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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寄養安置的生活經驗

「寄養安置」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對於兒童及少年的內在生活與人際關係 產生影響(Mitchell & Kuczynski,2010)。內在生活是指自我的心理感受,包含 對於事件的認知、情緒與行為,個人的人際關係指的對關係及角色的重組,及個 人的因應(Mitchell & Kuczynski,2010),當處在安置過程中,兒童及少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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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各系統之間的人際互動外,個人的內在生活與這些互動關係也相互影響。從研 究者自行整理的寄養安置服務工作流程(圖2-2)來看,兒童及少年進入到寄養 安置時,會先評估轉介個案是否符合安置的條件及目前的安置床位,接著媒合可 接待的寄養家庭,確定開案後,接下來為正式安置,兒童及少年搬離原生家庭,

進入寄養家庭居住,協助就學兒少辦理轉學,及適應寄養家庭的生活;待個案生 活穩定後,接著就是維持其成長,此時若因個案無法適應,或是寄養家庭無法繼 續照顧,個案面臨轉換環境的過程,可能轉換到另一個寄養家庭,若無適當的床 位,就轉換到機構安置,這段期程長短不一,有時是數天到數個月,有時一待就 是幾年;當安置原因消失,或是家庭功能恢復,就進入結案階段,通常結案原因 大致分為五種,多數是返回原生家庭,或是由親屬照顧,其他則包括轉機構安置、

被收養與其他原因,如個案失蹤或死亡。兒童及少年在寄養服務流程中會經歷獲 知寄養安置、轉換階段、成長階段及結案階段等四階段,接下來將就各階段探討 兒童及少年寄養安置過程的生活經驗。

圖 2-2 寄養安置服務工作流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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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獲知寄養安置的過程

兒童及少年從獲知寄養安置的處遇開始,就進入到寄養服務的系統中,有時 這樣的決策時間是很倉卒的,可能在初次與社工接觸時就被決定,寄養個案的安 置意願會間接影響到安置後的適應狀況(黃健智,2007),但在保護工作的強制 概念下,仍以風險及危機評估為優先,因此,兒童及少年對於寄養安置的訊息還 是混亂的狀態,相關文獻指出寄養安置對於兒童而言,是具有壓力的事件,他們 不一定理解自己被安置的理由(Mitchell & Kuczynski,2010),對於「寄養安置」

的資訊不清楚(Mullan et al.,2007)。

資訊的不清楚及不確定會使兒童及少年會感到震驚、突然及困惑(Mitchell &

Kuczynski,2010),這些疑惑可能造成對安置處遇的自我責難及錯誤的歸因

(Mitchell & Kuczynski,2010;Mullan et al.,2007;黃錦敦,2004),將寄養安置 的處遇認為是自己的錯,產生羞愧感、罪惡感及被拒絕感等負向的情緒 (Mullan et al.,2007;黃錦敦,2004),並外顯現於行為上。兒童及少年會以退縮、沉默 或是哭鬧的方式展現出他們的情緒。此時,兒童及少年最關懷的問題通常是「我 要去哪裡?要安置多久?」,擔心是否可以再見到原生家人(黃錦敦,2004;潘 錦綾,2008)。

貳、轉換階段

寄養安置決定的同時,兒童及少年就得面臨從原生家庭搬出,及搬入寄養家 庭的兩個過程。

一、搬出原生家庭

家庭轉換通常會由成人陪伴寄養安置個案進入到寄養家庭,而這個成人大多 不是原生父母,特別是因遭受不當對待而需寄養安置者,兒童及少年是從學校被 帶離的,原生父母通常不會在安置的第一時刻就出現,Mitchell 與 Kuczynski(2010)

指出這樣的轉換過程,兒童及少年是被「帶走的」(be tooken),這樣的感受很 類似於被綁架(Kidnapping)。多數研究都顯示與原生家庭分離的經驗,對兒童 及少年的影響是很大的(Boss,2002;Hong et al.,2011;Mitchell & Kuczynski,

2010;余漢儀,1997;周慧香,1992),即使遭受虐待經驗的兒童及少年,當與 原生家庭分離時,仍會產生情緒創傷(Hong et al.,2011;余漢儀,2005) 。

如上一節所述,與主要照顧者的分離,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失落感,失落感 就是一種個體主觀意識到剝奪或失去的經驗,特別是在關係發生變化時(Boss,

2002;黃詩喬,2010)。分離的經驗會使寄養安置個案會感受到失落、痛苦、無 力感、被拋棄、拒絕、無價值感、羞恥感及難以接受的情感反應(周慧香,1992;

陶蕃瀛,2003)。相關研究顯示出寄養安置個案會自己創造出一個對於安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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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理化解釋(Palmer,1996;Whiting & Lee,2003),這些解釋會對寄養安置的 過程及寄養個案的內在心理造成負面的影響。

二、搬入寄養家庭

寄養安置個案第一次到寄養家庭,對於寄養家庭是「不熟悉」的,包含空間 環境、家庭規則及陌生的家庭成員(Mitchell & Kuczynski,2010;黃錦敦,2004)。

首先,兒童及少年要認識寄養家庭的環境與成員,稱呼寄養家庭成員,並沒有硬 性規定如何稱謂(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03),普遍會稱呼寄養家長為

「阿姨」及「叔叔」或「阿伯」,年紀較老邁的家長則稱為「阿媽」與「阿公」,

也有稱呼「爸爸」與「媽媽」。再者,瞭解寄養家庭的生活規範與規則,連吃飯、

外出、或生活上的任何事,都需經寄養照顧者的同意,此時,寄養安置個案因為 對環境強烈的陌生感,出現孤單、無助及焦慮的心理感受(Mullan et al.,2007;

黃錦敦,2004)。寄養照顧者對於寄養個案的第一句話或第一個動作,是具有重 大的意義,如果寄養家庭成員展現出歡迎態度及提供的安全感,可以減低寄養安 置個案進入寄養家庭的壓力程度、負向情緒反應及反抗行為的展現(Mitchell &

Kuczynski,2010)。通常寄養家庭生活環境普遍較原生家庭佳,給予寄養安置個 案較適當的生活照顧,但在管教、規範及期待上,雙方都須歷經一段媒合的時間

(余漢儀,1997)。一開始寄養安置個案會表現良好的行為取悅寄養父母,觀察 寄養父母的管教方式,此即所謂的蜜月期,蜜月期可以持續幾個小時至幾個星期 之久(楊素雲,2004),何素秋(1999)研究指出,寄養安置個案在此階段對 於寄養安置的事實仍採取否定的態度,因此在情緒上顯得不穩定,包括了焦慮、

生氣、無助、悲傷等情感反應,使得寄養安置個案在行為上會出現許多攻擊、對 抗、人際衝突、課業落後等行為(黃錦敦,2004)。寄養安置個案展現出的情緒 反應與行為也會與其年齡、心智成熟度有關(蔡柏英,2002)。通常年齡越小的,

會比較快融入寄養家庭的生活(余漢儀,1997)。

叁、成長期間

此階段是寄養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磨合時期,大部分的個案可以遵守寄養家 庭的生活規則,也會與寄養照顧者建立關係,當彼此的關係越正向,越能有助於 個案的發展。但是,在此階段較常出現的議題為衝突的經驗與轉換寄養家庭。

發生衝突的原因可能來自寄養安置個案的需求與寄養家庭的要求不同,或是 與寄養家庭子女的溝通(余漢儀,2000;黃錦敦,2004)。寄養家庭的生活規則 通常與原生家庭不同,寄養安置個案會因為寄養家庭的要求,覺得自己無法滿足 寄養父母的期待(黃錦敦,2004),嚴重的狀況,雙方會產生口語的衝突,甚至 是肢體的衝突。再者,寄養安置個案寄養家庭中其他的孩子對寄養個案的態度,

都可能影響其心理適應,特別是寄養家庭子女與寄養個案年齡相近時,兩者間的 關係是相互衝突的(陳錫欽,2004),在利益的取得上容易產生對立的狀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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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利益的互動過程中,難免相互阻撓,相互爭鬥,而其不穩定的行為及情緒,

也在互動中反應出來。寄養安置個案和寄養家庭子女間的衝突就在物質及心理資 源的爭奪中產生,實際上寄養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的確不存有血緣關係(黃錦敦,

2004),寄養安置個案在與寄養家庭的子女互動時,易出現公平議題(潘錦陵,

2008),寄養父母如何處理兩者的衝突,將對寄養個案建構其自我價值與適應狀 況產生關聯。寄養兒少與寄養家庭的相處是一種互動的過程,寄養安置個案展現 出的情緒及行為,衝擊著寄養家庭的照顧意願與生活模式,反之寄養家庭對於寄 養兒童情緒與問題的因應模式,對於寄養兒童也會產生影響,形成彼此間的互動 模式(Schofield & Beek,2009),寄養家庭無法接受寄養兒少的問題行為時,就 得轉換寄養家庭(田美惠,2002)。

大部分寄養安置個案是可以逐漸適應寄養家庭,在生活方面步入正軌,接受 與原生家庭分離之事實。然寄養安置的最終目標是要讓寄養的個案能返回原生家 庭,最後,當寄養安置結束,寄養安置個案就會離開寄養家庭。

肆、結束寄養安置階段 一、獲知寄養安置結束

多數寄養安置個案是期待返回原生家庭的(Mitchell & Kuczynski,2010),

當寄養安置個案再寄養家庭生活一段時間後,結束寄養安置又是歷經分離的過程,

過去的失落經驗重現,即使是回到原生家庭的環境中生活,寄養兒少仍然會出現 失落、沮喪、恐懼等情緒反應。寄養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建立的關係強度視安置 時間的長短及生活過程的融洽度,當彼此的關係越好,分離的情緒就越強烈。寄 養安置個案在結束安置時可能面對到原生家庭狀況沒有改善或是持續不佳的狀 況(黃錦敦,2004;黃健智,2007),增加獨立生活的機會,如果個案在結束寄 養安置後是轉機構安置,或是邁向自立生活之路,對於未來的生活更容易顯無助 感(畢國蓮,2006)。寄養安置個案會再次經歷前述的分離與失落的心理反應,

特別是年齡越小的兒童。如同前述,分離的痛苦經驗對寄養安置個案的人格發展 容易產生創傷(Mitchell & Kuczynski,2010),進而使其可能過度敏感和焦慮,且 難以與人建立長久而親密的關係。因此,與寄養安置個案預告結案的時間與做好

特別是年齡越小的兒童。如同前述,分離的痛苦經驗對寄養安置個案的人格發展 容易產生創傷(Mitchell & Kuczynski,2010),進而使其可能過度敏感和焦慮,且 難以與人建立長久而親密的關係。因此,與寄養安置個案預告結案的時間與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