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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處理與學習時間不同在學習成效上差異之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實驗處理與學習時間不同在學習成效上差異之分析

以下針對漢字書寫測驗學習成效進行不同實驗處理方式對不同學 習時間是否有差異。以不同的實驗處理方式與學習者華語文學習時間為 自變項、漢字書寫測驗前測為共變項;漢字書寫測驗後測為依變項進行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本節有六部分,包括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 120 小時 以下學習成效之分析;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學習成效之分 析;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學習 成效之分析;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 以下學習成效之分析;實驗組學習時間學習成效之分析;對照組學習時 間學習成效之分析。

一、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學習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學習華語文時間為 120 小時 以下學習者在不同補救教學後之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 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依變項,組別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 析,並以 α=.05 為顯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 驗。由表 4-41 可知兩組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068>.05),表 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的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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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1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組別*

前測成績 176.763 1 176.763

3.840 .068 誤差 736.465 16 46.029

由表 4-42 可得知,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兩組間的差 異達到顯著水準(F =13.708,p=.002<.05),表示兩組間之學習成效有差 異。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為 120 小時以下在學習成效的平均數 71.319 高於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為 120 小時以下的平均數 59.181,表示實驗 組學習華語文時間為 120 小時以下經過系統補救教學其學習成效高於對 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為 120 小時以下之學習成效,如表 4-43。

表 4-42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共變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𝜂2

組別 736.380 1 736.380

13.708** .002 .446 誤差 913.228 17 53.719

**p<.01

表 4-43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調整後平均數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實驗組 71.319 2.318 66.429 76.210 對照組 59.181 2.318 54.290 64.071

*使用下列值估計出現在模式的共變量: 前測總成績 = 49.80

二、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學習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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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學習者在不同補救教學後之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 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依變項,組別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

並以 α=.05 為顯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由表 4-44 可知兩組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053>.05),表示符 合共變數分析中的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 析。

表 4-44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組別*

前測成績 105.566 1 105.566

3.996 .053 誤差 1030.282 39 26.417

由表 4-45 可得知,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兩組間的差 異達到顯著水準(F =15.742,p=< .001),本研究之效果量

𝜂

2=.282>.138,

表示補救教學方式的不同對於學習者的學習成效達到高度的解釋力。表 4-46 的結果可知,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在學習成效的平 均數 73.077 高於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的平均數 66.539,

表示實驗組漢字文化圈經過系統補救教學其學習成效顯著高於對照組 漢字文化圈之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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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5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共變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𝜂2

組別 447.013 1 447.013

15.742*** <.001 .282 誤差 1135.848 40 28.396

***p<.001

表 4-46 實驗組別與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調整後平均數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實驗組 73.077 1.144 70.765 75.388 對照組 66.539 1.171 64.172 68.905

*使用下列值估計出現在模式的共變量: 前測總成績 = 58.95

三、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學習 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學習者在補救教學後之 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依 變項,補救教學模式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並以 α=.05 為顯著 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由表 4-47 可知兩組 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967>.05),表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的組 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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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7 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迴歸係數同 質性考驗結果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學習時間*

前測成績 .052 1 .052

.002 .967 誤差 825.738 27 30.583

由表 4-48 可得知,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兩組間的差 異達到顯著水準(F =23.285,p=<.001),表示兩組學習成效並沒有顯著 差異。本研究之效果量

𝜂

2=.454>.138,表示補救教學方式的不同對於學習 者的學習成效達到高度的解釋力。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 在學習成效的平均數 74.434 高於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的 平均數 63.936,表示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經過系統補救 教學其學習成效高於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學習成效,

如表 4-49。

表 4-48 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共變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𝜂2

組別 686.732 1 686.732

23.285*** <.001 .454 誤差 825.790 28 29.492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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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9 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與對照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調整後平均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實驗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 74.434 1.767 70.814 78.054 對照組學習超過時間

120 小時 63.936 1.202 61.475 66.398

*使用下列值估計出現在模式的共變量: 前測總成績 = 54.90

四、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學習 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學習者在補救教學後之 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依 變項,補救教學模式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並以 α=.05 為顯著 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由表 4-50 可知兩組 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349>.05),表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的組 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 4-50 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迴歸係數同 質性考驗結果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學習時間*

前測成績 30.459 1 30.459

.906 .349 誤差 941.009 28 33.607

由表 4-51 可得知,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兩組間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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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未達到顯著水準(F = 3.065,p=.091> .05),表示兩組間學習成效沒有 顯著差異。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在學習成效的平均數 70.785 高於對照組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的平均數 66.573,

表示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經過補救教學其學習成效高於 對照組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學習成效,如表 4-52。

表 4-51 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共變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𝜂2

組別 102.679 1 102.679

3.065 .091 .096 誤差 971.468 29 33.499

*p<.05

表 4-52 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與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調整後平均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實驗組學習時間超過

120 小時 70.785 1.270 68.188 73.382 對照組學習時間 120

小時以下 66.573 1.945 62.596 70.551

*使用下列值估計出現在模式的共變量: 前測總成績 =57.16

五、實驗組學習時間學習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實驗組學習者在補救教學後 之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 依變項,學習華語文時間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並以 α=.05 為 顯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由表 4-53 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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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組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122>.05),表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 的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 4-53 實驗組學習時間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學習時間*

前測成績 66.134 1 66.134

2.549 .122 誤差 726.412 28 25.943

由表 4-54 可得知,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兩組間的差 異達到顯著水準(F =6.211,p=.019< .05),本研究之效果量

𝜂

2=.176>.138,

表示補救教學方式的不同對於學習者的學習成效達到高度的解釋力。表 示兩組間學習成效有顯著差異。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在 學習成效的平均數 77.286 高於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的平 均數 71.688,表示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經過補救教學其 學習成效高於實驗組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之學習成效,如表 4-55。

表 4-54 實驗組學習時間之共變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p

𝜂2

學習時間 169.731 1 169.731

6.211* .019 .176 誤差 792.546 29 27.329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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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55 實驗組學習時間之調整後平均數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120 小時以下 77.286 1.800 73.605 80.967 超過 120 小時 71.688 1.161 69.315 74.062

*使用下列值估計出現在模式的共變量: 前測總成績 = 57.34

六、對照組學習時間學習成效之分析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對照組學習者在補救教學後 之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 依變項,學習華語文時間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並以 α=.05 為 顯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由表 4-56 可知 兩組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080>.05),表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

為排除前測對測驗結果的影響,並考驗對照組學習者在補救教學後 之學習成效提升狀況,以漢字書寫測驗前測分數為共變數,後測分數為 依變項,學習華語文時間為固定因子,進行共變數分析,並以 α=.05 為 顯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首先進行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由表 4-56 可知 兩組間迴歸係數均未達顯著差異(p=.080>.05),表示符合共變數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