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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文化觀點與日常生活

第三章 諾丁斯的幸福觀

第四節 幸福的文化觀點與日常生活

在前三節中,分從道德、客觀因素、主觀因素,三個角度說明諾丁斯的幸福 教育觀,然而從詮釋學的角度反省,諾丁斯的論述與其社會背景、成長經驗密切 相關,未必適用於臺灣社會的情境,所以本節試圖從上述三節的觀點中,以中華 文化、臺灣文化對應,指出其相似或不同之處,並說明中華文化或臺灣文化如何 融入臺灣現有的教育體制中,藉由這種「視野交融」,覺察其理論之於臺灣社會 的適與不適。

壹、儒家思想中的關懷倫理

在諾丁斯提出關懷倫理學之後,不論中西,皆有學者試圖比較關懷倫理學和 儒家思想的異同,關懷倫理與儒家思想皆認為愛是有等差的,諾丁斯在敘述關懷 對象時,便是從家庭關係談起,人必先關心父母子女親人,再擴及朋友,然後才 是去「在意」遠方的陌生人,儒家的觀點亦同。

就對象而言,關懷倫理學談論的主體是社會大眾,可說沒有層級高下之分,

但是儒家學說在提出時,他們的道德理想卻是針對讀書人的,對於一般老百姓,

要求卻沒有那麼高,這一點在儒家典籍中的很多章句中能得到印證,例如「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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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大 學》)等,皆把「小人」描述為依據生物本能行事的人,而在儒家教育之下,君 子在面對「義」與「仁」的選擇時,卻寧可殉道也不會妥協,這和「小人」亦有 根本的不同。

貳、節制物欲的文化傳統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賢哉回也!」(論語‧雍也)

諾丁斯不否認,像修道士或梭羅那樣節制欲望而達到的幸福是可欲的,確實 有些人可以在貧乏的物質生活中收穫豐足的精神生活,但她同時指出,雖然學生 改變他們的需要、減少消費需求是好事,但學校不可能教育孩子過這種極端簡樸 的生活(Noddings, 2003: 63)。換句話說,她認為簡樸的生活是幸福的一種形式,

但不應透過學校教育成為唯一形式,消費已成為鞏固經濟成長的要素,若要根本 改變消費型態,不是造成經濟衰退就是人們得創造出不一樣的經濟型態。所以諾 丁斯認為,學校應做的不是教育學生要減少需要,而是教育學生以理性來分析「前 理性」(pre-rational)的需要,判斷哪些是可以滿足的、哪些又是應克制的,因 為「要獲得幸福,我們必須明白什麼時候『想要』可以自由地放縱,什麼時候應 該受到理性分析的約束」(Noddings, 2003: 66),一言以蔽之,諾丁斯認為幸福即 是人們的需要和想要應得到「合理」的滿足。

諾丁斯的觀點相較於梭羅節制物欲的想法來說,或許更代表了西方文化的普 遍觀點。但是回歸簡樸生活的傳統,卻深植於中華文化之中,甚至單德興收錄於

《湖濱散記》譯本中的導讀也提到,梭羅的精神可說是「與國人最投緣的一位」, 他並且引用林語堂的話說,「如果把韜羅(即梭羅)的文章譯成中文,說是一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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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詩人所寫,一定不會有人疑心的。」(孟祥森譯,1993:ix)。在歷代的中國文人 中,蘊含這種精神的作品或事件層出不窮,他們常不把滿足基本需求視為最重要 的事情,而追求個人價值觀能夠圓滿,像是「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齊;《禮記》

中的「不食嗟來食」等都是如此。在文學作品中,如陶淵明在〈歸園田居〉中亦 曾寫道:「少無適俗韻,性本愛丘山;誤落塵網中,一去三十年。」可見他生命 的追求不在於榮華富貴,而在精神境界的滿足,從「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

的詩句中,我們可以知道他對此道的堅持。試歸納之,中華文化中節制物欲的原 由有三種原則,其一是正義原則,他們對社會不滿,擇善固執,可以伯夷、叔齊 等隱士為代表;其二是道德原則,他們認為過度的物質生活有礙於道德實踐,會 干擾德行修養,可以顏淵、孟子為代表;其三是自然原則,他們「道法自然」, 返樸歸真,老莊哲學如是也。這三種原則在外顯行為上差異不明顯,但出發點卻 大不相同(沈清松編,1997:99)。

而最早有系統地闡述這種節制物欲的思想的,應推至先秦儒學。在前一部分 已談過,平民在儒家經典中,是被管理的對象,「食色性也」(《禮記》)、「飲食男 女」(《禮記》),都是肯定凡是人類,接有生理的需要與欲望存在,在儒家思想中 對於政治領袖(或門生)及平民的在面對欲望和需要時的要求卻是不同的,孔子 便曾對冉有說,治理百姓應是先「庶之、富之」,使人口增加、生活富庶之後,

才是「教之」,教化人民(《論語‧子路》),可見儒家認為對待平民,應先滿足其 基本需要,然後才是教育。

但儒家對其門生或政治領袖卻有全然不同的見解,儒家的思想要求人要簡樸,

要節制欲望,但不是為簡樸而簡樸,而是透過這種工夫來追求道,追求人生的境 界,而且儒家所謂的節制也並非像諾丁斯所言,可以適度地滿足欲望,儒家雖也 認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卻更鼓勵維持簡樸生活,並樂於享受這種生活,

像是孔子誇獎顏淵「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即 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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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基本需要與道的時候,儒家的選擇也十分明確,孟子的一席話或許是 最佳的詮釋,他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 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 者也。」(《孟子》)在道德的十字路口,典型的儒家方向是很明確的。儒家也有 接受富貴的時候,但必須以道德為前提,這種道德不只是要求個人,還擴及到對 社會、對國家的關懷。對於個人,孔子曾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論語‧述而》),君子愛財乃是天性,但必須取之有道;對於國家社會,孔子 說:「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論語‧泰伯》)

可見在儒家的觀念中,要過上富足的生活,必須要先使國家安定,人民安居樂業,

並且自己必須憑藉合法有德的方式賺取錢財,否則富貴就是君子的恥辱。

從儒家的經典中,處處是鼓勵人安於簡樸,追求精神境界,這種傾向試圖抑 制人類的原始欲望,人應該「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論語‧學而》),不能「恥 惡衣惡食」(《論語‧里仁》),簡樸的生活是實踐儒家思想時的重要根基,傅佩榮 便以發展、禮法、情義三個層次,說明簡樸思想的重要性:

簡樸主要表現為人對外物的態度。因此在發展層次的重物勝於重人時,

它起了約束作用;在禮法層次的人我互動時,它起了配合作用;到了情義層 次的重人勝於重物時,它就顯示支持的作用了。(沈清松編,1997:155)

儒家的簡樸精神在後代詩家中也可以找到蛛絲馬跡,東晉詩人陶淵明曾自述

「種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可見其物質生活貧乏,但他卻接著說「衣沾不足 惜,但使願無違。」(〈歸田園居〉)唐代詩人杜甫在茅屋為秋風所破時,尚能想 到:「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典型在夙昔,

歷史上多少人物以其生命為實踐,展現出儒家輕物質重仁義的哲學傳統。

簡樸清貧的精神也藉由國民教育傳承了下來,在國文課本中,老子「見素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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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少思寡欲」、顏回「安貧樂道」、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都能展現出這種 精神,文化的影響是深遠且難以計量的,諾丁斯對需要和需求之滿足的看法,是 提醒為人師長者,若希望子女、孩童能夠幸福,務必注意這些條件,但在我們的 文化中提供了另一種視角,它告訴我們幸福之道不在於分辨需要和需求,而是要 先追尋正義、道德,先讓國家有道,然後自己才以正當的方式追求財富,或是尋 求自然之法,過上歸隱山林的田園生活,但不論是何種取徑,都告訴我們適量、

最低限度的物質生活,反而能讓我們更幸福,這一點和諾丁斯的立場是不太一樣 的。

參、日常生活中的幸福

諾丁斯認為人類經驗中有些活動會使人「沉醉」(ecstatic),這種沉醉的經驗 通常是被動的,而且「難以言狀、抽象、虛幻」,「常常召喚一種詩性語言的洪流」

(Noddings, 2003: 27),沉醉經驗的來源可能是宗教、毒品或是日常瑣事,就這三 項而言,最有教育價值的恐怕是日常瑣事。雖然諾丁斯的日常瑣事可能囿於自身 生活經驗,流露出濃厚的中產階級色彩,這些瑣事具體是:

做園藝工作、清除雜草、抱抱嬰兒、觀賞日升日落、做一頓豐盛的飯、回家 去看望老人、聽聽喜愛的音樂、去海邊沖浪、種植花草樹木、誦詩、和老奶 奶喝茶吃餅乾……(Noddings, 2003: 29)

至於其他階級的日常生活,是否也能有沉醉的幸福?諾丁斯並未明言,但它無疑 是值得思考、嘗試的方向。

類似的觀點也屢次出現在中華文化的傳統中,例如陶淵明在耕種之後說道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們合理懷疑他所說的「真意」即是在日常瑣事 中很短暫的進入了某種「高峰經驗」。再如注重生活細節的灑掃應對,是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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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在日常生活中領略這種精神狀態呢?《朱子治家格言》中寫到: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既昏便息,關鎖門戶,必親自檢點。一 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宜未雨而綢繆,毋臨渴 而掘井。自奉必須儉約,宴客切勿留連。器具質而潔,瓦缶勝金玉。飲食約 而精,園蔬勝珍饈。勿營華屋,勿謀良田。

這段話中不只提到了簡樸的物質生活,在專注於日常瑣事的時刻,也很可能短暫 達到「沉醉的幸福」。在教育現場中,從國小開始,一直到高中,學生每日都需 要打掃校園,常常是早上七點半前先到校打掃、下午三點再打掃一次,掃地區域

這段話中不只提到了簡樸的物質生活,在專注於日常瑣事的時刻,也很可能短暫 達到「沉醉的幸福」。在教育現場中,從國小開始,一直到高中,學生每日都需 要打掃校園,常常是早上七點半前先到校打掃、下午三點再打掃一次,掃地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