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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課題探討

第七節 小結

臺灣 2018 年 3 月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 14.05%,正式邁入高齡社會,

以及因應老化社會帶來扶養負擔加重、家庭結構改變和少子化現象,是政府持重要議 題,行政院統計處(2014),統計 65 歲以上老人理想居住方式,以「與子女同住」為最 高,其次為「僅與配偶同住」,因此三代同堂的形成機率降低,現實社會中潛在出現三 代同鄰的的居住型態,雖然沒有明確的統計資料足以輔佐證明。

三代同堂可能因年老父母與年輕夫婦之間容易產生婆媳問題,而提倡三代同鄰以 取代之。三代同鄰的趨勢與優缺點,「同鄰」的概念亦著重在子女與高齡者居住在同一 個生活圈範圍內,不但可以滿足子女就近照顧高齡者的需求,子女也能得到育兒的支 持,而且有良好的距離感,減少同堂的矛盾,關於同鄰的距離並沒有明確界定範圍,

但其他國家針對三代同鄰的議題,提出相關政策推動,如:新加坡在臨近住房補助金 訂定 4 公里的範圍,確立同鄰的概念給與不同程度的補貼;日本的近居政策中 UR 出 租房屋,在 2 公里範圍內為期五年擁有 20%的房租折扣,兩者都提同鄰的概念且都有 明確的範圍,加以補貼推廣其概念,亦為臺灣值得效仿的對象。

我國推行相關之政策中,自 2010 年國民健康署呼應世界衛生組織倡議之「活躍老 化」及「高齡友善城市」概念,積極打造臺灣成為高齡友善社會,近年 2016 年行政院 通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滿足未來龐大的長照需求並減輕沈重的家庭照顧負擔,

2017 年實施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新制,營造一個能提高長者生活品質的友好環境 與政策。則日本 1996 年照護保險制度建立與生活支援系統的推動,分為護理、醫療、

預防和住房全面性的布置,與台灣現行長照 2.0 中的長照 ABC 據點建立在地照顧服務 網,有異曲同工之妙。

一座城市是由諸多居住社區組合而成,可以根據所屬的學校、公園、休閒娛樂區、

附近的購物或社交中心來界定,宜居社區操作上,需有有明確中心和邊界,以不同交 通方式包含距離與時間為尺度的訂定社區範圍,其社區規模大小,如澳洲 20 分鐘的範

圍、日本 30 分鐘範圍和國內相關研究 30 分鐘範圍,步行 800 公尺以內。訂定相關的 設計原則與考量面向。

根據社會高齡化的大背景下,以高齡者為中心點出發,了解老年人外出活動中,

由其出行時間、活動半徑 頻率所組成的不同層次的空間分佈領域,歸納出所需的公共 空間或場所,可分為一般基本需求與依照老人不同特徵的需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