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資源使用
壹、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資源需求
所謂的「需求」,意指個體生理上的一種匱乏狀態,這種狀態如果達到體內 均衡作用必須調節的程度時,個體本身會感到需求的存在(張春興,1991)。而為
了滿足身心的需求,也就會產生尋求資源的動力,因此,資源是相對於個體的需 求或是為解決特定問題而成立的(陳順隆,2005)。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可能面臨的需求問題多元,所需的資源從兒童本身或家庭 需求出發,可能包含治療復健,教育,親職教育,福利補助,托育及喘息服務,
交通協助等的正式資源;或者是情緒支持,家庭照顧人力,社區參與等非正式資 源。
而以下社區資源的主要特徵,則影響了資源使用者的使用情形:1.可及性 (availability):資源在需要時是否存在?2.可近性(accessibility):資源被取得時,
是否受到障礙?3.適切性(appropriateness):被使用的資源,是否完全符合使用者 的需要?4.充份性(adequacy):所能取得的資源,在數量上能否足以滿足使用者 的需求?5.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使用者是否喜愛、能否接受使用的資源,使 用的意願如何?(張秀玉,2007;Bailey , McWilliam, Darkes, Hebbeler, Simeonsson, Spiker, 1998)
研究者整理近年來研究,在台灣北中南三個主要都會區(台北、台中、高雄),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在資源需求上的現況,大致如下:
1. 早期療育專業人員以及服務資源供給不足,使得資源的充分性 (adequacy)不足(王美晴,2005;俞人鳳,2003;張秀玉,2008;黃英 琪,2004;盧麗卿,2005),尤其在年齡 0~3 歲的幼兒,早期療育機構 完全未提供服務(盧麗卿,2005),且張秀玉的研究(2008)指出,台中縣 的貧窮家庭對於資源需求的感受上,充份性較可近性更為欠佳。
2. 方案設計的多元性不夠,無法符合各種需求,因而適切性
(appropriateness)不足(王美晴,2005;黃英琪,2004;盧麗卿,2005),
尤其由於服務內容設計上,未考量各種可能,只能在資格上種種的限 制,使得不同家庭的各種需求無法完全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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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資源的可近性(accessibility)方面,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對於專業人 員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但對於機構提供的其他療育資源則因有距 離、經濟、資訊、心理等障礙,而取得不易(王美晴,2005;林雅雯,
2003;俞人鳳,2003;張秀玉,2008;黃英琪,2004;盧麗卿,2005),
在進行療育時,家長的主要困難在於必需請假帶孩子,同時還要負擔 療育費用(林雅雯,2003),資源的分布不均也使得偏遠地區家庭取得 服務不易。
4. 各種資源的整合程度低,資源會有「錦上添花,卻不能雪中送炭」
的情形(俞人鳳,2003;盧麗卿,2005),俞人鳳(2003)便指出,療育機 構間缺乏聯繫,影響了療育資源的整合。
貳、 偏遠地區發展遲緩兒童家庭早療資源需求的困境 一、早期療育資源量與質的問題
我們可以由資源的「量」與「質」二項度,檢視目前早期療育的資源問題,
並討論偏遠地區早期療育的困境:
(一)早期療育服務資源「量」的問題
早期療育的服務輸送流程,是一個連續性的服務,包含通報、轉介、聯合評 估、療育安置等步驟(張秀玉等人,2008);但是在這一連續的服務流程中,目前 已呈現資源「量」不足的問題;主要問題是專業人力不足和經費有限,而這兩個 問題,使早期療育在服務輸送過程上,呈現了困境。以下就兩個現象討論:
1. 聯合評估服務不足以消化疑似個案數量:
聯合評估的工作,除了針對發展遲緩兒童進行診斷、功能評估及處理計畫 外,同時也提供後續流程的評估報告,以便進行安置及療育(張秀玉等人,2008);
另一方面來說,其實也是發展遲緩兒童及家庭取得「被服務對象」身份的一關;
但目前聯合評估中心的服務,卻呈「塞車」情形;朱鳳英(2000,引自孫世恆、
吳昇光,2007)指出,在 1998 年「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完成並廣泛運用於篩檢
現場後,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的通報人數明顯上升;同時近年由於觀念宣導效果顯 現,經由其他管道轉介至各地聯合評估中心的疑似個案,也數量大增,使得個案 在聯合評估所需的等待時間,約需等候 2~3 個月,甚至有等待半年的情形(陳怡 妏,2007;蘇淑貞、李美慧,2006);從聯評中心內部心理師的觀點來看(徐秀宜,
2004),「等待衡鑑之個案量大,無法消化。」及「成本考量,無法增聘員額」確 為其現場的困境,也因此資源不足,導致聯評服務無法消化疑似個案數量的問 題,勢已形成兩難的困境。
2. 通報及個管中心接案量快速增加:
通報轉介為早期療育服務輸送流程之樞紐(張秀玉等人,2008),而個案管理 中心則為發展遲緩兒童家庭連結及管理各項服務資源,然而近年通報轉介及個案 管理中心的接案數,其增加速度也使得該服務資源負荷;以高雄市為例(高雄市 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2008),比較 93 年及 96 年的接案量,至 93 年底 止累計通報數 3465 人,其中接受個案管理服務人數為 1900 人;但 96 年底的累 計通報數 4969,接受個管服務人數 3223 人;三年下來,通報人數增加 1504 人,
個管服務人數增加 1323 人。
這些案量的增加,不斷地加在並未隨之增加的通報個管服務人力及經費上,
其結果必然是使得通報個管服務資源的負荷變大,個管中心人員平均每人接案量 數十人到近百人,早已成為常態,通報個管的人力及經費不足,已是目前早期療 育的困境之一(儲鳳英,2004)。
(二)早期療育服務資源「質」的問題
除了「量」的不足之外,近來早期療育服務尚有「質」的問題,也就是服務 輸送上的不適當,以下就城鄉資源分配不均,服務提供過於分散討論。
1.城鄉資源分配不均:
城鄉的資源分配差距極大,早是事實,因此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一直處於 服務輸送的末端,以醫療資源來說,因著距離和經濟因素,在偏遠地區有許多困 境,諸如:設施與人力服務不足,健康情形普遍較差、醫療資源不足和不均、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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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服務品質以及醫療照護服務環境較差,醫療品質、醫療服務滿意度及醫療參與 權皆比台灣地區一般民眾低落……等等,同時也存在醫療上的經濟障礙(王裕 煒,2004;洪菱蔚,2006;張朝琴,2004;莊碧真,2003;陳岳峰,2005;顧漢 凌,2005);另一方面,在教育和社會資源上也有著許多問題,如:競爭力不足,
學童無法得到適當的協助,經濟環境和社會結構的不健全,文化傳輸的窒礙,循 環造生的社會問題,制度和經費上的困難……等,也因此造成了生活資源匱乏,
家庭功能喪失等家庭問題(洪菱蔚,2006)。
以醫療資源為例,以下一段話說明了目前早療資源分配不均的現況:
早期療育醫療資源利用另一個現象為大部分(70%以上)之兒童都在醫 學中心及區域醫院進行療育,此與現今衛生主管當局極力呼籲民眾,於基 層醫療院所就醫之主張相左,其實並非發展遲緩兒童故意不去基層就醫,
而是許多基層或地區醫療院所未具備合格之療育醫療人員,例如復健科、
兒童心智科醫師及專業之職能治療師等等……(引自儲鳳英,2004,pp.100) 目前大型的醫療院所多集中於都會區,尤其是台北地區,其次是桃竹地區,
非人口稠密區的醫療資源顯然不如這些地區(儲鳳英,2004;顧漢凌,2005),也 因此中南部地區醫療療育資源的取得就不如北部都會區容易;除了大型醫療院所 較北部都會區少外,主要影響台中縣山城地區發展遲緩兒童在早期療育資源取得 的,還是距離問題,根據內政部兒童局資源(內政部兒童局,無日期),中彰投四 縣市的聯合評估中心和評估醫院,距離山城地區最近的是位於豐原市的豐原醫 院,由東勢鎮市中心出發車程 15.8 公里,由新社鄉協成國小出發車程 21.5 公里;
其次是潭子鄉的慈濟醫院,由東勢鎮市中心出發車程 21.9 公里,由新社鄉協成 國小出發車程 15.6 公里;如以平均單程 40 分鐘的行車時間,加上候診時間,一 次門診就要兩個小時以上,也就難怪偏遠地區家長會視就醫為畏途,如果是評估 會更久,加以門診之後,排隊等候評估日期的時間,使得順利經過聯合評估早期 發現早期介入的比例更低。
2.服務提供過於分散:
早期療育的服務內容,項目繁多,但是對於發展遲緩兒童家庭來說,常必 須奔波於各機構間才能進行療育活動,尤其是有多重需要的重度發展障礙兒童,
對於各服務的整合需求更甚;但是目前由於各專業人員各行其事的情形普遍,加 以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對於早療服務了解不足,不知道或不信任個管服務,常帶著 兒童單打獨鬥,使資源分散情形更為嚴重,也易重複浪費,這種分散式的服務並 無法提供太好的療育成效。
(三)偏遠地區早期療育資源的困境
由以上觀之,早療服務的資源問題,在量的方面,足夠性不夠,而質的方面 適當性欠佳;但近年來在量的問題上面,資源的投入是逐年增加的,雖然目前尚 未足夠,但此乃全面性的問題,在資源增加之後,問題可望逐漸解決;而在質的 問題上,資源分配和服務分散的困境,並非資源的量足夠即可解決,甚至可能因 為資源增加而更為惡化。
研究者認為,量的不足並不足以造成偏遠地區早療資源上的困境,但是質的 不當,卻是偏遠地區成為服務輸送末端的直接原因。
由於區域間資源分配的不均,使得資源的距離可近性(Geographical Accessibility) 低落,偏遠地區發展遲緩兒童及家庭接受療育要付出的成本,遠高於都會區,即 使專業人員以到宅方式服務,服務頻率也會受到距離影響,更別提越區接受服務 的交通、時間及家長工作問題;而因為面對專業人員的機會不高,有時連接受單 一領域專業的服務都屬不易,跨領域的整合更是困難。
資源的不可近造成了偏遠地區早療服務的困境,而資源的不足夠則使情形更 為困難;聯合評估可以使發展遲緩兒童取得接受服務的身份,但是評估中心多設 於人口稠密區,距離的不可近已使偏遠發展遲緩兒童接受服務不易,而聯合評估
資源的不可近造成了偏遠地區早療服務的困境,而資源的不足夠則使情形更 為困難;聯合評估可以使發展遲緩兒童取得接受服務的身份,但是評估中心多設 於人口稠密區,距離的不可近已使偏遠發展遲緩兒童接受服務不易,而聯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