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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在本次研究歷程中,研究者藉由歷經寄養安置個案的意見表達,檢視寄養服 務的適切性,同時也發現在服務歷程中或互動的經驗,服務的提供方式與寄養安 置個案的需求仍呈現出些許落差,就研究者的工作經驗而言,在繁忙的實務工作 中,專業人員面對著接踵而來的個案、原生家庭的重建、寄養家庭的困境以及系 統互動間的重重困難。是故,研究者透過研究過程中所察覺的重要議題,分就寄 養安置服務實務輸送層面、政策層面,及未來研究的建議,進行討論並提供相關 的建議。

壹、寄養服務輸送層面

從寄養服務輸送層面中,提供被安置個案服務的對象,包含寄養家庭、寄養 社工以及個管社工,以下將就此三個服務的提供者,提出相關建議。

一、對於寄養家庭的建議

(一)初始進入家庭階段:透過自我介紹的方式,降低寄養安置個案的焦慮 當寄養安置個案被帶離原生家庭後,接著來到寄養家庭,本研究過程發現,

寄養安置個案初來到寄養家庭時,對於寄養家庭有一種美好的家庭想像與期待,

但期待可能在進入到寄養家庭時就破滅,對寄養安置個案而言,寄養家庭是「不 熟悉」的地方,包含空間環境、家庭規則及陌生的家庭成員(Mitchell & Kuczynski,

2010;黃錦敦,2004)。

Mitchell & Kuczynski(2010)指出寄養照顧者對於寄養個案的第一句話或第 一個動作,是具有重大的意義,如果寄養家庭成員展現出歡迎態度及提供的安全 感,可以減低寄養安置個案進入寄養家庭的壓力程度、負向情緒反應及反抗行為 的展現。這與研究結果一致,受訪者提到當寄養家庭在一開始透過類似自我介紹 的方式,讓被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成員彼此認識,有助於降低兒童少年的焦慮 感。

(二)寄養生活期間:寄養家庭的照顧方式應更溫暖與彈性

寄養家庭是寄養服務中的重要角色,即使寄養家庭的功能應該提供溫馨、穩 定的家庭環境,照顧寄養兒少的生活起居,提供適當的物質,教導及培養良好的 生活習慣,給予適當的醫療協助及照顧,並且關注他們的身心發展,提供情感上 的支持,以鼓勵及包容的態度,導正不當的行為。寄養家庭是需要經過審查及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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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的,即使如此,寄養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規則,這些規則或規定是普同性,又 或是僅針對寄養安置個案,都應該是寄養社工注意與觀察的。

從研究結論發現被安置個案可以明顯感受到寄養家庭教養方式的公平性,當 寄養家庭對於家庭成員與寄養安置個案採取同樣的方法時,被安置個案的反彈性 會降低,反之,讓被安置個案感到氣憤,然而,並非寄養家庭教養方式不適當,

只是在寄養家庭教養子女的價值觀,與被安置個案原有的生活模式產生差距時,

寄養家庭權控的管教方式,使得雙方的互動關係僵化,衝突處於一觸即發的狀態,

因此建議寄養父母更應多了解被安置個案在面臨寄養安置時會產生的行為與心 理狀況,採取較為溫暖的態度,接納與包容被安置個案,並且在教養的過程中保 有彈性,多以優勢觀點看待他們,並提供讚美與鼓勵的正向態度,增加被安置個 案適應寄養家庭的生活。

(三)結束寄養安置:提供寄養安置個案分離的準備

寄養安置個案在寄養家庭安置的時間越長,與寄養家庭建構出的關係連結越 緊密,特別是當彼此的互動關係是正向時,結束寄養安置對於被安置個案而言也 是一種分離與失落的體現。

通常,寄養安置個案結束寄養安置的原因以返回原生家庭居多,其次是轉機 構安置(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11),不論如此,要離開寄養家庭是事 實,當個案在返家計畫執行時,透過漸進式返家歷程與原生家庭互動,在此過程 中會遭遇到與寄養家庭生活樣貌比較的心態,寄養家庭應在此時多給予關懷與協 助,並且教導與協助個案適應返家後的生活。另外,寄養家庭若能給予更多的支 持與祝福,對於個案離開越是正向的助力(黃健智,2007),因此,建議寄養家 長在個案結束安置時,能夠協助他們做心理準備,並且成為個案未來遭遇困難的 支持者,幫助個案度過結案的過程。

二、對於寄養社工的建議

(一)訓練寄養家庭對於寄養個案有更多的理解,避免不當的認知

寄養家庭是需要經過招募、審核及訓練,才能成為儲備的寄養家庭,多數擔 任寄養家庭的動機來自於關懷不幸兒童居多,其次為回饋社會(台灣兒童暨家庭 扶助基金會,2011),只是,寄養父母並非受過完全專業的訓練,因此,在職前 訓練以及在職訓練中,提供了解寄養安置個案的相關課程,就顯得相當重要。

寄養家庭若能對於被安置個案在安置期間會出現的行為與心理狀況有更清 楚與正確的認知,才能有助於他們適應寄養家庭的生活。通常,寄養父母僅有教 養自己子女的經驗,也很容易將過往的教養經驗,套用在被安置個案身上,只是,

被安置個案因為成長背景的不同,所展現出的行為狀況,與心理需求也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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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透過教育訓練的課程,提供同理心與溝通技巧的課程,並且不斷增加寄養 家庭對於被安置個案圖像的理解,藉以避免寄養父母使用錯誤的教養方式,減少 其挫折感,對於被安置個案適應與寄養家庭生活的過程,具有相當大的助益。

(二)媒合階段:積極協助個案轉換入住寄養家庭

寄養社工的工作角色為管理寄養家庭,以及協助寄養安置個案適應寄養家庭 的生活,因此,初步在接獲安置需求時,即開始進行媒合的工作。從研究中可見,

兒童與少年在初期進入到寄養家庭時,會出現內在的疑慮與焦慮,對於寄養家庭 陌生的環境,有著期待與害怕的情緒,寄養社工員在初步媒合過程中,需要更覺 知到兒童及少年的心理狀態,運用同理與接納的方式,並且提供有關寄養家庭足 夠的資訊,減少被安置個案內心的焦慮。

另外,在初始媒合階段需要讓寄養家庭清楚知道被安置個案可能出現的情緒 反應,教導與建議寄養家庭在個案安置的初期階段,透過明確的介紹與說明,讓 個案熟悉寄養家庭的環境。再者,也得讓寄養家庭知悉被安置個案因安置轉換過 程產生的心理狀況與行為,都是正常的表現,在兒童及少年進入寄養家庭的過程 能更順利。

(三)寄養安置期間:多元管道關懷寄養安置個案的適應狀況

寄養安置的過程為協 助 寄 養 兒 童 及 少 年 獲 得 穩 定 的 成 長,及 發 展 健 全 的 人 格,並 透 過 寄 養 家 庭 的 教 導,讓 寄 養 兒 童 少 年 於 寄 養 期 間 學 習 正 確 的 生 活 規 範 與 行 為 模 式,待 原 生 家 庭 重 建 後,能 帶 著 良 好 的 身 心 狀 況 返 回 原 生 家 庭。從受訪者的經驗發現,寄養家庭各有自己的生活規則,被安置個 案因為轉換到寄養家庭生活,與寄養家庭形塑出溝通與關係的連結,這樣的過程 包含生活規範的調適、寄養家長教養的方式,以及被安置個案在寄養安置期間的 身心狀況等,都應該是寄養社工關注的層面。

寄養安置個案因住在寄養家庭中,實際感受寄養家庭的照顧方式,寄養家庭 即受過專業的訓練,但在生活過程中,仍容易帶著原有的生活模式與教養方式,

執行照顧之責,只是雙方能因為彼此的調適過程,出現衝突。寄養社工在寄養安 置過程中應該扮演被安置個案的代言人,寄養社工的職責即是透過個別輔導與會 談的過程,了解兒童及少年在寄養家庭中的生活樣貌,並在安置過程中持續的給 予關懷,才能協助兒少適應寄養家庭。然而,因被安置個案在寄養家庭中,礙於 寄養父母的存在,影響被安置個案表達真實生活的態度及意願,因此,建議寄養 社工可以透過與被安置兒少的單獨會談,建立與安置個案的信任關係,了解被安 置個案在寄養家庭中的真實情況。特別是關注到年齡較小的兒童,可能因為擔憂 環境再次置換,因而選擇隱瞞實際的照顧狀況,因此,寄養社工應在兒童及少年 安置過程中應負起被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溝通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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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於政府個管社工的建議

(一)寄養安置的決定:確認被安置個案了解被安置的原因及寄養安置流程 ,加強寄養兒少對於寄養服務的理解

被安置個案一旦決定被帶離原生家庭,內心會出現負向感受,這樣的感受來 自於對寄養安置服務的不瞭解,以及不知道自己後續的處遇計畫,資訊的不清楚 及不確定會使兒童及少年會感到震驚、突然及困惑(Mitchell & Kuczynski,2010), 這些疑惑可能造成對安置處遇的自我責難及錯誤的歸因(Mitchell & Kuczynski,

2010;Mullan et al.,2007;黃錦敦,2004)。研究過程中發現這些寄養安置個案確 實表達對於寄養安置服務的擔憂,內心缺乏安全感,腦海中仍存有想家的心情與 期待。也因此,在有寄養安置需求的同時,應向被安置的兒童及少年說明寄養安 置服務的流程,以及帶離原生家庭後的安排,讓被安置個案能有足夠的心理準 備。

多數研究都顯示與原生家庭分離的經驗,對兒童及少年的影響是很大的

(Boss,2002;Hong et al.,2011;Mitchell & Kuczynski,2010;余漢儀,1997;周

(Boss,2002;Hong et al.,2011;Mitchell & Kuczynski,2010;余漢儀,1997;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