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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區域經濟整合之歷史背景

第二節 東亞經濟整合之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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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社會文化相似性,相近的語言與文化可使整合有進一步的發展。

八、非經濟目的(non-economic objectives),除了可以促進國內結構改革,以 因應區域整合的發展,藉由地緣關係而組成經濟同盟,亦可增進移民管理及穩 定區域安全。

區域經濟整合發生的原因或動機主要是透過歸結現已成形的其他區域經濟 集團或組織的經驗而來,透過探究這些原因來了解為何某些區域整合協定會成 功,其背後成功的原因是否可由區域整合的推動者來主導,這些都可以提供欲 推動東亞地區經濟整合行為者一個借鏡。

第二節 東亞經濟整合之演變

區域經濟整合的實踐可以追溯至數百年前城邦間或國家之間的聯盟或條約,

例如,1984 年以普魯士為首建立的德意志關稅聯盟(Zollverein)、1944 年的荷比 盧關稅同盟(Benelux)、二戰之後的歐洲共同體、南錐共同體以及北美自由貿易 區等等。就東亞地區而言,東亞的區域化從 1980 年代以來日益顯著,但在區域 經濟整合的發展上卻遠遠不及歐盟以及北美地區。42

東亞的經濟整合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第一階段為 1985 至 1992 年的各種 建議議論時期,1989 年 APEC 成立,美國開始對亞洲的多邊經濟架構產生興趣,

美國力推 APEC 也是 APEC 得以持續發展的主要原因,反觀馬來西亞首相建議 成立的東亞經濟核心會議,卻因美國反對而失敗,足以想見美國對於東亞地區 的影響力,在主要以亞太經貿合作的初始時期,東協開始建立其內部的經貿整 合以加強其參與亞太經合會上的實力,這個時期的東亞尚未出現區域性的架構,

42江啟臣、洪財隆主編,東亞經濟整合趨勢論叢,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財

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台北市,2009 年 6 月,頁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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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下個階段,APEC 開始完成其制度的建立,成員國才逐漸接受貿易自由化 並願意遵守最惠國待遇等相關貿易制度;第二階段為 1993 至 1998 年的 APEC 為首時期,APEC 成為亞洲區域合作的象徵,不僅使成員國的領袖能定期聚會 也促進成員國間的商貿往來,最重要的是,APEC 讓東亞國家開始去思索建立 雙邊關係,這個時期的東協增加了四個成員國,並開始加快內部經濟整合的腳 步;第三階段為 1998 至 2000 年的新建議試驗時期,在經歷過 1997 年亞洲金融 危機後,東亞國家開始有了區域經濟合作的想法,彼此間的經濟關係也逐漸深 化,東亞國家也認知到倚賴全球性的制度並無法使其免於被捲入金融危機,倒 不如自力更生建立一套更健全的區域經濟制度,在歷經金融危機後,東協亦開 始與東北亞的日本與韓國建立起更緊密的關係,此一階段的東亞,漸漸地消除 了對區域性建制的遲疑並開始與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第四階段為 2000 年至 今的自由貿易協定競逐時期,這階段最重要的因素當屬中國崛起所帶來的影響,

自從中國於 2000 年加入 WTO 後,便開始積極與其他國家洽談自由貿易協定,

特別是與東協之間的 FTA,其他東亞國家也認知到中國強勁的政治與經濟實力 而紛紛與其共商合作,中國、日本、韓國及東協更在東協+3 的架構基礎上向外 延伸及向內深化發展。然而中國的崛起對東亞國家而言,亦是顧慮,因此東亞 國家亦透過與區域外的美國洽簽 FTA 和邀請美國以觀察國的身份參與 2005 年 的東亞高峰會,透過引進其他勢力進入東亞以抗衡中國。43

壹、東亞經濟集團(East Asia Economic Group, EAEG)

1990 年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提出,成立「東亞經濟集團」的構想,成員除 東協國家外,尚包括中國、日本及韓國等三國,馬哈迪甚至願意讓日本在 EAEG 中扮演主導角色,初期日本對此方案並未持反對態度。44然而,此一提議 不但未能獲得其他東協國家的認同,更由於 EAEG 將美國、澳洲等勢力排除在 外,除遭到美國強烈的反對外,澳洲及紐西蘭也以 EAEG 的形成,會阻礙 APEC 的運作為由而表示不支持,而原先持不反對態度的日本則在美國強烈反

43Naoko Munakata, Transforming East Asia,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Washington, 2006, pp.170-178.

44江啟臣、洪財隆主編,東亞經濟整合趨勢論叢,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財

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台北市,2009 年 6 月,頁 26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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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壓力下,態度轉向保留。45EAEG 最後改名為東亞經濟核心會議,卻僅能作 為 APEC 架構下的次級團體。

馬哈迪試圖建立的 EAEG 為一以東亞國家主,來建立一東亞區域經濟合作 的制度,在區域外國家的強烈反對下失敗。雖然 EAEG 未能成功發展,但卻為 東亞地區建立自己的區域性經濟制度開啟了一扇窗,EAEG 所包含的成員與今 日東協加三成員一樣,因此 EAEG 可以說是東協加三的試金石。

貳、茂物宣言(Bogor Declaration)

1993年2月,亞太經合會成立由各國學者、智囊機構、工商界或政府代表組 成之名人團,負責擬定1993年至2000年亞太區的經濟發展方向,並就影響該區 貿易發展的限制及其他議題提供建議。1993年8月,名人團向亞太經合會提出

「實現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遠見:亞太的自由和開放貿易」的報告書,建議採 取開放的區域性政策,並反對亞太經合會成為類似歐盟或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經 濟集團,意即,亞太國家應取消貿易壁壘,而每一個國家可以自行決定應否向 亞太經合會以外的國家開放市場。該報告還建議從2000年開始推行經濟自由化 計劃,並於 2020年完成這項計劃,此外,該報告亦建議對商品和勞務制定區域 統一標準,以鼓勵外資並保證外資受到保護,以及進行環境保護合作。46

亞太經合會第二屆高峰會於1994年11月在印尼茂物舉行,會中通過「亞太 經合會議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即「茂物宣言」。茂物宣言標誌著一個 亞太未來的經濟遠景,即已發展國家在2010年以前完成貿易自由化目標,而發 展中國家則是在2020年以前達成此一目標。然而,有些成員國對此一目標仍持 保留態度,例如中國堅持這只是一個發展的意向,並不具有拘束力,而各國仍 應按其發展水平分階段進行;馬來西亞當時首相馬哈迪也對此提出三點保留建 議,首先,馬國將按照其發展水平,以自己的步伐和能力單方面進行貿易自由 化,其次,茂物宣言所要實現貿易自由化的日期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日期,並沒

45Wei Kiat Yip, "Prospects for Closer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Stanford Journal of East Asian Affairs, Spring 2001,Vol. 1, p.107.

46江啟臣、洪財隆主編,前引書,頁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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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拘束力,最後,馬國的理解是,亞太經合會應當是根據協商取得共識的原則 來作為決策的依據。馬國這項保留意見遂成為「茂物宣言」的附錄,其所以持 保留意見,主要原因是不希望亞太經合會的建制化程度發展太快,同時也反對 亞太經合會成為富國的高級俱樂部。

根據「茂物宣言」,只有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五國屬於已 發展國家,五國必須在2010年以前實施貿易自由化計劃,至於台灣、香港、韓 國和新加坡等四個新興工業經濟體則是否也要比照已發展國家的進度,各國的 反應不一,臺灣表示將與其他新興工業化經濟體採取一致的步調,即若它們選 擇在2010年實施貿易自由化計劃,則臺灣將跟進,香港和韓國表示將選擇較晚 的時間實施貿易自由化計劃,而新加坡則希望在2000年完成已發展國家的目標,

將在2010年實施貿易自由化計劃,其他的發展中國家則將在2020年實施貿易自 由化計劃。47

「茂物宣言」有下述三個目標:一、加強多邊貿易體系之開放性,亞太地 區各經濟體的相互依存程度漸增,應加強開放多邊貿易體系,並全面加速執行 及擴大烏拉圭回合協定的承諾;二、促進亞太地區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

藉由減少及消除會員體在關稅、標準、投資及進入市場的障礙,以進一步推動 各經濟體間商品、勞務與資本的自由流通;以及三、強化亞太地區經濟與技術 合作,以有效運用亞太地區的人力與自然資源,縮小APEC經濟體間的差距。

為達成「茂物宣言」所宣示之自由化目標,各會員體於1995年經過五次資 深官員會議討論後,訂出一份自由化行動綱領,作為當年度部長會議討論之重 點。由於該會議在日本大阪舉行,故該綱領又稱「大阪行動綱領」,內容包含 貿易暨投資自由化、便捷化以及經濟與技術合作等相關議題。48

47江啟臣、洪財隆主編,前引書,頁 103-105。

48經濟部國貿局網站,1994 年茂物宣言,

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50&pid=77264&dl_DateRange=all&txt_SD=&t xt_ED=&txt_Keyword=&Pageid=9,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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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茂物宣言」確立了亞太經合會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目標,

雖然「茂物宣言」涵蓋範圍為亞太地區的國家,而非僅僅是東亞國家,但此一 整合的構想卻帶領著東亞國家朝貿易自由化的方向發展,並成為東亞在自身經 濟整合過程中能作為借鏡的一整合經驗。

參、東亞共同體

日本分別在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和 2008 年全球金融海嘯後,表現出其對 亞洲整合的企圖心,1997 年,東京方面提議在亞洲開發銀行會員之間設置亞洲 貨幣基金(Asian Monetary Fund, AMF),為亞洲內部進一步的經濟、貨幣合作 鋪路,在此整合關係中,日本可望以其經濟金融的實力、在亞洲開發銀行中的 突出地位以及與美國的特殊關係,來扮演整合的領導角色,49但由於美國的反對,

日本最終撤回了 AMF 的提議,而是在 2000 年 5 月與中國、韓國及東協簽署清 邁倡議,建立一額度高達 800 億美元的雙邊換匯協定網絡。

日本最終撤回了 AMF 的提議,而是在 2000 年 5 月與中國、韓國及東協簽署清 邁倡議,建立一額度高達 800 億美元的雙邊換匯協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