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幻想小說的定義

若單純要討論幻想小說(Fantasy)的定義27,尤其從奇幻小說的源流開始,

那這篇論文寫個幾十萬字也無法理出脈絡。單談奇幻與科幻的分界在何處?就是 個極大的爭議點。

本研究中,筆者主要將以普羅普《故事形態學》的概念來分析,而其核心概 念便是賈放在〈普羅普故事學思想研究:《故事形態學》、《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

《俄羅斯故事論》為重點〉開宗明義說的:

創用形態分析的方法來解讀故事的內部結構,揭示故事構成的結構要素 與諸要素間的相互關係。(頁 1)

因此本研究不以奇幻或科幻小說的源流或脈絡去談幻想小說的定義與分 類,而採用形態分析的概念去解讀幾個被公認是幻想小說作品的共通要素去定義 出本研究中所談的「幻想小說」為何?

一、小說定義

幻想小說(Fantasy),顧名思義它也是小說的一種,一類以「幻想」為題材 的「小說」。是故,要討論何為「幻想小說」前,必先定義清楚「小說有哪些要 素?」接著才能從這些要素的異同中,去瞭解清楚「幻想小說」與其他類型的小 說有何不同。最後才能清楚地從小說這個大文類中,清楚地定義出「何為幻想小 說?」在此筆者將這樣尋找差異的概念圖示如下:

27 單是 Fantasy 一詞要如何翻譯,便非一文可談清的;彭懿在《圖畫書與幻想文學評論集》曾如 此寫道:

近些年來,Fantasy 被引介進中國,譯為"幻想文學"。但至去年以來,又有學者撰文建 議改譯為"幻想小說"。(頁 110)

本研究中將「幻想小說」、「幻想文學」、「幻想故事」、「奇幻文學」等,都視為同一文類:Fantasy。

圖 3 幻想小說與其他類型小說的關鍵差異何在?

(一)小說三要素

侯健主編的《中國小說大辭典》中,如此分拆小說要素為三:

小說內容的三個主要構成要素,即人物、情節和環境。人物是主體,情 節是人物生活和活動的歷史,環境是人物存在和行動的場所。三者中,

人物為中心,決定著情節的發展和環境的描寫,情節和環境為塑造人物 服務,但它們又共同為完成小說的思想表達服務。(頁 33)

傅騰霄在《小說技巧》一書中,認定小說三要素是一種程式化的定義:

終於,小說藝術逐步地形成了自己的傳統,也逐步趨於「程式化」。很 長時期以來,人們在各種理論著作以及一些辭書中,都是這樣來解釋「小 說」的:「以對人物、情節和環境的具體描繪去反映社會生活為其基本 特徵。」即:只強調小說的故事性,以及情節結構的完整性。(頁 2)

以上小說三要素:「人物」、「情節」與「環境」,不僅在「程式化」(公式化)

上,非常符合《故事形態學》的分析概念,更方便我們去找尋幻想小說與其他類 型小說的差異。

而在《故事形態學》也提到了:

書的最初形式除了下面提供的那些部分外,還包括對角色(即人物本身)

標誌物這一豐富領域的研究;(頁 6)

另外還有一段說得更加明確:

故事常常將相同的行動分派給不同的人物,這就使我們有可能根據角色 的功能來研究故事。(頁 17)

因此,可很清楚地瞭解到,其實小說三要素中的「人物」一詞,便相當於普

羅普《故事形態學》角色功能中的「角色」28

據此,若將小說三要素圖示化,便會可表示為下圖:

圖 4 小說三要素

(二)人物(角色)

人物(角色)要素是是最單純的,它轉換成「人事時地物」或「六何法」時,

都只針對一項「人」與「Who」。29

孫家富、張廣明等編的《文學詞典》中,給予了人物以下的解說:

文學作品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它是作品內容的重要構成因素,也是組 成文學形象的核心。敘事性文學作品主要通過對人物和人物活動及其相 互關係的描寫來反映現實生活。典型人物在文學作品中佔有特別重要的 地位。優秀的文學作品,總是透過典型的塑造來揭示一定社會生活的某 些本質方面。(頁 17)

而周紅興主編的《簡明文學辭典》則是這樣解說人物一詞的:

指文學作品所描繪的人物形象。人物與事件是文學的主要因素,人物一 般地說是組成形象的主體。敘事性文藝作品大都是通過人物與人物的活 動及其相互關係的描寫來反應現實生活的。(頁 8)

此二家言,對人物的定義,讓我們做一點簡單而白話的歸納就是:「人物是 組成文學作品形象的核心,但人物間的活動與互動是一種現實生活的反應。」

28 關於「人物」與「角色」、「主角」與「主人公」這兩組名詞的互通與定義爭議,筆者個人的 見解另起一文作為特別附錄七,還請詳見。

29 關於小說三要素、人事時地物與六何法(5H1W)之對應還請詳見本研究特別附錄八。

談到「現實生活」,這就與幻想小說中的「幻想」一詞有著極大的差距了。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是這麼解釋「現實」的:

現實30

相似詞:實際

相反詞:夢境、浪漫、理想、歷史、空想、幻想、虛無、妄想 存在於眼前的事實及狀況。如:「現實的條件有利於他。」

現實與幻想壓根就是相反詞,彼此互為反義。

當人物(角色)被定義為依據現實生活而產生的文學作品形象時,它就不一 定是幻想出來的了。若一本幻想小說裡的人物全都不是幻想出來的,那這本小說 被稱為「幻想小說」的理由想必並不是因為人物(角色)。

即便跳脫名詞定義的框框,單純用舉證法來檢驗時,也確實並非所有的幻想 小說都一定有「非人」的人物(角色),例如《湯姆的午夜花園》這個幻想作品 中,所有的角色都是我們一般定義的自然人,跟我們擁有一樣的生理構造,也不 具有任何超自然的能力,更不會使用魔法,而且在我們身處的現實生活中都有可 能找出類似這個作品角色的真實人類。

因此,由定義與舉證等兩種途徑可知,人物(角色)要素根基於現實生活,

它應當不會是「幻想小說」所需要的關鍵要素。

(三)情節

人物(角色)不是幻想小說的關鍵要素,那事件所屬的「情節」要素能不能 清楚界定幻想小說呢?

它可以對應成「事」、「時」或「What」、「Why」、「How」、「When」,一展開 已經比人物(角色)要素大很多了。那麼,要界定情節是不是越來越複雜了呢?

孫家富、張廣明等編的《文學詞典》,如此陳述情節:

敘事性文學作品中表現人物性格形成和發展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它是人 物在特定環境活動的產物,並由人物之間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和矛盾衝 突組成。而這種矛盾衝突又是現實生活的矛盾鬥爭在文學作品中的藝術 反映。(頁 19)

周紅興主編的《簡明文學辭典》對情節的敘述如下:

30 〈現實〉,《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 2012/4/28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B2%7B%B9%EA&pieceLen=

50&fld=1&cat=&ukey=341853677&serial=1&recNo=1&op=f&imgFont=1>。

情節以現實生活中矛盾鬥爭為根據,經作家的集中、概括、提煉,並加 以組織而成。(頁 20)

綜合兩書說法,我們又可以簡明地整理出他們對情節的核心概念:「情節是 人物性格的發展過程,而情節以現實生活中矛盾鬥爭為根據。」

也就是說,情節依存人物而生,且以現實生活的矛盾鬥爭為依據。

當一個幻想小說其情節被定義為根據現實生活而來,並非幻想而出;那麼,

這個作品被稱為「幻想小說」的關鍵因素,也必然不是因為情節的關係。

同理,再度跳出定義的範疇,單純用舉證法來驗證情節時,我們也可以發現,

並非所有幻想小說中所發生的情節,都一定必須在幻想小說中才能實現;有不少 幻想小說中的所有情節,從頭到尾都能改頭換面移動到任何一個基於完全現實的 地球環境內發生。

以《魔戒》三部曲為例,若先不轉移時間與地點,單純把「魔戒」此物品當 作一大筆本來不應該屬於任何人的意外橫財被主人公佛羅多意外繼承,而引來了 許多邪惡勢力,如恐怖份子、黑道集團甚至是外國政府的覬覦與爭奪,主人公佛 羅多為了自身與國際的安危,必須在眾多國家派出的特務幹員保護下,將這筆錢 財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或銷毀,如此一來,整個《魔戒》的核心情節仍能順利進行。

是故,不論從定義或舉證來論,情節要素也不是定義幻想小說的關鍵要素。

(四)環境

在人物(角色)與情節前兩項小說要素都不能明確符合幻想小說定義的需求 時,就只剩下環境要素可供檢驗。

從六何法來看,環境要素一口氣對應了除了「人」以外的所有要素:「時」、

「地」、「事」與「物」;「When」、「Where」與「What」,這下就真的是非常寬廣 了,彷彿只要與人無關的事情,都與環境有關,那麼我們就繼續來看看環境要素 到底是怎麼定義的?

侯健主編的《中國小說大辭典》是如此談論小說作品中的環境的:

小說作品中的環境環繞人物並驅使人物行動的各種外部條件總和,包含 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主要是社會環境。環境既是具體的,個別的,又 概括出社會的面貌和時代的某些特徵,是個別性和普遍性的統一。人物 性格在一定的環境中形成,同時也影響著周圍環境。(頁 35)

孫家富、張廣明等編的《文學詞典》簡單而清晰地談論了「環境」要素:

文學作品中環繞人物並促使人物行動的整個外部世界,包含自然環境和 社會環境,主要是社會環境,即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衝突,影響人物性格

的形成與發展。(頁 18)

更進一步地,此書細膩地再將「自然環境」如此解釋:

文學作品中的故事發生、發展的地點,人物活動的空間,包括外部自然 景色和內部陳設等。它是文學作品環境的組成部分之一,對於渲染氣

文學作品中的故事發生、發展的地點,人物活動的空間,包括外部自然 景色和內部陳設等。它是文學作品環境的組成部分之一,對於渲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