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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 年版公學校理科書

第四章 各期理科書內容之分析

第二節 1924 年版公學校理科書

一、教材分類屬性

依教科書教材屬性將《公學校理科書》292之教材分類製成表 4-3,由於如「池 の中の虫と草(池中的蟲和草)」一課同時包含植物和動物兩種不同屬性的教材,

故在表格中有重複計算,因此,表 4-3 的分類數字不等於原本各卷之課數。

表 4-3 《公學校理科書》教材屬性分類表

植物 動物 礦物和地質 天文和地文 物理 化學 生理和衛生 卷一 10 15* 1 3 3 0 0 卷二 8 8* 10* 2 4 12 1 卷三 7 6 1 2 21 0 10 總計 25 29 12 7 28 12 11 備註 *號:該理科書的總課數計 121 課,由於卷一、卷三有重複計算之部分,所

以與原總課數略不同。

由上表顯示,由於增設第四學年理科因此教材數量大增。卷一以植物和動物教材 的內容所佔比率最高;卷二物理、化學教材的比率逐漸增加,首次將化學教材安 排在卷二;卷三大幅增加物理、生理和衛生教材,生理和衛生教材則集中安排在 第 36 課以後。由於理科編纂趣意書未針對教科書修訂內容多作說明,惟就《公 學校用理科教授書》記載表示,《公學校理科書》卷一「たまな(甘藍菜)」一課 換成「はくさい(白菜)」,或變更「えんどう(豌豆)」和「種のめばえ(種子 的發芽)」兩課順序等,究其原由,甘藍菜和白菜皆為十字花科的植物,因此教 材應用可就地區使用的便利性作改變,293「えんどう(豌豆)」和「種のめばえ

292 《公學校理科書》目錄,參照附錄六。

293 《公學校用理科教授書 卷一》(總督府,出版年不詳),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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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的發芽)」兩課排列順序的交換,在於種子的發芽一課其建議用準備材料 已包含豌豆、大豆、龍眼等。294又關於教材排列順序,《公學校理科編纂趣意書》

指出:「教材的排列,大致以博物相關者優先,其次為理化相關,最後則是人身 生理衛生相關。」295博物即植物、動物和礦物,趣意書的安排則考量到學童接受 程度的問題。

同一時期,日本國定理科書第三期《尋常小學理科書》296四、五、六學年用,

其教材的屬性分類如表 4-4 所示:

表 4-4《尋常小學理科書》(國定第三期)教材屬性分類表

植物 動物 礦物和地質 天文和地文 物理 化學 生理和衛生 卷一 20 12 3 2 6 3 0 卷二 13 13 9 6 7 3 0

卷三 3 7 3 1 14 9 8

總計 36 32 15 9 27 15 8

日本國定第三期理科書總課數,合卷一、卷二較公學校理科書多 21 課。由表 4-4 得知,該書以動物和植物教材的課程內容所佔比率最高;生理和衛生教材自卷三 開始授課;卷一即安排化學課程,且物理和化學類所佔比例為《公學校理科書》

的 3 倍。不過,就教科書安排的物理和化學之總數量而言,其實差異不大。據尋 常小學理科書的「修正趣意書」指出《尋常小學理科書》修改要旨,在於以觀察 實驗為基礎,啟發學童的理科知識。教科書修訂後,其內容略為變更,例如加入

「振子時計(擺鐘)」一課,乃基於時鐘為日常生活可見機械之一,並藉此教授 時鐘的原理和知識;加入「吸上ポンプ(幫浦)」一課,再與「空氣的性質」一 課相互配合,教授空氣的壓力與實際應用的情況。297

1919 年,根據日本實施之「小學校令施行規則改正」,以及 1922 年臺灣公 布實施的「臺灣公立公學校規則」,兩規則在「各學年教授程度及每週教授時數

294 《公學校用理科教授書 卷一》(總督府,出版年不詳),頁 163。

295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理科編纂趣意書》,頁 3。

296 《尋常小學理科書》(國定第三期)目錄,參照附錄七。

297 〈尋常小學地理書卷二兒童用 尋常小學理科書第六學年用修正趣意書抄錄〉,《臺灣教育》

第 204 號,(臺北:臺灣教育會,1919 年 5 月),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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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規定之內容並無差異。皆規定第四學年理科教學內容為「植物、動物、礦物 及自然的現象,與通常物理化學之現象」。就化學和物理教材方針而言,化學教 材著重於研究物質內部變化現象。教學也不僅單純講解現象,要讓學童明白現象 發生的條件和理由。298物理教材為研究力學作用於物質之現象,並從日常生活的 現象進一步理解實際法則。299然而,基於《公學校理科書編纂趣意書》「注意事 項」的內容表示:「第四學年之教材,不以理論性,而以實驗與觀察事實為主。

比起『何故』不如以『如何』之方式來配置教材」300因此,未將化學教材安排在 第四學年《公學校理科書》。

《公學校理科書》使用的教材直接引用或採取類似《公學校用理科帖》之教 材共 55 課,約佔 45%;直接引用或採取類似國定第三期《尋常小學理科書》之 教材共 75 課,約佔 61%(理科帖和國定第三期理科書亦有重複的部分,以再前 節敘述)。顯示出《公學校理科書》的教材參考自國定第三期理科書的比例較高,

其中,斟酌引用的內容,多為礦物、物理、化學類教材,並用更完善且系統性的 方式呈現。其實,參考自《公學校用理科帖》的比例亦不少,主要以動、植物教 材為主,內容較理科帖深入。此外,本期理科書新增的教材共 33 課,約佔 28%,

新教材在教科書中的比例與前期差異不大。新教材分別有卷一「はくさい(白菜)」、

「野原の花(原野上的花)」、「犬」、「池の中の虫と草(池裡的蟲和草)」、「かう もり(蝙蝠)」、「種のひろまり方(種子傳播的方式)」、「空気でつぱう(空氣鐵 砲)」、「たこ(風箏)」、「竹とんぼ(竹蜻蜓)」、「水道」;卷二有「しゅんぎく(山 茼蒿)」、「いへばへ(家蠅)」、「こひ(鯉魚)」、「白さぎ(白鷺)」、「いへしろあ り(家白蟻)」、「青かび(青黴菌)」、「バクテリア(細菌)」、「防腐と消毒(防 腐和消毒)」、「燃えるときにできるもの(燃燒時發生的成分)」、「シャボン(肥 皂)」;卷三有「有用植物」、「葉・茎・根の構造と作用(葉、莖、根之構造與作 用)」、「植物のふやし方(植物育成法)」、「海の下等動物(海中的下級動物)」、

「鯨」、「人体の寄生虫(人體的寄生蟲)」、「動物と植物と鉱物(動物植物及礦 物)」、「地球と太陽と月(地球、太陽及月球)」、「天気と晴雨計(天氣和晴雨計)」、

298 《教育實際化第三輯 理科教育》(臺中市:臺中州教育會,1933 年),頁 153-154。

299 《教育實際化第三輯 理科教育》(臺中市:臺中州教育會,1933 年),頁 155-156。

300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理科編纂趣意書》,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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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つるべ車とろくろ(吊桶和轆轤)」、「蒸気機関と発動機(蒸汽機和發動機)」、

「蓄音機(留聲機)」、「電動機と発電機(電動機和發電機)」。綜上得知,《公學 校理科書》新增之教材以動、植物教材為主,其次為物理、化學天文,再次之為 生理和衛生教材。

二、內容之分析

《公學校理科書》和日本國定第三期《尋常小學理科書》的植物教材,主要 敘述植物的外觀、構造、及各部位的功能,再說明植物生態情形。除了一般觀賞 用植物外,若計算植物類課文中出現的「食用」一詞,可食用植物之比率約佔《公 學校理科書》和《尋常小學理科書》植物教材的 33%。儘管兩冊課文皆使用「食 用」二字,但仍有敘述和內容上的差異。如「きゅうり(黃瓜)」,《尋常小學理 科書》「きゅうり(黃瓜)」(卷 1 第 13 課)從黃瓜的根、莖、葉之特徵開始說明,

最後再以「夏天結實可食用」作結;《公學校理科書》(卷 1 第 3 課)「きゅうり

(黃瓜)」首段即指出「黃瓜為疏菜而果實可食」,再繼續描述其外觀和特徵。又 如以稻作為教材,分別為《公學校理科書》「稻」,和《尋常小學理科書》「稻」

和「稻のとりいれ(稻穫)」二課出現。《公學校理科書》第一段即指出「稻為我 國最重要之作物,米作為主食以外,又可製成米粉、餅和酒」,後再描述其構造、

生態以及臺灣稻穗生長情況;《尋常小學理科書》「稻」一課,說明稻在不同月份 的生長情況、構造等,「稻穫」一課的最後一段指出「白米可食用,亦可用於造 酒」。其他植物類教材的課文出現「食用」一詞的,有《尋常小學校理科書》「な す(茄子)」、「はす(蓮)」、「そらまめ(蠶豆)」、「桑」、「麥」等課,以及《公 學校理科書》「はくさい(白菜)」、「さつまいも(蕃薯)」、「しゅんぎく(山茼 蒿)」、「しひたけ(香菇)」等課。比較上述教科書內容得知,「食用」一詞通常 置於國定第三期《尋常小學理科書》全文的最後一段,類似對該植物功能之補充;

「食用」一詞皆安排在《公學校理科書》本文首段,先說明該植物為可食用作物。

綜上可知,對公學校子弟而言,「食用」和「可利用植物」的認知為認識植物的 第一階段,後再建立基礎知識。因此,即使同樣教導植物教材,《公學校理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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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著重於植物的實際功能,以實用性為主要方針。

《公學校理科書》卷三的 1 至 5 課,皆屬植物類教材,題名分別為「甘蔗と 砂糖(甘蔗和砂糖)」、「樟と樟腦(樟和樟腦)」、「有用植物」、「葉.莖.根の構 造と作用(葉、莖、根之構造和作用)」和「植物のふやし方(植物的增育方法)」。

就內容而言,與卷一、卷二植物教材相同者,在於介紹植物之特徵和生態,以實 用、有用植物為取向,其中,甘蔗、樟腦、苧麻、大甲藺、木蘭、橡膠等,皆為 臺灣的經濟作物。另外,「植物的增育方法」一課,還分別提及如插木、接枝、

分株等培育作物之法,描述亦頗詳細。301「甘蔗和砂糖」和「樟和樟腦」兩課乃 沿用《公學校用理科帖》之題材。首先,在《公學校用理科帖》「甘蔗和砂糖」

一課,未能對甘蔗的構造和生態作詳細說明,僅敘述「甘蔗的莖似竹中空,其纖 維間富含甘甜汁液。」《公學校理科書》則略說明根、莖、花、葉之構造和種植 法,指出「臺灣主要品種為爪哇實生種、玫瑰竹蔗、臺灣實生種等302」其次,其 內容僅至製成分蜜糖為止,理科書出現比分蜜糖更精製的白砂糖製品。綜上可 知,理科書直接引用理科帖題材的同時,將基本知識建構完成,並適時補充現況。

此外,由於公學校規則規定注意各教科目間之聯絡與補充,加上當時尚未出版公 學校兒童用農業教科書,因此,理科書兼具農業教育之作用。如作物和植物學、

家畜和動物學、土壤和礦物學、肥料土壤和理化學、作物生育和自然現象等,其

家畜和動物學、土壤和礦物學、肥料土壤和理化學、作物生育和自然現象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