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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安置兒童及少年之返家現況與經驗

因素則少有著墨(Thoburn, Robinson, & Anderson, 2012)。以我國近年針對安置兒 童及少年之返家決策所為的研究為例,目前存有的相關研究僅有 4 篇(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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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林賢文及張必宜(2003)透過統整實務工作經驗的方式,歸納出社工進 行返家決策時所評估因素,主要包含了下列三大面向:(1)施虐父母方面:親子 關係改善程度、父母是否學習到適當的管教方法、對自我情緒的敏感度與掌控能 力、可運用資源或尋求協助以利其適當發揮親職角色;(2)家庭方面:家庭經濟 狀況與環境適合照顧兒少、家庭成員對兒少返家的準備狀況、家中保護機制、家 庭的支持系統以及其因應壓力的能力;(3)兒童及少年方面:兒少的返家意願、

對返家的心理準備、兒少心理創傷復原的情形,以及兒少本身自我保護能力。

此外,林秀芬、徐秀滿、吳昭儂、吳心嘉及蕭珮珊(2010)在針對 24 個被評 估得以返家的個案進行分析後,研究結果發現社會工作者進行返家評估時的考量 面向可分為:(1)施虐者部分;(2)案主部分;(3)家庭及社會環境部分。其中,在 施虐者部分,以完成強制性教育與否影響最大;在案主部分是以其是否具返家意 願最為關鍵;而家庭及社會環境部分,則是以具非正式資源、安置期間親子維繫 狀況、家庭經濟穩定以及未與施虐者同住為重。而在劉玉儀(2004)的研究中,其 以自身從事兒少保護工作的經驗出發,透過自身對安置處遇、決策、原生家庭重 建和家庭維繫工作的檢視,以反思自我對安置兒少個案之返家工作的實踐;雖然 該研究對返家評估考量因素並未多有著墨,但也使從事兒少保實務的工作者對

「返家」的議題有更多元的討論與關注。

綜合上述各項研究結果,有關社會工作者在評估安置兒少返家與否的考量因 素,約包含下列各項:

一、兒少方面:包含兒少年齡、對返家的意願與心理準備、身心健康狀況,以及 其保護自我的能力。

二、父母方面:包含父母配合處遇服務的態度、對兒少返家的心理準備,以及親 職功能與情緒控制能力的提升。

三、家庭方面:包含親子關係改善程度、其他家人對兒少返家的心理準備、家庭 經濟的穩定、家庭的保護機制以及家庭非正式資源。

雖然如此,我國現存與安置兒少返家評估相關的文獻尚有限,且仍有待後續 研究做更進一步的討論。而為了能夠完整探討安置兒童及少年結案返家的歷程,

本研究亦將就社工於寄養兒少返家評估時的考量因素,進行初步的了解與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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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接受機構安置之兒童及少年的部分,Trout et al.(2010)針對兒童 及少年離開安置機構的原因所進行的研究中發現,約有超過半數的安置兒少在離 開安置或教養機構後,會重新回到原生家庭系統當中,且其中包括返回家中與原 生父母同住或是由其他親屬照顧兩種;此外,彭淑華(2012b)也表示,在目前以 家庭維繫與家庭重聚為主流價值的趨勢之下,雖然部分安置兒童及少年將在出於 自願的狀況下離開機構,例如:自行逃離安置機構;或可能因些許非自願性的因 素而離院,例如:兒少年齡或安置期限屆滿、違反機構規定或相關法律之規定、

轉介至其他安置機構…等,但是當兒童及少年接受家外安置的理由和問題已獲得 改善或解決時,兒少在結束機構安置之後,除會進入寄養家庭或收養家庭之外,

尚以返回原生家庭為最大宗。而在相關統計資料中,以我國於 2008 年結束機構 安置的兒少為例,也可發現其離院的原因亦是以返回原生家庭為最多,並以死亡 為最少,而其他各項離院原因及其所占之相對比例則如下圖 2-3 所示:

圖 2-3 2008 年我國公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之兒少離院原因

資料來源:彭淑華(2009)。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離院個案評估及追蹤輔導研究。內政部兒童 局委託研究。

由此可知,不論是接受寄養或是機構安置的兒少,在維護兒少於原生家庭成 長之權益的前提之下,當原生家庭的問題已獲得改善或是家庭功能已得以提升,

在安置兒童及少年終止家外安置後,除因特殊狀況之外,大部分的安置兒少仍將 返回原生家庭生活或與其他親人重聚。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返家 轉介 安置期滿 被收養 升學 就業 逃院 死亡 其他

育幼機構 少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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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雖說家外安置服務是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全,所提供的替代 性服務,但是為了避免兒少及原生家庭之間的依附關係因此而受損,即使兒童及 少年已因各種因素而不得不接受家外安置後,在安置的期間社會工作者除了需以 促進兒童及少年返家視為最主要的處遇目標外,亦應盡可能縮短兒童及少年的安 置期限,以將其可能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2011)。因此,雖然目前尚無針對機構安置兒少之安置期限所為的統計,

但由下圖 2-4 來看,可發現於 2011 年結案的寄養兒童及少年中,其寄養期限以 半年以下的 340 人為最多,約佔 32.3%;而寄養期限於二年以下者,更佔了 74.3%。

圖 2-4 2011 年結束寄養之兒少的寄養期限

資料來源: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12)。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工作成果報告書。

台中:內政部兒童局。

綜觀而論,在我國安置服務體系當中,除了將安置兒童及少年之返家視為主 要的處遇目標外,如何盡可能縮短其安置期限亦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但由此也 可看出,並非是所有的安置兒童及少年皆能順利地返回原生家庭,且有部分兒童 及少年是長期滯留於安置服務體系當中,甚至直到其成年被要求自行獨立為止。

而對這些兒童及少年而言,這趟返家路不僅是充滿障礙且遙不可期,長期的家外 安置更使其喪失了與原生家庭的連結和歸屬感(王明仁、黃毓蘋,2008)。因此,

即使當這些兒少有機會再回到原生家庭中,其依附關係也將不復存在或需更長期 的修補。而有關安置兒少返家後的經驗,將於下段做更進一步的探討。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10 參、安置兒童及少年之返家經驗

部分研究結果發現,於尚未結束安置並返回原生家庭前,因為兒少在安置期

間多需面臨與原生家庭分離的孤獨感,且因在安置期間與父母接觸的經驗十分有 限,所以使其對於親情易備感渴望,也因此,在接受安置的期間,其日夜引頸期 盼的就是能夠返回原生家庭(林淑芬,2011;黃巧婷,2003);而即使是對曾遭受 過父母施以身體虐待、疏忽或是其他類型的虐待的兒少而言,安置雖然可提供人 身安全的庇護,但其仍相當渴望親情並期待可早日與家庭重聚(廖俞琄,2012)。

不過除了滿心期待能返回原生家庭外,亦有研究結果發現兒童及少年在面對 返家議題時的心態,仍會存有部分的矛盾與不確定。因為儘管原生家庭對兒童及 少年來說確實存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及情感上的牽絆,但礙於過去與家庭衝突的互 動經驗,多易使兒童及少年產生想回家卻又害怕回家的複雜心境(黃巧婷,2003)。

儘管如此,從其整體經驗觀之可知,兒童及少年在家外安置期間,仍多渴望可與 原生家庭保有良好的情感連結,並希望能夠得到家人的陪伴和關心。

然而,雖說兒少在安置期間多期盼可重返原生家庭,且在兒少福利體系中也 將返家視為主要處遇目標,但多數研究結果卻發現,兒少在返家後的生活並不如 原先期待般的美好,且其需面對的問題甚至較安置期間來得更多與複雜(Biehal, 2006; Sinclair, Baker, Wilson, & Gibbs, 2005;畢國蓮,2006;彭淑華、胡中宜,2010)。

因為當兒少結束安置返家後,其對原生家庭生活的加入與重新參與,都將影響著 家庭系統並促使其改變,也因此在兒少返家後,不論是兒少本身、原生父母或家 庭中的其他成員,都將面臨在家庭角色扮演上的衝突或類此的相處議題,而這都 將是有待兒少及其原生家庭在重聚後共同學習適應並相互支持(林淑芬,2011)。

但可惜的是,因為安置前的衝突經驗加上安置期間與原生家庭接觸的機會有 限,使得兒少即使在結束安置後返回原生家庭,但其與家人之間的關係仍多為生 疏。故在如此情感連結薄弱、缺乏支持且互動方式不良的情況之下,兒童少年及 其原生家庭在重聚之後往往未能有良好的適應,且會為家庭系統帶來更多的衝突、

緊繃、混亂以及家庭壓力,使得家庭系統陷於權力失衡的情境,也使得兒童及少 年在安置後返家的經驗與感受多較為負面(Malet et al., 2010;Trout et al., 2010;

余瑞長,2003;黃巧婷,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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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兒少返家的負向經驗當中,彭淑華與胡中宜(2010)以及畢國蓮(2006)針 對結束機構安置服務兒少之生活現況所做的研究皆發現,有些家人會向返家兒少 索討金錢,使部分兒少於年紀輕輕時,就必須外出打工賺錢,甚至是一肩扛起全 家生計的重擔;除此之外,部份研究結果則發現,兒童及少年與原生家庭產生衝 突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關係複雜、家人對其生活作息與習慣的管控、家庭經濟 的壓力、彼此對於就學就業的期待落差…等(黃巧婷,2003;畢國蓮,2006);更 有甚者,兒少在返家後尚會遭受到父母持續地不當對待、暴力相向或是疏忽,使 其必須再次面臨人身安全的威脅(Terling, 1999)。

由此可知,家庭的重聚並未皆如期望般地成功與順利,相反的,當原生家庭 缺乏足夠且穩定的社會、情緒、經濟等各層面的支持時,對於結束安置的兒童及

由此可知,家庭的重聚並未皆如期望般地成功與順利,相反的,當原生家庭 缺乏足夠且穩定的社會、情緒、經濟等各層面的支持時,對於結束安置的兒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