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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從一踏入研究所開始,我就開始思考我到底要做甚麼樣的研究,在一學期的 時間中,我發現我一直對於寄養安置的個案很有興趣,一方面是因為實務工作的 關係,讓我對於這一群孩子有比較多的認識,另一方面,因為他們在我工作的過 程中,不斷的丟出一些想法,讓我想要在這個研究中,整理他們的聲音。

這樣的想法一路的成形,寄養安置個案一直是我關注的對象,身為一個寄養 服務的社工,協助寄養安置個案適應寄養家庭生活是很重要的事,因此,我對於 居住在寄養家庭中的孩子究竟有何感受是很好奇的,他們從原生家庭被帶來這裡,

硬生生地到了陌生的環境,面對到陌生的族群,雖然說有寄養社工在旁協助,但 畢竟是自己去面對寄養家庭的生活,他們如何看待寄養生活的過程,以及認知這 個服務,即使研究者在幾年前已經離開寄養服務系統,仍對這群對象難以忘懷,

可能是因為與這些孩子工作時的悲憫以及不捨,讓我在這個研究中想要為他們發 點聲音。

原本的我就是單純的想要知道這些曾經住過寄養家庭的孩子,住在寄養家庭 裏面到底是怎樣的感覺?這樣的發想源自於在我的服務過程中,發現有些寄養安 置個案因為生活習慣的不同,或是寄養家庭的生活規範管控,或者有些時候是有 著社工不知道的事情,讓被安置個案覺得自己是寄人籬下,對於寄養家庭有很多 負向的觀感。在我的工作中也覺察到當被安置個案還留待在寄養家庭時,對於社 工到寄養家庭中的探訪是無法暢所欲言,特別是一些年齡比較小的孩子,因為擔 心說了甚麼不應該說的,使得自身的情況可能更糟,或者即使是說了,這些問題 也不可能馬上被解決,這些狀況通常會在被安置個案年齡較大,或者是離開寄養 家庭之後,才敢向寄養社工袒露。這些寄養安置個案表達對於寄養家庭以及寄養 服務的負面感受,這些感受有部分確實是個案的抱怨,因為與過往的生活經驗有 太大的不同,因此有適應上的問題,但是,有些個案陳述的事件或是生活過程確 實也讓我感到很不捨,明明寄養服務的意涵是要替代原生家庭行使照顧的功能,

只是在寄養家庭的生活期間,個案卻是感受到重重的限制,甚至有遭受到不平等 對待的情況,如同我一個個案是這樣說:「如果我知道說出來(受虐事件)之後 會住到寄養家庭,那我當初會選擇不要說出來,因為寄人籬下的感覺真不好,也 很不自由,我想要回家。」寄養個案確實是寄人籬下,住在一個不是自己的家裡,

整個生活環境都不一樣,離開了熟悉的原生家庭、學校以及社區,在寄養家庭裡 又遭遇到生活適應的困境,對於這些心智年齡都未成熟的孩子,是多麼大的衝 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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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過往的工作經驗中,發現寄養安置個案剛到寄養家庭時,都會有一段所 謂甜蜜期的生活,此時的兒少還在適應寄養家庭的生活規則,與寄養父母的教養 方式,另一方面也在熟悉與社工的互動過程,隨著安置時間的增長,有些個案開 始反應說不喜歡住在寄養家庭,因為有種「不自由」的感覺,甚麼事情都因為「保 護」與「責任」,要經過寄養父母同意後才可以做,甚至還要向上呈報,經過寄 養社工或是個管社工的同意才可以,或者,有些寄養個案曾反應過與寄養家庭的 衝突,這裡的衝突有些時候是寄養個案對於寄養家庭管教的反彈,有些是適應寄 養家庭生活規範的困難,更有些是對寄養家庭照顧上的抱怨,這樣的狀況在我工 作的期間,不論是我自己的個案,或是同事間的個案,確實不斷的上演著,如果 說寄養家庭的替代性照顧明明應該是美意,那麼對被安置個案而言,為何會是寄 人籬下的負向感受?然而,從另一方面,我也發現有些寄養安置個案與寄養家庭 的互動狀況十分良好,甚至到了結案之後,還是持續地保持聯繫,寄養家庭成為 被安置個案的重要他人。這讓我有一種好奇,從寄養安置個案在安置的過程中,

對於寄養家庭生活經驗有正向及負向的樣貌,讓我開始思考,寄養安置的生活經 驗是很特別的,當他們面對這樣錯綜複雜的過程,對這些個案而言,究竟是如何 的經驗與感受?於是,這些正、負向的感受引領著我,讓我在寄養服務的過程中,

一路思考要如何讓孩子過的更好,然而,我也看到自己在這個服務過程中的限制,

當寄養個案反映一些寄養家庭生活的不好,身為寄養社工的角色是很兩難的,如 何介入處理個案與寄養家庭間的衝突,並且得讓雙方不要認為是與對方結盟,只 是在工作的歷程中,很難完全有中立的立場,而我知道我的工作選擇是靠近個案,

所以,我想要為他們做的更多一些。

立基著這樣的信念,著手整理起相關的資料,道起我國寄養服務的開端。「家 是一個避風港」,這句話是耳熟能詳的,「家」之所以可以成為避風港,是因為家 庭具有照顧及保護的功能(黃迺毓,2001),不過隨著社會與家庭環境結構的變 遷,可以發現有些家長並未能適當回應兒童及少年的成長需求,使兒童及少年遭 受到虐待、疏忽照顧,或是處於生命安全有疑慮的危機情境中,當這些家庭的照 顧及保護功能不能被發揮時,為確保兒童及少年的安全與獲得持續性的照顧,家 外安置服務因運而生,透過家外安置照顧系統,替代原生家庭的照顧功能(社會 工作專業人員協會,2006)。

家外安置分為家庭式寄養服務及機構安置兩種類型,相較於在安置及教養機 構集體生活的機構式安置而言,家庭式寄養服務是一種以家庭為單位的照顧型態,

將有照顧需求的兒童少年安置於寄養家庭中,給予有限期的替代性照顧(余漢儀,

1997)。家庭式寄養服務在台灣已有三十年的發展歷史,一開始是由台灣兒童暨 家庭扶助基金會(原名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在民國七十年七月起接受台灣省 政府社會處委託試辦二年兒童家庭寄養服務,以專業社會工作者及社會福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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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招募、審核及訓練寄養家庭,將需要安置在寄養家庭的兒童及少年,媒合到 合適寄養家庭中,由寄養家庭提供居住的處所、基本的生活照顧、與常規的教導 等,透過「家庭式」的生活方式,協助寄養安置個案發展健全的人格,及修正行 為問題(何素秋,1999),之後,這樣的服務陸續擴及至各縣市。

相較於家庭功能不彰的原生家庭,寄養家庭被賦予的職責是提供溫馨、穩定 的家庭環境,給予生活起居的照顧、培養生活習慣、提供情感上的支持與滿足,

並協助寄養安置個案的身心發展,家外安置服務假定這些寄養安置個案應是在一 個相較於原生家庭來說更適合兒童少年、更能滿足他們最佳利益的居住環境中成 長,這也是整個系統的理念。寄養家庭是提供一種類似家人關係的照顧服務(陶 蕃瀛,2003),用意是希望藉此達到照顧、保護與治療的功能,帶給寄養安置個 案正向的改變,使它們能有正常的發展(Guishard, McCall & Hamiltom,2007;何 素秋,1999;曾宜芳,2001;黃梅琪,2005;楊葆茨,1998),包含建立自尊、學 習尋求協助及因應挑戰的能力、培養對未來的計劃與反思的能力(Schofield &

Beek,2009)。在現有服務輸送體系,寄養家庭會在委辦機構與寄養社工的督導 下提供寄養兒少適當的照顧,寄養家庭往往提供較原生家庭適宜的生活條件或物 質環境,通常寄養父母是主要的照顧者,寄養家庭中的成員會包含寄養父母的血 緣家屬,及同住在此的寄養童。

對寄養安置個案來說,一旦決定要安置,就得面臨很大的變動及轉換的過程,

首先,他們得跟原生父母分離,跟伴隨相長的手足分離,跟原本的學校老師及同 學分離,跟現在的社區玩伴分開,有些緊急安置的個案通常是直接從學校被帶出 來,他們連收拾行李的機會都沒有,更遑論跟原有的生活環境道別,緊接著就是 一連串寄養安置的程序。當安置被帶到寄養家庭,一個新的居住場所,新的照顧 者,新的家庭成員,裡面可能已經有別的寄養安置個案,按例轉學到寄養家庭附 近的學校念書,認識新的老師跟同學,新的社區玩伴等等,這一切都是不熟悉的 狀況。而且,寄養家庭的生活習慣與要求通常與原生家庭不同,例如要學習做家 事,限制與同學出去玩的時間,不能去網咖,或者幾點睡覺幾點起床等的規範與 規定,這麼多的事件通通擠在寄養安置的轉換過程中發生,這樣的置換除了身體 的移動外,更多時候是心理的感受。

在這段過程中,寄養安置個案會遭遇到許多的挑戰,Mitchell & Kuczynski

(2010)指出從獲知寄養安置開始,寄養安置個案往往會陷入模稜兩可(ambiguity)

中,這些感覺產生的原因來自於對被安置理由的不了解、可否與原生家庭持續維 持關係的疑慮、寄養安置的期限有多久,以及對於寄養家庭的不了解等等

(Mitchell & Kuczynski,2010;Mullan, Rollock, McAlister, & Fitzsimons,2007)。

接著是與原生家庭分離,許多文獻都指出與原生家庭分離是會帶來傷害的,可能 會導致失落、痛苦、無力感、被拋棄、拒絕、無價值感、羞恥感及難以接受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