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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幸福感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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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目的在整理、歸納與研究主題相關的文獻理論及研究結果,做為 本研究的立論基礎。全章共分五節,第一節說明教師幸福感的意義與相關 理論;第二節探討個人背景變項與教師幸福感的意涵;第三節探討學校環 境變項與教師幸福感的意涵;第四節探討個人背景變項、學校環境變項、

人際關係與教師幸福感,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幸福感的意涵

幸福感(well-being)是非常主觀的,新朗文當代辭典的對幸福感的定義 是「感覺到舒適、健康和快樂的狀態」。幸福感在心理學上是種非常含糊、

不確定的表達方式,它是需要身心協調的,是指生活上的各種面向都呈現 平衡和舒適的感覺(Holmes, 2005)。哈佛大學哲學與心理學博士Tal

Ben-Shahar (2009)指出幸福感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如能把負面情緒當 作支出,把正面情緒當作收入,當正面情緒多於負面情緒時,就是有快樂 性和意義性的幸福感(引自李偉麟,2009)。

壹、幸福感的意義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認為人生最大的目的在追求幸福,在其所著 的「倫理學」一書中提到,由行動中可以得到最美好的事物是什麼?不論 是販夫走卒或是文人雅士都認為是幸福(施建彬、陸洛,1997)。然而亞 里士多德「幸福論」指出,人類永遠在追求一個未知的幸福境界是人類社 會的一個共同現象(施建彬,1995)。弗洛伊德(Freud,1923)認為潛意識 層(即深層)的本我(id)和處於意識層(即表層)的自我(ego)與超我(superego) 三大系統平衡協調不相衝突,人就能體會到幸福感。

幸福感的研究始於1950 年代後期,作為探討生活品質的指標,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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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社會變遷與提升社會政策(Keyes, Shmotkin, & Ryff, 2002,曾文志,

2007)。Andrews 與 Withey (1976)提出幸福感是個人的主觀經驗,包括對 生活的高度滿意,以及所感受到的正向情緒(如高興、得意、樂觀 、自 信等)出現、負向情感(如緊張、恐懼、悲傷、敵意、羞怯等)消失三部 份所組成(郭俊豪,2008)。Bryant 與 Veroff (1982)認為幸福感是個人的 正向情感與負向情感的主觀感受,還有其對生活的滿意程度等三個面向

(黃韞臻、林淑惠,2008)。Diener (1984)認為幸福感包括認知和情緒兩 個層面,認知(cognitive)部分是指一般的生活滿意(Life Satisfaction),情緒 (affective)部分則分成正向情緒(Positive Affect)和負向情緒(Negative

Affect),研究幸福感時必須涵括兩者(陸洛,1998)。

1970 年代西方學者針對「幸福感」與「快樂」議題做了相當多的討 論。研究者對於研究幸福感的相關名詞相當繁多,如快樂(happiness)、主 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客觀幸福感(objective well-being)、

生活滿意(life satisfaction)及正向情緒(positive affection)等。楊國樞(1980)

在詮釋的幸福感是認為幸福感高低所代表的意義,是指個人對於目前生活 現況感受到的整體滿意與快樂程度。

近來隨著心理學的不斷發展,逐漸有學者意識到光是解決人們的不幸 是不夠的,有更多人渴望的不只是遠離煩惱,而是能享有更幸福和更高品 質的生活,與其消極的思考如何降低人的負向情緒,不如積極的探討如何 增進人幸福與快樂的感覺,因此瞭解與提升人們的幸福感受,使生活更有 價值,遂成為一個值得探討與日益重要的心理課題(Seligman &

Csikszentmihalyi, 2000,林淑惠、黃韞臻,2008)。

Holmes (2005)將幸福感分成四個範疇,包括身體幸福感(physical well-being),情緒幸福感(emotional well-being),心智幸福感(mental and intellectual well-being)和精神幸福感(spiritual well-being)。身體幸福感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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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助於身體幸福感之形成;尤以身心平衡乃身體健康最重要的因子。情 緒幸福感是正向情感與負向情感間的平衡,則是根據人們對每天面對事件 的情感反應和決定如何因應,辨認、理解且適當表達情緒的能力是情緒幸 福感極有價值的關鍵。心智的幸福感係指鼓勵持續專業和個人發展的思維 模式,此與心理健康的傳統定義不同,但與整個工作過程中若欲感受到心 智幸福感所需呈現之因素有關。精神的幸福感並非宗教信仰,而是超越物 質世界的經驗,產生創造性的自由生活,並願意超越以前規定的界限,主 要是指追求建設性的自覺和自我批判意識的能力。

傳統心理學著重於處理心理問題及精神病,忽略生命的快樂和意義,

而正向心理學(Positive Psychology)的目的是注意被忽略的正向特質、長處 和美德,近年來隨著正向心理學的發展,學者以各種不同面向探究幸福感 的內涵。Keyes 與 Magyar-More (2003)提出評量心理健康的模式應該包含 Ryff (1989)的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 PWB)、Keyes (1998)的 社會幸福感(social well-being)、以及 Diener, Suh, Lucas 與 Smith (1999)的 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三者。Ryff 的心理幸福感模式是從滿足 與潛能實現的角度來詮釋,指出個人努力自我實現時所要面對的挑戰,包 括自主性、環境掌控、個人成長、正向的人際關係、生活目的及自我接受 六部份。Keyes 的社會幸福感模式強調個人與社會關係的適應、社會任務 的實踐等社會領域,提出個人在社會組織中所面臨的任務,包含社會整 合、社會貢獻、社會凝聚、社會接受及社會實現五項。而Diener, Suh, Lucas 與 Smith 的主觀幸福感模式,則是對快樂生活的建構,屬於個人主觀評 估的情緒與認知取向,由快樂、生活滿意,以及正向、負向情緒的平衡所 構成,因此被認為是一種情緒幸福感的反映(Keyes & Magyar-More, 2003,曾文志,2008),此和 Holmes (2005)提出的情緒幸福感概念不謀而 合。

整合個人情緒和認知層面的研究,能對幸福感的內涵和影響因素,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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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全面性的探討,並提出合理的解釋。此外在幸福感的研究中,以情緒和 認知的綜合觀點切入,可避免單從情緒或認知層面進行研究所造成的偏 失,進而可兼顧情緒在短期生活事件上的波動和個人認知所顯現出的長期 穩定特質。兼顧情緒和認知層面的幸福感,乃為研究幸福感的學者最廣為 採用的定義(劉敏珍,1999)。DeNeve 與 Cooper (1998)認為正負向情緒 的特質即主觀的幸福感的概念指標(陳世芬,2007)。Cloninger (2004)認 為不論外在環境的影響,幸福感是人格特質穩定狀態的一貫性,導致出全 方位的正向情緒和減低負向情緒,而且是超越主觀性和客觀性的對比。張 春興(2006)解釋幸福感即個人自覺身心安和舒適且具有活力的狀態。本 研究為探討幸福感各層面的內涵,採用Andrews 與 Withey (1976) 所提 出的幸福感定義,即整合「情緒和認知」兩層面進行幸福感的研究,將幸 福感定義為一種主觀的個人感受,並包含生活滿意、正向情感、負向情感 三個部分,以認知及情緒兩個層面對生活整體的滿意度進行評估所得的結 果,而Diener (1984)和 Argyle (1987)亦據此繼續研究情緒幸福感。

研究者認為教師的幸福感和一般人並沒有太大的不同,綜合各學者看 法,將其定義為教師對平常生活中認知、情緒和身心健康各方面的主觀感 受,包含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和正向情緒多於負向情緒的認知感受。

貳、幸福感的相關理論

多位學者因對幸福感的界定不同,而發展出不同內涵之幸福感的理 論。這些理論依據觀點不同,從需求滿足、人格理論、判斷、動力平衡及 符號互動分別論述之。茲簡述如下:

一、 需求滿足的觀點(Need Satisfaction Theory)

此觀點是一種由下而上(Bottom-up)的思考模式,主要是敘述幸福感是 來自於個人需求是否能獲得滿足。現以目的理論、活動理論和苦樂交雜理 論分別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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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理論(Telic Theory)

此理論又稱為終點理論(Endpoint Theory)。Chekola (1975)指出幸福是 來自於對人生目標整合規劃後所獲得的生活回饋(林子雯,1995)。Holahan (1988)假設個人理想的達成就會帶來幸福感(陸洛,1996)。Omodei 與 Wearing (1990)認為幸福就如同一種目標,是人們一生努力追求的方向,

唯有達成目標才會導致幸福感的產生(謝玫芸,2008)。總之個人最後得 到滿足就會有幸福感。

(二) 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

Thoits (1982)認為參加有意義的活動,會滿足個人結伴的心理需求,

經由分享彼此提供的社會支持,進而促進個人的精神健康、心理適應和幸 福感(陸洛,1996)。Diener (1984)指出幸福感是人類主動地且專注地參 與活動時的產物,當感受到愉悅感、成就感和價值感時,就會感到幸福(施 建彬、陸洛,1997)。Argyle (1987)則認為幸福是人們專注地參與任何活 動時所產生的附屬品(陳郁茜,2009)。所以人是可以從喜愛的活動中得 到成就感與幸福感的。

(三) 苦樂交雜理論(Pleasure and Pain Theory)

Houston (1981)指出快樂和痛苦其實是伴隨產生的,因此凡在生活中 無所匱乏的人,常較無法體會真正的幸福(劉敏珍,1999)。Diener (1984) 提出如果一個人擁有較高的目標,在追求的過程中勢必遭遇到較多挫敗,

但相對的,當獲得成功時也會感到莫大的快樂(陳郁茜,2009)。因此此 理論認為幸福與痛苦是同一來源,當個人長期受到痛苦煎熬後,一旦脫 離,即能獲得強烈的幸福感。

綜合上述三種理論,它們所強調的是,生活事件的發生結果是否達成 個人的目標,或在生活事件的參與過程中所引發出的感受,主旨是說明個 體在經歷生活事件後,幸福感增減的情形(古婷菊,2005)。不過需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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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只能說明個人在經歷事件後,幸福感感受的變化,在現實生活中雖然 是相同的生活事件,不同的人卻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因此有學者提出人格 特質理論,來說明個人特質對幸福感的影響。

二、 人格理論的觀點(Personality Theory)

特質理論強調人格特質與幸福感兩者間的連結,不同的人格特質的人 對幸福感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感受與體會,這是一種近似由上而下

(Up-down Theory)的思考模式,現以人格特質理論和連結理論分別說明 如下:

(一) 人格特質理論(Trait Theory)

Costa 與 McCrae 於 1980 年提出的人格特質論,認為有幸福感的 人,先天就具有容易觸發愉快神經的生理機制,除了來自於是個人先天的 遺傳因子外,也可能是後天學習的結果(陳慧姿,2007)。Headey 與

Costa 與 McCrae 於 1980 年提出的人格特質論,認為有幸福感的 人,先天就具有容易觸發愉快神經的生理機制,除了來自於是個人先天的 遺傳因子外,也可能是後天學習的結果(陳慧姿,2007)。Headey 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