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庭對早期療育服務與發展遲緩兒童之重要性
Winnicott (1965,引自邱維珍譯,1999;鍾莉娟譯,2004)認為,這世上只 有與母親相伴的嬰兒;意謂著嬰兒無法獨立於母親而生活,而同時也沒有所謂沒 有小孩的家長。在說到家長對孩子的責任時,Winnicott 是以母親最關心的事來 描述的,他認為孩子的行為、需求、情緒、目標和所在之處,都應占滿家長的心,
並能使家長以最適當的方式回應孩子。由此來看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與他們之間 的依附關係,將會是影響他們後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家庭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 色,也是無可替代的。
目前普遍將家庭與兒童一同視為早期療育服務的對象,因此在我國法令對 於早期療育的界定中,將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視為早期療育服務的主要對象,
也成為我國早期療育服務的特色之一;由於家庭的條件、對兒童的認知、態度與 支持度等,都會影響兒童接受的療育服務,所以在早期療育服務中,協助家庭處 理、照顧或是支持兒童接受療育服務,也就成為早期療育服務的目標(張秀玉,
2006);以下就發展理論與生態系統觀點討論家庭的重要性。
壹、 家庭對早期發展的重要性 一、 早期的依附關係
人類初步的社會關係,就是依附關係(attachment),人類的社會發展由此開
始(黃志成、王淑芬、陳玉玟,2008;洪蘭譯,1995)。
依附理論最初是由 Bowlby 提出的(黃志成等人,2008;洪蘭譯,1995;
Wikipedia_contributors, 2009a),說明嬰兒與照顧者(常是母親)間的情感關聯,也 就是嬰兒對照顧者的依戀和依賴情感。Bowlby 認為這種情感是因為嬰兒天生具 有尋求與照顧者直接接觸的傾向;而其原因有正面和負面兩個:正面原因是嬰兒 喜歡與母親在一起,與她互動。追求依附負面的原因則是天生對於不知道、不熟 悉東西的恐懼,也因此動物的幼兒會依附到他所熟悉的東西上。這兩個原因有其 生存價值,如果沒有依附關係的幼體,就會遠離母親而容易走失或死亡。
依附理論指出成長中的兒童的學習是在(Wikipedia_contributors, 2009a):
(一) 學習在之前建立的依附關係中變得更為主動,
(二) 新的依附的增加,並不一定需要打破先前建立的依附關係。
當幼兒感覺到危險或是離照顧者太遠時,就會主動地出現依附行為,如哭、
抗議、跟隨等,以引起照顧者的注意,而且所有尋求親近的依附行為都會對特定 的照顧者形成一個「依附系統」,此系統能夠讓幼兒避免危險發生,也能安撫焦 慮,提高安全感。這個依附系統的運作,形成了幼兒對於自我及他人的內在表徵 或基模,引導了幼兒關於行為,情感和認知的發展,建構了幼兒對於自己和他人 在人際關係中扮演的角色。
Bowlby 將嬰幼兒期的依附階段分為四個時期,表列如下:
表 2-1.依附階段 階
段
依附對象 年齡 行為
1 無特定對象的社 會反應
出生至 2-3 個月
隨意微笑、讓任何人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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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son 所提出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論,認為生命是由出生到死亡共八個階 段組成,其主要的發展因素,則在於自我的認同(ego identity)以及自我能力感 (sense of competence),兩者同時影響了個體的行為;而在每個階段,個人都面臨、
並克服新的挑戰(crisis),而發展出不同的自我認同,同時也建立了能力感 (龔如 菲,2004;洪蘭譯,1995;Wagner, 2009;Wikipedia_contributors, 2009b)。每個 階段都建築在成功完成較早的階段任務的基礎之上。如果未能成功完成本階段的
3. 主動—內疚(3~6 歲):依附家庭成員,開始有目的及方向的行為。
經由依附理論及社會心理發展階段論來看,人的一生中,從出生到 6 歲之 前,與身邊的重要他人建立的第一個關係,會對兒童的發展產生關鍵性的影響,
而這個身邊的人,應該要是固定的對象,也因此常是家庭中的成員;對於發展遲 緩的兒童而言,除了因為生理的因素,使其更將無法離開家人外,其與他人的依 附關係,更會是影響其早期發展或療育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貳、 生態系統理論的觀點
生態系統理論由 Bronfenbrenner 於 1970 年代末期提出,此源自生物學的理 論一提出後,近年來被廣泛地應用於發展、教育、家庭與社會各領域(周克華,
2005;周美慧,2006;孟玉麗,2006;施玲玲,2006;曾華源、黃俐婷,2006;
鄭青青、宋明君,2004;薛慧平,2006;鍾莉娟譯,2004a)。
生態系統理論說明了個體發展主要源自自然環境,個體成長過程中,會主 動地以「個人特質」和「行為模式」與環境間作動態的互動;其理論有兩個重要 概念,即各系統間的相互交流和互相適應,交流(transaction)意指個體與環境會有 不斷地互換交流發生,使個體與環境相互影響,適應(adapted ness)意指個體與環 境間的交流情形,彼此達到滿意的效果。而生態中的個體和環境,都試圖在交流 中達到適應。發展個體的經驗是在環境大系統下的次系統中,以類似巢式的結 構,一層緊靠著一層,「就像一組俄羅斯(套疊)娃娃」(周克華,2005;施玲玲,
2006;鍾莉娟譯,2004a);其所謂類巢式的結構,包含四個層次:微系統
(microsystem)、中介系統(mesosystem)、外在系統(exosystem)、鉅系統(macrosystem) (張翠娥,2007;馮燕,2002;鄭麗珍,2002; Bronfenbrenner, 1979):
一、 微系統:指的是發展個體所生活的最小環境系統,也是生態環境中的最 內層,以兒童而言,微系統可能會是家庭或是托育的處所,而家庭通常會是一個 兒童最先接觸、最熟悉也最重要的系統;在此一層次,系統中的所有人都與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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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展有密切而互動的直接關係,微系統直接影響了個體的發展,個體也影響了 微系統,微系統的發展等於是個體自身內在和外在力量的整合,而微系統的品質 則依賴其能力的維持並促進發展,以及提供一個有情緒效能和發展挑戰的情境。
二、 中介系統:指的是連接個體微系統和微系統之間的關係,以發展遲緩兒 童而言,可能是家長與專業人員,保母,醫生,親友之間的關係。這些關係連結 的量和質,可用來測量中介系統的豐富性。如果發展個體是唯一的連結,這個中 介系統就顯得薄弱,而這個薄弱的關係就可能是個體發展的危險因子。
三、 外在系統:指的是個體發展所處,但未直接影響個體的環境,其系統的 影響是間接的;以發展遲緩兒童而言,可能會是家長的工作場所、托育場所的行 政支持系統、公共或私人機構提供的支持資源等。同樣的情境,對於發展遲緩兒 童而言是外在系統,對家長卻可能是微系統(如工作場所),因此介入的形式,也 可以是使系統之外的人參與,而使外在系統變為微系統(如讓家人進入托育機 構,或是在工作場所設置托育中心)。由此層次來看,生態系統理論的觀點,可 以突顯出沒有和個體直接接觸的人,其行動卻可能產生重大的影響。
四、 鉅系統:指的是個體所處的社會價值、宗教文化、法令或政府政策等層 次,是環境的最外層系統。此層系統反映了發展個體的世界是,或者可能是什麼 樣子,而這個世界會投過前述的外在系統、中介系統和微系統,一層層地影響個 體,而個體也反過來一層層地與其世界互動。
生態系統理論的基本假設認為個體、家庭、組織和機構都被認為是不可分 離的單位,是整體中的一部份,此一整體中的部份是有交互作用和依存的關係 的;此理論所強調個體與環境間的互動,個體在此一互動中是一個主動,有目的 的有機體,其發展是與環境和自身各要素互動下的結果,因此問題的產生不單只 是來自個體本身,而是個體與環境間的互動和運作失去平衡,也就是個體的能力 和需求無法與環境的期望相符。在生態系統中的每一部份產生的變化,都會影響
整體系統改變(周克華,2005;張翠娥,2007;曾華源、黃俐婷,2006;鍾莉娟 譯,2004a)。
由以上可知,生態系統理論說明了個體發展與環境的關係,指明了個體的 發展和其與環境的互動息息相關,尤其是個體所處的微系統,因為與個體有直接 的互動,也就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對發展遲緩的兒童而言,發展過程中與環境的 互動,適應與否需視家庭對其影響而定,同時也影響了這個家庭的運作,以及家 庭在其生態系統中適應的情形;從另一方面來說,早療育服務所能發揮的作用,
不只影響了發展遲緩兒童的發展,也會經由各層次的系統影響家庭的運作,也就 必然會影響發展遲緩兒童與家庭互動的情形,因此,早期療育對發展遲緩兒童及 其家庭的影響,是密不可分而須同時考慮的。
參、 小結
綜合以上所述,一個發展中的兒童,是無法脫離家庭而獨立生存的,尤其 是發展遲緩兒童,一方面而言,個體的早期發展與依附關係的建立有密切的關 係,建立固定而良好的依附關係,個體才能避免生理上需求的匱乏,以及心理上 的不安全感;同時,心理上的發展,也必須以此依附關係為基礎,發展出與他人 互動的方式與對自我能力認知的建立,這些發展,多發生在以家庭成員為對象的 依附關係上。
另一方面來說,生態系統理論認為個體的發展是受到個體與各系統,以及 各系統間的互動所影響的結果,而如果我們將家庭視為發展遲緩兒童生活的一個 微系統,此系統將會是此兒童接觸最多的場所,而兒童的適應情形,也將會深深 影響這個家庭系統,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成員的所有互動,都會改變這個家庭 的生活情形。
因此,一個發展遲緩兒童一方面無法獨立於家庭而生存,另一方面兒童的 適應與家庭成員的生活又緊密的互相影響;對發展遲緩兒童而言,介入的療育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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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家庭系統傳遞、執行、連結方能有所效果;對家庭而言,發展遲緩兒童接受
透過家庭系統傳遞、執行、連結方能有所效果;對家庭而言,發展遲緩兒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