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宗教經驗與諮商專業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宗教經驗與諮商專業之相關研究

西方國家本為實證主義運轉整個社會,利益、科技與物質的發展原以為是安 定社會的元素,但後來發現真正的快樂無法從中獲得時,宗教信仰與靈性主義又 開始捲土重來;而在心理治療/諮商中也反映出宗教與靈性的重要性,有許多人 開始強調宗教與靈性層面在心理治療/諮商中的影響,並且體認在諮商中必須包 含宗教及靈性的議題(Hall, 2000 ; Kornfield, 2008)。由於在台灣也是將近七成的民 眾有宗教信仰(美國在台協會,2014),因此在諮商中亦是有機會討論到有關的 宗教經驗。Kelly (1995)調查中顯示民眾會帶著自己的宗教信仰進入諮商中,就 有可能也希望諮商師能跟他們一同從宗教的角度來討論所面臨到的煩惱問題。

壹、宗教與諮商之異同

簡宇卿(2009)提出諮商與宗教的用意都是在幫助人,各自有所發展出人性 觀,當中有可以相容之處,亦有矛盾相異之處。如Miller (2003)認為宗教和諮商 有以下的共同點:

一、都意在幫助人們改變、對社會有正面的貢獻。

二、都透過提供生命的架構來激勵人在更高層次發揮功能。

三、都幫助人發展自我感和成熟度。

四、都可幫助或發展個人潛力。

而兩者所不同的地方如:基督神學強調聖經中的道德和原罪,而諮商強調個 人需求、潛能;又如佛教教義強調不動怒、和平、博愛,而諮商鼓勵人表達情緒 與建立個人界線。

Corey (2009)認為兩者的目標是類似的,如宗教信仰與諮商都是幫助人們可 以探索、接納自我、原諒他人、處理自我罪惡、增進自我療癒能力、生活適應力 等,但是在價值觀就有所差異,如諮商師不會強加價值觀在個案身上,但宗教卻

會希望教徒能遵守教義。因此,Miller (2003)認為只要能在宗教與諮商之中找到 平和共存的關鍵,將有助於諮商師整合自身的心靈與諮商的價值觀,並且能幫助 個案。

貳、宗教與靈性對諮商專業的影響

Summer (1998)亦認為有宗教經驗的人因能覺察自我與生命的原動力,而擁 有自我觀照與反身自躬的能力,對自我及生命的態度也會充滿愛、寬恕、勇敢、

希望、超越自我等等正向狀態。Wortmann 和 Park (2008)整理了七十餘篇有關宗 教經驗或靈性著相關研究,指出東方宗教較常使用的諮商理論為個人中心治療或 存在主義治療法,而西方宗教則傾向使用認知行為治療法,總括約有七成的諮商 心理師認為宗教經驗/信仰會影響在諮商專業的表現。

Bergin (1988)指出宗教經驗與靈性取向對於諮商專業的重要性如下:(1)諮 商師除了考慮心念、情緒、行為外,亦能增加思考深度,探究宗教經驗或靈性價 值是否亦會對個案的心念、行為、情緒、價值觀等等產生影響;(2)宗教與靈性 會提供一個高標準的道德價值觀,而且通常處世標準都會包含在其中,所以在諮 商時不會有過於驚世駭俗的想法出現,較能有所規範;(3)宗教中的一些儀式亦 可視為獨特的諮商技巧,跟個體的內在深層心靈有很大的影響,例如禱告、禪坐、

念經等等;或是跟團體、家庭系統有所關連,藉由眾人的力量一起完成獨特的宗 教經驗,如共修經驗、團契、靈性經驗分享等等。

美國諮商之靈性、倫理與宗教信仰價值觀學會(Association for Spiritual, Ethical, and Religious Values in Counseling,簡稱 ASERVIC,2009)提出了十四項 對於宗教/靈性整合至諮商專業工作中的核心能力,有助於諮商師以支持、尊重 的態度面對宗教議題:

一、世界觀與文化

(一)諮商師可以分辨靈性與宗教的異同,並且對於世界性的宗教、無神論 甚至是不可知的宗教皆有一定的基本認識。

(二)不論個案是否有宗教信仰,諮商師可以理解宗教或靈性如何形成個案 的中心思想及處世觀,以及如何影響個案的心理功能。

二、諮商師的自我覺察

(一)諮商師對於自我的宗教/靈性信仰、態度及價值觀能積極探索。

(二)諮商師在與個案進行諮商專業工作時,能持續性的評估自身的宗教/

靈性信仰及價值如何影響自己的諮商專業。

(三)諮商師可以理解個案的宗教/靈性與熟悉其基本資訊、領導者以及限 制,並且知曉可從哪些途徑與其他諮商師做諮詢。

三、人類與靈性發展

諮商師可以描述與應用宗教/靈性發展的各種模式,並且與人類發展的關係 做合適的連結。

四、溝通

(一)諮商師能對宗教/靈性有足夠的靈敏度與接受度,並且與個案做有效 的溝通。

(二)諮商師能有效運用宗教/靈性的概念,並且能與個案的觀點一致,讓 個案能有所接受。

(三)諮商師能與具有宗教/靈性元素的個案溝通,並且在諮商治療中解決 相關的問題。

五、評估

在初談及評估過程中,諮商師會盡力收集個案的宗教/靈性的資料,以便瞭 解其宗教/靈性觀點。

六、治療與診斷

(一)當諮商員做出諮商診斷後,可以辨別宗教/靈性的觀念對個案的影響 為正向或是負向。

(二)諮商師與個案所訂定的諮商目標應該與其宗教/靈性是一致的。

(三)諮商師能夠根據個案的宗教/靈性因素來調整諮商技術,或是運用其 宗教習俗作為個案可接受的技術。

(四)諮商師能將個案的宗教/靈性融入諮商研究及諮商治療理論。

Patterson(1989)提出諮商專業仍會提到宗教相關經驗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對諮商師來說,宗教與靈性的價值觀雖具有普遍性,但是要把諮商專業 與宗教或靈性的價值觀做結合,仍然欠缺一個讓人能順利理解的系統理論。

二、諮商師是否能依據自身的宗教經驗或價值觀發展出一套系統理論來協助 個案解決問題,還是一個需要商榷的部分,因為諮商師本身或許也未能順利整合 靈性與宗教的價值觀與解決其衝突的地方。

三、對於諮商專業與宗教經驗的結合是否有助於諮商療效,仍有存疑性。

四、人通常會因為某些顯著的宗教經驗,影響個體發展出宗教價值與靈性取 向,而這樣的過程都會經歷相當長的時間。

五、個體若是能從諸多影響中發展出獨特的宗教價值觀與靈性觀,就能從這 樣的宗教經驗中獲得利益。

六、由於宗教經驗與諮商專業可能會有價值觀或理念上的衝突,因此可能會 讓諮商師考慮是否要讓個案接受或發展出相關的價值系統。

參、諮商實務中的宗教與靈性

Worthington (1989)提出了在諮商中會談到有關宗教或靈性的原因:(1)大多 數的美國人都有宗教信仰;(2)宗教或靈性可以給人們在緊急危機時的一個答案;

(3)諮商中若沒有提到有關宗教的部份,個案對自己的宗教議題就沒有機會討 論;(4)大多數的諮商師都會避免談到宗教議題,所以會比個案更少主動提出;

(5)諮商師本身若沒有宗教相關經驗或認知,就無法協助想尋求宗教的個案。

在諮商師訓練中,Kelly (1994)調查諮商師有關宗教信仰議題提出了三個層 面:(1)考慮在課程/非課程訓練中,提到有關宗教信仰與靈性的部份;(2)實 習訓練時,跟專業督導討論有關宗教信仰與靈性的相關議題;(3)諮商教育訓練

的教授認為宗教信仰與靈性對諮商專業的影響程度,結果發現在訓練時很少討論 到有關宗教信仰的議題,但是這些諮商教育訓練的教授,卻有將近一半會認為宗 教信仰與靈性的議題對諮商師的訓練很重要。因此,Schulte、Skinner 和 Claibom (2002)調查了宗教信仰與靈性在美國的諮商訓練,指出訓練課程的幾項特色:

一、少數的教授與學生會因為文化差異性,選擇公開自己的宗教信仰及靈性 立場。

二、對於督導或是諮商師,宗教信仰或靈性並非重要的知識。

三、諮商專業訓練中,很少會有課程是包含有關宗教信仰或靈性的部份,但 是在其他的課程中卻比較有機會會提到,例如讓學生討論有關宗教或靈性的相關 議論,或是在實習專業課程中討論有關個案的宗教信仰或靈性議題。

四、有教授認為可以在諮商專業課程中,引導學生研究有關宗教信仰或靈性 的題目。因此,這些宗教信仰與靈性議題雖非專業訓練中必備的知識,但傾向在 課程中亦能增加這一部分的相關議題。

諮商師在與個案討論有關宗教議題時,Steen、Engels 和 Thweatt (2006)提出 四個方向給諮商師在諮商時的參考:

一、個案的福址:諮商師需遵守諮商專業倫理及顧慮個案的權益時,因此當 個案有宗教信仰且對他是有深刻意義時,諮商師需提供開放的態度與合適的環境,

與個案探討相關的議題。

二、尊重多元文化:無論諮商師個人價值觀為何,對於個案與自己有不同信 仰與文化時,了解、尊重與接納是極為重要的。

三、個案需要與價值觀:諮商師需有能力、開放的態度與個案討論宗教或靈 性,但不會強加自己的信仰與價值觀給個案;若是諮商師是出於心理防衛而拒絕 與個案討論相關議題時,是違反倫理守則的。

四、諮商專業能力:諮商師在諮商培育課程中,應接受相關宗教或靈性的課 程訓練,以培養出與個案談論宗教信仰的能力。

Corey、Corey 和 Callanan (2007)則提出在諮商過程中,諮商師處理宗教議題 時應具備的態度:

一、協助個案探索自己的價值觀,了解自己有多少部分與宗教是息息相關 的。

二、諮商師要隨時注意關注自己,因為在實務經驗中可以會傾向或勉強某些 價值觀,只有個案可以決定哪些價值觀要保留或修正。

三、諮商師必須清楚自己的個人信念如何影響諮商實務工作,並確保不會過

三、諮商師必須清楚自己的個人信念如何影響諮商實務工作,並確保不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