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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忽暗又忽明的燈火

然而,不同於表面上看起來般的順遂,實際在提供返家兒少及其家庭相關服 務的過程中,社會工作者經常會面臨到來自四面八方的限制與挑戰,致使其提供 服務的過程倍顯艱辛與困難重重。所以就像時而繚繞山頭的大霧一般,這些服務 困境不僅將會不時地遮蔽了社會工作者所發出燈光,因而降低了其服務的品質和 成效;此也可能模糊了兒童及少年前行的視線,使其返家路更加地難行。因此,

為了協助兒少可順利地返家,在不斷面臨來自各方之服務困境的同時,如何使其 終有霧散見光的一天,這也都再再考驗著社會工作者的實務智慧。是故,本節將 就社工在服務過程中所遭遇的困境及服務策略進行統述,爾後再從其身為實務工 作者的角度,提出對目前返家後追蹤輔導工作及相關制度之建議。

壹、籠罩燈火的霏霧

由於社工在提供安置兒少返家後追蹤輔導服務時,除需與兒少及其家庭共同 工作外,尚需與其本身的服務機構及其他服務網絡成員接觸,且其也會受到鉅視 的外在社會結構的影響,使其在服務過程中將需面臨來自多方的限制與挑戰。因 此本小節將依其來源的不同,分述社工可能遭遇到服務困境。

一、 與原生家庭工作的困境 (一) 非自願案家的抗拒

除了部分自願安置的個案外,寄養兒少大多為因父母違反兒少權法而 被通報的保護性個案,所以當社工於此情形下介入家庭時,經常會使原生 家庭在備感被指責的狀態下,進而對社工產生排斥感,且這種抗拒的情緒 即使在兒少結束安置並返家之後,仍會存留在社工與原生家庭的工作關係 中;除此之外,由於目前多由公部門先進行一段處遇服務後,才將後續的 返家追蹤輔導服務委託民間機構執行,因此在缺乏信任基礎的情形之下,

當私部門社工在兒少結束安置後進入家庭並提供服務時,將使原生家庭配 合其處遇的意願降低,且對於先前與公部門社工接觸時具負向經驗的案家 而言,其甚至會將其對公部門的不滿情緒發洩在私部門的社工身上,並加 深其對社工的抗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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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庭的配合度不是那麼高,…他們會把孩子視為自己的私有財或 是他們家庭的,關政府什麼事情…你進入到我們家就是一種批判的代表,

因為你指責我『不會教小孩(台)』…或是和公部門社工接觸的負向經驗,

他們會有很多的生氣會發洩在我們的社工身上。」(W7)

「因為他們都是非自願的個案,所以抗拒都是存在的。」(W3)

「他們防衛真的很深,…他就只會用白眼看你或不甩你。」(W5)

而當家庭因此而拒絕配合社工服務時,父母則會採取轉移焦點或是淡 化問題的方式,冀以減少社工對於家庭的介入程度,因此社工在追蹤兒少 返家後的生活情形及提供其相關服務過程中,則需耗費較多的時間與精力 才得以處理到家庭的核心議題,而此也將使得社工原本就已過荷的個案量 更顯沉重。

「他們都蠻抗拒跟我們合作的,所以他們都比較會描述孩子自己的問 題,…他們也不希望孩子再被安置,或是說我們再介入,那他們可能就 會說沒有問題,他們相處的情形都很好。」(W3)

「因為他是非自願嘛,所以你需要更多時間跟他耗,然後…他會、他其 實本身可能來講、一般來講還是很封閉的,所以你其實是需要花時間去 跟他、花時間跟精力去跟他耗在那裡。」(W2)

(二) 返家後案家的配合意願降低

為了使兒童及少年可以盡早返家,原生父母在安置期間將會相當配合 社工的處遇,且多會願意承諾於兒少返家後仍持續配合處遇計劃;但是當 兒少真正返家後,在缺乏動機的情形下,父母配合服務的意願將大幅降低。

因此,父母可能會開始採用拖延策略或是淡化問題的方式,藉以規避社工 的處遇。

「最近我碰到的困難是有家長就是之前承諾他們會來做諮商這樣子…

後來發現他會一直討價還價,就說這樣子會影響到他們出遊的計畫,或 是他們自己工作很忙也需要出差…可能就調整成一個月一次,然後又再 討價還價,就是說回去問題都解決了,希望不要再做了。」(W3)

「在寄養期間,他為了爭取孩子可以回家,他配合度是最高的,那可能 孩子回家之後他就又開始淡化問題,就說沒事了、你不用再來了,叫我 們把力氣花在別的家庭,不要再找他。」(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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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家庭因兒少返家後而開始拒絕接受服務,一如非自願案主的抗拒 態度,此不僅將使得家庭無法再獲得所需的服務,社工也難以追蹤到兒少 返家後真實的適應狀以及安全性。

(三) 與精神疾患案家工作的挑戰

隨著近年社工界對於精神疾病的探討與認識漸長,社工在實務工作上 也發覺了愈來愈多具相關議題的個案或是家庭,但由於在我國現行的社工 教育體制中,顯少有針對此一議題所施以的專業訓練,因此當社工在實務 上必須和這樣的案主或是家庭一同工作時,其多將面臨相當程度的挑戰。

「很多狀況原本我們都以為是一個很自然而然的狀態,並不瞭解說,這 對他們來說其實就是一個 psyche 的現象,到最近這幾年大家對這一方面 比較了解,…所以變成我們自己要做調整,不能用一般的方式去跟他們 工作,那這個部分對我們來講,有時候會是一個挑戰啦!。」(W6)

「有些涉及精神疾病的部分,他們可能會具有攻擊性,而且可改變性也 比較低,那這部分工作的難度就很高。」(W5)

而從受訪者的經驗中可知,其服務困境一方面是來自於社工對精神疾 病相關知識的認知不深,使其缺乏與精神疾患共同工作的經驗與技巧;另 一方面則來自於與精神疾患工作時,其可面臨的人身安全威脅,以及案主 的可改變性過低的狀況。

二、 服務機構的限制 (一) 個案量負荷過高

不論是對公部門或是私部門機構而言,在社福人力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個案量過高仍舊是普遍存在的一大問題,尤其是對於承辦兒少返家後追蹤 輔導工作的民間機構來說,由於其亦會同時承接政府其他方案工作,因此 在工作量增大的狀況下,也將使其人力更顯不足。

「以我們沒委外的狀況來講,困難當然還是 case loading 太大。」(W1)

「案量太大導致我們在處理緊急案子時,常會應接不暇。」(W3)

「公部門也有他們的困難,包括案量高、人力太少,所以即便有足夠的 經費跟資源,可是受限於人力他也很難去推行。」(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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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規範一個人上限是 25 案,但 25 其實是個很不可思議的數字,因 為你做不來,每案至少每個月一訪,而且強親的執行也是我們做,那個 困境和阻礙其實會很多,所以 25 案你要很有品質地去服務其實是很重 的…那就會有些風險因子在。」(W5)

而在個案量負荷過高的情形下,不僅將降低了社會工作者的服務品質,

此也將使得個案在無形間產生競合關係。又,由於在社工普遍認為返家兒 少危機度較低的認知下,經常使得兒少返家後本應接受到的福利服務受到 排擠。

「如果時間夠多且資源也夠多,那能做的更細緻,但因為現在案量多的 狀況下,你跟案家互動接觸的時間就會比較少。」(W2)

「因為○○市什麼都做,會壓縮到兒保的時間,而且我們有新的調查案 要做,所以追蹤因為算是比較低危急的,就會被我們排在行程表非常後 面,再去做這件事情。。」(W4)

(二) 行政工作繁忙

在管理主義的影響下,使得近代機構愈來愈強調社會工作績效,且經 常會以服務案量或是服務紀錄做為檢視其成效的標的,因此使得社會工作 者除了提供直接服務外,尚需額外負擔不少的文書工作(paper work),尤其 是對於民間機構的第一線社工而言,為了迎合委辦單位定期的評鑑,此類 的行政工作更將耗費掉其幾近一半的時間,因而降低了其可從事實務工作 的時間。

「行政工作 loading 很重,很多報表、paper 要寫,所以實務工作跟行政 工作比重經常是 1:1。」(W5)

「行政業務很多,因為經常會需要配合公部門的評鑑工作,那就要做很 多文書的處理與記錄,像是各式各樣的個案紀錄表格和統計工作,…那 會花費掉我們很多可以工作的時間。」(W6)

而在個案量過高以及行政業務繁忙的雙重壓力之下,也將更加壓縮了 社會工作者可提供返家兒少相關服務的時間與精力,而這也為其返家後的 生活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

85 (三) 服務資源不足

資源的連結與使用實為兒童保護工作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當相關 資源不足或可及性較低時,都將影響服務本身的品質。而透過受訪社工的 經驗可發現,資源不足的狀況普遍存在於兒少接受保護服務的各個階段,

包含安置期間以及返家之後,且其資源不足的狀況甚至會因縣市的不同而 具有相當程度的落差。

「包含縣市資源多寡的問題…像兒童身心科是很難掛的,所以在○○市 他們有固定合作的醫院,會定期請精神科駐點在家防,讓有需求的個案 直接來,但在◎◎就沒有…所以有些你明知道他的需求,但因為礙於資 源就會沒辦法立即提供。」(W4)

不過除了已開發資源的限制外,隨著現今社會變遷速度愈趨快速之際,

兒少及其家庭的問題類型與需求也愈來愈多變,但機構在相關福利服務的

兒少及其家庭的問題類型與需求也愈來愈多變,但機構在相關福利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