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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背景變項對特殊幼兒接納行為之分析與差異情形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家長背景變項對特殊幼兒接納行為之分析與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背景變項與接納行為之關聯,先採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各背 景變項與社會距離及接納行為之相關性,如達顯著差異水準(p<.05),則以 Scheffe及LSD 進行事後考驗來觀察各組差異;第四節再以二因子變異數分析,

進一步了解原漢族群之間是否有差異存在。本研究的背景變項依序為家長性 別、家長年齡、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家庭型態、族群、與特殊幼兒共處經 驗、接觸頻率、信仰、職業等,以瞭解對特殊幼兒之接納行為之關連。其關聯 之研究分析,分別說明如下:

一、 個人背景變項與接納行為之關連

(一) 接納行為在性別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以家長性別為自變項,接納行為調查問卷所得分數為依變項,進行 獨立樣本t考驗,統計分析結果與驗證假設說明,如下表:

由資料統計分析可得知,家長性別對於接納行為未達顯著差異,

(t=1.469,p>.05)

表 四-11不同性別家長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性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自由度 顯著性

接納行為

男 118 116.37 11.795

1.469 361 .143 女 245 114.45 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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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接納行為在年齡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家長年齡共有七組「1-20歲」、「21-30歲」、「31-40歲」、「41-50 歲」、「51-60歲」、「61-70歲」、「70歲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瞭解 不同年齡的家長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2不同年齡家長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年齡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接納行為

1-20歲 5 111.00 16.778

1.408 .211 21-30歲 32 116.00 8.036

31-40歲 144 114.74 10.210 41-50歲 96 116.25 12.225 51-60歲 47

116.06 12.213 61-70歲 11

117.55 9.059 71歲以上 28

109.82 17.558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年齡層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方 面,61-70歲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41-50歲、51-60歲、

21-30歲、31-40歲、1-20歲、70歲以上。為考驗上述不同年齡層家長對特殊兒之 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不同年齡之家長對於接納行為未達顯著 差異(F=1.408,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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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接納行為在教育程度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家長教育程度共有五組「未受正式教育」、「國中以下」、「高 中或高職畢業」、「大學或專科畢業」、「研究所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來瞭解不同教育程度的家長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3不同教育程度家長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教育程度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事後比較

接納 行為

1.未受正式教育 10 109.00 14.802

4.937 .001

2.國中以下 44 109.16 16.771 4,5>2

3.高中或高職畢業 100

115.00 9.903 4.大學或專科畢業 186

116.35 10.746 4>2

5.研究所以上 23

119.09 8.696 5>2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教育程度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 方面,研究所以上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大學或專科畢 業、高中或高職畢業、國中以下、未受正式教育程度。為考驗上述不同教育程 度家長對特殊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行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不同教育程度對於接納行為達顯著差 異,(F(4,358)=4.937,p<.05),且「大學或專科畢業」、「研究所以上」背景的 家長對於接納行為高於「國中以下」背景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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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接納行為在家庭年收入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家庭年收入共有四組「37萬以下新台幣」、「37萬~99萬 新台 幣」、「99萬~198萬 新台幣」、「198萬~372萬 新台幣」,以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來瞭解不同家庭年收入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4不同家庭年收入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家庭年收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事後比較

接納 行為

1.37萬以下新台幣 137 112.80 12.423

3.073 .028

3,2>1 2.37萬~99萬新台幣 170

116.11 10.362 2>1 3.99萬~198萬新台幣 52

117.35 13.118 3>1 4.198萬~372萬新台幣 4

119.50 8.851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家庭年收入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方 面,198-372萬家庭年收入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99萬-198 萬新台幣、37萬-99萬新台幣、37萬以下新台幣。為考驗上述不同家庭年收入對 特殊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家庭年收入對於接納行為達顯著差異,

(F=3.073,p<.05),且「99萬~198萬 新台幣」、「37萬~99萬新台幣」背景的家 長對於接納行為高於「37萬以下新台幣」背景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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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接納行為在家庭型態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家庭型態共有六組「單親家庭」、「小家庭」、「隔代教養家庭」、

「大家庭」、「三代同堂家庭」、「其他」,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瞭解不同家 庭型態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5不同家庭型態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家庭型態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接納 行為

1.單親家庭 42

111.86 15.482

.828 .530

2.小家庭 167

115.81 10.845

3.隔代教養家庭 13

114.38 8.252

4.大家庭 26

115.65 12.342

5.三代同堂家庭 96

114.93 10.988

6.其他 19

116.21 13.685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家庭型態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 方面,其他家庭型態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小家庭型態、

大家庭型態、隔代教養家庭型態、單親家庭型態。為考驗上述不同家庭型態家 長對特殊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家庭型態對於接納行為未達顯著標準,

(F=.828,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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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接納行為在與特殊幼兒共處經驗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與特殊幼兒共處經驗共有三組「有特殊兒共處經驗,是自己所 生」、「有特殊兒共處經驗,非自己所生」、「無特殊兒共處經驗」,以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來瞭解對家長特殊幼兒不同共處經驗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 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6不同特殊幼兒共處經驗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共處經驗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事後比較

接納 行為

1.有特殊兒共處經驗,是

自己所生 21 122.62 8.381

7.440 .001

1>2,3

2.有特殊兒共處經驗,非

自己所生 131 116.42 11.233 1>2

3.無特殊兒共處經驗 211 113.49 11.875 1>3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特殊幼兒共處經驗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 接納行為方面;有特殊兒共處經驗,且是自己所生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 最高,依序為有特殊兒共處經驗,但非自己所生、無特殊兒共處經驗。為考驗 上述不同特殊幼兒共處經驗對特殊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 準,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家長與特殊兒共處經驗對於接納行為達 顯著差異,(F=7.440,p<.05),且「有特殊兒共處經驗,是自己所生」背景的家 長對於接納行為高於「有特殊兒共處經驗,非自己所生」、「無特殊兒共處經驗」

背景的家長。在國內相關研究中,郭秀鳳(1996)研究調查了198 位特殊幼兒家 長與579 位一般幼兒家長,探討家長們對特殊幼兒教育安置之看法,以及瞭解 特殊幼兒家長與一般幼兒家長對學前融合教育之態度,其研究發現特殊幼兒家 長對融合教育之態度相較一般幼兒家長更為正向。與本研究結果相似,有特殊 兒經驗且是自己所生的特殊幼兒,擁有較高的接納行為。

(七) 接納行為在接觸頻率變項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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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接納行為在信仰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信仰共有八組「原住民傳統信仰」、「基督教」、「天主教」、

「道教」、「佛教」、「一貫道」、「無信仰」、「其他」,以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來瞭解不同信仰對接納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8不同信仰家長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信仰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接納 行為

1.原住民傳統信仰 30 116.20 10.997

1.259 .270

2.基督教 79

115.92 9.806

3.天主教 36

117.53 13.330

4.道教 91

112.98 10.866

5.佛教 58

114.59 13.600

6.一貫道 19 118.42 10.458

7.無信仰 34

115.91 11.057

8.其他 16

111.25 15.898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信仰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方 面,一貫道信仰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天主教、原住民傳 統信仰、基督教、無信仰、道教、其他信仰。為考驗上述不同信仰家長對特殊 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家長信仰對於接納行為未達顯著差異,

(F=1.259,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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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接納行為在職業變項之差異

本研究中的家庭年收入共有四組「營建業」、「資訊業」、「製造業」、「金 融業」、「廣告業」、「服務業」、「公務人員教師」、「軍人」、「學生」、

「家管」、「待業中」、「其他」,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瞭解不同職業對接納 行為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下表:

表 四-19不同職業家長在接納行為之差異摘要表

職業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顯著性 事後比較

接納 行為

1.營建業 8 114.50 11.439

1.898 .039 2.資訊業 2 119.50 7.778

3.製造業 12 113.00 5.847

4.金融業 2 101.50 .707 6,7>4

5.廣告業 2 121.00 9.899

6.服務業 95 117.40 11.150 6>4

7.公務人員教

師 81 116.91 10.523

7>4 8.軍人 3 114.67 15.503

9.學生 2 111.50 4.950

10.家管 53 113.89 8.290

11.待業中 19 107.11 18.448

12.其他 84 113.76 13.177

由資料統計分析後可得知,不同職業的家長在對於特殊兒之接納行為方 面,廣告業的家長對於接納行為的平均數最高,依序為資訊業、公務人員教 師、軍人、營建業、家管、其他、製造業、學生、待業中、金融業。為考驗上 述不同年齡層家長對特殊兒之接納行為平均數的差異是否達到顯著水準,乃進 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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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變異數分析考驗得到下列結果:家長職業對於接納行為達顯著差異,

(F=1.898,p<.05)。且「服務業」、「公務人員教師」背景的家長對特殊兒的接 納行為高於「金融業」背景的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