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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實施程序

本節旨在描述德懷術小組的實施程序,包括:實施的進度及實施德懷術的第 一次問卷調查、第二次問卷調查、第三次問卷調查、第四次問卷調查等。

壹、實施的進度

本研究德懷術問卷調查原預計分三次實施,原預定97年6月6日至97年8月12 日完成所有問卷,然因時值暑假期間,參與德懷術之成員因公私繁忙,研究者又 為求慎重起見做了第四次問卷調查,故延後完成。由97年6月6日寄發第一次問

卷,直至97年10月14日止才將第四次問卷回收完畢,前後花費四個月。(如表 3-3-1)

表3-3-1 實際回收四次問卷調查之實施進度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研究者寄送問卷 97年6月6日 97年7月15日 97年8月21日 97年9月29日 預計收回期限 97年6月16日 97年7月30日 97年9月5日 97年10月7日 諮詢委員寄回問卷 97年7月4日 97年8月10日 97年9月10日 97年10月14日 貳、實施的過程

以下就三次問卷調查的實施過程分別加以說明:

ㄧ、第一次問卷調查

本研究第一次問卷採半結構方式,其目的在於徵詢德懷術小組成員的意見,

即依據其專業知識及對臺中市國民小學教育的瞭解,決定臺中市國民小學校長辦 學績效評鑑指標的重要性,並廣泛提出修改意見及增刪其他相關的指標。

第一次問卷與研究說明函,於97年6月6日寄發予15位德懷術小組成員,並請 委員於6月16日日前以郵寄e-mail方式回覆,由於本次為第一次問卷調查,故除 了於問卷上註明研究者之各種連絡方式外,並且於問卷寄發二天後,以e-mail瞭 解問卷是否收到、對問卷內容是否有疑惑及填答問卷是否有困難等問題。

雖然研究者事前以電話或e-mail向德懷術小組成員說明本研究的相關事 宜,但由於第一次問卷寄發時正值期末公務繁忙,至6月16日應寄回問卷之日時 仍有一半的委員沒有寄回。經研究者以電話及e­mail提醒委員寄回問卷,問卷至7 月4日全部收回,研究者開始進行問卷之統計分析、意見整理、修正問卷並編製 第二次問卷。

在全部問卷回收後,研究者徵詢臺中市政府教育處張處長之同意,針對第一 次問卷委員提供的意見做一小時的訪談,張處長也提供了寶貴的意見做為第二次

問卷修訂之參考。

二、第二次問卷調查

第二次問卷的目的在請德懷術小組成員依研究者所提供的回饋資料即群體 反應(集中量數)與每位參與委員之反應等,重新評定各題項的重要性,或提供 其他意見與觀點,諮詢委員可改變或不改變原來的評定,但如果堅持與多數人不 同意見,須說明理由。

第二次問卷於97年7月15日寄發予15位位德懷術小組成員,並請委員於7月30 日日前以郵寄或e­mail回覆,除問卷上仍註明研究者之各種連絡方式外,並於問 卷寄發當天,以e­mail或電話追蹤並瞭解問卷是否收到。問卷於8月10日全部收 回,研究者開始進行問卷之統計分析、意見整理、修正問卷並編製第三次問卷。

三、第三次問卷調查

第三次問卷的目的與第二次問卷相同,皆在促使參與者能凝聚共識,以促進 專家的觀念達到充分的溝通,第三次問卷於97年8月21日寄發予15位德懷術小組 成員,並請委員於9月5日前以郵寄或e-mail回覆,研究者仍以e-mail或電話追蹤 並瞭解問卷是否收到。

本次問卷於9月10日回收完畢,本來預計可以凝聚共識,但因有一些指標委 員的意見尚不能一致,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後,研究者再次進行問卷之統計分析、

意見整理、修正問卷並編製第四次問卷。

四、第四次問卷

第四次問卷於97年9月29日日寄發予15位德懷術小組成員,並請委員於10月7 日前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回覆,研究者仍以e-mail或電話追蹤並瞭解問卷是否收 到。本次問卷10月14日回收完畢,由於係最後一次問卷,所以研究者僅進行問卷 之統計分析、意見整理及修正指標,並建構出臺中市國民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 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