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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區域經濟整合之歷史背景

第一節 學說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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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學說評析

壹、區域經濟整合(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為 1995 年出版的國際經濟學手冊(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一書中的其中一章 節 ,由學者 Richard E. Baldwin 和 Anthony J. Venables 共同撰寫,主要在回答其所提出的兩個問題:區域整合如何 影響整合中的國家(integrating countries)及以區域整合作為一個全球貿易體系的整 體概念為何?為了回答前述問題,兩位學者在區域整合協定以及區域主義與多 邊貿易體系上從經濟模型分析的相當詳細,故筆者用其分析結論作為評析。

首先就第二個問題,區域整合作為一個全球貿易體系的整體概念部分,區 域整合協定(Regional Integration Agreements, RIAs)可分成三種形式,自由貿易區、

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 CU),以及共同市場(Common Market, CM),自由貿易區 是指成員國間都除去對彼此的貿易關稅但各自保有對非成員國的貿易與關稅政 策;關稅同盟是不僅成員國間除去對彼此間的貿易關稅,對非會員國也採行一 致的貿易與關稅政策;共同市場是指會員國內的所有生產要素,包括貨物與服 務等自由流動。區域整合協定雖然有違 GATT 的最惠國待遇原則(Most Favored Nation, MFN),但亦有條文容許會員國在不違反某種情況下自由簽訂區域整合協 定,且截至今為止,並沒有區域整合協定與 GATT 的相關規範有相悖。

區 域 整 合 協 定 可 為 成員 國 帶 來 三 種 經 濟 效益 , 資 源 配 置 效 益 (allocation effect)、累積效益(accumulate effect)與位置效益(location effect)。對於決策者而言,

潛在的成長效益通常是其在做決策時最大的考量因素,因此,較少會去參考學 術文獻對於區域整合協定的分析,故本篇文章以大量的理論與實證研究,透過,

一、經濟模型與數學公式分析區域整合協定如何改變成員國在完全競爭 35與不 完全競爭下靜態的資源配置效益;二、區域整合協定在短期,中期及長期的累 積效益;以及三、不完全競爭與規模經濟位置效益之下的位置效益,來解釋區 域 整 合 是 如 何 影 響 整 合 中 的 國 家 , 撇 開 一 些 理 論 上 的 模 糊 性 (theoretical

35完全競爭是一種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不存在足以影響價格的企業或消費者的市場,

為經濟學中理想的市場競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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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iguities),經由這些調查與數據歸結出區域整合協定確實增進了成員國的福 祉,而對於成員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則是可能會有少數、負面的外溢效果。在實 際案例分析的部分,作者以歐洲共同體(EC)與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作為實驗案例 來佐證其研究發現。36

本文用很多的篇幅在介紹區域整合經濟效益的部分,作者用了許多經濟模 型分析以及導入數學公式做量化統計,但筆者經濟學能力有限,故僅能著墨於 其分析後的結論,經由經濟模型對於區域整合協定成員國的福祉與相關效益所 做的分析,皆呈現正向結果,意即,區域經濟整合對於成員國而言,是一項正 面的對外貿易政策選擇,雖然區域經濟整合不是百利而無一害,但從經濟模型、

相關數據、歐洲共同體與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個案分析看來,區域整合協定確 實能刺激成員國的福祉,使成員國間的貿易更形自由與便利,而這也解釋了為 何近年來區域經濟整合會蔚為流行趨勢的一種現象。

貳、區域整合:入門思考(Regional Integration: Some Introductory Reflections) 丹麥學者 Finn Laursen 廣邀各國學者撰寫以歐洲聯盟為中心,與其他區域整 合進行比較集結成區域整合的比較(Comparative Regional Integration)一書,於 2010 年出版。該書的第一章,Finn 提出了關於區域整合的一套研究設計,該研 究設計將制度(institutions)和領導(leadership)視為影響區域合作和區域整合的中間 變數,Finn 從「形成區域整合的中間影響因素」角度來觀察區域整合的形成,

其論點簡述如下。

世界上關於整合的形式相當多元,在功能範圍、制度形塑、成員國的多寡 及影響層面上,不同區域與不同國家都不同,故用以解釋整合的論述也相當多 樣,包括從經濟獲利到地緣政治等不同面向的論點等等。

Finn 將學術上關於區域主義(regionalism)和區域整合的論述,粗分為兩大派:

一派深受新自由制度主義和建制理論影響;另一派則是被稱為新區域主義(New

36Edited by Gene M. Grossman and Kenneth Rogoff,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Elsevier Science B.V., Amsterdam, 1995, pp.159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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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ism)。新區域主義論者之研究著重於第一部門以外的因素,並抨擊另一 派論點具有理性偏差(rationalist bias),過度強調國家(states)的重要性。Finn 表示 其較偏向理性主義(rationalism)的觀點,而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為第四次國際關 係理論的辯論主軸,兩派在物質因素與理念因素的爭議、國際制度的爭論、認 同與國際規範的爭論、後果性邏輯與適當性邏輯的爭論,以及因果解釋的爭論 上各據一方,Finn 承認理性主義在區域整合這塊,特別是區域整合在「合法性」

(legitimacy)的解釋上較社會建構主義論者薄弱。

因此,Finn 獨立出一個篇幅介紹了「制度」的角色,包括理性選擇制度主 義(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歷史制度主義(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與社會制 度主義(soci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理性選擇的制度主義假定行為者有固定的偏 好,為了使其偏好極大化,會詳細計算每一策略的利弊得失,制度的主要作用 在於建立穩定的互動結構以降低不確定性,意即,透過制度的設計可以提供相 關行為者的資訊、建立履行契約的機制並極小化雙方的交易成本,而國家及超 國家領導者作為一行為者,在區域整合的過程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歷史制度主 義,顧名思義就是特別重視歷史,對於事件結果的理解與制度的安排,都會對 其進行長久的過程分析,其認為制度提供政治行動者界定其策略及追求利益的 環境,成為形塑政治一重要角色;社會制度主義對於制度的定義相當廣泛,認 為制度並不僅是正式規則、過程或規範,還包括社會建構和文化上的世界觀,

更是一引領人們行動的象徵體系及認知與道德模式的架構,社會制度主義並打 破了制度與文化的區分,將文化本身視為制度,歐洲國家將其權力賦予歐洲議 會(European Parliament),而使歐洲議會在歐盟制度建立過程中扮演一重要的推力 角色,此為社會制度主義的最佳例子。

Finn 認為一個探討制度與領導之間關係的可行方式為假定兩者皆為中間變 數,其參考了 Krasner 的論點而整理出其研究設計的架構模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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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研究設計圖(Complied by Finn Laurse with inspiration from Krasner)

資 料 來 源 : Edited by Finn Laursen, Comparative Regional Integration,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England, 2010, pp. 14.

此架構模型中有三個變數,分別為自變數(independent variables)、中間變數 (intervening variables)以及依變數(dependent variable)。在自變數中,利益(interest) 為自由主義學者所論,整合的最基本因素,權力(power)則為現實主義學者所論,

影響制度選擇的最重要考量因素,大國比小國更具影響力也更有能力推動整合,

而最後的知識(knowledge)、理念(ideas)以及規範(norms)則為社會建構學者所認為 會影響整合的三個面相。中間變數當中的制度與領導為新自由制度學者所強調,

而領導則是可以解決集體行動中關於決策的問題。依變數中的區域合作及整合 則代表著更自由貿易的結果。37

Finn 的區域整合入門思考帶我們從制度面向去探討區域經濟整合的形成,

區域經濟整合的形成在於行為者間相互遵守其制度化的承諾,而這樣的承諾也 營造出區域整合的現象,所以說「制度」與「領導」便是區域整合這個結果的 重要影響變數,形塑制度的談判過程與領導的政策決定是本文章的重心,Finn

37Edited by Finn Laursen, Comparative Regional Integration,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England, 2010, pp.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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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拋開外部環境的影響變數,從內部制度本身與行為者(領導者)的角度作剖 析,這與筆者對區域整合的觀察面向相似,因為在經濟整合的過程中,除了全 球化、經濟環境等外在環境的影響,推動經濟整合的行為者與維繫經濟整合的 制度無疑是最重要且最能加速經濟整合發展的兩個變數,特別是對目前主要推 動者未明朗化以及相關制度還不明確的東亞地區而言,行為者與制度對東亞地 區經濟整合的進程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參、區域經濟整合與 GATT/WTO

本小節所評析的為學者洪德欽所撰寫,於 2000 年 4 月刊載於台大法學論叢 之文章,區域經濟整合與 GATT/WTO,該文的主要研究重點為針對區域經濟安 排與 GATT/WTO 的法律關係,從事一基礎性研究,然其在論述及整理關於區域 經濟整合的概念與意義以及效果上,整理了學者 Balassa 關於經濟整合的定義以 及經濟整合五階段的論述,在經濟整合的效果上,則是分析了學者 Jacob Viner 關於經濟整合的兩種效益。其關於經濟整合的分析相當詳盡,故筆者在此簡評 其內容。

區域經濟整合為二次大戰後一新興現象,在 1948 至 1994 年間,正式通知 GATT 的區域經濟整合協定共計 108 件,WTO 成立後至 2000 年收到 86 件區域 貿易協定的通知。至 2000 年 4 月底為止,WTO 的 136 個會員國中,有超過 100 個成員國同時為其他區域協定的成員。區域經濟整合為自由貿易和保護主義的 結合,屬於一具有歧視性的優惠貿易安排,是 GATT 第一條第一項和第二條最 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區域安排除了促進區域內部經濟發展和貿易成長,亦加 深的世界經濟塊狀化的發展。

區域整合可界定為透過促進彼此間的合作關係,使兩個以上的國家或政體 所共同組成的一個集團,或是形成一特殊的經濟或政治實體(economic or political entity)。大體而言,區域整合有下列幾點目的:一、促進與鄰近國家的合作關係,

相互給予較為特殊或優惠的待遇;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三、促進區域和平 與安全;四、促進各國人民的交流與相互了解,消除國與國間的衝突與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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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區域的穩定。區域整合一般多由相關國依據條約組成組織來達成目標,一

增進區域的穩定。區域整合一般多由相關國依據條約組成組織來達成目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