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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及進行步驟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普羅普《故事形態學》的「形態比較法」與「文本分析法」為研 究方法的基礎,參考中譯本與各相關研究,進而在合理的範圍內細微調整為適合 本研究使用的「《故事形態學》Dark 版代碼」進行論述與分析。

形態比較法,乃是普羅普所創,適於研究特定類型的故事,趙曉彬在《普羅 普民俗學思想研究》是這樣介紹形態比較法的:

普羅普的研究對象是"神奇故事",而研究方法就是形態比較法,這一 方法是普羅普在仔細回顧前人的研究方法後得出的。(頁 46)

因此,本段筆者將就「神奇故事」與「形態比較法」兩關鍵字分別作介紹:

(一)研究方法的範圍與限制──神奇故事的中譯詞版本差距與比較

本研究所稱的「神奇故事」,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英譯:Wonder Tale,是來 自普羅普所著之Исторические корни 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賈放所譯、2006 年 11 月出版之簡體中文版《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

《故事形態學》第二章給了「神奇故事」一個「民間故事」的範圍:

作為一個必須的工作假設,要假定存在著作為一個特殊亞類的神奇故 事。所謂的神奇故事指的是阿爾奈和湯普森歸在 300-749 號的故事。

(頁 16)

但,在早期,普羅普相關著作尚無直接俄譯中的譯本前,多數研究者會以英、

德或法譯的版本來研究其著作與學說,因此對「神奇故事」,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就出現了數種版本的中文翻譯,最常見的有「神話」與「童話」211. 神話

神話這譯詞出現在如李揚《中國民間故事形態研究》中:

普羅普一再聲稱自己只是研究民間文學的一個特殊方面──神奇故 事,而不是追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律。至於為何要以神奇故事為研究 對象,這是學者的學術自由,列維—斯特勞斯硬要以神話來取代之,未 免有些強加於人。(頁 11)

普羅普本人精通俄德文,而斯特勞斯22則為法國結構主義大師讀的應是1958

21 其他較不常見的中譯詞還有如趙曉彬《普羅普民俗學思想研究》的「神怪故事」(頁 1)等。

22 Claude Lévi-Strauss。見〈克勞德‧李維史陀〉,《維基百科》。 2012/11/3

年的《故事形態學》英譯本;普羅普更撰文抨擊過「神話」英譯詞,此文被收錄 在《故事形態學》簡中版裡:

列維—斯特勞斯教授只是從英譯本了解我的這本書的。 . . . 我在一 塊十分不起眼的地盤上──民間故事的一種樣式中──看到了規律。不 過那時我已經覺得這一規律的揭示可能會有更廣泛的意義。(頁 179)

. . .

我的目的純粹為民間文藝學而設,例如,列維—斯特勞斯教授有兩次提 出令他困惑不解的問題:是什麼原因促使我將我的方法用於故事? . . . 簡而言之,即我之研究故事只能用我的學術視野有欠缺來解釋,否則,

我大約就不會把我的方法試用於故事,而是試用於神話了。(頁 180)

連普羅普本人都如此執著地「神奇故事」,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的譯詞,因為 譯詞的恰當與否,會嚴重地左右沒有看俄文原版、而只閱讀譯本的研究者或讀 者,對普羅普《故事形態學》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理解是否正確!

從林文寶等合著的《兒童文學》中,對「神話」一詞的解釋,就可一次性地 理解為何中譯詞不恰當會誤導讀者且神話並不適合用於翻譯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神話」一詞,源自於古希臘文mythos,意思是「傳說」或「故事」;

後來變為專門指稱「對於具有神性的存在的某種傳說」的特定術語。但 是,除了希臘古典神話裡有一些關於諸神的行事或諸神們和人類關係的 故事外,絕大多數神話,都是「自然界和社會型態在原始社會人民不自 覺的藝術幻想中的生動反映」, 根本與宗教的神祇無關。因此,如果把

「神話」直接地理解為「諸神們的故事」,就要犯望文生義的錯誤了。(頁 223)

2. 童話

除直接將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輸入Google翻譯會譯出「童話」23外,李揚的《中 國民間故事形態研究》也有引用到類似翻譯:

且在以後的著述《童話故事的歷史根源》(” Historical Roots of the Wondertale”)中探討了民間故事與社會和歷史之聯繫,可以說與《民間 故事形態學》是一書二卷,互為佐證。(頁 11)

林文寶等合著的《兒童文學》裡,是這樣解釋「童話」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8B%E5%8B%9E%E5%BE%B7%C2%B7%E6%9D%8E%E 7%B6%AD-%E5%8F%B2%E9%99%80>。

23 "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Google translate. 2012/10/31

<http://translate.google.com.tw/?hl=zh-TW&tab=TT#ru/zh-TW/%D0%B2%D0%BE%D0%BB%D1%

88%D0%B5%D0%B1%D0%BD%D0%BE%D0%B9%20%D1%81%D0%BA%D0%B0%D0%B7%D 0%BA%D0%B0>.

由童話一詞中原涵義,有屬於「給兒童看的半真半假的故事」來看,有 的日本人把「兒童故事」叫童話; 我國人把英文的”fairy tale”,屬於小 神仙、小仙子的故事也叫童話,就可以理解此稱呼的緣由了。(頁 313)

. . .

林文寶先生在《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中說:

兒童故事在廣義的解釋裡,雖然可以建立在事件敘述或情節的觀念上,

認為故事是童話、神話、寓言、小說等的總稱,而把童話當做兒童故事 的一種文體,但是實質上,並不能以兒童故事來解釋童話。這就像萬物 可以包含人、石頭、鳥、器具等,而不能解釋「人」就是「萬物」一樣。

(頁 314)

同理,童話只是兒童故事的其中一種,或許身為「民間故事」的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中確實有一些可被歸類為童話,但並非所有 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都是童話。

因此,普羅普用一個明確的「民間故事」範圍──阿爾奈和湯普森300-749 號故事的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完全不適合被翻譯作神話或童話。故在本研究中採 用正式出版之賈放譯的「神奇故事」一詞作為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а 的中譯詞。

(二)《故事形態學》的研究方法──形態比較法簡介

在分析神奇故事時,有以下五個重要的概念:「普羅普四通則」、「三十一種 主功能項」、「七大行動圈」、「回合的概念」與「故事的圖式化」:

1. 普羅普四通則

普羅普在《故事形態學》第一章問題的歷史中,簡單討論過他對以往學者分 析故事學的一些看法後,進入第二章方法與材料,開宗明義地便開始解釋他將使 用「角色的功能」來分析故事;在他詳細介紹整個學說究竟有哪些功能前,卻先 提出了後來被稱之為「普羅普四通則」的規則來規範這些功能項:

功能指的是從其對行動過程意義角度定義的角色行為。

上述觀察可以用以下方式概括為:

一、角色的功能充當了故事的穩定不變因素,它們不依賴由於誰來完成 以及怎樣完成。它們構成了故事的基本組成成分。

二、神奇故事已知的功能項是有限的。

三、功能項的排列順序永遠是同一的。

四、所有神奇故事按其構成都是同一類型。(頁 18-19)

這四大規則確實大體陳述了:「何謂功能項?」與「功能項的相關規則」。

18 戰勝 П Pr 對頭被打敗

解答難題 Р 26 P

故事合為一個敘述。不過下面將要進行描述的故事的展開,儘管創造出 新的回合,但依然是該故事的延續。由此而隨後必須提出的一個問題 是:如何界定在每一個文本裡有幾個故事。(頁 53)

簡言之,回合的大體概念就是:「主人公結束了一段冒險後,又被迫重新展 開下一段的冒險,每一段冒險便可被稱為『一個回合』。」

因本研究的文本《黑暗元素三部曲》是個大長篇小說,所以會出現大量的分 段回合,故關於回合的概念與應用,在本研究中還會陸陸續續地繼續出現。

5. 故事的圖式化

以筆者的觀點來說,若要提取出《故事形態學》裡學術精華中的精華,必然 是「三十一種主功能項」與「故事的圖式化」。

三十一種主功能項只是開始研究文本時的「拆解」,將研究文本用功能項「重 組」完成故事的圖式化,才算是真正地再使用《故事形態學》這套研究方法。

白話來說:「圖式指用《故事形態學》的功能項代碼完整連續記錄一個故事 而成的代碼組合。」

只使用三十一種功能項拆解故事,而不將其重組使故事圖式化,實在可惜。

在此附上一段《故事形態學》附錄二進一步的分析例證中的一段故事,被拆 解後且圖式化的例子作結:

第 244 號故事。牧師,牧師之妻,兒子伊萬努什卡(初始情境—i)。阿 蓮努什卡去林子裡採漿果(外出—e3)。母親吩咐她帶著兄弟(以命令 形式出現的顛倒的禁令形式—б2)。伊萬努什卡採的漿果比阿蓮努什卡 多(後來實施加害的源由,作為開場)。"讓我看看你的小腦瓜裡有什 麼"(對頭欺騙性勸說—г3)。伊萬努什卡睡著了(g3)。阿蓮努什卡把 弟弟給殺了(以殺害形式出現的開場的實施加害—A14)。墳頭上長出了 一棵蘆葦(地下長出的寶物出場—Z)。牧人折下蘆葦,用它做了一支 笛子(連接成分—§)。牧人吹奏笛子唱歌,洩露了兇手的秘密(揭露—

O)。歌聲在不同的場合重複了 5 次。這其實就是與揭露化為一體的悲歌

(B7)。父母趕走了女兒(懲罰—H)。

i e3 б2 г3—g3 A14 Z O B7 H(頁 126)

以上五種概念,就是《故事形態學》用以討論神奇故事時所用之分析方式。

但在本研究的主題「幻想小說中雙主人公的信任與合作──以《黑暗元素三 部曲》為例」的狀況下,即便《黑暗元素三部曲》完全符合普羅普神奇故事的定 義,筆者仍無法完全按照原版《故事形態學》俄文代碼來作研究。

接著,筆者就來細細解釋為何本研究必須細微調整一套「《故事形態學》Dark 版代碼」在本研究中使用之理由。

二、細微調整為「《故事形態學》Dark 版代碼」之理由

本研究為何放棄直接使用《故事形態學》現有俄文原版、英譯版或德譯版代 碼,而被迫選擇細微調整《故事形態學》研究方法成為「《故事形態學》Dark 版 代碼」之理由簡列如下:

其一,《故事形態學》現有俄、德與英三語言版本之代碼多僅用於「單線」

圖式單一主人公的故事,本研究需將雙主人公「雙線」的情節互動將以圖式化,

現有三語言版本代碼之圖式方式均難以滿足本研究需求。

其二,本研究中發現《黑暗元素三部曲》有部分之情節,現有三個代碼版本 中均無可對應之功能項,必須新創之或引用其他論述補遺新增之功能項。

其三,《故事形態學》俄文原版代碼輸入不易、辨識不易(尤以Дд 和 Гг 為

其三,《故事形態學》俄文原版代碼輸入不易、辨識不易(尤以Дд 和 Гг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