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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區域經濟整合之歷史背景

第三節 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之潮流性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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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制定公共政策及相關領域的能力,以縮減其經濟發展的落差,並更有信心 參與經濟整合的過程。

不同於「東協加三」,東協加六並未有具體而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而相 較於「東協加三」裡中國的主導性強,日本則積極推動與東協加六相關的 CEPEA 和 ERIA。 2013 年 5 月,東協與中國、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印 度等 16 個國家已展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第一回合談判,也意味 著 RCEP 正式取代 CEPEA 之地位。59目前為止,RCEP 已完成 5 回合談判,而第 六輪的談判則預計在 2014 年 12 月於印度舉行,RECP 的目標為在 2015 年年底 以前達成一現代、全面、高品質的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三、小結

東協加三與東協加六(RCEP)的機制看似為現今東亞地區經濟整合最可行 的途徑,這兩個機制的主導國家皆為東協,不論是對中國、日本或韓國而言,

東協都是他們能接受,最為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主導者,尚且,東協加六機制 涵蓋了所有東亞最重要的國家,在成員國部分可說是相當齊全,以東協為核心 的經濟整合體系為當前東亞權力結構下較被接受的架構。

第三節 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之潮流性和影響

自由貿易協定係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體或主權國家,藉由降低彼此 關稅,減少其他規費,或排除妨礙彼此進行自由貿易的障礙,進而促進彼 此 貿 易 活 動 之 協 定 。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與 優 惠 貿 易 協 定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 PTA)的概念相近,兩者之間的區隔相當模糊,根據 GATT 第 24 條條文含義,WTO 允許其會員國與其他國家締結優惠貿易協定,而優

59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協會研究中心網站,東協加六,

http://www.aseancenter.org.tw/ASEAN6.aspx,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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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貿易協定包括有區域貿易協定與關稅同盟,根據 WTO 的統計,自由貿 易協定占優惠貿易協定的多數。60

壹、潮流性

WTO 多邊談判因各國利益調和不易,談判陷入膠著,在多邊貿易談判受阻 下,特別是在杜哈談判回合陷入膠著無進展之際,區域性經濟整合正如火如荼 進展中,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相較於多邊機制較為彈性而且較有效率,因締約國 較有限,能更快的解決在多邊機制下延宕許久的問題,因此,各國間簽訂自由 貿易協定成為現今一趨勢。

區域貿易協定是由經濟,政治和安全方面等的考量因素所驅動形成的。透 過區域貿易協定的締結,締約國可以運用更大的貿易市場,而這在區域或雙邊 貿易協定的層面上是較可行的,因為雙方或少數幾方的共識比起多邊的談判較 容易達成。有些國家認為,透過區域貿易安排的參與,可以使其更具競爭力並 能鞭策一國貿易自由化的政策,這對日後參與多邊化自由貿易談判而言,都是 助力。61

學者 Crawford 及 Fiorention 在 2005 年的研究報告指出下述四個區域貿易整 合的新興趨勢:一、越來越多國家在其貿易政策的選擇上,比起多邊貿易,都 優先採用區域貿易協定作為其主要目標;二、區域貿易協定內容日趨複雜化,

貿易的規則與規範在許多層面上已超越了多邊貿易制度;三、主要幾個發展中 國家之間所簽署區域貿易協定的出現為南方國家間貿易模式(South-South trading patterns)強化的證明;四、區域貿易協定正循序漸進、不斷的擴大和強化,越來 越多跨區域間的區域貿易協定代表著區域貿易集團正不斷的向外擴展其規模。

兩位學者並認為,雖然我們主要都著眼於區域貿易協定的生效、簽約以及現正 在洽談中的數量多寡,但也不能忽略事實上,並非只有國家間所簽訂區域貿易

60WTO Official Websit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eferential and Multilateral Trade Liberalization: The Case of Customs Unions,"

http://www.wto.org/english/res_e/publications_e/wtr11_forum_e/wtr11_8feb11_e.htm, 2014/10/25.

61Jo-Ann Crawford and Roberto V. Fiorentino, The Changing Landscape of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WTO Secretariat, Geneva, 2005, 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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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定數量多寡具重要性,而是這些區域貿易協定所覆蓋世界總體貿易的比例為 何。換句話說,兩個大經濟體之間的貿易協定,以美國和澳洲間的自由貿易協 定而言,其所產生的貿易量可能遠遠超越數個區域貿易協定的加總。62

貳、影響

對於FTA/RTA的普及是否會危及現有的多邊貿易體制,學者間有不同的看 法。有些論者認為,FTA/RTA將可促進參與國間貿易自由化的程度、深度及廣 度,並可作為未來多邊體系的自由化進程之催化劑,因此FTA/RTA可說是多邊 貿易自由化之踏腳石,然而,另一方面,亦有論者認為FTA/RTA的盛行,將會 阻礙多邊貿易談判的進程,尤其若是區域貿易的結盟形成了既得利益團體,有 極大的可能會導致對外壁壘提高,抑或是為了保護區域內的既得利益團體之利 益而阻礙多邊貿易談判的進行,所以FTA/RTA會成為多邊貿易體制的絆腳石。

以下分別為兩派學者所持之論點:63 一、競爭論

持競爭論派的學者認為RTA 會對GATT/WTO造成以下的五點負面影響:

(一)自由貿易區等區域經濟組織傾向「內部自由、外部保護」,成員國間相互 排除貿易障礙,卻對外維持貿易保護壁壘,導致貿易自由化效果無法無條件地 普及至 WTO 各個會員國,對 GATT 第 1 條不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形成 重大例外。

(二)自由貿易區等區域經濟組織對外關係在選擇性政策運作下,對第三國採取 差別待遇,也與 GATT/WTO 第 13 條不歧視原則實施數量限制措施條款規定不 符。

62Jo-Ann Crawford and Roberto V. Fiorentino, The Changing Landscape of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WTO Secretariat, Geneva, 2005, pp.2-15.

63洪德欽,「區域經濟整合與 GATT/WTO」 ,臺大法學論叢,第 294 卷第 4 期, 2000, 頁 209- 257,http://www.airitilibrary.com/Publication/alDetailedMesh?DocID=a0000446-200007-29-4-209-2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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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由貿易區等區域性經濟組織在貿易自由化方面,若相關制度與規範都領 先 多 邊 貿 易 體 制 , 則 成 員 國 會 熱 衷 於 區 域 內 部 貿 易 , 如 此 一 來 , 將 對 GATT/WTO 信譽及功能的發揮有所影響。

(四)自由貿易區等區域性組織間的貿易爭端,將改變 GATT 以往國與國爭端解 決模式,嚴厲挑戰 GATT/WTO。

(五)RTA對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進程有消極的影響,作為最惠國待遇的例外,RTA 會導致成員國非成員國的差別待遇,在增進、擴大區域內貿易的同時也減少了 區域內成員與區外國家間的貿易往來。這種「貿易移轉」效果會損害非成員國 的利益,從而造成RTA與非成員國間,以及與其他RTA間的貿易摩擦,各個非 會員國出於趨利避害的考量,往往傾向於加入現有的RTA或是尋求建立新的區 域組織以避免被邊緣化,而新的 RTA簽定又會進一步增大對其他非成員國的壓 力,進而促使更多的RTA產生。這種骨牌效應所形成的數量眾多的RTA相互重 疊,會使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時面臨更複雜的情況,從而提高全球經濟運行的 成本,造成經濟福利的損失。

二、互補論

有學者認為RTA與多邊體制是並行不相悖的。原因如下:

(一)RTA的成立的基礎係透過各成員國之間相互減讓關稅和消除非關稅壁壘,來 促進彼此間的貿易自由化,此與多邊體制所追求的貿易自由化目標相吻合,甚 至RTA可作為 WTO全球貿易自由化目標達成前的橋樑。

(二)由於RTA所涉及的成員國數量要遠遠少於WTO的多邊貿易談判,各成員國 之間就貿易自由化進程達成一致的困難度相對較小,從而有利於在小範圍內更 快地推動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並且作為WTO規則及條款的先驅,並提供WTO作 為發展參考。WTO秘書處在 1998 年所作的一項研究顯示,RTA在取消非關稅壁 壘、提供市場進入方面的步伐明顯快於多邊體制,涉及的範圍往往也較WTO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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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世界各國首先在小範圍內達成一致,那麼坐在 WTO談判桌前的代表數 量就可以下降,從而有效地降低多邊貿易談判複雜程度和難度,意即,隨著各 地區RTA的達成,最終就只需集結各區的RTA來達成WTO談判。

(四)由於RTA所涉及的國家數較少,因此較之WTO更能符合或照顧到所有成員 國的偏好。

(五)GATT/WTO本身並不禁止區域協定或組織成立,並認為區域安排得以發展各 國間密切結合之經濟關係已加強自由貿易,區域組織的目的在於促成區域間貿 易,並非對第三國增加貿易障礙,區域經濟組織的發展對世界貿易整體自由化 之整體將有正面助益,因此,互補論者認為區域經濟組織與WTO間,呈現一種 互補大於競爭的互動關係。

三、小結

競爭論與互補論兩派學者們各據一方,而Paul Krugman則是認為兩者都有道 理,應該公正的看待雙方的意見,其除了點出競爭論與互補論者雙方的見解,

亦提出其認為「自由貿易區域」的概念予以鼓勵或譴責。他點出一個問題,為 何一些學富五車、通曉經濟學的學者會這麼反對區域經濟整合協定?Krugman認 為 這 是 因 為 優 惠 貿 易 協 定 在 福 利 經 濟 學 (welfare economics)上 的 固 有 模 糊 性 (inherent ambiguity)所致,優惠貿易協定所產生的福利效益具有不確定性,無法 明確衡量其利弊;優惠貿易協定在國際貿易談判中,屬於一門獨特且扭曲的政 治經濟學,一國政府採行優惠貿易協定的動機無疑是為了極大化該國國民的福 祉,一般情況下,政府的貿易政策深受壓力團體的影響,GATT下的傳統貿易談 判架構影響甚深,導致壓力團體施予政府壓力,使其採行更自由的貿易政策,

但從經濟學家的角度來看,這個傳統架構雖導向正確的結果(貿易自由化),但 卻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原因(區域貿易主義),也就是說,壓力團體受旨在確保自 由貿易、透過多邊諮商建立國際貿易規範、降低會員間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 礙,來提供一個穩定及可預期之國際貿易環境的WTO概念的影響下,在政府的

但從經濟學家的角度來看,這個傳統架構雖導向正確的結果(貿易自由化),但 卻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原因(區域貿易主義),也就是說,壓力團體受旨在確保自 由貿易、透過多邊諮商建立國際貿易規範、降低會員間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 礙,來提供一個穩定及可預期之國際貿易環境的WTO概念的影響下,在政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