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師法全文版修法過程與檢討

第三節 小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後遭至不同修法結果之因。

壹、政策問題

人本倡議修正教師法第 14 條之問題流是平穩的,即問題明確、集中且單純,

其雖亦牽涉相關法令,但以附帶決議的方式要求教育部須於日後提案修正,排除 其他法令的干擾,因此快速於一年內通過修正。

反之,修正教師法全文之問題流是起伏的,乃因教師法常配合其他法令更動 時一併修正,即欲修正教師法全文時受到其他修法的干擾而產生排擠效果,加上 本身牽涉議題較複雜廣泛非僅單一修訂性侵教師之規定的部分,因而最後修法未 果。

貳、政策方案

人本倡議修正教師法第 14 條時,雖遭逢全教會欲提對案與之抗衡,但基於 人本之版本採學校性平會為教師性侵與否之事實認定組織,較能快速達成解聘性 侵屬實的教師之目的,且更簡化舊法之程序,故無技術不可行之處;相較於全教 會要求由司法機關負責認定教師性侵事實之單位,如此一來,將真正增加司法人 員的工作負擔,而一般民眾與政治人物依據過去司法定讞漫長等待的經驗,又具 實務經驗學者表示「學校的環境及氣氛比起警察局來的溫馨,所以被害學生往往 只願意跟學校性平會說。(訪談者 C1 紀錄)」,因此,最後立委無接受全教會版 本至立法院討論。

至於教師法全文修正之替選方案,雖然 2001 年國民黨立委接受全教會草擬 之版本而提案修正,2004 年台聯黨團立委曾參考教育部版本另提一套教師法全 文修正案,惟因遭逢許多民間團體意見之歧異,未有共識,故最後沒能修正通過。

至 2008 年教育部提出版本時,立法院並無將之前國民黨與台聯立委所提出之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本作為對案,故針對 2008 年討論教育部版本時,並無替選方案競爭與選擇的問 題。

參、政治因素

政治流的影響最為關鍵,即問題與政策的被接受度,政治支持通常能使政策 被多數接受,包括選舉的結果、民意的氛圍、相關利益團體的倡議與遊說等。

同樣遭逢 2008 年選舉時期,人本先趁選舉前利用選票壓力策略並以探測未 來可遊說之立委名單,而選舉結果是國民黨佔國會多數席次,故而人本主要向國 民黨立委遊說,而人本亦確切地表示 110

然而,教育部提案時間過於敏感,遭受立委質疑教育部之動機,而此懷疑是 合理的,因基於過去經驗,教師法全文修正是相當耗時而不易,又立法院審議時 已知選舉結果,縱使政黨無輪替,還是需待新任教育部長上任,因此提案與審議 時間皆不適當,也就無法進行實質討論。

,獲得佔國會多數席次立委的支持是倡 議修正教師法第 14 條通過的關鍵因素。

綜上所述,由於人本的修法問題明確且單一,加上其修法版本受到多數立委 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採取各種行動,當遊說議題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時,形成強 大民意,即賦予政策修正與改變的正當性與迫切性(許朝信,2001:177;松敏 麗,2005:81-82;李宛蓉,2007:117),而其把握適當的倡議修法時間(江明 修、陳定銘,2000:177),開啟政策窗(policy window),自然倡議修法順利通 過;反之,教育部在問題流不穩定,又各界對其法案內容亦多有所歧見下,並錯 置提案修法時間,當然最後未通過。

110 「由於黃昭順委員是國民黨,在國會佔 2/3 的席次,又立委大多數是支持的。(訪談者 A 紀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五章 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師法全文版修法內容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