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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使用3C產品與家長對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結論

第五節 幼兒使用3C產品與家長對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之差異分析

本節為瞭解滑世代幼兒使用 3C 產品,與其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態度之差 異情形。因此,研究者選擇幼兒使用現況中的四題做為自變項,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ANOVA),分析「幼兒已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幼兒初次使用 3C 產品的年齡」、「幼 兒使用 3C 產品的頻率」、「幼兒每次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在「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 品的態度」總量表得分之差異情形,並以組間、組內、總和的變異(SV)、平方和(SS)、

自由度(df)、平均平方和(MS),以及 F 檢定進行考驗。

當整體考驗 F 值,達顯著水準時,再進行事後比較(Post Hoc)。本研究之各組樣本 數不相等,若組間變異數同質時,採用 Scheefe 法;若組間變異數不同質時,則採用 Games-Howell 檢定(涂金堂,2012),以考驗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現況對家長對於幼兒 使用 3C 產品的態度之差異。

針對已達顯著水準的變項,再以效果量與統計考驗力進行分析,效果量(effect size) 是指自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力強度,本研究以關聯係數(ω2)來描述效果量,也就是依變 項的變異量能被自變項所解釋的百分比。Choen(1988)建議ω2的判斷標準為,當 .01≦ ω2

<.059 為低度關聯強度, .059 ≦ ω2<.138 為中度關聯強度, ω2 ≧.138 為高度關聯強 度(引自邱皓政,2012);而統計考驗力能夠了解研究推論結果之決策正確率,統計考 驗力越高越好,高於.80 之臨界標準值為佳(吳明隆,2007)。茲將分析之研究結果說明 如下。

一、「已使用 3C 產品時間」不同之幼兒,其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 態度總量表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已使用3C產品時間」不同的幼兒在「家長對 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其中,本研究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 大,因此,將「已使用2-3年」與「已使用3-4年」合併為「已使用2-4年」。

經由變異數的同質性Levene統計量檢定分析,「家長對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

(p = .024 < .05)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變異數不同質,故採用Games-Howell進行事後檢 定,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5-1。

註:*** p < .001;「b」-Games-Howell。

二、「初次使用 3C 產品的年齡」不同之幼兒,其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 品的態度總量表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初次使用3C產品年齡」不同的幼兒在「家長 對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其中,本研究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 過大,因此,將「2歲以下」與「2-3歲」合併為「3歲以下」,「5歲以上」與「4-5歲」合 併為「4歲以上」,並依據幼兒接觸時間的長短重新排序選項為「從未使用」、「4歲以上」、

「3-4歲」、「3歲以下」四組。

經由變異數的同質性Levene統計量檢定分析,「家長對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

(p = .574 > .05)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性,事後比較可採用Scheffe法,以瞭解 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說明如下,並整理如表4-5-2。

從表4-5-2可以得知,在「家長態度總量表」的的整體考驗中,F = 10.79,p < .001,

達顯著水準,表示「初次使用 3C產品年齡」不同的幼兒,其家長在「對於幼兒使用3C 產品的態度」上有所差別;經事後比較發現,「3歲以下」開始使用的幼兒,其家長在「對 於幼兒使用3C產品的態度」上較「從未使用」、「4歲以上」才使用的幼兒之家長更支持 孩子使用3C產品;「3-4歲」開始使用的幼兒家長也比「從未使用」的幼兒家長贊成孩子 使用。也就是說,家長越支持、贊成幼兒使用3C產品,其子女越早開始接觸3C產品。

從關聯強度係數(ω2)分析,「幼兒初次使用 3C產品年齡」與家長「對於幼兒使用3C 產品的態度」存有低度關聯性,其可解釋變異量為3.6%,統計考驗力之決策正確率達 0.99,高於.80之臨界標準值。

表 4-5-2

要時使用」、「只有假日使用」的幼兒幼兒家長。意即使用3C產品頻率越高的幼兒,其家

從表4-5-4可以得知,在「家長態度總量表」的的整體考驗中,F = 18.49,p < .001,

五、幼兒使用 3C 產品之現況,與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品態度總量表之

第六節 家長對於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態度與幼兒行為表現