個人內在中樞神經系統功 能失常所致,非因感官、情緒困擾和學習機會的欠缺所造成的。這種基本心理 運作上的異常會造成學業上的學習及社交技巧方面的困難,往往這類學童較無 法從學校中一般的教學方法獲益,而需要特殊教育的介入輔導。本研究中的學 習障礙學生具有識字與書寫上的障礙,研究者擬以漢字字形的基本單位「部件」

來分析現階段語文課的生字,進行識字教學活動,期望透過此教學策略能增進 學生的識字量、提升書寫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