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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使用3C產品對其行為表現與學習態度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結論

第四節 幼兒使用3C產品對其行為表現與學習態度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在探討滑世代幼兒使用 3C 產品,對於其行為表現與學習態度之差異情 形。因此,研究者選擇幼兒使用現況中的四題做為自變項,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ANOVA),分析「幼兒已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幼兒初次使用 3C 產品的年齡」、「幼 兒使用 3C 產品的頻率」、「幼兒每次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在「幼兒行為表現」與「幼 兒學習態度」總量表得分之差異情形,並以組間、組內、總和的變異(SV)、平方和(SS)、

自由度(df)、平均平方和(MS),以及 F 檢定進行考驗。

當整體考驗 F 值,達顯著水準時,再進行事後比較(Post Hoc)。本研究之各組樣本 數不相等,若組間變異數同質時,採用 Scheefe 法;若組間變異數不同質時,則採用 Games-Howell 檢定(涂金堂,2012),以考驗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現況對幼兒行為表現 與學習態度之差異。

針對已達顯著水準的變項,再以效果量與統計考驗力進行分析,效果量(effect size) 是指自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力強度,本研究以關聯係數(ω2)來描述效果量,也就是依變 項的變異量能被自變項所解釋的百分比。Choen(1988)建議ω2的判斷標準為,當 .01≦ ω2

<.059 為低度關聯強度, .059 ≦ ω2<.138 為中度關聯強度, ω2 ≧.138 為高度關聯強 度(引自邱皓政,2012);而統計考驗力能夠了解研究推論結果之決策正確率,統計考 驗力越高越好,高於.80 之臨界標準值為佳(吳明隆,2007)。茲將分析之研究結果說明 如下。

一、「已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不同之幼兒,其行為表現與學習態度總量表 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已使用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幼兒行 為表現量表」與「幼兒學習態度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其中,本研究考量各組樣本數 差異過大,因此,將「已使用2-3年」與「已使用3-4年」合併為「已使用2-4年」。

經由變異數的同質性Levene統計量檢定分析,「行為表現」(p = .319 > .05) 、「學習 態度」(p = .096 > .05)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性,事後比較採用Scheffe法,

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4-1。

(一)幼兒行為表現

從表4-4-1可以得知,在幼兒行為表現的整體考驗中,F = 12.39,p < .001,達顯著 水準,表示「已使用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有所差別;經事後比 較發現,「從未使用3C產品」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皆較「使用未滿1年」、「使用1-2 年」、「使用2-4年」的幼兒有較少的行為問題,「使用3C產品1-2年」與「使用3C產品2-4 年」的幼兒也比「使用未滿1年」的有較多的行為問題,也就是說接觸3C產品越久的幼 兒在「行為表現」方面有較多的行為問題。

從關聯強度係數(ω2)分析,「幼兒已使用3C產品的時間」與「行為表現」存有低度 關聯性,可解釋變異量為4.1%,統計考驗力之決策正確率達1.0,高於.80之臨界標準值。

(二)幼兒學習態度

表4-4-1可以得知,在幼兒學習態度的整體考驗中,F = 2.45,p > .05,未達顯著水 準,表示「已使用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學習態度」上沒有達到顯著性的差別。

表 4-4-1 態度」(p = .157 > .05)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性,事後比較可採用Scheffe法,

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4-2。

(一)幼兒行為表現

從表4-4-2可以得知,在幼兒行為表現的整體考驗中,F = 12.04,p < .001,達顯著 水準,表示「初次使用 3C產品年齡」不同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有所差別;經事 後比較發現,「3歲以下」開始使用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較「從未使用」、「4歲以 上」才使用的幼兒之行為問題較嚴重,「3-4歲」與「4歲以上」才使用的幼兒也比「從 未使用」的幼兒有較多的行為問題,也就是說,越早開始接觸3C產品的幼兒在「行為表 現」方面有較多的行為問題。

從關聯強度係數(ω2)分析,「幼兒初次使用3C產品的時間」與「行為表現」存有低 度關聯性,其可解釋變異量為4.0%,統計考驗力之決策正確率達1.0,高於.80之臨界標 準值。

(二)幼兒學習態度

從表4-4-2可以得知,在幼兒學習態度的整體考驗中,F = 1.87,p > .05,未達顯著 水準,表示「初次使用 3C產品年齡」不同的幼兒,在「學習態度」上沒有達到顯著性 的差別。

表 4-4-2 態度」(p = .075 > .05)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性,事後比較可採用Scheffe法,

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4-3。

(一)幼兒行為表現

從表4-4-3可以得知,在幼兒行為表現的整體考驗中,F = 9.10,p < .001,達顯著水

準,表示「使用頻率」不同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有所差別;經事後比較發現,「從

四、「每次使用 3C 產品時間」不同之幼兒,其行為表現與學習態度總量表 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每次使用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幼兒 行為表現量表」與「幼兒學習態度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

經由變異數的同質性Levene統計量檢定分析,「行為表現」(p = .002 < .01)達顯著差 異,表示組間變異數不同質,故採用Games-Howell進行事後檢定,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 異情形。「學習態度」(p = .060 > .05)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性,可採用Scheffe 法,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4-4。

(一)幼兒行為表現

從表4-4-4可以得知,在幼兒行為表現的整體考驗中,F = 18.60,p < .001,達顯著 水準,表示「每次使用 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行為表現」上有所差別;經事 後比較發現,「每次使用1小時以上」、「每次使用30-60分鐘」的幼兒,在「行為表現」

上比「從未使用」、「每次使用30分鐘以內」的幼兒之行為問題較嚴重;「使用30分鐘以 內」的幼兒也比「從未使用」的幼兒有較多的行為問題。由此可知,每次使用3C產品的 時間與幼兒行為問題成正比。

從關聯強度係數(ω2)分析,「每次使用3C產品的時間」與「行為表現」存有中度關 聯性,其可解釋變異量為6.0%,統計考驗力之決策正確率達1.0,高於.80之臨界標準值。

意即幼兒的行為表現會因為幼兒接觸3C產品的時間的不同而受到影響。

(二)幼兒學習態度

從表4-4-4可以得知,在幼兒學習態度的整體考驗中,F = 5.33,p < .01,達顯著水 準,表示「每次使用 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學習態度」上有所差別;經事後 比較發現,「從未使用」、「每次使用30分鐘以內」與「每次使用30-60分鐘」的幼兒,在

「學習態度」的表現上都優於「每次使用1小時以上」的幼兒。也就是說,每次使用3C

註:** p < .01. *** p < .001;「a」-Scheffe;「b」-Games-Howell。

五、幼兒使用3C產品之現況,在行為表現、學習態度總量表之差異一覽表

註:「—」表示未達顯著水準,不須進行事後比較;「a」-Scheffe,「b」-Games-Howell。

整體來說,本研究發現使用3C產品的現況會影響幼兒平日的行為表現,與過去的研 究結果相似,林婉如(2009)的研究發現,涉入過多的電腦遊戲,會影響到學童的偏差 行為。張茹茵(2014)的研究也發現,幼兒的「分心」行為,會因為使用科技產品情形 不同而有所影響;不使用科技產品的幼兒,在社會行為的整體表現上較佳。

但對於學習方面的影響則較小,在學習態度方面僅有「每次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

有顯著差異,使用 3C 產品時間越長,學習態度越不佳。此研究發現與過去的研究結果 不盡相同,蔡佳惠、王雪芳、葉燉烟(2013)針對電腦遊戲與學業成就的相關研究發現,

電腦遊戲的涉入情形與學業成就為負相關;李德治、童惠玲與楊碧華(2008)針對彰化 縣國小高年級學童所做的研究發現,國小高年級學童對電腦遊戲、網路遊戲或電玩的涉 入程度越深,其學業成就便越容易受到負向影響;在國外文獻中,Dworak、Schierl、Bruns 和 Strüder(2007)發覺過多的電腦遊戲與電視對學童的睡眠、學習和記憶皆有負面之影 響;而 Gentile(2009)則指出沉溺於電玩的玩家在學校的成績比非沉溺型更差,且有注 意力較不集中的問題。

研究者推論,可能與研究對象有關,學行前幼兒在學習方面較無學業成就的壓力,

因此僅就學習動機、學習興趣、學習專注力進行調查。然而,由於研究對象、研究地區 與研究議題的不同,因此不宜過度推論,還須更多相關研究來進行深入探討。

第五節 幼兒使用 3C 產品與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