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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烙印與社會距離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究原住民文化的家庭背景與漢人文化的家庭背景對於特殊幼 兒之社會距離與接納態度行為關係影響為何,本章探討與此研究主題相關的文 獻。首先在第一節描述社會距離與歧視之議題,接著第二節探討特殊幼兒之社 會距離關係,第三節探索家庭對於特殊生之接納行為,第四節探索原漢家庭之 文化內涵。

第一節 烙印與社會距離

壹、 烙印定義

Stigma,常見的中文翻譯有污名與烙印兩種,本研究採烙印,它源起自希臘 人在奴隸、罪犯或叛徒身上所加諸的記號,使其處於社會中公然被侮辱的狀態之 下。烙印被定義為是「擁有一些傳達特定社會環境中遭到貶抑的社會身分標誌」。

由大眾的觀點而言,烙印意味著贊同一套偏見、負向的情感反應、歧視的行為以 及對某團體的成員存有偏見的社會結構如社會規範或社會制度。烙印是社會互動 的一種現象,它無所不在地存於每個社會及每個人當中;且常會因為不同的社會 文化背景及時空有不同的發展過程及影響。Goffman(1963)認為,烙印代表了 下等、被貶抑、脫離常軌、可恥、罪惡、邪惡等「腐敗的證章」,是一種當個人 無法符合社會「正常」的情境或是偏離「社會期許」時,加諸於個人一種負面的 評價。被烙印的人會被賦予一些屬性(attribute),而這些呈現的屬性通常區隔了該 人與其他人的不同,並且是一些人們所不喜悅的特質,例如惡劣(bad)、危險或 脆弱(weak),其結果會使該人在我們的腦海中從一種一般、正常的認識便成以帶 有污點和貶抑的眼光看待。

雖然如此,但它常牽涉到某些既定的元素:被貼標籤(labeling)、刻板印象 (stereotyping)、社會隔離(separation)、地位的喪失(status loss),及蒙受烙印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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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環境中遭受歧。由於烙印牽涉到社會人際互動的過程,將大眾針對個人烙印 的反應內化,即對自己施加了大眾刻板看法,進而導致負向的情感反應與行為,

稱為自我烙印(self-stigma) ;若類似的烙印內化存在於同夥或親近之人之間(如照 顧提供者、家人、朋友),由於同夥的關係,這些成員也須面對烙印問題,進而 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則可稱為連帶烙印(courtesy stigma)。(引自陳志軒、徐畢卿、

李靜姝、黃建豪,2012)。學者們認為,烙印化的過程並非與生俱來,而是一個 社會互動與社會建構的過程。烙印的的形成主要包括了三個元素:對於被烙印者 所產生的實際或象徵性威脅的接收、強化區隔以及對於該威脅的社會意義的共享 (Julio,2003)。

因此,研究者認為烙印的形成主要由客觀的外在社會環境因素及主觀的內在 任之因素交錯影響而形成的,然而事實上這兩者之間都框架於社會文化背景之 下,因此必須了解在不同的族群及社會文化背景之下對於特殊幼兒的所形成的社 會互動是否有所影響。

貳、 烙印概念的分析

陳志軒、徐畢卿、李靜姝、黃建豪 (2012)提及,Link 及Phalen 是較為全 面發展烙印概念的學者,他們主要的貢獻在於發展出較具信度和效度的烙印概念 測量工具。發展測量烙印工具的主要原因在於實行了許多減少烙印的措施,但效 果不確定,若能有一套較為完整可信賴的烙印測量工具,將有助於介入方案的評 估。他們有系統的發展及檢討測量工具的學者,包括對於烙印的概念分析、烙印 問卷信效度的探討、施測對象合適度以及社會意向(social desirability)問題等的考 慮。Link 及Phelan所提出的要素可以瞭解較為全觀的層次去看待烙印,包含巨 觀的層次如標籤、定型成見以及權力、個人的層次如情緒、認知分離。人們用構 成元素(component)來說明及定義烙印這個概念,不但可以描述烙印的複雜性;

對於不同原因所造成之烙印,也可藉由這些元素加以分析其中的差異性。並且加 入社會文化因素可探討的還是要瞭解烙印是如何形成的,亦即瞭解烙印的起源。

陳志軒等人 (2012)指出,Stangor 以及Crandall(2004)結合刻板印象的功 能理論(functional theories)、知覺理論(perceptual theories)以及共識理論(consensus theories),提出烙印形成過程的理論框架,此理論框架可能有助於的烙印來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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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他們認為烙印的發展程序出於三個步驟,首先是源於避免威脅或危險的動 機(motivation to avoiddanger),其次是對於造成威脅或危險特性的感知(perception of characteristics that promote threat),最後是對此感知的社會共享(social

sharing)。上述烙印的原因及形成過程,基本上源於避免人際互動的威脅或危險。

而關於烙印起源採用功能學說避免威脅的說法是合理且可接受的,這樣的觀點也 在社會心理學家的實驗中得到驗證。Stangor 以及Crandall並將威脅分為實際的 (tangible)與象徵性的(symbolic)威脅,而實際性的威脅最後可能轉換成象徵性的 威脅。促成烙印形成的威脅可分為五大類的原型分別是對於族群衝突、健康、人 際互動、公平原則以及道德的威脅。此五大類威脅原型或許可作為未來烙印問題 根源探討及相關介入措施的主要基礎。

由上述文的文獻可以得知,烙印的形成其來有自,是人類所發展出對於生存 中可快速辨別威脅的一種模式機制,但我們仍要瞭解烙印的形成原因及過程,才 能降低他人所造成的「威脅感」,拉近特殊幼兒之社會距離。更進一步要如何避 免對烙印者所產生的威脅感,也是我們可以深入探討,面對一般人對於特殊生幼 兒的印象,常常帶有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引發研究者想深入探討是否在不同文 化中,也會有不一樣的影響?

參、 烙印與社會距離之關係

社會距離(social distance)是一個內涵豐富、高度抽象的概念,這一概念最早 是由Gabriel Tarde提出來的,他用這一個概念來強調不同群體之間的客觀差異,

表徵它們之間的階級差別,賦予這概念主觀色彩的是德國社會學家齊美爾,他認 為社會距離就是人與人之間『內在屏障』,主要表現為關係冷淡、交往稀少、情 感冷漠等特徵。Rober E.Park將這一概念引進美國社會學界,將社會距離定義為 一種可以測量表現個人和一般社會關係的理解和親密的程度和等級。而最終將這 一概念進行經驗研究的則是Emory S. Bogardus(1933)創造出社會距離量表,社 會距離這一個概念在社會學及社會心理學廣為應用,社會距離又可稱為個體間或 群體間呈現社會接受的程度,用以估量兩個群體間的可能或實際的合作或衝突的 傾向,社會距離量表即是用以量度個人之間、群體之間、種族之間、年齡之間、

親子之間、階級之間、職業之間、區域之間或者國際之間的同情的瞭解程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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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發現親疏、接納迎拒、合作互助,冷漠、敵視、甚至衝突的各種關係,應用社 會距離量表時,需先確定要量度的某一事物之間的社會距離,這些事物可能是一 群個人、一個社群、或是一種社會價值。其次,設想所欲量度之社會距離是確實 存在之事實,這種方法應用廣泛,可以用來量度各種不同的事物(引自席汝 楫,1989)。

在社會學的文獻中,Karakayali(2009)將社會距離的概念分為三種方式:

(一)互動的社會距離:重點是兩個群體之間頻率和強度的相互作用。兩組的成 員進行交流的次數越多,他們的社會距離越接近。此概念是類似在網路社會學理 論的方法,雙方之間的相互作用用來衡量他們之間的社會距離的強度。

(二)情感的社會距離:根據此定義,社會的距離與情感的距離是一組成員對另 一組成員所感受到的情感。此類為較廣泛的定義,其社會距離的重點是情感。理 論上,社會距離被定義為知覺特質於個人(一組成員)或他人(另一組成員)

(Liberman,Trope,and Stephan,2007)。Bogardus(1947)創立了社會距離量表,

基於社會距離的主觀情感概念:其研究關注於人對他人和對群體的人,所感覺的 反應。

(三)規範的社會距離:指被廣泛接受的規範,經常有意識地表達對誰應該被視 為「內幕知情者」,誰是「局外人/外國人」。換句話說,是指「我們」和「他 們」之間的區別。這樣的社會距離被視為是種非主體、結構方面的社會關係

(Clay,1997)。

這些不同的概念定義可作為社會距離的構念。但是必須要注意的是這些構 念不一定重疊,兩組的成員可能會彼此交互作用,並不總是意味著他們會覺得 彼此緊密或規範他們將視對方為同一組的成員,所以,社會距離互動、規範性 和情感方面可能不是線性相關聯(Karakayali, 2009)。

人類是群居的生物,從家庭、學校到社會,不可能不和其他人互動。所以人 和人的相處是最重要,而且每天都在面臨的問題,但是形塑自我概念卻因人而 異。在楊國樞(2010)等人深入研究國人的自我概念,認為西方世界以個體層面 的自我觀為主,而在國人的自我觀卻可分成個體取向自我、關係取向自我、家族 取向自我、他人(社會)取向自我等四個層面的自我。由於污名化的層面與國人 的自我觀環環相扣,這也顯現出污名化的過程同時會反應出特殊幼兒的自我狀 態。若特殊幼兒在各層面感覺到被接納時,他自然可發展出良好的自我狀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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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特殊幼兒在某個層面感覺到被排斥時,則會顯現出負面的自我狀態。處於集體 主義文化下的國人,自我建構是多層面的建構,包含:個體、人際、家庭與社會 層面。特殊幼兒除了要面對個體層面的特殊問題接納以外,還要面對人際、家庭 與社會等層面的污名化問題。這些多層面的污名化問題一再地顯出社會接納的重 要性。

Corrigan 等人將污名化分成三大層面:公眾污名化(Public stigma)、自我 污名化(selfstigma)、避免標籤化(label avoidance)。在公眾污名化的層面上,

Corrigan 等人將污名化分成三大層面:公眾污名化(Public stigma)、自我 污名化(selfstigma)、避免標籤化(label avoidance)。在公眾污名化的層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