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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拉與威爾在《奧秘匕首》中的合作

一、萊拉與威爾的合作之全部情節範圍

相對於談論萊拉與威爾的不信任與信任建立範圍,雙主人公間的合作範圍就 顯得非常之大,且沒辦法清楚釐清。因為整個合作情節範圍會從《奧秘匕首》下 集,一路到《琥珀望遠鏡》下集完全結束。

若我們用很嚴格的定義,指定定義到「威爾將萊拉送回她的牛津」那一段為 止,這整大段也足足是從《奧秘匕首》上集頁207,到《琥珀望遠鏡》下集頁 588,

說是約800 頁左右。

雙主人公正式開始合作,是從萊拉失去了探測儀,來請求威爾幫忙起:

萊拉低下頭,威爾說的是實話。

「那我們該怎麼辦?」她問。

威爾沒有回答。她的確說了我們。不管他喜不喜歡,他對她都已經有義 務了。(頁 207)

從萊拉和威爾合作拿回真理探測儀與取得奧秘匕首開始,兩人一起經歷了一 場刻骨銘心的巨大歷險。最後才在《琥珀望遠鏡》下集中,由瑪隆博士的引導下 兩人完成了相戀的最後一步。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兩人卻又因為塵的流失,

不得不關閉所有窗口,永遠分隔兩地回到各自的世界去,才終止了兩人的合作,

或者說緣分。

他知道萊拉也一樣,她神情緊張、微笑僵硬,正是個象徵。

不管如何,她還是微笑了。

兩人最後的一吻匆忙又笨拙,結果互撞對方的頰骨,一滴淚水從她臉上 沾到他臉上。精靈也互相吻別,潘拉蒙攀過窗口回到萊拉手臂中,威爾 開始關上窗口。窗口關上了,萊拉也消失了。(頁 588)

相較於雙主人公相互不信任,或建立信任的過程,兩人合作與相戀的日子真 的是漫長得多了。

接著,我們就來稍微討論一下這三個時期的分佈。

二、短暫的不信任期、信任建立期與漫長的合作期

在這將近800 頁的合作期,相對於共 107 頁的不信任期與共 67 頁的信任建

立期,合作期實在長了不少。當然,中間有很多段是與雙主人公無關的情節,筆 者拆解時會略過不談。

可是,三個時期的情節長度差距實在太大。為了清楚地表達這三個時期篇幅 差距有多大,筆者將其示意如下圖:

圖 21 信任與合作在《黑暗元素三部曲》的篇幅比例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合作的部分相對於只談不信任與信任建立的過程,還是 多了將近五倍,因此,在章節的排動上,第肆章各小節的分段會與第參章有極大 的不同,以做到能恰當且平均地分配各章節的討論重心為前提。

因此,筆者會將雙主人公在《奧秘匕首》裡的合作期,放在這個第三節裡討 論。合作期更長的《琥珀望遠鏡》則移動到第四節繼續討論。

三、萊拉與威爾在《奧秘匕首》中的合作之情節範圍

既然這一節接只專心討論萊拉與威爾在《奧秘匕首》中的合作,那麼就得再 重新劃分一次雙主人公的合作情節範圍。這次一樣是從上集的頁207 開始:

萊拉低下頭,威爾說的是實話。

「那我們該怎麼辦?」她問。

威爾沒有回答。她的確說了我們。不管他喜不喜歡,他對她都已經有義 務了。(頁 207)

此時得分析清楚:「為何當下才算是萊拉與威爾真的開始合作了?」

如本研究的「合作」定義:「合作,在互相信任時,兩人以上有著共同的目 的、願意交流信息且做出貢獻,在誘因大於貢獻的情形下,一起努力行事。必要 時,這樣的合作體系會形成一個或更大的組織,有意識地協調人、物、社會與生 物等因素來達成組織的目的。」

亦即,需要有五個條件被滿足了,才能算是萊拉與威爾的合作開始了,參考

他不用打開就知道探測儀還在裡面。

威爾搖搖頭。這不會是真的,可卻是真的:萊拉不見了,她被抓走了,

她失蹤了。

黑暗中,兩個天使動也不動。他們說話了:

. . .

威爾看看他們,看看萊拉的背包,再看向他們,對他們說的話充耳不聞。

(頁 416-417)

從頁207 到 417,大約 210 頁的範圍,就是我們這一節所要討論的:萊拉與 威爾在《奧秘匕首》中的合作。

四、萊拉與威爾在《奧秘匕首》中的合作之情節功能項文字拆解 繼續上集的第七章,故事從萊拉終於求得了威爾的幫忙開始。

萊拉一開始還很天真地認為只要走到犯人家就可輕鬆取回探測儀。威爾回答 自己正在被追捕,而且對方是爵士,家裡一定戒備森嚴阻止了萊拉的笨蛋想法

【Dr7;Gr7】#。

最後兩人還是決定直接穿過窗口直搗對頭虎穴【R7d;X+R7d】(↑)。在 附錄四全文之普羅普原俄文代碼圖式集中,這段情節定義為「11、出發(↑)」,

但本研究中使用 Dark 版代碼研究雙主人公信任與合作時,認定雙主人公早就出 發了,故兩邊會有差異。

結果一見到對頭,對頭只是擺出沈默的態勢來面對雙主人公【Dr1;Dr1】,

威爾就說錯話,害得萊拉的假身份被拆穿認出【Gr1neg;Y】。在此處雖然查爾 斯爵士是對頭,但也同時是因為他,主人公才能得知奧秘匕首在何處而且有契機 去取得,故筆者將之定義為對頭加贈與者;簡而言之,就是偷雞不著,蝕把米的 笨蛋反派。另,要特別註明的是,萊拉這次的「27、認出(У;Y)」,雖然應該 是成套功能項之一,但將會成為一次特例的孤兒功能項,前後找不到「17、打記 號(K)」來搭配,詳情請見本研究附錄三之五規則與例外的例外狀況。

經過一番爭執,爵士要求雙主人公去取得奧秘匕首來換回真理探測儀

【Dr10;Dr10】(Д10)。

雙主人公被迫同意【Gr1;Gr1】(Г1)。這裡筆者本想使用「Г10(Gr10)主 人公同意交換,但立即運用該物的魔力對付原主」,但因為中間還有兩人去取得 奧秘匕首的過程,且事後主人公並不是用交換的方式取回探測儀,而是另外使用 計謀,這符合鄭任瑛〈以普羅普的觀點探討格林童話中童話象徵與「拯救」情節

主題的意義〉(頁120)的功能簡述「在交換(物品)時,施計謀取勝」。但最後 考慮這難題此時到取得匕首、再偷回探測儀之間的情節實在太長,這麼早使用

(Г10;Gr10)或「26、解答(P)」都實在有些說不過去,故只好繼續使用主人 公答應贈與者的要求。

爵士指路告訴雙主人公奧秘匕首在喜喀則的天使塔【Z2=R4;Z2=R4】(Z2

=R4)。

下集第八章,雙主人公再度穿越門進入喜喀則【R7d;R7d】,接著小心翼翼 地來到奧秘匕首的所在處:天使塔。

兩人嚇了一跳。他們一直認為塔樓裡只有一個人。潘拉蒙下得馬上從貓 變成鳥,飛到萊拉懷裡,威爾和萊拉也不覺握住彼此的手,一意識到這 舉動後,又慢慢鬆開手。

「最好過去看看,」威爾低聲說,「我先去。」

「我應該先去,」萊拉輕聲回答,「一切都是我的錯。」

「既然是妳的錯,妳就該照我的話作。」(頁 232-233)

此段可以看出雙主人公間對彼此的信任與感情已經漸漸放開了,但合作上的 默契仍顯青澀,還需要爭執才能確定誰先行動。

兩人小吵了一架,問誰該先犧牲上去冒險,最後威爾下了禁令才讓萊拉信服

【X+Bh2;X+Brw1】#。這段本不該使用禁令,因為這非合作範圍之事,但由 於這個情節的主功能項是「23、不被察覺的抵達(X)」,是指現在盜取匕首的壞 人沒有發現雙主人公的到來,故筆者願意使用信任功能項來作為附屬功能項。

兩人發現了奧秘匕首真正的持有老人吉可莫‧帕迪西被奪取奧秘匕首的壞人 突里歐囚禁【*Dr4;*Dr4】(*

Д

4)。在此使用「*Д4(*Dr4)同樣是請求釋放,是 贈與者先被囚禁」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故事形態學》如此解釋此功能項:

此行為不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功能項,它只是為被囚者接下來的請求作 鋪墊。(頁 37)

使用這個變項是因為釋放後,老人還會要求威爾繼承匕首,所以必須使用這 個特例功能項。

雙主人公釋放了老人【Gr4;Gr4】(Г4)。

壞人正好回來,遭遇戰一觸即發,雙方在塔樓週邊激戰【Br1;Br1】(Б1)。 最終,雙主人公獲勝,威爾被砍斷了兩根手指【Pr1;K1+Pr1】(K1、П1)。 萊拉與老人努力地救治威爾【Lr12d;Lr12d】。威爾接受醫治的這個功能項

「K12(Lr12d)用魔物將病重者救活」是李楊的《中國民間故事形態研究》頁 35 補遺的功能項,俄文原版的《故事形態學》並沒有類似的功能項可用,故筆 者只能選擇使用新加入的功能項。

威爾從沒覺得這麼虛弱過,他料想自己睡了一會兒。萊拉正在料理他的 手臂 . . . 萊拉開始對他說話。

「要是我們有些血苔就好了,熊族用的血苔,我就可以處理得更好。威 爾我可以 . . . 」

. . .

萊拉說,「別這樣。現在站起來。帕迪西先生有些藥,一些軟膏 . . . 快,

威爾……趕快……」

萊拉邊嘮叨、邊勸誘地帶著威爾下樓,

. . .

「你能治好他嗎?」萊拉問道,聲音很是絕望。

「噢,可以,我們有治療各種疾病的藥。小女孩,打開那張桌子的抽屜,

拿出裡面的繃帶。」

. . .

「你得在他手臂上綁個東西,」萊拉說,「用來止血,不然會血流不止。」

. . .

「這是匕首,你拿去,這是你的了。」帕迪西說。

「我不要匕首。」威爾說,「我不要跟它有任何關係。」(頁 238-241)

老人說匕首已經屬於威爾了,但威爾不接受。在萊拉與老人的說服和教導下

【Dr7;Dr7】【Gr7;Gr7neg】,威爾終於學會了使用奧秘匕首。在這萊拉繼續 使用Gr7 是指替威爾治傷與潘幫助威爾學習使用匕首的部分,而威爾的負面 Gr7,是指他一開始拒絕接受匕首。

威爾覺得孤單極了。他忽然感到一種奇怪的東西,他用手背擦擦眼睛,

發現潘拉蒙的頭正靠在他膝上。這隻獵狼犬模樣的精靈,正用溫柔、哀 傷的眼神注視著他,潘拉蒙一再輕舔威爾的傷口,將頭放在威爾膝上。

威爾不知道在萊拉的世界,碰觸別人的精靈是禁忌,如果他先前沒有碰 觸潘拉蒙,也是出於禮貌,而不是因為知道禁忌。事實上,萊拉正摒住 呼吸,她的精靈按照自己的意志形式,現在他已經退後,變成最小的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